何处说:“我就长这模样啊?”
曾一骞说:“嗯,简直长得一模一样。”
从医院里出来,刚好是中午头,曾一骞买了把太阳伞给何处遮太阳,街边居民楼的阳台上晒着五颜六色的被子,一楼是各种名目商铺的小门脸。卖寿衣寿鞋骨灰盒的店铺,隔壁连着美容美发中心,美容美发中心旁边是五金杂铺店,五金杂铺店旁边又是打金铺。这样的布局在北京看着匪夷所思,不晓得是号召活人买了寿衣之后去隔壁做个脸呢,还是从五金杂铺店里买个铜管去隔壁打条项链。可是在黄墩镇,因为诺小一个城镇,所有的商业铺都集中在这条街上,居民不会认为它错乱,反而觉得很方便,买什么东西,只要都到这条街采购就好了。
走着走着,曾一骞忽然拉何处走进一家婴幼儿品店里。这个店铺大约只有十几平米,里面销售的都是基本款的婴幼儿用品,而且样式陈旧,像是几年前大城市里淘汰下来的。曾一骞的审美却退步得很快。他兴奋地拿起一双巴掌大的鞋,在何处眼前晃了晃,然后比了比自己的鞋。
何处说,“嗯,是大鸵鸟和小蜜蜂的比例。”
曾一骞也不嫌她骂他鸵鸟,继续拿起一个奶瓶欣赏起来。
他不嫌何处,何处却嫌他丢人,死命地拉着他出了门。曾一骞出门之际还是匆忙地从钱包里甩出几张100来,顺走了那双鞋。何处一看,立刻跑回去把桌上的钱捡回来,只剩一张放回到了老板娘的手里。
曾一骞就拎着那双小鞋,继续走在路上。又路过一家花店时,曾一骞停了下来,进屋买了一束雏菊送给何处。
他举着花对何处说:“我答应过你,每天都给你买的。看!”
何处看着那小而柔弱的雏菊,翻着白眼说:“你可真喜欢菊花。索性送我一束白菊得了。顺便说一句,男人喜欢菊花不是什么好习惯。”
曾一骞说:“可是这花有两种含义,送给你最合适。”
何处脑海里搜索了一下雏菊的花语,但才疏学浅的何处对各种花的研究只停留在香槟玫瑰郁金香,那些高等花卉上,像雏菊这种路边一采一大把的野花,她还真真闻所未闻。
何处手捧着开得娇柔却盛放的雏菊,坐在曾一骞不知从哪里捣鼓的车里,把车窗打开了点,露出条细缝。阳光透过细缝照进来,晒在金白的花瓣上,弱小的花和阳光相随的,还有一缕清风,伴随着夏日的灼热,迎风而出。
曾一骞在车里放着一曲纯音乐,大概是用于孕妇胎教的,听着让人昏昏欲睡。曾一骞把胎儿的B超照片夹在半空中,随着窗户外吹来的细风,照片一摆一摆的,在阳光下,打在曾一骞身上的影子摇摇晃晃。
何处不由回忆起她和萧逸相处时,她大多时候谨慎小心,生怕他某一天跟那些亲人一样远离了她。因为他是她第一个爱上的人,不折不扣的青梅竹马,她时时在意,分秒都不安心。因为在乎,所以他每一次笑容她都心醉,他每一次皱眉她都心疼。这样不放手的爱,即使当初知道他与薛嫣然不清不楚的关系,也不愿意承认。事隔一年,当她知道萧逸断了一条腿里,除了心疼,愧疚,却再也找不出其他多余地感情。
可她对曾一骞,早说不清了。从一开始,她就不忌惮他,习惯用刻薄的方式对待他,而这样的刻薄让她回归自我。让她觉得舒心,安然,轻松。完全不用顾忌他的感受,只做她自己就好。
何处也知道,曾一骞对她是怎样的感情,虽然不知道这份感情能持续多久,但他肯在她无理取闹时给她一个婚姻,虽然这个婚姻有可能是因为她怀孕了,可至少,他如此热烈地期待着她和他的孩子。
是的,从现在开始,他们将会重新开始。撕去历史,以夫妻的身份,共同生活。
(正文完结)
------题外话------
扯拉了这以久,终于完结了。虽然有些伏笔还没交待清楚,先就这样吧。最近有些小忙,等俺忙两天,把后续写完。后续主要是曾一骞和何处婚后的生活,其实这些本属于正文里面的,可是实在没有时间写了,只能托一托放在番外里。
谢谢亲们,能一直陪着我写完这篇诱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