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上学前都要先看看妹妹,下学回家第一件事也是看看妹妹,然后才心满意足的去洗手吃水果,俨然一副妹控的表现。
周凌乐得看他们兄妹和睦,有个让他心疼的妹妹,将来就不容易出现类似“父母只喜欢妹妹不喜欢我”、“我果然是领养的,所以父母不喜欢我”之类的念头,也就不容易出现心理问题。这么想着,越发叫他帮忙做一些照顾妹妹,照顾坐月子的妈妈的小事,比如帮忙倒水,帮忙给妹妹拿尿不湿,在帮忙给妹妹拿小毯子……加强“这是他的妹妹”的心理暗示。小福兵能帮忙照顾妹妹,又听了妈妈和外公外婆的夸奖,乐得颠颠的,越发勤快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榜单终于够了,不容易啊……
孩子取个什么名字好呢,我是取名无能星人啊
话说,我小时候断奶,就是不吃奶粉,也不吃糊糊,然后我外婆就拿甜酒给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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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一天天长大,从闭着眼睛吃了睡睡了吃,到睁开了乌溜溜的大眼睛,到能看清眼前鲜艳的颜色,到小手能挥舞吃奶时会用小手护住另一只她没吃的乳。房。她每一天都不同,似乎在突然之间,她会笑了,会抓东西了,会随着你的动作转头了,会挥胳膊蹬腿了……周凌觉得宝宝不是一年一年一个月一个月的长大,而是一天一天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长大。
吴言第一次觉得他嫉妒妻子了,嫉妒她能天天看着女儿抱着女儿,能守着女儿长大,能亲眼看着女儿一天天成长。
“女儿都满月了,你快点回来吧。”他说。
周凌笑:“急什么呢?我都跟妈妈说好了,等放了暑假再回去,正好让她和爸爸也一起来。这几个月我正好学学带孩子,等开了学了我一个人差不多也能胜任了,那时候宝宝也有三个半月了。别急,现在都六月了,就剩十几天他们就该放暑假了,你先把客户打扫出来,另外把小福兵的卧室也收拾一下,他都四岁了,以后要让他学着自己睡一个房间了……你去买些卡通的墙贴和壁灯、摆设放进去,被套也买两床颜色鲜艳的,房间看着喜欢了,也就更愿意住进去了。”
吴言一一应了,想着是不是该去申请一套更大些的房子来。这套房子不过三居室,等女儿长大了也要有自己的房间,那样的话爸妈来了都没地方住了。
“这个可以晚一点了,宝宝最快也总要三、四年以后才能自己住一个房间,到时再申请也来得及。”周凌笑道,“你现在先把这套房子布置好,最好是用可以带走的东西,房子毕竟不是我们自己的。再说现在都是重装饰不重装修,摆放的好了就好看。”
既然要回部队去,那小宝宝的名字就要赶紧定下来了,军人孩子的户口一般都是随非军人一方的,现在赶紧去上了户口,也省得将来还要回来一趟。
“吴言,宝宝的名字你有没有想到好的啊?要不就叫她吴语吧?”
“吴语,吴语,好名字!”
周凌真的无语了,她只是开玩笑啊!他叫吴言,女儿就要叫吴语么?那如果政策允许他生两个三个孩子,后面的该叫什么?好吧,其实吴语也挺好听的,这名字一听就是吴言的女儿,小名就叫小语也不错。
小福兵这几个月一直是跟外公外婆一起睡的,等回了家,发现要自己一个人睡,就有些害怕起来,尤其看见妹妹就可以跟爸爸妈妈睡,小孩子心里当然会有些吃醋。周凌把孩子抱在怀里,抚摸着他的头道:“儿子,你今年四岁了,已经长大了,大孩子都要自己睡的,要不然将来妹妹会说:‘哥哥这么大了还和爸爸妈妈睡,我才不要叫他哥哥呢,他应该叫我姐姐。’你不希望叫妹妹做姐姐吧?”
小家伙当然不想小妹妹做姐姐,他重重的点点头:“我自己睡……妈妈,如果我怕的话可以来找你吗?”
“当然可以,爸爸妈妈的门不锁,你如果怕了就自己过来,好吗?”周凌牵着他的手走进小卧室,“你看看,爸爸给你布置的房间喜欢吗?”
这个房间已经大变样了,窗帘是蓝色的,上面是吐着泡泡的卡通鱼,床单与被套是黄色,被套上一只大大的史努比抱着一只大足球,衣柜也是黄色的,柜门上画着小福兵最喜欢的喜洋洋,床头贴着跳跳虎和维尼熊的墙贴,桌子上摆着他的那些玩具,小家伙一眼就发现里面新添了几样。他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喜欢,谢谢爸爸。”
吴言与周凌分开这么久,又因为周凌怀孕生女、吴言受伤,两人竟有大半年没有亲热过了,这一晚自然是干柴碰到烈火。两个人都激动,可是偏又要轻手轻脚细声细气,怕吵醒了女儿,更怕惊动父母。末了,吴言喘息着翻了个身,让周凌趴在自己胸膛上,道:“明天带你出去走走吧,家里也要添些东西,也给爸爸妈妈买些他们合用的……”他压低声音,“我们晚些回来,也试试在车里的感觉。”
周凌红了脸,伸手掐了他一下,道:“才不要呢,你那军车那么醒目,被人发现怎么办?”
吴言笑道:“明儿我不开那辆迷彩路虎,队里有辆本田还不错,后车厢的空间很大。”
第二天吃过早饭,两人果然对老爸老妈说:“我们去趟城里买些东西回来,你们要一起去么?”
老妈看了看外面的太阳,摇头:“天太热了,你们自己去罢。”又对满脸渴望的小福兵道,“你也不许去,太阳太大了,我们在家里做绿豆沙吃。”
两人在城里逛了一天,N市这两年建了有几个大超市和大商场,冷气开的足足的,行动又有车,倒也还没晒着什么太阳。找一家两人都喜欢的餐馆吃了晚饭,看着天都黑了才动身往回赶。
这时候天黑的晚,都快八点了还是亮的。不过到该黑的时候却似乎是一下子就黑了下去,不经意间,外面就黑的看不到一丝光亮了,乡野间中有车灯照着。经过一片小树木的时候,吴言一打方向盘就拐了进去,把大灯一熄,伸手就把周凌拉过来亲了一下:“你喜欢在前座还是后座?”
周凌又是刺激又是紧张,临阵退缩起来:“万一别人看到我们的车停在这里,好奇的过来看怎么办?”
“放心,我把灯关掉了,又有树挡着,别人不会注意的。”吴言伸手把副驾驶座放平,身体已经压了过去,用嘴堵住了她的疑虑,“有我呢,别担心。”
周凌开始的时候还推了两下,但她也是旷的太久,没多久就被拉进了**的旋涡,只能死死搂住吴言的腰让自己不至于完全瘫软,顾不上再考虑其它。
分居
有了孩子的生活不复自在与轻闲,即使老妈在,她也不得不每天战斗在奶孩子、抱孩子与哄孩子中。不过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的喜悦完全弥补了这种郁闷,难怪常看到做父母的为了孩子什么都可以奉献,那完全是一种天性,再自私的人,为了自己的孩子就什么也能舍弃。
周凌不是喜欢说话的人,吴言更是沉默寡言,便小吴语从不会说话的时候小嘴就“啊啊”地叫个没停,等开始学说话的时候更是不停的重复学会的几个字,到了能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周凌觉得:不会是在医院里抱错了孩子吧?怎么这孩子就这么爱说话呢?不听还不行。
周凌惊讶地发现小语儿颇有音乐天赋。她本人是五音不全的,完全可以说是音乐白痴,为了孩子不要像自己这么可怜,胎教的时候便整天整天的放一些比较轻柔的音乐,立志让孩子将来不至于像自己一样去KTV只能坐在一旁看着。大概是胎教果然见了成效,小吴语对音乐与节奏特别敏感,有时候哭闹了,听见音乐就会安静下来,周凌时常有一种看到她在和着音乐打拍子的错觉。
到了能说话的时候,小吴语听着儿歌就能跟着哼唱几句,虽然口齿不清,还时常被口水噎的不得不停顿,周凌却惊讶的发现竟然没有一点走调的地方,每一个音都跟原唱差不多。她自己是音痴,听不太出来,便特意下载了一个唱歌的软件,让小语对着话筒唱了几句,果然音很准备。
吴言的声音虽然深厚,却也完全不会唱歌。他们周家一大家子也都没一个好嗓子,难道现在竟然要出一个音乐天才了不成?
不说将来小吴语要不要往这方面发展,做一个音乐人,至少她现在喜欢音乐,人总是需要一个爱好的,喜欢唱歌的话,将来跟人相处能说的话题也多些,出去玩也不至于不合群,在需要的时候也能小露一手。
周凌便从网上下了许多曲子,特意买了个质量比较好的音箱回来,淘汰了她最喜欢的那个耳机。音乐的声音大了,音质也好了许多,小吴语乐得直哼哼,跟着音乐扭了起来。这小家伙最喜欢在她唱歌和跳舞的时候旁边有人给她鼓掌,而且只能鼓掌,还不许别人跟着哼歌,不然就会气哼哼地停下来叫道:“你不要唱!”然后又从头开始,边唱边跳。如果故意给她搞乱,非要跟着唱,小家伙就会气愤地停下来瞪着你,然后过来把你推出房间。
有时候,周凌也会想,是不是她太望女成凤了,是不是其实所有的小孩子都跟小语一样爱唱爱跳,其实她根本不像自己想的那样有音乐天赋?她这样会不会给小家伙压力,会不会拔苗助长?
教育孩子真的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非常非常麻烦的事情啊!
等小语到了两岁的时候,周凌把她也送进了部队的幼儿园。那儿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活动室大小了,随着随军的家属越来越多,孩子越来越多,特种大队干脆建了一幢独立的小楼来做幼儿园。
小家伙一进上班就坐上了最后一排,因为她在同龄人里是最高的,偏又除了有一点口齿不清,什么都会说,有人都说小家伙看起来有三岁多。这一点也让周凌松了口气,看小语这个头,可就是完全像吴言了,她一直担心会像自己,也矮矮的。她从找工作、找男朋友就一直吃个头的亏,不论是公司还是男人,都说:要一米六五以上的。周凌几乎抓狂,像她这种矮的是不是就应该饿死,应该做一辈子老处。女啊?
还好小语个头像吴言,她自己幸运认识了吴言,可她完全不敢把女儿的将来放到一个虚无飘渺的幸运上,谁知道小语将来能不能碰到一个像吴言一样的好男人呢。
又过了一年,小吴语三岁,小福兵七岁了。七岁就到了该上小学的年龄了,特种大队虽然有个幼儿园,小学却是没有的。而附近村子的小学,周凌可不放心把孩子送过去。她早几年前就去看过了,只有一到三年级,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每个班不到十个人……这样的学校她能相信吗?不说一定要上什么重点,什么贵族学校,总要靠谱一点吧?这种老师都不齐全,硬件除了黑板桌椅什么都没有的学校,只会耽搁孩子的前途。
没办法,周凌一咬牙,给小福兵在市里一所外国语学校报了名。这所外国语学校虽然是私立的,在N市却也算半个重点了。据说是有几个重要领导的股份的,所以几所中学都调了老师过去任教,拿原来学校的高工资,享私立学校的高福利。
本来想让小福兵住校的,到底还是太小,周凌怎么也不放心,最后还是在学校旁边租了套房子,自己带着小语和小福兵住了过去。从这套房子走到学校不到十分钟的路程,还不需要过马路,小福兵向来乖巧听话,只要带着他走上几遍,就完全可以放心的让他自己上下学了。楼下就有早餐店,可以拿钱给他自己解决,中午不愿意走的话就可以在学校吃,下午放学再回家。
小语的幼儿园也找好了,离这儿两条街的地方就有一个私立幼儿园,占地不小,在N市名声也很好,不论是硬件还是软件,家长们都是交口称赞的。虽然两个学校的学费都贵了点,但以他们的收入来说负担还不算太重。
现在最不好的地方就是他们夫妻两个得分居了,或者在周五下午周凌带着两个孩子回驻地,或者到周六上午吴言开车来市里,两个人一个星期见一次,比牛朗织女可好多了。
这种分居暂时是看不到曙光的,想让小福兵住校总得过几年,等他升到高年级的时候。到那时,小语也该上小学了,她还是得在N市陪着……算算时间,至少得五、六、七、八年。
作者有话要说:悲催的我,前天刚重装的系统,今天又要重装,抓狂
生活在继续
分居的生活没有周凌想象的那么累,两个孩子中午都在学校吃,下午四点钟出门去买菜,顺便把小吴语接回来,这时候小福兵也就差不多到家了。让小福兵带着妹妹玩一会儿,她去做饭,吃完饭再让小福兵去做作业,自己帮小语洗澡,等三个人都洗完了就把衣服直接扔洗衣机——说起来,以前表姐的女儿两、三岁的时候,衣服那是每天都是白白的出去,黑黑的回来,小语却爱干净得不像这么小的孩子,有点洁癖的感觉,衣服只要脏了一点点她就会皱起小眉头,非换下来不可。在幼儿园里没法换的时候,她就会特别小心,自己不弄脏衣服,也不许别的小朋友弄脏自己的衣服。
这点小毛病在别人看来是别扭的可爱,可给周凌省了不少事。只是习惯有些难改,以前她都喜欢晚上码字,现在晚上要陪孩子玩,帮孩子看作业,给他们讲故事,陪他们睡觉,码字就只能放到白天。以前觉得白天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到了晚上就精神百倍,速度翻N倍,说到底也不过是习惯问题。现在没办法,只能白天码字,别扭了几天后也就习惯了。
不过夫妻两个分居的日子没有周凌想的那么长,到小福兵上二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吴言升官了,升成了特种大队副大队长。虽然前面还有个副字,到底是升官了,现在他需要处理的是整个大队的一部分事情,不用再每天守着中队不能离开。于是他开始了每天早上去上班,晚上开车回家的生活,看着倒跟普通上班族没什么区别了。尤其他为了不引人注意,每天到了部队才换上军装,下班回家前又换回便服,邻居们只以为这家的男主人是个普通白领,刚从外地调回来,竟没人知道这个高大的男人是个新任上校,堂堂特种大队副大队长。
除了夫妻不用再分居,对于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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