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径直走进了服饰店,正是许知行花了210023元买了9件衣服和6双鞋子的那家店。店员迎了上来。她向店员微笑着从包里取出一件未拆去价签的衣裳,冷静的对店员说:“这件衣裳有点不合身,我想退掉。”
店员礼貌的接过衣服看了看,确认是该品牌的衣服,带着职业笑容,很为难的说:“抱歉,我们售出的衣服概不退货的。”
“是吗?”沈晶莹依在柜台上,心里慌慌的,她暗自淡定,漫不经心的说:“如果真的有明文规定,说售出的衣服概不退货,我想我是可以接受的,不过,这会影响我的下次光顾。”
这时,另一名店员过来了,她认得沈晶莹,就是她将衣服售出的。她对沈晶莹说:“我们的确概不退货的,既然衣服不合身,我这就为您退货。”
那位说不退货的店员显然有些茫然。
沈晶莹亲切随和的说:“谢谢。”
全额退款,退现金13666元。沈晶莹拿着现金就离开了。
在沈晶莹离开后,店员低声的说:“她是许知行先生的朋友。”
沈晶莹几乎是在大脑一片空白中走出大厦的,心中忐忑不安:万一许知行知道了怎么办?
她咬着唇,用力的摇了摇头,告诉自己别想这个问题。只因,这是一个无可奈何的举动。
她需要钱。钱包里仅剩的几百元根本就不够用的,她不愿意向父母要钱,暂时又没有别的经济收入。于是,她想到了这个办法,从新衣服里挑出了一件价格合适的来退货,很冒险,但她就是想试一试,不试又怎么能知道会不会成功?
现在沈晶莹有了些钱,她出了大厦后就进了银行,将欠姜小漠的9000元打了过去,并打电话告诉了姜小漠。她现在不想因为任何事,而影响到与姜小漠之间的平衡。
从银行出来后,沈晶莹选择了一家有特色的餐厅,交通方便,好吃不贵。在餐厅里,她打电话约出了林清木。
她坐在窗前的餐桌,等了一个小时后,林清木来了,拎着一个精美的木盒。
林清木穿着一身休闲装,慵懒中透着刚毅。
“今天真热,先喝些水吧。”沈晶莹将准备好的一杯温水体贴的端到了他面前。
林清木定睛的看着她,看到了她眼睛明亮的闪烁,她的脸上泛着温润的光泽。与上次真是判若两人。他还在她唇角的笑容里看到了幸福。
“怎么?”沈晶莹下意识的垂着眼帘。
“项链很漂亮。”林清木坐在了她对面,拿起水杯一饮而尽。
“我很喜欢它,”沈晶莹摸了摸胸前的紫翡翠项链,笑吟吟的说:“这是我逛小店时看到的,做工很精致,店主介绍说它是仿翡翠,”她瞧着他,问:“真的紫翡翠会不会很贵?”
林清木说:“应该比绿翡翠贵。”
沈晶莹耸耸肩,笑道:“我就戴戴假的紫翡翠过过瘾,依我这形象,说我戴的是真的紫翡翠估计也没人相信。”
“你认为自己是什么形象?”林清木埋头翻看着菜单,自作主张的点了几道菜。
“路人甲。”沈晶莹脱口而出。
当女人在男人的面前说自己姿色平庸时,懂得见风使舵的男人自然要义正词严的辩驳一番,以此将女人推到美丽女人的高度。
然而,上知天文下知女人的林清木在听罢,却是认真的点头,一本正经的说:“确实。”
沈晶莹差点就表现出愕然了。
林清木心道:像她这般生机勃勃、坚强有力、有惊人的毅力、把谎话当真话说、把真话当笑话说的路人甲,是难得的上品。
菜陆续上齐了。不可否认,林清木的菜点得很周到。
林清木将带来的木盒放在沈晶莹的面前,问:“害怕长胖?”
“不害怕长胖,”沈晶莹接过木盒,打开一看,是法式甜点,“只害怕胖了之后瘦不下来。”
“是吃货?”
“超爱吃。”
林清木笃定的说:“跟着我,包你过足嘴瘾,还不会长胖。”
沈晶莹惊讶的喜道:“会有很多女人愿意跟着你。”
林清木拿起一瓶黄酒,自顾自的倒了一杯,一饮而尽,任由嘴角的一滴酒滑过下巴,说:“你的新作品我看完了。”
“哦?”
“姜小漠昨天发给我看的。”
沈晶莹恍然道:“姜小漠是你的下属,需要你审核通过了才能出版。”
林清木平静的说:“嗯。”
沈晶莹很虔诚的问:“你觉得怎样?”
“跟你上一本小说的风格不同。”林清木取出一根香烟,点上,吸了一口,缓缓的吐出,一针见血的说道:“这一本里有深刻的批判,故事性强。”
沈晶莹满怀期待的等着他继续说下去,她的心里在盘算着:难道他要提出什么条件?
林清木为她倒了一点黄酒,为自己续上一杯,拿起酒杯碰了碰,说:“我相信它会畅销。”
沈晶莹欢喜的望着林清木,她准备拿起酒瓶,为自己倒满酒,至少要与他杯中的酒一样。当她刚拿起酒瓶,林清木就阻止了,他说:“除非你想当我的女朋友。”
沈晶莹诧异的一愣。
林清木悠然的说:“否则,别在我面前喝太多酒,我懒得应付喝醉的女人。”
沈晶莹调皮的问:“喝醉的女人很难应付?”
林清木吸了一口烟,说:“跟喝醉了的女人上床后,且不管她们是否出于心甘情愿的勾引,事后,她们总觉得自己是受害者。”
沈晶莹想了想,说:“好像你对女人的德行保持怀疑?”
林清木说:“有一类女人只不过就是供男人享乐,只要她绝对的服从并且长得漂亮就行,不需要别的德行。”
“你喜欢对女人进行分门别类?”沈晶莹思量着他的字字珠玑。
“至少我对女人有原则和良知,还有最起码的道德。”林清木无意识的流露出了他的专制与霸道。
“我想听听。”沈晶莹饶有兴趣的望向他。
林清木没打算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说起了他向她提过的一个小说的构思。
沈晶莹认真的听着,发现他的构思很独特,恰好是符合她的写作风格,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她不得不感激他,因为他知道怎样的写作方式能让她舒服,并最大程度的发挥。
他们漫无边际的聊着,林清木说他来自一个小县城,父母从小对他就没有太多期望,只要求一点:活着。
林清木向她说了他的爱好和作息,他的旅游计划,以及他一年内能还完房贷,他还说:“我三年内不想结婚,但是,我想找一个女朋友,并不仅是为了有一个稳定的性伴侣,而是需要一个可以沟通的灵魂。”
沈晶莹缄口不语的听着。她还不明白林清木为什么说这些,也不明白林清木想让她更多的了解他,因为他发现她是他可以沟通的灵魂。
一瓶黄酒喝完了,林清木的眼神闪过一丝困惑,说:“你……”
“我?”沈晶莹依然专注的看着他。
“你即擅长倾听,又擅长交流,”林清木在瞬间集聚了全部的情感,沉声说:“多么难得。”
很多有思想、对生活有主见的男人,总缺少一个能产生共鸣的倾听者与交流者。
林清木遇到了沈晶莹,他发现了她的专心互动与兴致勃勃。
沈晶莹没有去领悟他声音里的颤抖,耸耸肩,说:“你的随心所欲更难得。”
林清木看着她,发现她真让人难以捉摸,有时候,任何人都难以驾驭她;有时候,任何人都好像可以对她为所欲为。
沈晶莹坦言说:“你做主点菜、大口喝酒、在吃饭时抽烟、在一个女人面前批判女人……,你有随心所欲的资格,你有脚踏实地的骄傲,你自负的理直气壮,或许你知道:喜欢你的人,不会因为你不拘小节而讨厌你;同样,讨厌你的人,不会因为你凡事做得细致完美而喜欢你。”
遇到知己,是应该纵情饮酒。林清木又要了一瓶黄酒,倒了满满的两杯,递给沈晶莹一杯,说:
“干杯。”
沈晶莹咬着唇,笑道:“我是第一次喝这种……酒。”
“黄酒。”林清木告诉她。
“黄酒。”沈晶莹重复的念道。
“我唯独觉得黄酒够味道。”林清木说。
沈晶莹眨眨眼,露出了可爱的笑容,说:“我没有酒量,不怕喝醉,只怕在不是我男朋友的男人面前喝醉。”
林清木十分自然的说:“那就在我面前喝醉。”
沈晶莹的心咯噔一下,她瞧着他,他一脸的真诚,眼神里却带着玩味般的笑意。他是在暗示想当她的男友?莫非他玩世不恭?还是她会错了意?她总觉得像他这样的男人,应该会更愿意找一个妩媚漂亮的女人。
静默了片刻后,沈晶莹一笑置之,说:“等我练好了酒量,再找你喝酒,说不定醉的是你。”
“我等着。”林清木将一杯黄酒一饮而尽。
不管谁的爱情,都要遵循随遇而安。
林清木亲自包装沈晶莹的新书,并授意重点推广。他有信心将沈晶莹捧成畅销书作家。
一帆风顺的生活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惊涛骇浪。
当姜小漠从香港回来的当天,沈晶莹去找她,她转交给了沈晶莹一封信。
信封是那种很普通的白色,左上角贴了一张八毛的邮票,上面写着洋洲出版社姜小漠转沈晶莹(收),没有署名与寄信人地址。
沈晶莹撕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浅绿色的信纸,在信纸的中央用红色的笔迹手写着这样的一行字:
【
大作家,你应该听听我的故事,它比你写的小说悲壮多了!
陌生人
】
“写的什么?”姜小漠喝着玫瑰花茶,好奇的问。
沈晶莹把信递给了姜小漠,心里在琢磨着这个人的生活到底有多悲壮,为何要用绿纸红字。
“这是个什么人呢?”姜小漠更加好奇。
“这个人肯定还会再写信过来。”沈晶莹又重新看信,发现字写的不错,字体挺秀,行气流畅风流,肯定是练过书法。她觉得这个人一定非同凡响,看这几个字,很大气,就好像是活生生的雕刻在纸张上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13
半个月后,姜小漠转交给了沈晶莹第二封信。
依然是绿纸红字,很长的一封信:
【
大作家,你好:
有时,我总不愿意回想自己那些发锈的往事,挺触目惊心的。但转念一想,倘若我不说出来,有谁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女人过着那般绝裂的生活?它们就好像是镶满钉子的墙壁,即便是随意的触摸,也会疼到唏嘘。
我出生在一个农村,与别的孩子一样,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然而,别人是来世间享受幸福的,而我,是经历磨难的。
在一个暑夏的夜晚,月色很好,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后面坐着一个女人,她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婴儿很乖巧的吃着小手。在离家数十里地的麦田旁,自行车停了下来,女人说,就这里吧,我可困的受不了了。那男人点头,从女人的怀里拎起婴儿,就把她放在田头,转过身对女人说,希望能有个好人家捡了她吧。
趁着月色,他们就逃了。我就是这个婴儿,那时的我应该没有哭,否则,怎么会有母亲忍心丢弃哭泣的孩子而决然离开呢。我并不恨他们,在农村,重男轻女,而我是这个家庭里的第五个女孩子,他们实在养不起了,但又还一心盼望着能生一个男孩。直到后来,他们也没有如愿,在把我丢弃后,他们又生了个女儿,她是幸运的,被留了下来。
麦浪一波一波的袭来,它们抹去了那对男女逃走的痕迹。
就在第二天的中午,我被捡了起来,是我的哭声惊动了她的脚步,她先是仔细的看着我,随及小心翼翼的把我从地上抱起来,哄着,然后,就把我带回了家。这个女人是我的养母,她给了我生命。
当我来到她家时,家里已经有四个孩子了——10岁的大姐,8岁的大哥,6岁的二哥与4岁的二姐。养父在开始时还有些不悦,后来发现我并不爱哭,也不闹人,他便也就接纳了我。一家七口人,全靠养父做木工赚钱糊口,日子过的还很融洽。
如果日子在这种清贫与和睦中继续下去,也算是一种幸运了,可惜不是。
在我五岁那年,养母死了。那天,她从姥姥家回来,要步行走八公里的路,在半路上,她口渴难耐,就随手从别人的田地里摘了两根黄瓜吃。回到家时,她就开始呕吐、腹泄。养父并没有放下手里的活,他后来说他并不知道她是药物中毒。直到夜里,他才发现不对劲,就找来了医生,而养母已经不行了。
我始终都不明白,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后来村子里的人说,如果养父能早点找来医生,养母就不会死。那些‘如果’都建立事情已经发生后,多可悲。
在我六岁那年,大姐出去打工了。她是离家出走的,跟养父吵了一架,因为养父要让她嫁人,她连夜逃去了北京。这一去就是很多年,是在她离家的三年后才第一次回家,穿着时髦,擦油抹粉的,给家里扔了很多钱,还带回来一个男人,油面小生,我们都以为她会嫁给他的,可谁知,此后的每年春节她带回来的男人都不一样。一直以来,她谁也没有嫁。我们都不知道她在北京做的是什么工作,后来,一个同村人带回了消息,说大姐是在北京的街边发廊里打工,整天穿的很妖娆在招揽客人,其实是个‘小姐’。当初,我们都不懂什么叫‘小姐’,那人神秘兮兮的也没说透。
在我八岁那年,上了学前班。养父是不想让我上学的,我不停的求他,跪在地上哭,二哥见我执意要上学,他也帮我求养父,村长也过来劝,后来,我如愿的上了学。这时,我有了第一个好朋友,她叫晶晶,是我的邻居,她比我小二岁,六岁的她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我经常看到她坐在院子里写作业,清晨,听到她在背课文。她很好心,教我拼音字母,教我数字与加减乘除,还教我背唐诗,她虽然只是在读一年级,但她的父亲早就把三年级以前的课全教给她了。
在我九岁那年,大哥也去了北京打工。是在一家餐厅里给别人打杂,一天要上十五个小时的班,一个月只休息半天,他轻描淡写的说他的手和脚都磨的起泡,然后,磨破了再长泡,累得倒在床上就睡,怎么打他也不会醒。那是首都北京,承载着很多人的梦想,而像我大哥这种人,他只是单纯的想要活下去,但付出的却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尽管环境恶劣,大哥并没有因此而离开,他就那样工作了三年,每天都像是在炼狱。在三年后,他收获了一份婚姻,是同一个餐厅里的服务员,与我们村相隔数十里地,他们是奉子成婚的。
在我十二岁那年,二哥也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