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一百二十天 作者:蔡骏[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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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一百二十天 作者:蔡骏[出书版]-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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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秘密,等你。
必须遵从这个指令,否则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那个叫X的男人,无孔不入地掌握她的一切,操纵她的生死甚至内心。
太阳像X的手指触摸到额头,崔善对着录音笔讲述——
我错了,保证再也不会写纸条求救。
请原谅我——天天坐着看云,一会儿像棉花糖,又像老家的小狗,最后是心疼的小白……太无聊了,只能找些刺激的事来做,我不是真的想逃出去。
能不能送给我一本书?打发寂寞,随便什么都行,哪怕郭敬明的,谢谢!
去年冬至夜,我认识了一个叫林子粹的男人。
我喜欢他的眼睛、鼻子、手指,还有衣领上淡淡的烟草味道,喜欢他突然聊起古典音乐,把蓝牙挂上我的耳朵,响起《天鹅湖》最后的旋律。
圣诞节后不久,我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过完年,他为我租了套高级公寓,市中心的老房子,月租金八千,带有小院,墙外有茂盛的夹竹桃,像童年住过的老宅,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家——而不仅是房子。
我告诉所有朋友,将要远赴云南与西藏,准备开家私人客栈。我独自飞去大理,又去了丽江几天,在朋友圈发些照片,就坐长途汽车辗转回来。我更换了手机号,退出微信朋友圈和微博,QQ号也注销了,在我的整个世界,只剩下林子粹一个联系人。
我一度渴望彻底失去记忆——或者,如同我对他说的谎言:我的父母已过世,他们都是外地的大学老师,我从小跟亲戚在这座城市长大,正在自主创业电子商务——这是淘宝店的升级版叫法。
为断绝与过去的关系,我不再流连夜场,戒掉了乱花钱的毛病,还清了银行欠款,甚至没怎么用过他的钱,精打细算每一笔开销——他说使用现金是个好习惯,不要依赖于信用卡。我买的最贵的一件,是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高跟鞋是女人最后的朋友,不是吗?
他总是说我戴的项链太廉价了,想要买条卡地亚或蒂芙尼送给我,却被我笑着拒绝了。这枚施华洛士奇的天鹅坠子,是在大学毕业前夕,我买给自己的生日礼物。虽然,也不值几百块钱,但在我最困难的日子里,看到它就有活下去的欲望。而今只有这枚小小的水晶,依旧忠实地陪伴在我胸口。
但我对林子粹说的理由却是——要是经常更换首饰,你会没有安全感的。
其实,这个道理对男女都一样。
林子粹比我大九岁,但我不觉得是很大距离。我是巨蟹女,他是天蝎男,星座学上简直是绝配。巨蟹用情很深,但缺乏安全感,天蝎都是专一的好男人,我以为我们真的很合适啊。我心甘情愿地做他的地下情人,从不主动打电话,始终用短信联络。我们每周四次见面,大多在郊外的海边,或嘉里中心的电影院。他在我的房间过夜次数屈指可数,最晚十点必须离开。但他真的对我很好,这种好不在于是否舍得为你花钱,而是舍得为你花心思,为你在特色小店挑选礼物,为你亲手在杯子上画出图案……
我为他学会了做菜,虽然只是煎荷包蛋与香肠,但他很满足。有时他也会沉默,没来由地掉眼泪,让我有种要拼了性命保护他的欲望。然而,每当我跟他提及未来,他的眼里就会犹豫零点一秒——简直好几年的时光。
他的妻子叫程丽君,林子粹现在的一切都来自这个女人,包括他在上市公司副总的职位。公司是岳父白手起家创办的,某种程度来说他是上门女婿。林子粹婚后不久,出了桩司法案子让他丢了律师执照,要不是动用老丈人的资源和关系,差点就要坐牢。程丽君的老爷子行事小心,在他们结婚前签定过协议,一旦离婚,林子粹不会得到任何股份。他现在的唯一收入,是从上市公司领的五十万年薪,只因为他是程丽君的丈夫。
我知道林子粹不会离婚的,他不会为了我变得一无所有。作为一个被吊销执照的律师,他恐怕连自己都无法养活。
于是,我产生了一个念头,让自己也毛骨悚然的念头。
对于这个世界上的许多男人来说,只有一种妻子是最好的,那就是死了的妻子。

第十六章 不能离婚

第一百一十天。
崔善算了算时间,竟已错过了双11——去年这时候可是疯狂打折网购呢,而今却被关在空中花园坐牢。
可她时常又会怀疑——我真的是个杀人犯?
脑袋像被油炸般疼痛,不想把所有秘密暴露在X面前,说不定这个变态会半夜爬下来,把自己强奸再杀死的。
不过,X通过航模送来了一本书,满足了崔善的要求。
封面上印着纤细的书名《了不起的盖茨比》。书页边缘毛糙而发黄,似乎常被人翻看。菲茨杰拉德是谁?翻开第一章,她默念出几行字——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尚浅的那些年里,父亲曾经给过我一句忠告,直到今天,这句话仍在我心间萦绕。
“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他对我说,“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崔善只知道从自己出生的那一刻起,从来就没拥有过多少优势,除了脸。
惘然合上书本,回想这辈子看过所有的书……南明高中图书馆,灵异传说的阁楼上,容老师给她推荐了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
因为,是自己喜欢的男人给的书,她看得特别认真仔细,还难得做了读书笔记。印象至深的情节,莫过于邓蒂斯的越狱成功——当她在空中监狱,绞尽脑汁想了一百多天,各种办法都尝试过,却骤然开窍了。
清晨,崔善并没有如往常那样醒来,而是继续躺在墙角下。X的航模降落,她也没去拿食物,仿佛熟睡不醒。小直升飞机的叶片不断转动,时而飞起时而降临,甚至停到她的被子上,想要把她弄醒过来,但她一动不动宛如尸体。
幸好背朝着外边,确信X看不到她的脸,还可以睁睁眼睛咬咬嘴唇。等待了一两个钟头,航模把食物扔在地上,独自起飞离开庭院。
整个白天,始终保持这个姿势,感觉身体越发僵硬,下半身都已麻木,血管里爬满小虫。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而对面望远镜背后的眼睛,一定也是如此怀疑。
X会为此而抓狂的!
崔善耐心地等到深夜,她明白不能轻举妄动,随时随地有眼睛注视她,不仅是遥远的对面窗户,也包括这四堵墙壁。
后半夜,听到什么声音,虽不敢抬头往上看,但有人抓着绳子从南侧墙头降落。
X来了,她的耳朵贴着干草堆,任何震动都能感觉到。
他沉默着靠近崔善,呼吸热热地喷到耳鬓边。然而,X没有触摸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哪怕她是一具尸体——难道他才有恋尸癖?
不能再等了,天知道X会有什么危险举动,比如奸尸之类的。崔善压在身下的右手,早已抓紧一枝坚硬的细树枝,藏在厚厚的被子底下,可以轻易刺入泥土,当然也能刺破肉体。
四分之一秒,利器戳入X的胸口。
就像从前无聊时用圆珠笔刺穿作业本,手指虽已麻木,依旧感到阻力的瞬间,某种清脆之声,几乎没有一滴血溅出。
凌晨时分,无法看清X的脸,只有一团模糊的影子,他没有尖叫,沉闷的喘息都不曾有,只是往后退了几步。
该死的,她没有抓住树枝,这把杀人的武器,不知道有没有刺穿X的心脏?他的胸口插着锋利的树枝,好似被弓箭射中的士兵。
杀了他——这是崔善逃出去的唯一希望。
她狂怒地大喊起来,冲向X颤抖的黑影,没想到他竟抓住树枝,把插在体外的部分硬生生折断,还剩下一截留在胸腔之中。
这下崔善成了赤手空拳,再也不敢靠近这个男人。
X没死,他很愤怒,会杀了崔善吗?
她恐惧地跌倒在地,蜷缩到石榴树丛中,哭喊着求饶:“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简直扯淡,这种话连自己都不信。
等待中的惩罚却没有到来,一分钟过去,崔善抬头瞄了眼空中花园,期待能看到一具男人的尸体,或是躺在地上的痛苦身躯。
X消失了。
崔善到处寻找那个男人,难道是刚才低头之时,X顺着绳子爬了回去?费力地仰望南侧高墙,只剩下黎明前黑漆漆的夜空。
“喂!你在哪里?你下来把我杀了吧!求求你了!王八蛋!”
她确信X可以听到,除非刚才穿越去了异时空。
沉默几分钟,什么东西从天空掉下来,直接砸到崔善的脑袋上。
靠!
小心地从地上捡起,发现是X的录音笔——他还没走,想让她说下去?太疯狂了吧?
录音笔里有他急促而艰难的声音:“你杀过人?请把你杀人的过程告诉我!”
崔善蹲在地上,摸到一两滴新鲜血迹。X的血,年轻男人的气味,很干净,没有烟草味。
于是,她机械地对着录音笔说——
小时候,只要我喜欢某样东西,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就一定会得到。妈妈最讨厌薄荷味道,但电视里天天放广告,许多同学都在吃那款薄荷口香糖。我总是逼着妈妈买,当她终有一天拒绝,我就从她的钱包里偷了几块钱,悄悄去街边买了吃。
春天,林子粹问我是不是认真的。
他说我是个可怕的女人。而我问他,究竟有没有爱过妻子?
五年前,当他在事业低谷期,程丽君的父亲帮他渡过难关,妻子只比他小两岁,很多人都以为他们同龄。他辞去了律师的工作,帮助经营程丽君的家族企业。刚结婚那两年,他们一直想要孩子,却因为她的问题而要不上。开始,他总是回避这个问题,经我几番追问才回答——输卵管阻塞。
林子粹说完抽了自己一个耳光,说怎么能跟我说这些,这是她的隐私,对不起她。
身为女人,我很同情她,真的!
后来,发生了那场空难——林子粹劝妻子不要去认尸,可她偏偏不相信父母已双亡,一定要飞过去亲眼辨认。她在停尸房看到残缺不全的尸块,依稀分辨出两个人的模样。无法想象那有多么可怕,现场还有许多更惨的尸体,有的被烧焦了,有的露出了内脏,扭曲成孩子般的大小,林子粹当时就呕吐了……
我单纯地想起了被爸爸杀死的小白。
原本,程丽君的性格就怪异,何况生不出孩子的毛病,再加上如此强烈的刺激,很快患上严重的抑郁症。如果不吃安眠药,就会在凌晨处于癫狂状态。幸好家里房间多,林子粹快两年没跟她睡过一张床。她的脾气越来越坏,几乎不再跟他说话,而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是当年大学同宿舍的三个闺蜜。
我怜悯地摸着林子粹下巴微微冒起的胡茬儿,直接说出他的命门——他不能离婚,否则就会一无所有,因为所有财产,都在妻子的上市公司名下。
林子粹的脸色一变,立即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准备要走。我从背后抱住他,乞求不要离开。我知道贫穷是什么滋味,我也不想再回到那样的生活里去,永远都不想。
这句话让他突然转身,胡茬儿将我的眉心刺痛:小善,其实,我和你都是同样的人。
同样的人才会走到一起,命中注定。
他的眼泪打湿我的肩膀,我也咬着他的耳朵说话,仿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有人在偷听。
我要他成为我的丈夫,至于他现在的妻子,交给我来解决吧。
怎么做?林子粹恐惧地从我怀中退出。
既然,程丽君有严重的抑郁症,长期生活在痛苦中,这是常人无法理解,更难以忍受的——她说过想死吗?
面对这样致命的问题,他的嘴唇在发抖。抑郁症不是有自杀倾向吗?林子粹承认了,一年前,妻子在家里的浴缸中放满热水,割腕自杀……在她断掉最后一口气之前,正好有个同为家庭主妇的闺蜜来看她,才救了她一条命。
我问她现在还想死吗?林子粹犹豫片刻后点头。
对于一心求死的人来说,让她受折磨般地活在这个世上,不是一件更残忍的事吗?也许……请不要害怕,我们这么做,也不过是帮她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看着窗玻璃照出自己的脸,白皙的皮肤竟然像圣母,简直头上要发出光环了——所以,这不能算杀人,不是吗?
林子粹问我是不是自认为反而在救人。把一个女人从煎熬中解救出来,让她没有痛苦地离去,同时也让她的丈夫得到自由,简直是个拯救者!他说还不够了解我。是啊,我也不够了解我自己。
他劝我清醒一下吧,就当刚才那些话,全是无聊的玩笑。
而我勾在他身上,抓紧他冰冷的手,放到我的肚子上说,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他。他是个聪明男人,手指都颤抖了。
没错,我怀孕了!
从这一刻起,我们开始酝酿杀死他妻子的计划。
其实,我之所以想要杀了程丽君,还有个林子粹所不知道的原因——我怀疑我妈妈的死,虽是工作中的意外,却可能遭受了性格怪异的女主人虐待,她必须为之付出代价。
反复设计各种方案,甚至在卧室模拟血流遍地的情景,我用鸡血来代替人血,再艰难地用拖把与毛巾擦干净,以免警察发现蛛丝马迹。不过,这种暴力行凶的风险太大,万一失手连自己性命都堪忧,希区柯克的杀妻电影《电话谋杀案》,结果凶手反而被女人勒死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几乎不见到一滴血,让人误以为她是自杀的。
林子粹说妻子每晚十二点准时睡觉,会吃大剂量安眠药——我不是没想过在药里动手脚,但长期服用安眠药的人自然很小心,吃错药的可能性极低,如果硬往她嘴巴里塞,即便成功也会留下痕迹。
但是,在她吃药睡着以后,据说是打雷都惊不醒的,直到次日天明八点自然醒。
若不能入口,则只能入血——五月的一天,我们在海滩的夕阳下散步,林子粹突然冒出一句。
我冷冷地注视着他的侧脸,追问他刚才说了什么。
而他茫然地耸肩,我没有继续问下去,却在心里反复地思量——入血?
忽然,我看着一大团燃烧的落日,挽住他的胳膊,凑近他的脸,几乎紧贴在一起,抬起手机自拍了一张。
看着手机屏幕里我俩的自拍照,他的表情却有些尴尬,当我说要把照片删了,他却摇摇头就说给我留个纪念。
这是我和林子粹唯一的合影。
眼看着斜阳把海水染成血色,我们两个在沙滩留下的脚印,转眼被海浪淹没冲刷,我却想到了注射杀人。
虽然,这种方法罕见而麻烦,却干净利落而毫不痛苦,许多自杀案例都有过。对于长期患病打针吃药的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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