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手记之犯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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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手记之犯罪现场-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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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里的东西。”王队淡淡地说。
我问:“哪个垃圾箱?”
王队说:“‘天元名品’商厦前的垃圾箱。”
老成说:“这……全拿来有意义么?”
王队说:“只要能找到线索,无论做什么都是有意义的。这是我的宗旨。”
“万一找不到呢?”我捂着鼻子问。
“至少咱们尝试过,事后想起来不会后悔。到底想不想帮忙?想的话就戴上手套来帮忙,不想就闭嘴。”王队又埋头开始工作。
我和老成对望了一眼,讪讪地戴上手套去翻检垃圾了。
这项工作我们四个人花了几十分钟才做完,不同的垃圾分拣到不同的袋子里,王队在一张纸上做了记录:“生活垃圾十三千克(来自商厦附近居民),装潢品包装五千克(来自商厦),树叶若干……”
“这都要记么?”我问。
王队低着头说:“只要对办案有帮助……”
我说:“我真没看出来有什么帮助。”
他说:“以后你会明白。”
几个人把垃圾扔到门外,但那股臭气始终在屋里盘旋不去。
王队问老丁:“老丁,当时包着头骨的东西,现在在你那儿放着吧?”
“没错,要不要我现在给你拿过来?”老丁转身出去,一会儿拿了一叠东西回来。
王队问:“你在上面发现了指纹没有?”
“没有。”
王队问:“水呢?”
老丁想了想:“也没有。尤其是包头骨的袋子,里面很干燥。”
王队想了想,说:“翻检‘天元名品’商厦垃圾箱的垃圾,没有发现更多的黑色垃圾袋,根据调查得来的情况,‘天元名品’附近有水产超市,那里不使用这种黑色塑料袋而使用可降解塑料袋。这种黑色塑料袋由于不够环保,现在已经在淘汰之中。市区以内,现在也只有裕华路到三丰路一带的水产店还在使用……”
“这么一大早你做了这么多调查啊。”老成呆了。
“队长就是队长,和某些人不一样。”我说。
老成白了我一眼,我没搭理他。
“我们到裕华路至三丰路一带查查吧。”老成说。
我说:“刚才队长说的是市区以内的范围,没准是市区以外的。”
“市区以外的就直接扔野地里了,不会这么大费周折的包这么多层塞垃圾箱里。”老成提醒我。
王队闭目沉思了片刻:“无论我们要做什么,都要赶快动手。如果我没有估计错的话,很快又会有新的骨头出现。”
我的心里一凉,问:“你是指,会有新的牺牲者么?”

4。兀突骨
叔侄二人将尸体运回了狗舍。叔叔将尸体拿去处理,留下侄子陪那只小狗。
野狗竟然比家养的狗还要听话,侄子喂它吃了点东西,给它洗了澡。这只狗看来很健康,只不过它身上的伤疤出奇的多,此外,连尾巴都没有,原本是尾巴的地方现在光秃秃的。
“可怜。”侄子将它抱到其他狗面前,其他狗却很快摆出鲜明的敌意:伏低身子,呲着牙,嘴里发出“吼吼”的咆哮。
野狗的身体瞬间绷紧,连毛也倒立起来,但它没有咆哮,只是把那嘴锋利的长牙露了出来。
其他狗竟然在后退,包括比那野狗大好多倍的成年犬。
狗舍里的狗除了吃就是睡,难得有几只没阉割过的公狗,平时以互相斗咬为嬉,今天却表现得异常老实。远远地避开了野狗,躲到狗舍的墙角去了。它们都比野狗要强壮的多。
侄子觉得奇怪,把野狗放到地上,它静静的在狗舍里转了两圈,对其他狗看也不看一眼。
“难不成你是瘟神转世?”侄子把野狗重新抱出去,狗舍里的狗才又活动起来,或跑或斗,恢复了生气。
“来帮忙!”叔叔在后面喊道。
侄子跑到后屋,屋子里臭气熏天,叔叔系着一件皮围裙,手里拎着一尺半长的厚背刀。围裙与刀上已经沾了些黏糊糊的深褐色物质,侄子先是觉得胃部收紧,接着就哇的一口吐了出来。
他挣扎着从牙缝里挤出句话:“你确定狗们会吃这个?!”
“相信我,狗可以吃更糟糕的东西。我在农村见过一些土法喂狗,为了节省粮食,他们把狗舍跟茅厕的粪坑连接在一起。”叔叔做了个夸张的手势,“那种方法喂出的狗都肥头大耳,有点像猪……喂,你怎么又吐了。”
侄子摇摇手,过了好久,他才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叔叔把一盆子血糊糊的玩意端给他:“先用这个喂狗试试,从尸体上切下来的,掺了少量的饲料,咱们的狗没吃过这种东西,我担心它们会不适应新食物的味道。”
侄子一只手捂住口鼻,一只手端着盆走出后屋,来到狗舍。那只野狗静静的跟在他身后,眼睛始终盯着那只盆。
侄子将盆端到狗舍,绝大多数狗都远远地看着,对盆里的东西表示好奇。它们没吃过尸体,尽管这东西还没有腐烂,但闻起来味道并不比以往的狗食要好。
侄子准备将这个让人沮丧的消息告诉叔叔,但他还没离开,一只脑袋伸进了食盆里。
是那只野狗,它大口大口咀嚼着那血腥的食物,丝毫没感到恶心,相反,吃的津津有味。就好像那是上好的佳肴。
其他的狗似乎被这情景吸引了,一只大狗壮了壮胆子,凑到食盆前,伸出舌头舔了舔盆沿。
野狗没表示任何的不快,盆里的东西太多了,再多几条狗也无所谓。它只顾埋头吃。
又有一条狗凑了过去。
然后是更多的狗。
狗舍里开怀大嚼的声音不绝于耳,侄子却觉得毛骨悚然,他一步一步慢慢退出狗舍,然后关上了门。狗舍里黑了下来。但狗们不在乎,它们借助微光依然可以自由进食。
他生怕那些狗把他也当作食物。
在他把门关上的那一瞬间,那只野狗转过头,盯着门口,两只眼睛泛出绿油油的光。
到了晚上,叔叔处理完了尸体,把侄子叫到身边,问他:“你还想养那只野狗么?”
侄子说:“我有点犹豫。”
“怎么了,十几个小时前,你还闹着要养它。”
“我现在真的了解到,那是一只很奇特的狗,它与众不同。”侄子把喂食时候发生的事情告诉叔叔。
叔叔说:“或许咱们带回来的真是瘟神……如果你现在不打算养它,过两天狗肉馆的人来了,我会把它送走。”
侄子认真的想了想,说:“还是让我继续养它吧。”
“你该给它取个名字,总是叫它野狗野狗的并不合适。”
“叫它‘兀突骨’吧。古代少数民族的首领名,骁勇善战的意思。”
“好,不过我也有个条件,那条狗如果表现的太过野性,我也只有宰了它。”

5。意外的成员
我们正在讨论案情,忽然有人敲门:“方便进来吗?”
王队皱起了眉头,他最讨厌在讨论问题的时候有人打扰。
“那我就进来了。”来人似乎很不耐烦,自己推门进来了。
这是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长相还算白净,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穿着一身崭新的制服,皮鞋擦得锃亮。
王队问:“你找哪位?”
“我找王队长,”那人似乎对屋内的气味十分敏感,掏出块手绢捂住鼻子,“请问哪位是?”
“我是王飞,请问您是来……”
“我姓贺,是来协助您工作的。”来人与王队握手,我看到他手上戴着很大一个金戒指,腕子上的手表也是名牌。
“协助工作?”王队有点莫名其妙。来人将一封介绍信塞到他手里,王队拆开来看了看,脸色变了。
“小贺同志,您先在这里坐坐,老丁,帮我招呼下。”王队急匆匆出了房门。老成给我使了个眼色,我俩在后面跟着王队。
王队似乎很火大,大步流星来到局长门前,门也没敲就走进去,把我和老成关在门外。
我听到他在里面问局长:“那个小贺是怎么回事?”
“省政府里面……某位领导的……你也明白,他想让……锻炼锻炼。”局长的声音很轻,断断续续的,似乎不想让人听到。
王队大声说:“那也不能送到我这里来啊,我这里是破案为主!让他去个办公室当个文员抄抄写写不就完了!”
局长说:“那位领导的意思……让他破案立功……你不是刚接了案子……”
王队说:“我不答应,看他那个样子,过于在乎自己的外表,这种人会忽视自己的工作。何况,刑警的工作也是有危险性的,万一在破案过程中遇到危险,伤到这位公子大人……”
局长说:“这个……给一两件简单的案子,安全些的,小贺也是名校毕业……脑子灵活……会有帮助。”
“局长,这……这有点过分了。”
“小王,据说要给咱们分派新装备了,这批装备来自省里,你还想用旧装备么?新装备可以大大提高办案效率。”局长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王队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话:“局长,我明白了。”
他推门出来,脸色不是很好看,我和老成对视了一眼,老成打了个手势,用手把自己上下嘴唇一夹,意思是别多嘴。
回到办公室,小贺正在办公桌后面坐着(那是王队的位置),低头擦皮鞋上的灰尘。王队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老丁端着茶缸正要出门,看见王队,低声说:“这个小贺可能有洁癖。”然后就出去了。
小贺看到王队进来,啪的一个立正,姿势倒很标准,但眼神里还是透出傲慢。
王队严肃地说:“小贺同志,现在我们要去现场调查,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拜托你。”
小贺双眼发亮:“请队长指示!”
王队说:“门外那几个袋子你看到了么?那是我们从现场搜回的物证,麻烦你记下每一件物证的名称,然后再包装好。我们剩下的时间已不多,犯罪分子穷凶极恶,极有可能继续作案,我们期待着您的成果!切记,一件一件认真整理!”
王队说的一本正经,我和老成使劲憋着没笑出声来,这是让小贺整理垃圾啊。我们四个人忙了半天才把那些东西整好,现在让他自己弄,可有的受的。
小贺额角冒汗,赶紧去门口把垃圾袋拎进来,一股难闻气味立刻又充斥在屋里,这屋子今天算待不得了。
“一切就拜托你了,我们还要去外面一趟,失陪了。”队长打了个手势,我和老成赶紧跟上,一起朝门外走去。
“记得戴上手套,免得把指纹弄到物证上。”老成“好心”的提醒小贺。
“是是是。”小贺一个劲儿地点头。
直到上了警车,我们仨才一起大笑出声,老成发动引擎,现在是要正式出去办案了。

6。泄密
兀突骨长得很快,比一般狗都要快得多。随着个头变大,原来很可爱的小狗外形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狰狞的外表。
当它在狗舍的时候,没有狗敢与它争食,它只需用眼一瞪,别的狗就只能把最暖和最舒服的位置让给它。它俨然是狗群的王者。
然而,它有一个习惯,不吃素。
喂狗的时候或多或少会在狗粮里掺杂一些非肉类食品,比如馒头、豆渣等。一般的狗倒也能接受,唯独兀突骨不吃那些东西。它只吃肉,如果是热乎乎的带着血的肉它最满意,它会连里面的肉渣都吃得干干净净。
叔叔的狗舍也越来越大,原本容纳几十条狗的狗舍已经扩大了几倍。里面划分了若干区域,上百条狗在里面进食与休息。现在狗舍已经更名为肉用犬培养基地。名字比原来响亮了很多。
尽管狗多了,但这里的经营者依然只是叔侄两人。
他们是有秘密的人。
然而,正当他们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的时候,有麻烦找上门来了。
一位姓孙的记者找到叔叔,说想参观狗舍。
“我们的狗舍里有很多商业机密,不方便给外人看。”叔叔拒绝了。
“既然如此,请您二位去喝杯茶总可以吧。”
那人约叔侄二人到茶楼,在那里,他展示了一沓儿照片。
照片上,叔侄二人推着一辆小车,车上用芦苇席盖着,席子下伸出来两只脚。这是在光线很暗的夜晚拍下的,但叔侄二人的脸足够清晰。
叔侄俩的脸色当时就变了,那记者笑呵呵地把照片收了起来:“怎么样,肯带我进去参观了吧?”
那人来到狗舍,对里面的盛况啧啧称奇:“这么多狗,都这么肥,难怪你成了本镇首富了呢。”
兀突骨听到陌生人的声音,弓起腰,两只眼睛泛起绿光。
叔叔说:“你的愿望达成了吧?照片能不能给我?”
“开玩笑,我还指望着它卖个好价钱呢。您是生意人,应该懂得我的意思。”
叔叔叹了口气:“你开价多少?”
那人伸出三根手指。
“三万?”
那人说:“不是三万,是三分之一,我要你这养狗基地三分之一的收入。”
“放屁!”叔叔脑门上蹦起青筋,“这是我们辛苦经营多年才弄起来的,你白日做梦。”
那人阴笑道:“你养狗辛苦,我拍照也够辛苦哪。你不怕我把这照片送到报社去?”
侄子把拳头捏得咯咯作响,叔叔脸上阴晴不定,过了很久,他艰难地点了点头:“就依你的吧。”
从此,养狗基地多了个新主子。
有时,狗肉馆的人来这里取狗,会发现有个模样斯文的人,大模大样地坐在椅子上,指挥叔侄二人干这干那。他们觉得好奇,就问叔叔:“这人是谁?”
叔叔含混地说:“大股东!”
不过,这位大股东身份如何,具体投了多少股份进去,他没透露。只知道那人姓孙。从此,大家都纷纷传扬,孙家的狗肉最香,倒把叔侄二人的名字给忘了。
过了一段日子,叔侄二人发现这姓孙的胃口远不止三分之一的收入,他把持着养狗基地的所有账目,现金只要进了他的手就再也出不来。他来基地后的几个月,叔侄俩连半分钱都没拿到。
有一次,叔叔很气愤地找到他:“我们俩的钱呢?”
那姓孙的眯起眼睛:“你们俩的钱?这基地好像已经姓孙了。”
“你这混蛋!”叔叔愤怒地扬起拳头,那姓孙的退了两步。
“怎么?想打我?忘了照片的事了?”
叔叔的拳头慢慢放了下去。
“切,不识抬举。老实跟你说,我对你们算客气的。要是我把那照片交出去,嘿嘿……”
当天晚上,叔叔买了很多烈酒,自己躲在房里,闷声不语的干喝。他原来的屋子已经被姓孙的占了,现在换到一间很简陋的居室里。
侄子带着兀突骨从外面遛了几圈,进屋一看,叔叔面前已经摆了一摞空瓶子,吃了一惊,赶紧把酒杯夺走:“叔叔你不能再喝了!”
叔叔无奈地说:“给我!早晚被人折腾死,还不如让我醉死!”
侄子问:“是不是那姓孙的……”
叔叔愤愤地回答:“你别问了,给我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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