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 司雨客》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 司雨客- 第15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见到就收,霸道之极,有时连郁筑建地面子都不顾,若是男子,只怕大草原上的人早就群起而攻之了。可是这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漂亮的女人,一个勇武刚强漂亮无比身后又有着一个国家作为后盾的女人。对付她容易,但是随时之而来的季汉举国反扑。谁能受得了?西部鲜卑大人步度根尸骨未寒,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血迹犹存,这两位一个直接一个间接,但都是在她受到攻击后死去的。结果这一纵容不要紧,不胆汉奴。就边柔然奴隶,扶余奴隶,也开始往她那里逃走,这个女人居然照收不误,不到一年时间,她手下居然有了近十万地部众。在她的影响下。这些原来任人鱼网的奴隶竟都带上了她那种刁蛮不吃亏的脾气,杀他们一个人,他们居然敢好几百人钻进大漠数百里进行报处复,这在从前简直是无法想象地。她在其间挑选人手,组建骑兵。由于得知暗传的“灵”字营,“凤”字营什么地,她就真的把手下设为这样两营。她的这些奴隶部队都是在曾在大漠上久居地,虽是汉人居然,其实也与胡人无异,个个精于骑射,虽不及貊弓营和铁骑营精锐,但长在人手充足,士气旺盛,在草原上打了几仗,竟然无一败亦,一时解忧公主的威名在大漠上甚是响亮。

  这还不算,慕容族的公子慕容跋臧然也背叛族人投靠了她。慕容族是一个挺出色的民族,个个都仪表非凡,男的个个英俊潇洒,女的个个秀丽妩媚(在历史上,这个民族地还真是挺出色的,它分成两支,东支建立了前燕,后燕等四个燕国,天龙八部里慕容复就是他们的后代,西支建立了雄垂西域,享国三百年吐谷浑帝国。当然,其俊美程度也是出众的,后世的秦天王苻坚是何等英雄,见了慕容家族的人竟然产生了深深的自卑),而慕容跋在好美的慕容族中更是一个异美,他率先仿效汉人束发戴起“步摇冠”,身穿汉人的服装,学汉话,识汉文,而且弓马娴熟,可算是文武双全。更奇怪的是,他本来是慕容部的当然的继承人,但他却放弃了族长的位置,交给自己的叔叔慕容宣,自己整天东游西逛当起了游吟诗人。他有一天自己骑着一匹白马在草原上行走,偶然见到关凤,吃惊不小,一向自负的他也不由为之心动。这人也算得另类,他竟然直接找上了李昴,说道长安那一次比试我没有参加,现在我要与你比武夺妻,李昴大笑,说你败了要给我媳妇当奴卑。说罢长袖飘飘,独臂迎战,完胜慕容跋,慕容跋二话没说,投在关凤帐下,当了一员将领。

  眼下关凤,李昴,郁筑建已成三面环围之势,情势危急,曹魏已不可能有力量支持自己了,幸好自己与宇文氏和段氏两部达成盟好,约定共同对敌。

  “宇文部这次能派三万人马帮助我们复夺弹汉山,段氏能出两万人马,不过索头,贺兰两部不肯出兵,他们认为我们打不过铁骑王。”副将答道。

  “加上我们的人马,有十万之从,足够了,这次……定要重新夺回弹汉山王庭。”……

  慕容跋骑着白马,横一管长箫,缓步而来。

  前面是一个马场,数千匹良马就放养在这里。作为鲜卑人,最清楚鲜卑人的软肋在什么地方,只要烧了这个马场,戴胡阿狼泥的底气就得减下一半儿去。

  “站住,什么人?”几个鲜卑兵士站出来,高声喝道。

  慕容跋从容而前,箫声不停。

  鲜卑兵士大怒,纷纷把手中的弓箭对准慕容跋:“下马,解下兵器,否则的话……”

  箫声骤停,慕容跋一甩长发,头上的步摇冠随之摆动。这个不剔头发的鲜卑人,用熟练的鲜卑语骂道:“混帐!你们敢这样对待本世子?不要命了?!戴胡鳞呢,让他出来见我!”

  几个鲜卑兵士一愣,都不知道眼前这个公子是哪部大帅的世子,但是敢于直呼大帅戴胡阿狼泥的侄子戴胡印鳞的名字,肯定是不得了的人物,当下留下几个人看着慕容跋,其余人等进入营中,去寻小帅戴胡鳞,戴胡鳞正与女奴胡天黑地,听到有人来寻自己,心中恼怒,问道:“他是什么人?”

  “他不肯说,但是看起来不是普通人。”

  “一群废物,老子养你们有什么用!”戴胡鳞骂着,站起身来,“把他带进来。”

  从人答应着出去,他又改变了主意:“算了,还是老子出去看吧,别弄个奸细进来。”

  戴胡鳞一出营门,就看到那顶标志性的步摇冠,不由一愣,暗骂道:“这个怪物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他不是在追那个季汉的公主么?”他与慕容跋却是相识的,当下叫道:“慕容跋,你来此何事?”

  慕容跋道:“听说你酿得好马奶酒,想找你讨杯酒喝。”

  戴胡鳞大笑起来:“我不是象发情的兔子一样追着季汉的公方么?怎么有时间来找我喝酒。”

  慕容跋长叹一声,策马而前,旁的兵土们登时紧张起来,把弓箭对准慕容跋。慕容跋苦笑道:“老朋友,你就这样来安慰一个失恋伤心的旧日同伴么。”

  戴胡鳞见他坦承失恋,不由大笑,疑心里尽去,道:“解忧公主是天上的金丝雀,再美也关不到咱们的笼子里。你既然离开了她,到我帐里,好好喝几杯。”

  “是啊,好好喝几杯。不过,我总忘不了她,你说怎么办?”

  “天下的好女子多得是,我有几个女奴,皮肤白得象是牛奶一样,保你一见忘忧。”

  “谢谢你,老朋友。唉,说起来,我真对不起你。我当真是不能忘她啊。”说话间,距戴胡鳞已不足三尺。

  戴胡鳞笑道:“你忘不了她,却对不住我什么?”话未说完,眼前白光闪动,惨叫响起,慕容跋的银刀如闪电流通渠道动,剖开了四周几个鲜卑兵士的咽咙,又架在戴胡鳞脖子上。戴胡鳞慌道:“别乱来,你想做什么?你疯了不成?”

  慕容跋皱着眉头:“不做什么,我只是想用你来换她一笑罢了。

  来,随我走一趟。”

  戴胡鳞怒道:“你敢在这里撒野,我一声呼哨,我的部下就会把你分尸!”

  慕容跋还是一脸苦相:“我知道,但是你肯定会先死,火气别那么大,真的,我不想杀你我的,跟我走吧。”戴胡鳞无奈,向士兵们使个眼色,随着慕容跨纵马而行。

  行不多久,慕容跋忽然叹道:“老朋友,你是不是派大队人马在前面堵我的去路来着……你别慌,我知道你会这么做,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我不是一个人来的,在前功尽弃面,好象有我一个千人队,你那些人怕是凶多吉少了。”

  戴胡鳞气得一声大叫,舍了性命,猛得向后一倒,从马上摔下去,竟然避开了慕容跋的刀。他大喜之下,向腰间一伸手,却摸了个空,回头看时,慕容跋手中银刀之上,正挑着他的弯刀,得意的晃动着。戴胡鳞一声大吼,和身朴上,慕容跋却不杀他,策马避开,把两把刀挂在鞍上,从背后取出套索,一个圈子缠在戴胡鳞身上,略一喝那马的小腹,巨大的冲力早把戴胡鳞拖倒,只拖得尘士飞扬,衣衫破碎,皮肤上划痕处处,狼狈不堪。

  不远处的马场上,已经是火光冲天,数千匹良马形的马群,被几十个熟练的驭者叱喝着,向西奔去。




  第三部 第二十六章 合围
  参合坡的戴胡阿狼泥得知马场被偷袭,正在打猎的他愤怒的手中的弓折成两断。手下的兵士们看到主将发怒,吓的噤若寒蝉。戴胡阿狼泥当下下令,着手下悍将胡兰且引五千轻骑,把那此马匹夺回来。那些马匹是他在火雷原上好不容易弄以的野马,速度快,耐力强,头脑聪明反应快捷,突然被抢,简直如摘了他的心尖子一样。

  “至于戴胡鳞这个混蛋,让他死在敌人手里算了!”这是戴胡阿狼泥的原话,至于他是不是当真这样想的,那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胡兰且不敢怠慢,率领轻骑如旋风般离营向西,又没着马蹄印追击。一直追到白狐谷。

  他知道,敌人的速度再快,也不可能不休息,马群今夜一定会在白狐谷过夜。

  “这些该死的小偷们,居然把算盘打到老子地头上,这回一定要杀掉你们,把你们挂在树上风干成腊肉。”

  胡兰且的前锋哨兵回报,已发现敌人的行踪,战马也在谷中,胡兰且点头,高声叫道:“冲锋!”在草原上,什么设伏,什么偷袭,都比不上股作气的冲锋,谁的马更能跑,谁的刀更能砍,谁的箭支更多,谁就是胜利者,他可不想等敌人晚上入睡再悄悄摸过去,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他要做的,是乘敌人还没有跳上马背的时候,用箭将他们钉死在地上。

  “呼嗬!”胡兰且大叫着,挥舞着手中地弯刀,一马当先向前冲去。

  “呼嗬!”部众们跟他向前冲去。马蹄声

  纷至踏来,有如暴雨,泥土和草屑飞溅,吼声如雷。

  已经可以看到谷中的小偷们了,看样子有三百来人。怪不得敢来偷袭大人的马场,但是好象只有五六百匹战马,不管了,抓到他们,不愁找不到线索,找不回全部马匹。

  鲜卑人的大喝惊动了白狐谷中地那些小偷。他们惊惶间跳上马背,便要逃走,胡半且一声呼哨,乱箭齐发,登时便射倒了三四个,剩下的远远逃开去。胡兰且大呼酣战,在马上边追边射,快如疾风。不知不觉间,他的人马已经散开了集中在白狐谷的谷底处了。突然间,隆隆的战鼓声响彻了山谷两侧。

  鼓声,那是汉人地冲锋之声。他抬起头来,却发现山谷两侧突然出现了无数的汉军,他们手举着弓弩,依着谷势排列如层层密林。

  应该还在支中的汉军怎么会突然出

  现在这里?来不及想这些了……

  “射!”随着一声号令,扑天盖地的弩箭乌云一样遮住了天空,落下去,便是一片死亡之雨,溅起红色的血花,悲凄的惨叫。只一波打击,几百名英勇的鲜卑武士就倒在了箭下。

  就在这一波打击下,胡兰且的马头上中了一箭,竟把他摔下马背。

  “我们中伏了!快退!快退!”胡兰且大叫着,一边拨打着箭支,一边抢过一匹无主战马,纵身跳了上去。但是谷中狭小的地势影响了鲜卑人地机动,无可避免的造成的混乱,这种混乱形成了更大的损失,更多的兵士被箭射倒,被自己人冲倒,不小心落在地上,被战马的铁蹄踏成肉泥。有地战士舍命没着陡坡纵马向谷两侧的山坡冲去,喊杀声此伏彼起,却被一排排密集的箭支射倒;有的加速向前,想冲出山谷,却发现落入早已挖好的陷井;有的转身后退,却与大队撞在一起,纷纷掉落马下;有的就象失去理智地疯子,挥刀向阻信自己去路的自己的砍杀起来。

  风中飘荡的浓烈血腥味,中人欲呕。

  这时,前路中的“小偷”们拨转马头冲了回来,后路上,一队人马也围了上来,敌军四合。

  胡兰且拼了命,他大吼着组织起自己的亲卫队,向回路冲去,箭飞如雨,不停有战士从马背上滚落,也有马被折断腿摔在地上。胡兰且

  血红着眼睛,以一往无前的架式,冲向了阻击的汉军部队。在最初的混乱之后久经战阵的鲜卑人在他的身后迅速的组织起来,潮水般向谷口涌来。两队人马就象两柄巨锤,全部砸在一起,没有迸溅的火光,只有喷涌的鲜血。

  胡兰且收起弓箭,抡圆手中五尺长的斩马刀,向前冲去。前方一个汉军手持长矛向他冲来,他对着直刺自己的长矛,怒吼一声,劈了下去。长矛应声而断,敌将奔马刚刚扬起的马头被这势大力沉的一刀砍成了两半。战马飞腾的庞大躯体带着士兵的惨叫突然横飞了去出,立刻就被三四匹怒马撞飞了起来。半空中手舞足蹈的士兵眼看着自己被一支冰冷的长矛戳穿了胸腹,胡兰且满脸是血,有如凶神,大声吼叫着,向前冲去,阴击的汉军竟然被他的凶狠吓住了,气势一滞。鲜卑士兵们在他的带领下,一往无前。将阻击地汉军撕开一道深达五十余步的口子。胡兰且大喜,看来眼前这支汉军成军不久,虽然占了人数和地利两重优势,却还是出现混乱了。

  汉军拼死抵挡着,奋勇杀敌,鼓声再次响起,两侧的汉军向着鲜卑人压过来,箭雨纷飞。

  胡兰且真的急了,他知道虽然自己在前进,但只要汉军四面合拢,自己唯死一途。他疯狂了一样大声吼叫着:“杀!杀出去!”

  黑色的箭云暴雨一样横扫鲜卑人的后队,一阵阵人仰马翻。这时候,只要实力足够强大。混战的地方反是最安全的地方,就算压上来的汉军后军。也无法向着……地部队放箭,胡兰且俯身剁死一名准备砍他战马的敌兵,有一个大仰身劈掉了左侧敌骑的半个身子,喷溅而出的鲜血立即染红了他半边身躯。鲜卑人马锥形之形向前突进。他就是锥尖,笔直地射入汉军的阵心,向前,向前,再向前,一定冲透汉军的阻击,冲出去。

  前面不远,他看到了汉军主将的大互,很好,他就要杀出去了。他立马举马,大声呼啸,光亮的头顶在血红的暮色间闪动,五尺长的斩马巨刀加上手臂划出宽达丈五的圈子,在他周围,已无一个敌手。

  前面突然间一阵锣响。汉军向两边散开,汉军的大互助组现了出来,胡兰且一愣,难道说汉军想要放自己走不成么?他下意识的用手擦了下脸上溅的血,在血被擦去的一刹那,他看到了一道红色的电光,这电光在视野里急速的扩大着,眨眼已到眼前。他下意识地挥刀劈去,做梦一般,却只斩到了那光芒的影子。

  “嚓”,似乎是很轻很脆的一声响,胡兰且眼前一切飞速的旋转起来,他感到一切都在迅速的下隆着,而自己越来越高,接着他看到自己端坐在马身上的无头地身体,在他身后,是一匹咆啸如龙的红马,一个一身火红的女将。

  他最一个念头是:是谁杀了我,好快的马!好快的刀!

  关凤横马站在胡兰且无头的尸身之后,匹马挡在鲜卑人之前,厉声用鲜卑人叫道:“下马归顺者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