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刘家当初的长工,可以说是看着刘家怎么落败,然后又怎么起来的,现在看刘家好了,刘家兄弟又都这么出色,他自然就想着自家女儿能嫁过来,不过除了这些之外,他还是真心担心刘家兄弟的。刘家现在是又有藕又有鱼的,但这东西他们都没有做过,今年成,谁知道明年成不成呢?这万一不成,刘家可不就指着变蛋生活了?刘文明年还要考秀才,路费也不说了,重要的是还要和同窗联络感情,还要送礼。他记得上次刘文去赶考,可是卖了一亩上好的水田的!
这要成了秀才,那以后来往的可都是有身份的人,开销不就更大?若不成,他这个年龄也是要娶亲的,不说娶的是谁,总要有些家底。这一下分给他们四个……
花有才隐隐的有一种想法,刘文要是只给自己说,他们两家合伙也就罢了,这又牵连上三家,可不是要赔本吗?不过这个想法一出来,就被他压了下去,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好像是有些问题的。
他在这边想着。那边刘汉山刘旺等人的脸色则有了变化,花有才能想到的,他们当然也能想到,只是就算想到了,未免还会有些不舍。
刘汉山是久经世故的,当下咳嗽了一声:“大郎,你的心意,我们都知道了,可是这件事,对你们兄弟也很重要,这事……要不,你们再想想?”
他嘴中劝说着,心下却巴不得刘文反对,同时更把花有才骂了个底朝天,心说这不是姓刘的果然就和他们想的不同。
刘文道:“各位叔叔伯伯,对我们兄弟果真是厚爱,此事我们兄弟已经商量过了,却是全家都同意的,其实这变蛋的做法倒是简单的很,若是我不说,大家多吃几次也就知道了。”
这话当然是客套的,变蛋的做法的确是很简单,但若不知道方法,那任是吃上几百次,也不见得知道到底是怎么做的。那石灰也就罢了,村中人几乎家家都有砌墙的手艺,也容易分辨,但是碱面、茶叶却不是随便看看就能看出来的,更何况这其中还有比例的分配,就算是他,记着这几样东西,也是实验了多少次才成功的。
其实他原本是想做茶叶蛋的,当年他爱吃这个东西,天天压迫萧二给他做,萧二做的茶叶蛋不仅有一般人会放的八角桂皮丁香这些东西,更额外放了香菇、灵芝,总之就是完全按照那个上过中央电视台的台湾日月潭的阿嬷的方法来煮的,以他的口味来看,做出来的倒也不差上下。
当然,这里不比现代,灵芝不是那么常见的,也不会那么便宜,不过香菇却还有的找。但在吃了王普县那一家的茶叶蛋之后,他就不想这件事了,人家能把茶叶蛋卖的那么贵,果然是有原因的。
不过,这茶叶蛋令他联想到了茶叶,进而联想到了变蛋,倒是无心插柳了。
第二十七章
在刘文上世所在的城市,变蛋其实并不流行的,那里更多的是皮蛋,由鸭蛋制作,做出来之后,带松花,发青黑色的那种东西,这道菜可以说在全国各地都流行,而他们那个城市更以皮蛋瘦肉粥而风靡全国。
关于皮蛋和变蛋哪个更好吃这是见仁见智的,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比起皮蛋,变蛋更绿色环保一点,它做出来是黄色的,不含铅,做的好的变蛋,应该是鲜黄色的,切开之后蛋黄应该会有黄色的汤汁,而蛋清则会变成偏黄色的果冻状,很有弹性,配着蛋黄一起吃,是又香又韧,很有嚼头。
他们做的就是这种变蛋,这第一是因为他们没有养鸭子,第二则是,变蛋他好歹还看萧二做过几次,至于皮蛋,却是只在超市里买过的。萧二可以说是他一手养大的,虽然那时候他们还父母双全,但是照顾这个弟弟的责任就是他的,不是他多么具有兄弟爱,而是如果他不接手萧二的管教,那他这个抽风弟弟很有可能就要被他们那当军人的父亲给打死了——虽然他在其后无数次的觉得,当年真应该让他早点被打死的,不过那时候,他才不过十多岁,还具有少年人柔韧的心肠,看着弟弟被踢的躺在地上翻滚,总会有些于心不忍,于是就忘了他的本性,自告奋勇的接过了教鞭,从此以后就开始了不堪回首的青葱岁月。
不过不管萧二怎么抽风,怎么有问题,好歹还有一点好的,那就是动手能力很强,也愿意动手,虽然在吃食上,大多是受到了他的逼迫,不过这变蛋却是他自己自动做的。
他和萧二都是在出生地上完了高中,然后考到了外面的大学,再之后,又回到了出生地,他比萧二大两岁,因此这中间他们有六年没在一起,他大三的时候去看萧二——同样不是想念这个弟弟了,而是实在担心他在外面惹祸,那时候火车还没有提速,他又还是个穷学生,自然是不可能坐飞机的,从他所在的地方到萧二那里足足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
他是满怀忧虑的赶到萧二那里的,却发现这家伙好吃好喝,活的活蹦乱跳的。过去令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竟然一下子成了教授们的宠儿,究其原因,就是这家伙有一手好厨艺,也不知道他是真的知道了人情世故,还是无心插柳,总之自己做点什么,还不忘给自己的教授也送上一份。
那时候,老师们已经开始流行收礼了,虽然没有后来那么严重,但也会收个水果饮料什么的,萧二的饭菜倒是新颖别致,偏偏他还是个手艺好的。
大学里的老师对一般学生是没有太深的印象的,但这么一个出众的,自然就被记住了,再之后这家伙就开始了自己如鱼得水的生活,他看到这种情况,不知是欣慰还是失落,反正在吃饭的时候,就只顾夹眼前的菜了,而他面前的那一盘,正是皮蛋,他还记得当时萧二很是疑惑的看着他:“哥,你什么时候这么爱吃皮蛋了?”
他当时也没心思考虑,就顺口说了一句最近。
他去看萧二,是趁着十一的假期,那时候十一还不是长假,他自然不能长时间停留,住了三天就又回去了,再之后就是学习考试,然后,就迎来了寒假。
大学的寒假是假期长久的,他的学校又比萧二离他们家更近,所以他要比萧二早两天回家,因此在萧二回来的时候是他去接的,他还记得那天意外的是一个大冷天,他站在拥挤的城市火车站的外面,和一堆人挤在一起等接人,等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总算看了那家伙从里面出来了,怀里,却抱了一个罐子。
那罐子是黑色的,也不大,和电视中的骨灰坛还真有点类似,他当时的那个心啊,搜的一下就蹿了起来,头发都竖了起来,结果那小子还笑嘻嘻的对他打招呼。
“这是什么东西?”
“好东西。”萧二神秘兮兮的对他说,“你看了保准喜欢。”
因为这一句,他的寒毛竖的更厉害了,脑中不由想起另外一个表弟的特殊爱好,他那位表弟从小品学兼优,连红领巾都没有少戴过一次,如果说萧二是那种令人抽搐的弟弟的话,那他的那位表弟保准是那种令人放心的。
他那位表弟一直令人放心到十八岁,直到进了医学院,也不知道是他在那个环境里被污染的,还是天生就具有这个倾向,总而言之,这位表弟从那以后多了一个爱好,一个如果放在有死灵法师的玄幻背景下就非常合适的爱好——收藏人骨。
是的,就是人的骨头,在这方面,医学系的学生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他的这位表弟不仅有了一个左手小拇指的骨头做装饰品,更有了一个用腿骨做的戒指。
这个爱好,出现在小说中,还不算什么,但是在现实中,那真是令人崩溃,一干亲戚都纷纷表示不能接受,只有萧二在这点上能与其交谈,而此时,他手中抱了这么一个罐子……
他当时最直接的想法就是,要不要到寺院里去做一场法式。好在罐子里不是他想象的那种东西,而是几个变蛋,萧二是这么说的:“你不是爱吃这个吗?那皮蛋有铅,吃多了不好,以后我给你弄变蛋吃。”
……很难形容他当时的感觉,他后来想想,大概是有那么一种类似于,自己千辛万苦养大一个小孩,然后接到了他第一个月的月薪时的样子。
只可惜他这份感动没能维持太长时间,没等他来得及仔细体味一下的时候,那家伙就又道:“咦,先前我抱着没感觉,哥,你这一抱,倒像是抱骨灰坛,要不以后我死了,你就用这个抱我?”
如果说他的心在上一刻是在天堂的话,那这一刻瞬间回到了人间,他当时最大的冲动就是把手中的罐子敲到萧二的脑袋上,真的如他所愿算了!
不过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每次吃变蛋都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这个罐子,而之后,他的表情就会有些怪异,而萧二那个傻瓜却以为他是真的喜欢吃变蛋,于是以后每次惹他生气都会老老实实的去做变蛋,虽然那变蛋不可能一下子做好,但每次见那家伙忙忙碌碌,他就会畅快一些,而因此,他爱吃变蛋这一点,在萧家就成了公论。
至于那些多余的变蛋嘛……自家做的变蛋,无论是送同学还是送同事,都是一份很独特的礼物,那时候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要靠卖变蛋赚钱。
刘家公布了变蛋的做法!
虽然刘文是私下里找的花有才等四家,但是这件事还是在第一时间被全村人都知道了,这么一来,羡慕的有之,妒忌的有之,悔恨的有之,表示不屑一顾的更有之。
而对此事,反应最大的,就是孙二狗,一听到这个消息,他当下就砸了碗,气的脸都发青了。那变蛋的做法,他去要了两次都没要到,现在那刘文竟轻轻松松的送给了别人!
他为此崴了脚,歇了这么都天,还丢了一个换帖兄弟,结果竟都是让别人落了好处?
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刘家村的大多数人,都如同刘文和郑定辉先前所想的那样,开始眼红里正他们,而只有孙二狗把全部的愤恨都投到了刘文身上。
“你有什么好气的?那是人家的方子,自然是人家愿给谁就给谁……”
刘茶花一边收拾着,一边小声的说,她一般是不敢和孙二狗打别的,但这次却忍不住了,她知道那次去偷人家的,也有孙二狗。
“你说什么呢?”
孙二狗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刘茶花一缩,然后咬牙道:“你好好的吧,别也被送进牢里……”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孙二狗随手拿起来的枕头砸中了。
“你个娼妇,你是不是就巴不得我进了大牢想再找一个小白脸,哦,我知道了,你是看中了那个大郎是吧,也不看看你的样子,早不是黄花大闺女了,还是只不会下蛋的,你就算要去当妾,那刘大郎也不会要你!”
他前面的话也就罢了,刘茶花不是第一次听,虽然深觉侮辱,但也习惯了,但后面的话却刺到了她的痛处,她哆嗦着指着孙二狗:“我不会下蛋,我、我……还不是因为你!你赔我的孩子!”
她说着,就一头顶了过去,她虽然人小力薄,但也把孙二狗顶到了床上,她之后又随之上去,对着孙二狗又打又骂:“我的孩子!要不是你,要不是你他早就能下地跑了!”
原来两年前,她在县城里卖过蒸菜,就怀了一次孕,知道自己要做父亲了,孙二狗那几天也变得很是体贴,她不由得幻想以后的日子,不求多么舒适,但求个安康,哪知道孙二狗不过就老实了那么几天,之后就又开始了逛荡,有一天他不知道在哪里听了点风言风语,回来就打她,那时候她已经有四个月的身孕了,就那么活活的被打了小产!
第二十八章
四个月,孩子已能看出性别,正是一个男胎,若那孩子能平安生下来,早就能叫娘了。
想到这里,刘茶花更是气愤,她本是个力弱的,平时也是被孙二狗打怕的,但这时候已顾不得这些了,对孙二狗连抓带咬,孙二狗开始愤怒,后来见她哭得伤心不免又有些心软,但再一想到自己一个大老爷们被一个娘们撒泼,实在没有面子,当下就将她推到了一边。
刘茶花又要扑上来,孙二狗翻身起来,然后对她踹了一脚:“疯婆子!”
刘茶花被他踹的半天站不起来,他也不管,找了自己的衣服就向外走,走出家门,被冷风一吹,微微的有些后悔,其实他每次打过刘茶花都是后悔的,从内心来说,他不想打她,他想让她过好日子,就像当初他给刘茶花的父母许诺的那样,让她不愁吃穿,天天有肉,但他生性坐不住,无论是种地还是做工,都无法忍耐,他觉得自己的性子适合经商,可商人是贱籍,虽说平时的富商也是受人敬仰的,但只子孙不能入仕这一点就让他绝了念头了。
因此,他才会对那变蛋的配方那么看重,有了那配方,就算他自己来做,也是可以的,若做其他生意,还是从商,但像卖粮食鸡蛋鸭蛋这些农产品,在大珠朝却不会被归到商籍。
“总归就是那刘大郎的错!”
他越想越恨,胸中就憋了一股邪火,不自觉的就像刘家的地里走去,这时候他其实还没有特定的想法,只是觉得自己要做什么,但在见到刘文后,他猛地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此时还没有出正月,天气很冷,人们大多在村中活动,地里却是没有人的,而刘文则带着郑定辉,在水田这边查看,其实他不懂农业,会弄出这么个东西,不过是因为当年报纸上天天鼓吹科学化种田,再加上,他好像在哪本小说中看到过莲藕好种。
他记得那本小说的主角就是学农的,穿到了古代就漫天遍野的种东西,简直如神人下凡,此人的种植技术到底如何他也不知道,但他见留言区并没有声讨的,想来最起码,是没有太大的硬伤的,也因此,他才会着手准备这个,毕竟只靠种田的话,实在太慢。
二十亩水田,说起来也算是不错的人家了,但这个不错,也不过是能吃两顿干饭,偶尔见见肉末,要想过什么好日子,却是不能,毕竟这种土财主,那是靠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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