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氏忙应了。
叶馨儿想着表哥就要回京了,自己的年纪也不小了,祖母最近在替她张罗亲事,她心里是一百个不情愿,便也想去京城,有些心事,跟别人不能说,只能跟母亲去说。正思忖着如何开口,只听祖母点了她的名。
“馨儿,你爹来信,想让你跟你表哥一道入京,你可愿去?”叶老夫人虽是征询馨儿的意思,但心里只盼着馨儿说不愿。这两个孙女,都是她心尖上的肉,她已经有过一次失败的择婿经历,总想给两个孙女找一门最好的亲事,德怀信中说的虽然详细,对方的家世人品才貌都不错,可自己没亲眼见过,这心总是不安呐
叶馨儿心头一跳,又喜又忧,喜的是可以跟表哥一同去京城,忧的是,爹突然提出让她去京城,怕是她的终身大事有了眉目,顿生纠结。
“回祖母,馨儿也想娘了。”叶馨儿委婉的回道。
叶老夫人微微叹了一起:“这几**先准备准备吧”
听堂姐要走了,叶珂儿急的忘了先前的委屈,急声道:“祖母,珂儿也想去京城。”
一旁的戚氏忙低喝:“别胡闹。”
叶珂儿眼眶都红了起来:“我和堂姐一处长大,从来没分开过,这会儿她要去京城了,再见面都不何时,我去京城陪她一阵有何不可?”
这话说的真情流露,姐妹深情可见一斑,戚氏一时不知如何反驳,心道:你长这么大一日也没离开过娘,娘又如何舍得?
还是叶老夫人有办法,说:“京城总有机会去的,但这回不行。”
一干人走后,叶老太太揉了揉胀痛的腿,神色苦楚。
周妈关切道:“明允少爷今儿个带回来熏洗的草药,要不要让人去煎了试一试?”
叶老太太摆摆手:“今儿个晚了,明日再试吧你帮我揉揉就好。”
周妈突然想起来,又说:“明允少爷说,林姑娘会一种专门治风痹之症的推拿法,赶明儿,我去学来试试。”
叶老夫人哂笑道:“她跟胡大夫才学了几年?她那点本事还不都是胡大夫教的?胡大夫都没提,看来没什么大用。”
“有没有用都试试,总比我这样乱揉一气的好。”周妈笑道。
叶老夫人笑了笑,却没有再反对,歪着身子躺下来闭目养神。
第三十二章 荣归
第三十二章 荣归
因为叶珂儿与叶馨儿离别在即,离愁太深,无心找林兰麻烦,只是见到林兰就翻白眼,林兰懒得跟她计较,心里清楚,这里可不是她的主战场,像叶珂儿这种没什么杀伤力的跳梁小丑她还不放在眼里。
叶老夫人试了几次熏洗,配合周妈从林兰处学的推拿,痹症竟是缓解了许多,叶老夫人对林兰的看法稍有改观,看来这姑娘并不是光练一张嘴,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
于是乎,林兰在叶府的日子过的还算舒坦,只是担心出发之前,那一十六套美衣能否完工。
很快,出发的日子定好了,四月十一,宜出行的吉日,也就是后天。
日子一定下来,林兰反倒开始不安了,当真要离开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离开最亲近的人,奔向那前路迷茫,甚至还有许多不可知的危险的未来,心里惴惴,一宿都没睡好觉。
早上,天幽幽亮,银柳就把林兰叫醒了。
“少爷让姑娘赶紧起来。”
一听是李明允让起来,林兰抱着毯子赖着不肯起,实在是困,懒懒的问:“起来干嘛?今天又不学规矩了。”
“说是要陪姑娘回涧西村。”
林兰猛的醒神,对啊明天都要走了,是得回去见见哥还有涧西村的乡亲们。
麻利的穿好衣裳,洗漱清爽,玉容端了早饭来,林兰只捡了两块米糕,胡乱吃了几口问银柳:“少爷呢?”
银柳看她着急的样子,笑道:“姑娘不用急的,少爷说坐马车去,不出一个时辰就到了。”
林兰包了一嘴的米糕,含糊的说:“早点去凉快。”说着就准备出门。
“姑娘……”玉容叫住她。
“什么事?”
玉容拿了块干净的帕子来,指指嘴角:“姑娘这有点脏东西。”
林兰微窘,接过帕子擦擦嘴,红着脸问玉容:“这样可以了吗?”
玉容将她上上下下仔细端详了一遍,这才露出笑容:“可以了。”
涧西村的村民好像早得到了消息,都在村口迎接。
林兰看到乌压压的一片,看着乡亲们那殷切的眼神,喜悦的笑脸,林兰倍感压力。她这趟回来在村民们眼中也算是荣归了,荣归是好事,可是,似乎荣归的人都应该造福乡里,不然如何对得起大家的盛情?可惜,她这次来什么都没带,林兰后悔不已,早知道这样,买上一袋子糖果来也好,收买不了大的,能收买小的也成啊可惜这会儿想到也迟了。
林兰不禁怪起李明允来,小声的说:“都是你,催的这么急,早知道也买点礼物来,这会儿,你叫我拿什么脸来见他们。”
李明允勾起一抹淡笑,回头对跟随的一个仆从说:“文山,把马车里的东西拿出来。”
林兰愕然,马车里有什么东西?她坐了一路都不知道里面藏了什么东西。
叫文山的仆从应声上了马车,须臾扛了个大袋子出来。
“那里面是什么?”林兰好奇的问。
李明允轻轻的说出两字:“喜糖。”
林兰大喜过望,嘴上却轻蔑的说:“真小气。”
李明允也不跟她计较,抱拳迎上村长和林风,礼貌的打招呼:“村长,大哥。”
村长一贯的波澜不惊,微笑着点头,林风见到自家妹子穿上了绫罗绸缎跟玉树临风的李秀才站在一起,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脸上笑成了一朵花。
“妹夫,妹子,可把你们给盼来了。”
林兰吩咐银柳:“这涧西村一共三十二户人家,你算一下怎么分。”
一旁的文山说:“少夫人,少爷早就已经准备好了,这里一共三十二份喜糖,每个袋子里还装了两个银钿子,村长家、金大婶家和少夫人娘家,少爷另外还备了礼物,等小的把这些礼物分了,再把特别的礼物送到少夫人娘家去,由少夫人亲自送给他们。”
林兰这次真的意外了,没想到李明允早就做好了准备,还考虑的这样周全,可恨的是,这家伙居然都不告诉她,极不喜欢被蒙在鼓里的感觉。
心里抱怨了一阵,林兰又打量起这个叫文山的仆从,看这小伙子长得人高马大,四肢发达,却是双目有神,透着股机灵劲,说话也很有条理。
“好吧那就辛苦你了。”林兰赞许的点点头。
文山嘿嘿笑道:“这是小的应该做的。”
“林兰,走了。”李明允温柔唤她。
“妹子,回家咯你嫂子一早起来煮了红鸡蛋,还打了茶糕。”林风笑呵呵的说。
“村长,哥。”林兰开心的迎上前,想要挽住哥的手,李明允却是一步跨过来拦在了中间,牵着林兰的手,笑容和煦如*光,语声温柔如春风:“走吧”
林兰暗瞪了李明允一眼,这家伙又在演戏了,一有观众他就特来劲。
林风见那两只紧紧握在一起的手,眼底眉梢全是笑意,先前他对妹子嫁给李秀才还有诸多忧虑,现在看来李秀才这个人是个靠的住的,对妹子又体贴,他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一群人簇拥着两人到了村东头林兰家,李明允就陪村长和大哥他们说话,林兰被村里的姑娘大婶团团围住。
“哎呦林兰,你身上这缎子好漂亮,好滑。”二妞羡慕着,伸出手隔着空气抚摸林兰身上的衣裳,生怕自己手脏弄脏了林兰的新衣。
“林兰啊你可真是好福气,嫁了这么好的男人。”
“是啊是啊,我早看出来了,李秀才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只是没想到他比我想象中还要厉害。”
“陈家大婶,你早看出来有什么用?可惜没生个跟林兰一样标致的闺女。”有人打趣道。
金大婶也来凑趣,做惋惜状叹息道:“我本来还想林兰做我家媳妇儿的,没曾想让个外姓人拐跑了。”
“金大婶,看你最近瘦了,是不是心疼的呀?”大家又开始揶揄金大婶。
金大婶一点也不恼,配合着说:“可不是,我心疼的几宿睡不着。”
众人哈哈大笑。
林兰听着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笑,倍感亲切,真心喜欢这些朴实的村民。
姚金花端了红鸡蛋来给大家吃,听大家说的热闹,得意的笑道:“这就叫姻缘天注定,我家林兰一看就是有福之人。”
金大婶对姚金花没好感,鄙夷的说:“这天定的姻缘差点就被某些人搅黄了。”
姚金花讪笑道:“往事不提往事不提,来,吃喜蛋,沾沾喜气。”
林兰淡淡的扫了姚金花一眼。
姚金花见林兰看着她,有些心虚的笑了笑,讨好的说:“小姑,你也吃个喜蛋?”姚金花本就是个见高踩低的主,见林兰如今成了财神婆,她那还敢对林兰耀武扬威,乖乖的夹着尾巴,她还指望从林兰这里多捞点好处呢
“嫂子,我的药箱还在吧?”林兰问道。
“在在,你的东西我一点也没动过。”姚金花忙道。
“那好,嫂子陪我去整理下东西,诸位大妈大婶、姐妹们,我先失陪一下。”林兰笑嘻嘻的跟大家打了个招呼,回屋去。
姚金花随即跟来,讨好着:“小姑,你要整理什么,让嫂子来,别弄脏了你这身衣裳。”
林兰也不跟她客气,说了几样东西,让姚金花去找。看姚金花乐呵呵的忙碌着,林兰不咸不淡的说道:“嫂子,你也知道今时不同往日了,以前的事,我可以不计较,只要你以后安分守己,勤劳持家,知道心疼自己的丈夫,我林兰就认你这个嫂子,如若不然,你也知道我的脾气,别以为我去了京城,就不知道家里的事,但凡让我听到一点不好的消息,我立马就在京城给我哥另找个嫂子。”话已经说的够清楚了,若是姚金花还不识相,她可不管什么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的废话,坚决鼓动哥把姚金花休了。
姚金花啧啧笑道:“小姑啊瞧你说的,丈夫就是女人的天,我哪能对天不敬,对天不好,你就放心去做你的少奶奶,家里就交给嫂子,嫂子保管把你哥伺候的舒舒服服,把这个家料理的妥妥帖帖的。”
林兰怀疑的瞅着信誓旦旦的姚金花,暗道,这女人能屈能伸,不简单啊但愿她能说到做到。
“小姑,你别不信啊不信你去问问你哥,这阵子我对他有多好。”姚金花似乎急于证明自己已经改过自新。姚金花说的倒是实情,因为这段时间林风对她心有怨气,对她总是不冷不热,要换做以前,她早闹开了,但现在情形变了,林风有了个当少奶奶的妹子,腰杆也直了,说话也大声了,姚金花绝对相信,只要她一出这个家门,立刻就有一大堆女人想要嫁给林风,她能不巴结点,讨好着吗?没得让别的女人占了便宜去。
“不是这段时间好就行,而是以后都要对我哥好。”林兰认真的纠正她。
“那是一定的。”姚金花连忙保证道。
那边李明允跟村长说:“你们跟张大户家的合约还有一年到期,我已经跟外祖商量好了,到时候,叶家会派人来跟你们签约,价钱绝对比张家要优惠,至于张家那边有什么意见,我们叶家会出面的。”
村长金富贵闻言,大喜:“,那敢情好,我代表全村老少谢谢李公子了。”
李明允笑容恬淡:“我在此三年,多亏了大家的照拂,林兰也常提起大家对她的帮助,我们为大家做点事也是应该的。”
在座的村民们看李明允的眼神不由的又亲热了几分,暗暗庆幸自己当初立场坚定,帮对了人。
第三十三章 一篮鸡蛋
第三十三章 一篮鸡蛋
因为还要赶回去收拾行李,不能久留,该送的礼都送了,该说的话也说完了,李明允让文山给林兰那边递个信,准备打道回府。
林兰没见到保柱,悄悄的问金大婶,金大婶说:“这臭小子真不懂事,一早就跑的不见人影,也不来送送你。”
林兰讪笑着,估计保柱躲在哪个角落闹情绪。
妹子要走了,做哥哥的总要叮咛几句。
林风把林兰拉到一边,神情是万分的不舍:“妹子,哥觉得李秀才这人还不错,只是不知他京城里的家人如何,你到了京城,可不能再使你的小性子,凡事多忍耐点,要孝敬公婆,和睦妯娌,有事没事都给哥来个信。”
林兰一一点头,她肯定会好好“孝敬”公婆的,至于妯娌,得看是什么样的妯娌再决定要不要“和睦”相处。
“妹子,等你嫂子生了,哥再想办法去京城,你一个人在京城,哥不放心。”林风犹豫了一下,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说道。
林兰眼睛一亮,欣喜着:“那好啊哥有一身好武艺,在这种小地方的确是埋没了。”
其实这也怪不得哥,都是她那个印象模糊的老爹,说去从军就再也没回来,娘是怕了,死活不让哥步爹的后尘,只求一家人在一起安生度日,所以,才早早给哥说了亲事。
林风憨厚的笑着,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我这算什么本事?”
“哥太小看自己了,哥,你既有此意,那我去京城后就帮你留意着,看看有什么好机会。”
“只要能混口饭吃就行了。”林风胸无大志,只求温饱,能养活一家人就行。
有了这个约定,离愁被冲淡不少,反正不久以后兄妹俩又能再见面了。
村民们又热情的送他们到村口,马车走出老远,林兰还能听到“林兰多保重”之类的话语,不觉眼眶微红。
“看来,你很受欢迎。”
他的笑容温文尔雅,并无揶揄的意味。
林兰本就不是那种喜欢伤春悲秋的人,收拾心情,口气微酸:“受欢迎的是你,我还没见过村长跟谁这般客气过。”
李明允淡笑:“那是因为我许了他们一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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