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步上前,搭上长风的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又诊了诊脉:“嗯,呼吸和脉搏都正常,性命应该无碍。院里没有一个人听见长风示警呼叫吗?”
侯在门口的众人都摇了摇头。
“小三,你再详细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是。”小三回想道,“小姐走后,大伙儿也都退了出来,一起到花园里喝酒赏月,我记得当时大家都很兴奋,都在讨论小姐别致的闹洞房点子,还说将来开心坊里有人要成亲时,我们也去试一试,孩子们也大都在花园里玩,可是谁也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大概过了一柱香的时间,我们突然想——”说到这里,小三脸红了一下,“后来我们就发现罗大哥躺在地上,而书儿姐姐却失踪了。”
我点点头起身仔细地搜索四周,书儿虽武艺浅薄,但轻功却不弱,而长风早就可以挤进江湖二流高手之列,但却都轻易地被迷昏,连示警声都未能发出一句,只隔两墙的众人也都未曾察觉,看来来人的武功若不是极高,就是早就有所计划,料定新人在洞房花烛时戒备必定松懈,才先用迷香将二人迷倒,而后劫走书儿。
长风没有受伤,这证明对方的目标只是书儿,可到底会是谁呢?又是什么样的迷香,能使人在极短时间内使人昏迷?我走到那扇被打开的窗户前仔细地嗅了一下窗脚,有一丝极其细微、略带花香的味道。
蝶儿香?我眼皮猛的一跳,脑中突然跃出一个人来:赖秋煌!居然会是他,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
蝶儿香、新婚夜新娘失踪,只这两点几乎就可以肯定作案之人,就是四年前突然在江湖中窜起的采花大盗——“三眼狼”赖秋煌。
这个在原著中一出场就已是个死人的赖秋煌,此刻自然还活着,而且恶名正盛。江湖传言,他不仅使得一手出其入化的双鞭,而且淫毒凶恶,又善用迷香,最喜欢在旁人的新婚之夜将新娘抢去凌辱,等玩腻后就转手卖往他处的青楼窑子,几年来落在他手上的女子不计其数,仁义山庄早在他犯案时就已发出赏金令,无奈这个赖秋煌不仅武功奇高,诡计更为多端,因此多年过去,仍逍遥法外。
可听说他一贯都只在北方作案,何时竟到江南来了?倘若书儿真是落在他的手里,那后果——想到此,我心中更沉,我很清楚这个时代名节对一个女子来说是何等的重要。书儿向来都是端庄守礼之人,倘若真发生了些什么,即便长风不会计较,她自己也势必难原谅自己,就算她想得开不寻短见,可势必也不会再嫁给长风——
不,我不能再呆在这里什么也不做!
我猛然转身吩咐道:“鹦歌,你好好地守在这里,我出去看看!”
“小姐,我也跟你去找书儿姐姐!”
“不,你留在这里。”我决断的道,赖秋煌技出崆峒,不仅擅使双鞭,而且还拥有武林十九种蝉毒暗器之一的七十三口丧门钉,鹦歌武艺未成,去了反而会拖我后退,“你联合开心坊里剩下的会武之人,好好地留守,以免他会回躲到这里来。”
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赖秋煌并不是没有可能再回到出事地点藏匿,必须得小心谨慎些。
“是,鹦歌明白了!”
“好,有事放烟花为号!”我从窗户中飞穿而出,倒跃上屋顶。一轮皎洁明亮的圆月下,四周都是热热闹闹的彩灯和欢声笑语,没有任何异样,真不知该从何追起,我皱了下眉,俯低身字,借着月色在屋顶仔细地搜索分辨,赖秋煌的轻功本就不是十分的高明,如今负了个人身手肯定会有影响。
果然,被我发现有几处的瓦片有微微滑动的痕迹,断断续续地一直向西,往西去了!我冲屋下的人打了个手势,起落之间,就往西方奔去。
行了四五里多路,人迹渐偏,屋顶上的足迹突然断绝,四周树林婆娑,风中传来靡靡的丝竹之声,只见主楼之中,灯火通明,歌舞正盛,各色彩衣轻纱飘舞,竟来到了著名的风尘之地——当年水烟在杭州时,几与藏香阁齐名的飘香楼。
难道这赖秋煌竟是藏身到此了吗?倘若他真将书儿往哪个房间一藏,我还真不好搜索。我依身在一棵大树之上,正待撕下一角裙布蒙面探询,突听“吱呀”一声,只见右侧的庄园侧门突然打开,慌慌张张地飞奔出一名衣裳凌乱、发髻四散的红衣女子,那醒目的红一看就知道是新娘装。
是书儿!我大惊失色,急忙跃上墙头飞身而下落在她前面,她的模样如此狼狈,难道我已经来晚了么?
“——啊!”书儿突见前面飞下一人,骇然惊呼,转身就跑。
“书儿别怕,是我!”我赶紧出声道,书儿呀然止步,回头见是我,身子顿时一软就要栽倒在地:“小姐——”
“书儿你没事吧?”我忙踏上一步,扶住了她的手,“你也中迷药了?”
“我没事!”书儿惊魂初定,哆嗦着理了一下被扯破了的喜服,掩盖住里面的内衣。我见她虽然面容之中有着惊恐和慌乱,但并没有羞愤绝望之色,明白那赖秋煌最终必定没有得逞。
“你没事就好。”我不由地大松了口气,事情总算没到不可挽救的地步,忙取出一枚烟花点燃,通知大家人已找到。
书儿无力地靠在我身上,喘气道,“小姐,长风怎么样了?”
“长风没事,有小青姑娘在,他很快就会醒过来的。”我安慰道。
书儿放心的点了点头,忽又急道:“小姐——快叫人去帮忙,那淫贼有很多歹毒的暗器,我怕沈公子会不小心遭他暗算!”
“沈公子?”我一怔,“哪个沈公子?”
书儿喘息道:“就是救我的那个沈公子,那淫贼将我捉到这里来,又把我弄醒,就要——要——我当时真想咬牙自尽,可使不出一点的力气,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淫贼起身脱衣服,这时那沈公子突然出现了,那淫贼一见他便连衣服都顾不上穿了,一甩手就向我发了很多暗器过来,然后乘沈公子帮我挡暗器的时候逃走了。”
难道真是沈浪来了,想起闹完洞房后那突如起来的感觉,及原著里沈浪和赖秋煌的关系,这个沈公子应该就是他了,只是——“书儿,你怎么知道他姓沈?”
书儿道:“我听那淫贼逃走时曾大喊道:‘姓沈的,我和无怨无仇,你不欺人太甚了!’,才知道恩人姓沈。”
“那后来呢?”
“后来,沈公子将我扶到楼下,告诉我花园的这边有个侧门,就追那个淫贼去了。”
“看清楚他往哪个方向去了吗?”
“好象是往北——小姐,你快去请人帮忙吧!那淫贼的暗器都是有毒的。”
“好好,你放心!”我拍了拍她的手道。话音未落,就见四面八方同时出现了很多人影,俯身道:“参见小姐!”
“小癞,”我叫着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你带两个人护送书儿回去。”
“是。书儿姐姐,我们走吧!”
“那小姐你呢?”书儿担忧地回头道。
我笑了笑,眼睛微眯道:“我?我很想去见识见识那一位‘三眼狼’,看看他是不是真的长了三只眼睛。”
“可是小姐,你不能一个人去。”书儿不放心地道。
“谁说我要一个人去了?”我笑道,“你就安心地回去吧,长风肯定急死了!你们几个,跟我来!”
“是。”
第六十八章 新烦恼
7…2…22 12:03:3617
我们一口气追出了城外,只见苍茫的月色下,黛青色的群山静默地矗立在田野的尽头,秋风微带凉意地吹拂着我的纱裙,也将田野上的荒草吹的摇曳俯仰,四周郊野寂寂,却不见赖秋煌或沈浪的丝毫踪迹。
这次便宜这只三眼狼了,我轻轻地跺了一下脚,也罢,沈浪既然已经盯上他,证明在这一点上历史应该不会有什么大改变,这只三眼狼总归活不了多长时间了。
“算了,我们先回去。”
经过这一场有惊无险的变故,书儿和罗长风的感情反而更加深浓了,原来书儿回去后,刚好在门口碰见已苏醒过来,正坚持要亲自去找她的长风。两人相见,长风对着衣裳凌乱的她,第一句话就是:
“对不起,书儿,是我没有能力保护你!不管你遭受了些什么,这一生,我对你的感情都不会改变!你永远都是我唯一的妻!”
这段话当时就感动了所有在场的人,书儿更是喜极而泣,主动投入夫婿的怀抱,羡煞了一大堆人。
当我回到开心坊,听到大家转述这段深情的表白时,眼泪突然也流了下来,这段话,哪怕就是放在前世,只怕也没有几个男人能如此斩钉截铁地说出,更何况是这个视女子贞洁为生命的封建时代,长风跟了我十年,我相信他绝对是个说的出就做得到的男人,书儿的这一生,是真正有好依靠了,我真为她感到开心。
次日一早,七世堂就秘密颁发出追杀“三眼狼”赖秋煌的铜令给各地的分堂,同时我还以朱家的名义发出悬赏,不论死活,只要有人将三眼狼送至朱府,即可领取赏金白银千两整。虽然沈浪已经在追踪三眼狼,他十有八九是在劫难逃了。可就算如此,我也不会让他剩下的这段时间好过,我这个人虽然不会睚眦必报,但是对于这样的真正的恶人淫贼实在没必要客气,千两白银,足已让各方的绿林好汉也加入围猎之中,纵然你再是诡计多端,只怕也要成为一只丧家之犬吧?
一场风波暂时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等候三眼狼的死讯了,接下来我的重心又放回到王怜花身上来。这次的事件虽然和他无关,但并不代表他就是个安全的人物,可是根据我得到的消息,我却也不禁微微有些迷茫。
从他到我家的第一天起,他所到的每一处几乎都我有布置的人,可根据下面的报告,这些日子以来,他的行为始终都很正常,每次出门不是五哥一起,就是有家中的护卫陪同,从未单独一个人出去过。所去之处,不是风景名胜,就是酒楼茶坊。他每日里,似乎都只跟人饮酒赏画、作赋吟诗,十足的一个外来游学游玩的世家公子做派。
而且,不论他,便是连他的贴身书童同样也无任何异常,起初我还怀疑以他的风流性格,这书童必定是女子假扮的,可老八一试探,却是个正宗的男人,这就怪了,难道,王怜花真的没搞什么小动作吗?
不,与其相信他目的单纯,我更相信是他的小动作搞的太隐蔽了,才让我们都没有察觉到。虽说这些天老八也没少烦他,小恶作剧不断,他在暗地里作祟的时间难免就少了。可是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从五哥处我也证实了王怜花平日里的确是个风流人物,而今他来到杭州,却为何连脂粉烟花之地都未曾去过,而只在外招了几回歌女作陪游湖呢?
这样的王怜花可实在是太反常了。因此面对他这样乖顺的行为,我除了小心谨慎,还是小心谨慎,整日里只当个任性贪玩的千金小姐,不过这也符合我的脾气,玩嘛?谁不喜欢不是?
好在王怜花也算是个识趣的人,婚礼的第三天,他就前来辞行,说要回洛阳了。我自然找了个借口推脱不见,直到确定他离开了杭州往回洛阳,我才大大地松了口气,立即跑到五哥的房里去问熊猫儿的事。
五哥回来后,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向他仔细地打听一下熊猫儿的事情,但又怕毫无防备心理的五哥会把我对熊猫儿的好奇当作笑话告诉王怜花,平白地给熊猫儿惹上不该的麻烦,因此总是忍了又忍,一个字都不曾提起,现在总算没关系了。
五哥自然是事无巨细,将他所知道的统统地告诉了,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不过五哥却十分奇怪,为何我会对无论在哪方面都堪称人中龙凤的王怜花,印象会如此之差?可对几乎是泼皮无赖般的熊猫儿却如此过分关注?倘若只是因上次砚台之争,按理说后来也是我占了极大的便宜了,而王怜花确实也是位各方面文才都极为出众的少年俊才,为何我始终就不曾给他一个好脸色。
实话自然是说不了的,我没凭没据,说了也没人会信。我只能说自己感觉他对自己有目的因而不喜欢,还拉了老八来作证,并意味深长地说了句“知人知面不知心”,要五哥以后小心点。
也许是我的神情难得有些严肃正经,五哥听后,并没有如我想象的编排我的不是,反而认真地沉思了一会,方才晒然笑道:“七七你也快是个大人了,五哥不勉强你交朋友,你的说五哥也记在心里了,不过如果有机会,以后妹妹你可以多和王怜花熟悉熟悉,也许到时候你也会有新的看法的。”
我撅起嘴,耸了耸肩,知道五哥虽然没有认同我的观点,但已记住了我的话,唉,看来以后还是得我自己多注意点了。
两个月后,天刚入冬,开封那边就有消息传来,说有一无名少年将“三眼狼”赖秋煌的尸体送到了仁义山庄,领取了五百两银子后不发一言就走了。
这个消息立时传遍了江湖,武林中人纷纷开始关注这个单身杀死三眼狼的无名英雄。我和长风自然立刻就明白这个无名少年就是沈浪,不过既然他送尸体去山庄时不愿透露姓名,我们也无虚多事。有了盛名之累,以后行事反而会更不方便,沈浪以后要走的路十分艰难,还是不要去影响他的计划好。
接下来的半年多,我都乖乖地呆在家里,几乎都没再出去过。
本来我还准备出一趟远门的,可不知是谁泄露了我在船险些被人迷倒的事,害得老爹和娘亲怎么也不肯同意我再出远门,再加上来年春天就要为我举行十五岁的成人之礼,无奈之下,我只得暂时按耐住自己的玩心,只是可惜了这么好的旅游季节。
可即便如此,老爹还是不放心,竟借口罗长风四人都已成家,不方便再整日随身跟着我为由,自作主张地将我随身的护卫也换了一批新的,明里保护,暗地里其实就是监视。
不过现在的我,可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四岁的小女娃了,新的护卫武功虽高,但怎及的上我?更何况我早已从花蕊仙那里偷学的一手易容之术,虽不可能做到象王怜花那般变化莫测,但只要花点时间和心思,一般人却也是一时看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