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 (为毛题目必须为3~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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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 (为毛题目必须为3~20字)-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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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我绝对的好人!你让我帮忙看看小狼的伤!”



    鬼也知道结果是母狼冲我吼的更厉害。



    无奈下,我半跪于地,真诚的盯着母狼的眼,将草药举高:”我真心想帮小狼,绝无恶意!”



    一人一狼僵持许久,母狼可能因感觉到我确实无恶意,缓缓让开。我上前打量受伤的小狼,这小家伙整个蔫下来,毫无生气。我一边用手揉碎草药,服在它的伤口上,一边还得打起精神提防母狼拿我脖子练牙!周围没有可当绷带使用的东西,只得很不卫生的将身上的衣服撕成布条为小狼裹上。



    弄完这一切,本人颇有成就感的准备找地方补觉休息。



    ===



    迷迷糊糊间,骤然觉得周围气氛不对。我睁开眼,只见四周都是绿幽幽的光!刹那间,苍凉诡异的狼啸声纷纷而起。趁着月色,更显恐怖!



    我张张嘴又闭上,窝火的想。



    老天,你还没玩够我是吧!!!======================



    再次大吼~偶要回帖撒!



    摸摸小破孩,米关系米关系,你8会死的,你死了偶就米的写了……



    再摸摸小韩子,口年的孩子~兴高采烈的上京准备婚事,一回家,新娘子8见了……到嘴的鸭子都叫她飞了……汗~~~
草原
    手心全是粘腻的冷汗,以我此刻的功夫死是死不了。但如果这群彪悍凶猛的草原狼群起直攻,我少不了要掉几块肉!白天刚做完好事,晚上就碰到则个,难不成做好事真会遭雷劈?!



    又是一声狼啸,高地处昂然立着一只大小宛如小牛的狼。银灰色皮毛映着月色泛着淡淡光晕,深邃的眼睛,自上俯瞰审阅着脚下,大有睥睨天下的王者气势!我自小就对狼这种神秘的生物大感兴趣,狼的力量、残忍坚韧、和智慧都让我崇敬。看到这只狼中极品,一时忘了危险,眼冒桃心神往不已的直瞪着瞧!



    这只狼中王者突仰天对月长啸,周围群狼亦纷纷效仿,一时间,此起彼伏的阴森呼啸声将我淹没!很没出息的开始腿肚打颤,全身都被冷汗浸透!



    就在这时,狼王身边出现一只体型稍小的狼,那狼身后还跟着一只小狼崽。自练成伏天,我的目力大有长进,在月色下仔细辨认,那狼崽腿上还缠着本姑娘牺牲衣服为它包扎的碎布条!



    再环视周围,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觉得它们似乎没有主动攻击我的样子。这个,难不成,我救治的是狼王大人的老婆孩子?而现在的情景,就是那听说过没见过的,狼的报恩?!!!老大,真要是这样的话,你们的动静未免也太吓人了!



    我慢慢收敛围绕周身的杀气,平静的仰望狼王。狼王一个跃身跳下高地,向前走了几步。它根根竖立的狼毫在月下清晰可见,四周的狼群也渐渐收缩包围圈。我面色风平浪静,心里早不是惊涛骇浪可以形容的!余光雷射一般来回扫视,寻找逃出生天的可能。



    狼王走到我面前,我怔怔与它对视,觉得心窍都被那双犀利神秘的眸子吸引过去。鬼使神差的半跪在地,和保持狼王高度平等。狼王上前,用头碰了我的额头一下。我双眼瞪到不能再大,有种不能呼吸的兴奋感!心脏嗵嗵雷鸣般跳动!狼群又开始对月长啸,我满面冷汗未退,咧嘴无声大笑起来。



    ===



    狼是公认钟情的动物,它们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忠贞的配偶。活着时从不分离,公狼若死,母狼绝不会另寻伴侣;母狼若死,公狼也不会另结新欢。一夫一妻,至死不逾。而母狼更是动物中少有具有极高母性的生物,所以才会有叼人类孩子抚养的事情。我想正因此,它们才会如此善待我吧!



    与狼结伴的日子,狼对与我揭去了神秘的棉纱,狼的团队精神、忍耐力、毅力、对待失败的态度、密切的交流、永不言弃、生死观等等都却让我更加崇敬!



    父亲的事,锦霖的事,让我对人暂时产生一种抵触心理。现在对我而言,跟狼一起反而更加愉快。



    为了让所有狼接受我的加入,我找一切机会接近它们。在它们面前用四肢支地,交流时双眼毫不迟疑的直视它们的眼睛。



    我巴结狼群的不二法宝就是逮了猎物,先躲到偏远地方,用火烤熟再送给它们。虽然我做东西很难吃,但只要吃过熟食的,没一个不喜欢我~嘿嘿,我得意的笑,狼还是很好哄的!



    我们一起捕猎,一起玩耍,有时候我还会随着狼在夜晚冲月长啸!关于狼为何对月呼啸,直到21世纪都是一个迷,它衍生出许许多多或浪漫或诡异的传说。我却迷恋上这种活动,认为大喊大叫乃抒发郁闷的良方,且无任何毒负作用!



    有次和狼王的宝贝儿子玩耍,这小家伙的爪子已经好的七七八八。玩着玩着睡了过去,醒来时,小狼就躺在我身边。我惊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护住脖子。小狼被我的反应吵醒,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看我,然后翻个身将最脆弱的肚皮露出来,让我帮它瘙痒。



    眼泪不设防的一下子涌出来,狼都混熟了,人呢,人呢?!



    我说到底是人,终究要离开狼群的。走的那天,我不想经受离别的惆怅,决定不声不响的独自离去。谁知行出没多远,只听一声熟悉的狼啸,接下来四周此起彼伏声声狼嚎不绝于耳。一只,两只,三只……无数草原狼显身。狼王威风凛凛站在最高处,背逆着朝阳,它银灰色的皮毛染上一层金黄色。狼王突昂着头,引颈长啸,长长的啸声回荡在天地间。我呆楞半响,拼命冲它们挥手,然后且笑且哭的转身离去。



    无端的想起了那个永远孤独落寞的萧十一郎,想到他那首无名歌曲: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皆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坚强执着总是与孤独相伴。



    一直暗藏心底,多年难以消解的怨恨,不满都已随风飘散。很多时候,没有对错,只是立场不同罢了。我如此,父亲如此,锦霖如此……



    穿越异时空,虽然失去了很多,但至少我拥有自由的心。即使迷茫过,我仍做回了自己,这就足够了。从没有过的轻松,我终于可以毫无顾虑的享受这段奇异的人生!



    所以,能活着真好!



    ========



    我怎么就这么“点正”!就在我手脚并用,手舞足蹈的和牧民笔画问路时,只见嵇健远远朝我走来。他身后仍跟着朴部那个傻大个。嵇健驻足在离我七八步远的距离,含笑上下打量。在他目光下我真想钻地缝,为什么每才见他时我总是狼狈至极?三个月与狼同居的日子,饶是我勤清洗,怕也入不了他的眼。再加上我身上的衣服贡献出去不少,东缺一块,西缺一条的,还有好多地方被小狼拿来磨牙……典型贫下中农形象,也许更惨!



    朴部皱着浓眉,歪着脑袋同样打量我半天,突然“啊~”的一声惨叫,张大了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看他那副见鬼的表情,我更郁闷了!



    嵇健扬起好看的剑眉,笑道:“司空小兄弟,别来无恙乎?”换上属于他们民族的服饰,站在草原上的嵇健,更显身材威岸,眉目俊朗。



    我呵呵笑了两声,心里琢磨,可让我逮到优质饭票了!



    吃饭吃饭吃饭!我无数次默念,三个月了,让我好好大吃一顿吧!



    嵇健就是嵇健,玲珑心肝,瞧出我此刻迫切的愿望,招呼人在最短的时间凑齐了一桌。一见食物,我立刻张显在狼群中锻炼出的彪悍本色,基本上二话不说直接扑了上去!朴部现在回忆归位,估计是想起上次见面时我也是一副饿鬼嘴脸,直受不了的嚷嚷:“俺说你这人是不是这几年都没吃饭,就等俺家主子这顿呢?!”



    我难得从百忙中抽出空闲教育他道:“你懂什么,我这年龄正在长身体呢!如果因为营养不良长成黄豆芽,你负责啊!”



    就听旁边“噗嗤”一声,打断了我继续耍嘴皮子。赧然低头……接着吃!



    虽早猜到嵇健身份不菲,但听到他居然是伦贝草原上七大部族中最年轻的王,着实让我感慨了一把!是不是这穿越过来的人都跟权贵有不结之缘呐?要不然搁以前我连见市长级人物都得看电视,来这身边都是什么王啊,大臣的。最恐怖的是,我似乎马马乎乎也凑合算是,公主!



    当天晚上,嵇健派人送来衣衫,看到那些做工精细的女子服饰,我的脸腾的红了。罢罢,反正在他面前丢人都丢习惯了!换好衣服出来,朴部早等的不耐烦,只是待他看清我的装扮,紧接着又是一声惨叫……



    来到伦贝草原已有数日,游牧民族热情好客,再加上我是嵇健的好朋友(?!),很是混的开。最最喜欢的是马奶酒与手扒肉。马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八珍”之一。为贵族府第的主要饮料。据说部族的王还常把它盛在珍贵的金碗里,犒赏有功之臣。



    手扒肉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我认为吃肉还是要这样吃才会爽!



    唯一遗憾的是,草原上只有贵族才会中原的话,所以我和别人交流很不方便。嵇健那家伙不知哪根神经不对,强硬要求我必须学会他们的语言。亲自捉刀当我的语言老师,还命令身边的人尽量用简单的伦贝语和我交谈。朴部没事就围着我“念咒”,念的我头晕脑涨口吐白沫!



    嵇健,I服了YOU!算你狠!!!



    ================



    嗷的~一声~~~回帖撒!都8许霸王!



    另,我记得赫连爸爸的人气似乎一直很不错……其实说到过分,我觉得小破孩也不输别人。你们不觉得她就像只养不熟的白眼狼么?笑!
美好生活
    男人聒噪起来比女人还要麻烦!避开朴部,躲在嵇健为我准备的帐篷里(类似蒙古包),把玩着那块奇怪的玉石。



    “怎么又坐在地上?”嵇健掀帘进来,看我毫无淑女风范的坐在地毯上失笑道。



    “这个石头到底是什么材质?”我将怪石举高。嵇健笑着接过,取出火折子用微弱的火苗烤了石头一下。紧接着一股清甜的香味弥散开来。先是淡淡的花香,然后渐渐变浓,再嗅时又变的若有似无。



    我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惊奇的拿回石头,凑到鼻端,芳香浓郁沁人心肺。



    “这究竟是什么,太神气了!”我反复把玩着,那香味仿佛通过皮肤渗透进身体里。



    “美人玉。”嵇健道:“用火烤一下能保持一月。据说经常佩带此物,久而久之身体会自带体香。并且会因人而异产生不同的气味。”



    虽然十分喜欢,我摊开手,美人玉散发着幽香静躺在掌心:“太贵重,不能收。”



    嵇健道:“送出去的东西哪有再收回的理?如果还把我当朋友就拿着。”语气虽仍旧随和,却隐隐有不可违逆的意味。



    我低头想了想,笑道:“嵇兄总在我最困难时拉我一把,不记回报以礼相待。”我收敛了笑容郑重道:“种种恩情绝不敢忘,他日我定会报答!”



    嵇健也敛了笑意:“既是朋友,就不要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



    我不言语,只是抿嘴笑了笑。



    “对了,”嵇健道:“今天找你是因为我们要去喀什雅打猎,怎么样,一起去吧!”



    “这是当然!”我急道:“这两天学说话都快憋死我了!”



    出去打猎自然少不了猎犬和马匹。朴部牵来一匹全身墨黑,四蹄雪白的骏马,闷声闷气道:“这可是主子平日都舍不得骑的宝马——驰骋!”



    我打量此马,不愧是罕见的名驹!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极匀称、优美。油亮整洁的皮毛显示出它优厚的生活待遇。它有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被颈部的美烘托着。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对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形状很美;高昂的项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丰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适宜地结束着它的身躯末端。



    完美!



    再打量猎犬,一个个腰圆壮硕,威风凛凛!啧,有钱有势人家养只马,养只狗都是那脊背朝天,四脚爬爬中的极品!



    我发现马跟人一个破毛病,那就是地位一高就容易目中无人。我试图接近,这家伙又是喷响鼻又是跺蹄子。朴部似乎相当满意驰骋的表现,咧开大嘴嘿嘿直笑。我面无表情的盯了一会朴部,完后也咧咧嘴,眯起眼露出整齐的牙齿。朴部见状吓了一跳,我不理他从兜里掏出相熟牧民送的奶糖,捧在手心小心凑到驰骋面前。驰骋先是不屑的仰仰脖子,后忍不住诱惑上前嗅嗅,伸舌头一卷将七八颗糖全吞进嘴里,咯吱咯吱咬的滋味十足。吃完了又拿眼斜睨我,我嘴里嘀咕了两句,又取出一些孝敬它,如此下来驰骋温顺许多,同意让我上前摸它的脑袋。



    朴部一脸受到打击的表情,估计是怎么也不到,如此良驹这么容易就会被我收买!我得意的笑,狼我都能混熟,马还不是小CASE!



    嵇健好脾气的等我俩闹完,这才起程。连侍卫带随从再加上厨师侍女等等等等,浩浩荡荡竟有百十来号人。我跃上马背,余光下意识的扫视一周,接收到不少或猜忌或鄙视或不满的视线。我的身份、来历成迷。关于我是嵇健的谁谁已有不下十几个版本。不管怎么说,一个单身姑娘只身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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