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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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1-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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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心中的愁思渐去,一种很难言喻的欣喜渐增。
  躺在屋顶,对着天上的星星轻声说:“我记着呢!满天的星星都见证了我的诺言,我可不敢忘记。”

  从此后,云歌有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独自一人时,会不自禁地偷偷笑出来;怕冷清,喜热闹的她突然爱上了独处,常常一个人能望着星空发半夜的呆;会在听到顽童笑唱“娶媳妇,穿红衣”时,脸蓦然变红;还不愿意再穿任何红色的衣服,因为她暗暗觉得这个颜色是在某一天要穿给一个人看的。
  她一直计划着何时去找陵哥哥,本来还犯愁怎么和爹娘说去长安才能不引起他们的疑心,没有想到爹娘竟然想给她定亲,既然爹娘都不想再留着她了,那她索性就离家出走,正好去长安见陵哥哥。
  不过没有了发绳信物,不知道能否找到陵哥哥?见了陵哥哥,又该怎么解释呢?说他给自己的东西被娘亲没收了?

  ……

  云歌心中暗叹一声,先不要想这些,等到了长安再说吧!总会有办法。

  --------------

  一路东行,云歌心中暗赞,难怪大汉会被赞誉为天朝,市井繁华确非一般国家可比,新奇的玩艺也比比皆是。
  但云歌自小见过无数珍玩异宝,父母兄长都是不系于外物的人,所以再珍罕希奇的东西,她也顶多就是多看一眼,于她而言都是身外之物。一路最留心的倒是最日常的吃。但凡听到哪个饭庄酒店的东西好吃,必定要去尝一尝。
  唉!爹爹、娘亲、哥哥都不要她了,她干吗还要为了他们学做菜呢?
  虽然心中满是郁闷,可自小到大的习惯哪里那么容易说改就改?
  云歌仍然禁不住每到一地方就一个个酒楼跑着。
  遇见上好的调味料也总是忍不住买一点揣在身上。
  满心哀怨中,会红着脸暗想,不做给三哥吃,可以做给陵哥哥吃。
  因为心中烦闷,她常扮了乞丐行路,既是存了好玩的心思,也是因为心中难过,存了和父母赌气的心思。只觉得自己越是落魄邋遢,似乎越能让父母难受,也才越能缓解自己心中的难受。
  云歌出门时,还是天寒地冻。一路游玩到长安城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刚到长安城外的少陵原,云歌就听闻七里香酒楼的酒很是有名,所以决定去尝一尝这个七里香怎么个香飘七里。
  还未到酒楼,就看到酒楼前围着不少人。云歌心中一喜,有热闹可以看呢!
  可看热闹,人人都很是喜欢,个个探着脖子往里挤,云歌跳了半天脚,也没有看到里面究竟是什么热闹。
  云歌看了看里八圈,外八圈围满的人,抿嘴一笑,从袋子里摸出昨日刚摘的鱼腥草,顺手揉碎,将汁液抹在手上,探着双手往人群里面挤。
  鱼腥草,顾名思义就知道味道很是不好闻。前面的人闻到异味,再瞅到云歌的邋遢样子,都皱着鼻子,骂骂咧咧地躲开。
  云歌一路顺风地占据了最佳视野,而且绝对再无人来挤她。
  她往嘴里面丢了一颗酸梅,拢起双手,瞪大眼睛,准备专心看戏。

  一个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此时正在叱骂一个年纪比她们略小的少年。女子一手握着扁担,一手拧着少年的耳朵,“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钱?”
  少年衣衫褴褛,身形很是单薄,被女子气势所吓,身子瑟瑟发抖,只是频频求饶,“许姐姐,你就看在我上无八十岁老母,下无八岁娇儿,孤零零一个人,饶了我这一次……”
  女子满面怒气,仍然不住口地骂着少年。一面骂着,一面还用扁担打了几下少年。
  少年的耳朵通红,看着好象马上就要被揪掉。失主想开口求情,却被女子的泼辣厉害吓住,只喃喃地说:“算了,算了!”
  云歌一路假扮乞丐,受了不少恶气和白眼,此时看到少年的样子,又听到孤零零一个人的字眼,立即起了同病相怜之情。
  正琢磨着如何解救少年,七里香的店主走了出来。因为人全挤在门口看热闹,影响了做生意,所以店主出来说了几句求情的话。
  那个女子好象和店主很熟,不好再生气,狠狠瞪了少年几眼,不甘愿地放他离去。
  女子把挑来的酒卖给店主后,仔细地把钱一枚枚数过,小心地收进怀中,拿着扁担离去。
  云歌眼睛骨碌碌几转,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后。
  以为没有人留意,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看热闹时,酒楼上,坐于窗边的一个戴着墨竹笠、遮去面容的锦衣男子一直在看她,此时看她离开,立即下了楼,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
  云歌跟着那个女子,行了一段路,待走到一个僻静小巷,看左右无人,正打算下手,忽闻一声“平君”,云歌做贼心虚,立即缩回了墙角后面。
  一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子从远处走来。
  穿着洗得泛白的黑袍,脚上的鞋满是布丁,手里拎着一只毛几近光秃的鸡。
  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行走间象一头狮子般慵懒随意。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流露着人间平凡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
  尊贵、卑微,冷淡、温暖,极其不调和的气质却在男子的隐明间融于一身。

  云歌气恼地瞪向拎着鸡的男子,心却立即漏跳了一拍。
  虽然举止笑容截然不同,可这双眼睛……好熟悉!
  即使在灿烂的阳光下,即使笑着,依然是暗影沉沉,冷意澹澹。可是云歌知道,如果这双眼睛也笑时,会比夜晚的星光更璀璨。
  那个叫平君的女子掏出藏在怀里的钱,数了一半,递给拎鸡的男子,“拿着!”
  男子不肯接受,“今日斗鸡,赢了钱。”
  “赢的钱还要还前几日的欠帐。这是卖酒富裕的钱,我娘不会知道,你不用担心她会唠叨,再说……”平君扬眉一笑,从怀里掏了块玉佩出来,在男子眼前转悠了几下,又立即收好,“你的东西抵押在我这里,我还怕你将来不还我吗?我可会连本带利一块算。”
  男子扬声而笑,笑声爽朗。他再未推辞,接过钱,随手揣进怀里。又从平君手里拿过扁担,帮她拿着,两人低声笑语,一路并肩而行。
  云歌脑中一片迷茫,那块玉佩?那块玉佩!阳光下飞舞着的游龙和当日星光下的一模一样。
  她发了一会的怔,掏出随身所带的生姜块在眼睛上一抹,眼睛立即通红,眼泪也是扑簌簌直落。
  云歌快步跑着冲向前面并肩而行的两人,男子反应甚快,听到脚步声,立即回头,眼睛中满是戒备,可云歌已经撞在平君身上。
  男子握住云歌的胳膊,刚想斥责,可看到乞儿的大花脸上,一双泪花盈盈的点漆黑瞳,觉得莫名的几分亲切,要出口的话顿在了舌尖,手也松了劲。
  云歌立即抽回手,视线在他脸上一转,压着声音对平君说了句“对不起”,依旧跌跌撞撞地匆匆向前跑去。
  平君被云歌恰撞到胸部,本来一脸羞脑,可看到云歌的神情,顾不上生气,扬声叫道:“小兄弟,谁欺负你了?”话音未落,云歌的身影已经不见。
  男子立即反应过来:“平君,你快查查,丢东西了吗?”
  平君探手入怀,立即跺着脚,又是气,又是笑,又是着急,“居然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刘病已,你这个少陵原的游侠头儿也有着道的一天呀!不是传闻这些人都是你的手下吗?”

  ―――――――――――

  云歌支着下巴,蹲在树荫下,呆呆看着地上的玉佩。
  几个时辰过去,人都未动过。
  本来还想着进了长安,没有了发绳该怎么找人,却没有想到刚到长安近郊,就碰上了陵哥哥。
  人的长相会随着时间改变,可玉佩却绝对不会变。
  这个玉佩和当年挂在陵哥哥腰间的一模一样,绝对不会错!玉器和其它东西不一样,金银首饰也许会重样,玉器却除非由同一块玉,同一个雕刻师傅所做,否则绝不可能一样。
  还有那双她一直都记得的眼睛。 

  来长安前,她想过无数可能,也许她会找不到陵哥哥,也许陵哥哥不在长安,却从没有想过一种可能,陵哥哥会忘记她。
  可现在,她不敢再确定陵哥哥还记得那么多年前的约定,毕竟那已是几千个日子以前的事了。
  而当年他不肯给她的玉佩,如今却在另一个女子的手中。

  云歌此时就如一个在沙漠中跋涉的人,以为走到某个地方就能有泉水,可等走到后,却发现竟然也是荒漠一片。
  茫然无力中,她只觉脑子似乎不怎么管用,一边一遍遍对自己说“陵哥哥不可能会忘记我,不可能。”一边却又有个小小的声音不停地对她说“他忘记了,他已经忘记了。”
  云歌发了半晌呆,肚子咕咕叫时,才醒起自己本来是去七里香酒楼吃饭的,结果闹了半日,还滴水未进。
  她拖着脚步,随意进了家面店,打算先吃些东西。
  店主看到她的打扮本来很是不情愿,云歌满腹心事,没有精力再戏弄他人,扬手扔了几倍的钱给店主,店主立即态度大变,吩咐什么做什么。
  面的味道实在一般,云歌又满腹心事,虽然饿,却吃不下。正低着头,一根根数着面条吃,店里本来喧哗的人语声,却突然都消失,寂静得针落可闻。
  云歌抬头随意望去,立即呆住。
  一个锦衣男子立在店门口,正缓缓摘下头上的墨竹笠。
  一个简单的动作,他做来却是异样的风流倜傥、高蹈出尘。光华流转间,令人不能直视。
  白玉冠束着的一头乌发,比黑夜更黑,比绸缎更柔顺,比宝石更有光泽。
  他的五官胡汉难辨,棱角比汉人多了几分硬朗,比胡人又多了几分温雅,完美若玉石雕成。
  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简陋的店堂中,应该踏着玉石阶,挽着美人手,行在水晶帘里,可他偏偏出现了,而且笑容亲切温暖,对店主说话谦谦有礼,好似对方是很重要,很尊贵的人:“麻烦您给我做碗面。”
  因为他的出现,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吃面,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所有的人都生了自惭形秽的心思,想要离开,却又舍不得离开。

  云歌见过不少气宇出众的人,可此人雅如静水明月,飘若高空流云,暖如季春微风,清若松映寒塘。
  云歌一瞬间想了很多词语,却没有一个适合来形容他。
  他给人的感觉,一眼看过去似乎很清楚,但流云无根,水影无形,风过无痕,一分的清楚下却是十分的难以捉摸。
  这样的人物倒是生平仅见。

  男子看云歌盯着他的眼睛看,黑玛瑙石般的眼眸中光芒一闪而过。

  云歌虽然暗赞对方的风姿,但自小到大,随着父母周游天下,见过的奇人奇事很多,她呆看着对方的原因,只是因为心中一点莫名的触动。
  象是游山玩水时,忽然看到某处风景,明知很陌生,却觉得恍恍忽忽的熟悉,好似梦中来过一般。
  云歌想了一会,却实在想不起来,只得作罢,低下了头,继续数着面条吃面。
  哼!臭三哥,你这只臭孔雀,不知道见了这个人,会不会少几分自恋?可是立即又想到三哥哪里会来长安?爹爹,娘亲,哥哥都在千里之外了,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男子笑问云歌,“我可以坐这里吗?”
  云歌扫了一眼店堂,虽然再无空位,可也没有必要找她搭桌子。
  那边一个老美女,那边一个中美女都盯着他看呢!他完全可以找她们搭桌子,何必找她这个满身泥污的人?
  “吃饭时被人盯着,再好吃的饭菜也减了味道。”男子眉间几许无奈,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
  云歌一路行来,但凡穿着乞丐装,更多是白眼相向,此时这个男子却对她一如她穿着最好的衣服。云歌不禁对此人生了一分好感,轻点了下头。
  男子拱手做谢,坐在了她的对面。
  当众人的眼光都齐刷刷地钉到她身上时,云歌立即开始万分后悔答应男子和自己搭桌。
  不过,后悔也晚了,忍着吧!
  店主端上来一个精致美丽到和整个店堂丝毫不配的碗,碗内的肉片比别人多,比别人好,面也比别人多,阵阵扑鼻的香气明确地告诉云歌,这碗面做得比自己的好吃许多。
  云歌重重叹了口气,这就是美色的力量!不是只有女人长得美可以占便宜,男人长得美,也是可以的。
  男子看云歌看一眼他的面,才极其痛苦地吃一口自己的面。温和一笑,将面碗推给云歌,“我可以分你一半。”
  云歌立即豪不客气地将他碗中的面捞了一半过来。
  “我叫孟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 
  云歌正埋首专心吃面,愣了一瞬才明白男子在自我介绍,她口里还含着一大口面,含含糊糊地说:“我叫云歌。”
  云歌吃完面,叹了口气说:“牛尾骨、金丝枣、地朴姜,放在黄土密封的陶罐炖熬三日,骨髓入汤,虽然材料不好,选的牛有些老了,不过做法已不错了。”
  孟珏夹着面,点头一笑,似乎也是赞赏面的味道。
  云歌轻叹一声,这个人怎么可以连吃面的姿势都能这么好看?

  云歌支着下巴,无意识地望着孟珏发呆,手在袖子中把玩着玉佩。
  来长安的目的就是寻找陵哥哥,人如愿找到了,可她反倒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孟珏看着好似盯着自己,实际却根本没有看他的云歌,眼睛中流转过一丝不悦,一丝如释重负,短短一瞬,又全变成了春风般温和的笑意。
  云歌依旧在怔怔发呆,孟珏扫眼间看到店外的人,立即叫店主过来结帐。他进袖子掏了半日,却还是没有把钱掏出来。
  店主和店堂内众人的神色都变得诧异奇怪,孟珏低声叹气:“钱袋肯定是被刚才撞了我一下的乞丐偷走了。”
  云歌一听,脸立即烫了起来,只觉得孟珏说得就是她。
  幸亏脸有泥污,倒是看不出来脸红,云歌掏了钱扔给店主,“够了吗?”
  店主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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