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一角,云翔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对对面的老头说道,“那么八爷,事情可就说定了。这次要这么麻烦你,下次再请你喝酒。”
云翔叫八爷的人是一个已经快七十岁、很瘦小的老头,布满皱纹的黑脸上总是带着微笑,穿着藏青的长袍,笑得很精神,“哪里的话,老头我已经这么大岁数了,还能帮得上忙,那是我的荣幸啊,哈哈,请喝酒哈,喝酒好啊。”
云翔点头给展八爷斟上酒,顺手将一盘点心推了过去,老人家的,喝太多酒终究不是很好。
展八爷是展廖耀(展祖望的爹)堂弟,虽然只是展家侧房的人,但他从年轻的时候就开始跟着展廖耀,为展家做事了,即使现在已经在家安养晚年了,但他说的话在展家依旧有举足轻重的分量,在这几年里,和云翔成了不错的酒友。
看到云翔细心的举措,更是笑眯了眼,不由的挪挪屁股,椅子上的垫子在他来之前,云翔就叫人放上了。云翔不错,本事好,对他们这些老家伙尊敬,给自己家拿东西了还不忘给他们梢上一些,至于说他坏什么的,呵呵,商场如战场,不狠点怎么能挣大钱?
“那云翔你想我教导大少什么呢?”八爷笑着问道,他老早就和云翔是酒友,这次也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帮个小忙,希 望那位大少爷识相点才好。
云翔淡笑,“爹希望他知道怎么经商,八爷也知道,爹很宝贝他,我可教不了他,八爷你已经在展家做事已经快六十年了,也是展家的一个宝,比我强,要是你来做他的老师,我想爹会更加的放心才是。”
“呵呵,我也一把老骨头了,不知道还能活多久,就知道那么一点皮毛,还宝呢。”方老摇摇手,对于云翔的夸奖却很受用。不忘担心的问一句,“要真的学会了怎么办?”
“学会又怎样?我想要,他学什么也没有用;我不想要,他学也是白学。啧啧,八爷,云翔有什么不懂的还经常麻烦您呢,要是连您知道的都只是皮毛,要我怎么活啊。”云翔夸张的苦起脸来,逗得八爷哈哈大笑,连连说云翔机灵鬼。
“八爷,那我就把他交给你,如果有什么错处,得罪了您,还望海涵。”
“哪里哪里,只是帮朋友忙嘛,而且我最近也挺无聊的。”八爷笑着摇摇手,拿出怀表,时间已经不早,“不好了!我可得走了,再不回去,老婆子可得说了。”想起自己的妻子,八爷无奈的摇头,就是爱唠叨人。
“八爷慢走,替我向八奶奶问号。”云翔站起来,双手握拳,忽然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扁平的红盒子,“八爷,把这个给八奶奶吧。”
“又来这个,不用了!你八奶奶不缺东西……”不让八爷说完,云翔狡猾的一笑,“八爷,您不需要一点证据?”
“证据?”八爷一愣,马上明白过来,证明他和云翔在一起,没有喝酒!笑骂了一句,知道是云翔的心意,不好再拒绝,接过去了,“不行了,我得走了,喝了晚上了,你也快点回去吧,祖望那古板的性子估计不高兴了。”
目送八爷离开,云翔由重新坐下,今天发生的事情让云翔认识到,教导云飞的任务是艰难的,他会随时进入一种奇怪的状态,疯狗一样乱咬人,而且教会他的可能性,一定是个零!古人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既然知道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现在就要更正自己的错误,这样的苦果还是送给别人好了,他想,展祖望是不会、也不敢和八爷计较的才是。
而他绕了桐城一圈,之所以请八爷过来,一个是,八爷作为老一辈的人,对经商都有一些独到的见解,性格也比较圆滑、亲切,在桐城是个很受人欢迎的老人;二是,八爷是展祖望最尊敬的八叔,让他来教导展祖望最喜欢的儿子,展祖望肯定百分百愿意。如此一来,教好了,是他云翔的功劳;教导不好,也怪不得云翔的头上去了,毕竟他请来的,是声名远播的八爷。
为自己斟上一杯清酒, 靠着椅子、闭起眼睛,小口小口的慢慢品尝其中的劲道和缠绵。
展云飞啊展云飞,我可是尽力请来了最好的老师,现在可就等你了,呵呵,在展家,得罪谁,也不要得罪那帮老家伙……
静静的听着楼下的清歌小调,喧嚣吵闹的声音依旧不绝,云翔却忽而觉得有些……太安静了。
“介不介意多个人喝酒?”
第三十二章 。。。
“介不介意多个人喝酒?”低沉浑厚的声音响起,云翔睁开眼睛,看到不知何时站在一边的沈世豪,他有一刹那的怔忡,立即恢复过来,伸手邀请他坐下,转头吩咐店员收拾收拾,再拿
来一壶白酒和杯子,然后观察今天的沈世豪。
沈世豪身材颀长,穿上优雅大方的深色条形西装更显得身形修长,而白衬衫配着黑领结,增加了他沉稳淡定的气质,云翔在他衣服上转了一圈,觉得他真的很喜欢穿西装。最后停留在那双偶尔漫过邪气的桃花眼上,里面是让人看不穿的深沉。
衣服平整挺括、线条笔直,看来平时都会细心保养,说明他认真整洁的人;坐下前细心的将西装外套的纽扣解开,说明他对西装很了解,也很讲究……
“真是相见不如偶遇,没有想到也会在这里遇到沈老板。”云翔抬手接过新送来的白酒,摇了摇,对沈世豪说道。
纯净透明的酒水缓缓的贮满小酒杯,浓烈的酱香扑鼻而来,又慢慢弥漫在空气中,经久不散。
“今天的生意不是很忙,小将一个人看着就够了,多出来走动走动也好。”沈世豪举起酒杯,向云翔和那个店员亮了一下。
云翔也举起酒杯,点点头。
“请。”
云翔昂起头讲酒一口喝完,在看沈世豪,已经把空杯亮起,云翔笑了,一个干脆利落的人陪着喝酒,总比一个喜欢喝酒尝奸的人好,容易尽兴,心情好了起来,云翔朗声说道,“沈老板果然豪爽。”
“哪里,二少爷才是厉害,先前已经喝了不少了吧。”沈世豪客套的回了一句,低首放下酒杯,赞许道,“回味悠长,茅香不绝。这是华氏茅台酒吧,果然名不虚传。”
云翔吃了一口小菜,笑道,“沈老板知道它并且能喝出来,倒也不辜负它的美名了。”
沈世豪颔首。
云翔拿起酒杯,看着酒杯里的白酒,在明亮的灯光下,晶莹的带着微黄的液体闪出小片小片的亮光。没有急切的喝下,他先是嗅了嗅酒香,昂头将酒水一饮而尽,让白酒停留在嘴里细细品味,感受到它的柔绵醇厚,然后慢慢的将酒咽下,闭起眼先等一会,马上就有一股气韵夹杂着香气冲上头顶,有种似醉非醉的微妙之感,再看沈世豪,不同于云翔一口饮尽,而是小口慢酌,细细品味,每喝一口之后吃点小菜。
云翔和沈世豪都暗中留意对方,目光对上都相视一笑,云翔的感想是:这个姓沈的,是个心思缜密的老狐狸!而沈世豪则心道有趣,看喝酒的方式很豪爽,却又细细品味,个性必定是粗中带细了。
“二少爷倒是很会选地方,喝到了好酒。”他记得金银花给出的 菜单里面可是没有这个白酒的。
云翔一听,嘴角带了点得意,展家的商队来来往往的,蒋家棉花厂需要只有鳳山才能出产的特制檀木榔头、城西冯家女儿所里卖出的用来敲花被(婚嫁被子)的夹缬调板(在丝质品上印上花样的工具)等,谁家都有有需要带捎的东西,金银花再厉害也是一样,既然拉扯上了利益关系,对待起来当然就不一样了。“待月楼是桐城最大的酒楼,要喝好酒,看好戏,找好玩的,当然是要来待月楼了。”
“原来如此,那桐城还有什么地方好玩的呢?”沈世豪顺着云翔的话题问下来。‘桐城的发展不错,展家和郑家是桐城两大巨头,而其中又数展家生意产业最多伸出的触角最广,那作为展家导航人的展家二少爷,也必定最清楚桐城哪里地理位置最好哪里人流最多。
“这个问题算是问对人了,”云翔大笑,当初为了掌控展家乃至桐城的经济动脉,云翔可是跑遍了整个桐城,不说把桐城摸透了,至少该了解的一点也不会少。但是,想从我口中得到消息,你也太小瞧我展云翔了!“桐城外溪口的风景很好,有山有水,平时郊游散步去那里就不错,而且溪水很浅,兴致来了你还可以玩玩;西郊那边有座山庄……”
沈世豪嘴角微微上翘,这个展夜枭居然玩起文字游戏,给个似是而非所谓答案,倒是警惕,虽然不是自己要的答案,他依旧认真的听着,还时不时的问一些问题,完全没有不耐烦的样子,倒是云翔,因为沈世豪认真的倾听,说起劲了。
忽然,楼下爆出一声叫好声,似乎是谁赢钱了,沈世豪微笑的赞美道,“没想到桐城有这么多的秀丽景点,看来我是来对了。”瞥了一眼楼下,貌似感慨的说道,“今天客人很多啊。”
是的,很多人,云翔眯起眼看向楼下,待月楼是一座两楼的建筑,楼上雅座,楼下是敞开的大厅,大厅前面有个小小的戏台。戏台之外,就是一桌桌的酒席了,华灯初上,正是最热闹的时候,金银花穿着艳丽的服装,像花蝴蝶一般周旋在每一桌客人之间,那几个女店员穿梭在客人中,倒茶倒水,上菜上酒,跑堂的小范上上下下连停歇的机会都没有。
在桐城,除了过节,待月楼就是最热闹的地方。
“待月楼里饭菜酒水都不错,又能听唱歌又能玩乐,在加上郑老板的捧场,来的人自然不少,桐城有十分之一的人喜欢流连这里,。”云翔有些漫不经心的说道,待月楼什么地方?就是那些权贵在手却无聊的人找乐子的地方,是商人联络感情的地方。
“哦,看起来做的不错。”将酒杯送到唇边,轻巧地、缓缓地呷一小口,在嘴里 细细抿品过后,沈世豪看着楼下笑颜如花的金银花,轻声说道。
“的确,可惜,管理和发展的方向都很单一,能做起来无非金银花八面玲珑的交际手段的功劳,拉拢了一个大老板,找人建立了个小舞台。靠着这两点她才能坐稳桐城第一酒楼的位子。”沈世豪之前的态度太好,博得了云翔的好感,加上之前的和解,云翔想了想,他们也算是朋友了吧?喝了杯酒,他也就不是很忌讳的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论酒水,待月楼不如金家酒馆,论饭菜,待月楼还不如它斜对面的芙蓉餐馆呢,但是靠着郑老板和舞台她做起来了,但是,只要失去其中一个,她的生意就会慢慢的开始衰败。
“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一步,也实属不易。”沈世豪给云翔酌酒,用平静缓和的语气说
道,“能想出在大厅中建立一个小舞台吸引人点子,也不错了。”不错,这个待月楼最大的漏洞就是支撑起它的,只有两条柱子,只要其中一个倒塌,待月楼的倒闭也指日可待了。
“一家店铺要做起来,光靠一个点子怎么够呢?她这个台子,在短期内还能拉拢客源,但是从长远来看,是不行的,今天待月楼有小舞台,过几天,整个大街上的酒楼,都有可能出现同样的东西,假如她不能创造出一个区别于其他酒楼的特色来,至少是它们在长期内不能模仿的事物,那么,待月楼生存的时候也不会太长了。”云翔说完,想了想又补充道,“店铺的发展其实就是不断走特色化的道路,一旦没有了新意,吸引不了客人,那也就距离它消亡不远了。”这个台子也搭建有段时间了,新鲜过去了,看久了也会腻的,除非她天天翻新,过段时间就换表演法。
“她不是有个情人是在吗?”沈世豪不动神色的观察这云翔,发现在说到商业之时,那两颗黑珍珠一样圆大又黑的瞳仁总是闪闪发光,珠光集中。听到云翔最后那句话,心里一动,很赞成他的观点,人就是这样,喜欢新鲜,喜欢不一样的,要是都相同,为什么还一定要来你这里?
那个郑士逵也是个黑心的主,这几十年金银花能做起来的确有他的功劳,在郑城北的地盘上,只要他说,待月楼不错,谁不去捧个场?做生意的都有些眼光,待月楼的什么吸引了这么多的客人,除了占据一方的郑城北,还有什么?但是这么年来,还真的只有待月楼的小舞台可以长存下去,什么原因脑子灵活点的都能猜出来,但是郑城北不愧为郑城北,不仅做事干净,而且交友广阔,很会做人,别人根本找不到证据指证他。沈世豪可不认为金银花那个所谓的老情人会好心的一帮帮到底,而且他肯定,一旦真的出现这个情 况,郑士逵还有背后来一刀。
云翔似笑非笑的看着沈世豪,从他开始说起,这个人的眼睛,一直都是平静如水的,镇定自若,一点点惊讶的情绪都没有,分明是事先就了解过,刚刚他说话的时候眼神专注,也是赞同他的想法了,现在居然还想考他。“谁能阻止时间的流逝?”等到那些人容颜衰老,功成身退,她却找不到一个能顶上去的人的时候……
“难道他还不帮自己的老情人?”沈世豪点头却露出不赞同的表情,现在郑士逵还需要待月楼,不会袖手旁观的,而且他也想知道这个展家的二少爷对郑士逵的印象,看看他识人的本事。
“哈,哈哈!”或许是喝多有些醉了,也可能觉得沈世豪不是敌手不用太防备,云翔很直接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帮自己的情人?啊哈哈哈哈,你说的真的是大风煤矿的郑士逵么?他可没有这么好心!没有利益的事情他是不会干的。这个精打细算、喜欢出暗招的黑鬼,不暗中吞掉这待月楼已经是他良心发现了,还谈帮忙?要他真的帮了忙的话,我估计金银花是连尸骨都没有了吧,哈哈!”四年前,郑士逵的确没有动手,却在暗地里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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