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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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耘记-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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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大郎想了想,也没有讲话,只是默默点了点头。就接过了兰花儿手上的那几只兔子,又背了一大捆柴枝,轻轻松松地拎着往回走。
    兰花儿挽着一小篮松鼠并果子,跟在后边忍不住感慨。果然有个成年壮劳力就是不一样呀。她以前在山上折腾好久,都没能弄出点儿吃的来。现在颜大郎好像根本不费什么事,家里边吃的肉就有了。
    如果之后还是这样顺利,兔子肉要吃到开春,也不是什么难事。
    回去的路上,兰花儿忍不住问颜大郎:
    “阿林,你逮兔子的本事好厉害咧。先头是猎户人家么?”
    颜大郎略略沉默了一下,看了兰花儿一眼,很慢地摇了摇头:
    “杀场上,找吃的。”
    颜大郎好像还是不太习惯讲村里边的方言,说话一顿一顿的,每一个字都讲得很慢。不过也不排除他本人就是比较沉闷的性子,不太喜欢讲话。
    兰花儿和他相处久了,也并不觉得听不懂,只是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这里边的行伍,大概和她上辈子知道的部队差不多吧。不过,不都是有军需的么,为什么还需要自己在外边找吃的……
    兰花儿偷偷看了颜大郎一眼,最后还是没把这问题问出来。
    颜大郎看着并不十分想提起他以前在行伍里头的事情,兰花儿也就善解人意地不再追问了。
    村子里边的人看着颜大郎从山上拎着野兔下来,一点儿都没有惊讶的表情,都只是很正常地向他打个招呼。颜大郎点点头算是答应,却也没有把手上的兔子送出去。
    兰花儿跟在后边,一边在心里头琢磨。看这样子,颜大郎估摸着是常常到后山上去猎些野食。
    想来也是,颜大郎和他们赵家一样,是没有田地的。虽说是个壮劳力,常常帮忙,能保证吃饱,可伙食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想要吃肉,自然还是得自己动手。
    这样一想,兰花儿对颜大郎熟练的打猎技巧也就释然了。
    只是她常常往后山去,居然没怎么和颜大郎碰到一起。看来颜大郎平常去的,都是村里边人不去的地方。
    处理兔子的活儿自然是交给颜大郎去做。扒皮开膛洗净,做得利索无比,一下子就将两只大兔子都整好晾起来了。
    剩下的四只兔子,颜大郎编了个大大的柳筐装起来,又在里边填了好多乌拉草,让它们缩在里头继续冬眠。还放了些洗过的菜干进去,以防兔子醒来找食物。
    兰花儿又感慨了一通。
    不过也没容得她感慨多久。
    兔子晾干了血,就该开始做菜了。
    这是第一次猎到兔子,兰花儿将两只肥兔子都做了红烧,准备给之前帮忙的人都分一分。
    虽然她现在手头上没有竹笋,也没有酱油和辣椒,做出来的只是勉强带点红烧的影子,不过也算是村里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新鲜兔肉做法了。
    颜大郎吃了两口,突然就放下筷子,扭头看了兰花儿一眼:
    “明天继续捉兔子。”
    兰花儿还端着饭碗,差点没将嘴里边的饭笑喷出来。
        
六十七长期投资【一更】
    因为兰花儿做的红烧兔肉,接连几天,颜大郎捉兔子的热情都异常的高涨。连带着村长家和杨郎中都受了好处。
    只是杨郎中并不十分喜欢红烧兔肉的味道,说是觉着太油腻,又味道太重了些。若是间或尝尝,倒是好的。吃得多了,免不了觉得有些受不住,开始想念清粥小菜的。
    兰花儿便笑,说:
    “想吃好东西不容易,要清粥小菜的难道还难么。先生想尝什么口味的,尽管说就是。只要材料不缺的,都能让先生满意。”
    杨郎中就笑了笑,讲:
    “哪里有讨食倒指菜的道理。你尽管放开了做,我也信得过你的茶饭功夫,自然不会差的。我等着惊喜便是。”
    被杨郎中这样一讲,兰花儿反而觉得有了压力起来。
    可是她回头一想,又觉得她自己原本就是个普通的村姑,杨郎中原本就不肯能对她抱有多大期望的。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杨郎中堂堂一个读书人,怎么可能不明白这样的道理。这样讲,其实就是不想让她太过为难罢了。
    她又不是神仙,在这种缺盐少油的情况下,做出来的东西不难吃就不错了,还想怎么样呢。
    不过最后,她还是费了一番心思。
    想了好久,兰花儿才确定下来要用南瓜和苞米熬一个粥。
    苞米其实就是她在现代的时候常吃的玉米。
    兰花儿记得以前学历史的时候,书上讲这两样植物都是在中国明朝时候才从美洲引入的。不过现在她穿越过来的这个叫大胤的朝代,好像并不存在于她所知的历史里边,也不知道是相当于中国的哪个年代了。
    又或者,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历史发展的时空,完全无法比较。
    这些东西都是村民以“给狗蛋补身子”的名义送过来的。
    兰花儿将一些看着能留下当种子的留了种,剩下的就细细熬了一锅粥。
    南瓜原本就带有甜份,兰花儿用的是文火细熬的法子,将一整锅糙米并南瓜都熬到了一块,温糯得很。除了加进去苞米籽以外,又将河里边捞上来的虾仁剁碎了煮在里边。再加入泡开的干蘑菇片,在熄火以后又窝了蛋花。虽然只用粗盐调味,那股天然的味道却好吃得很。
    杨郎中其实本来也没太当回事,只以为兰花儿会随便做些惯常吃的糙米稀粥。
    没成想这粥的味道实在是很不错,口感也妙,让他忍不住好一番夸赞。又讲:
    “这要是熬了给病人吃,一定十分的滋养人。”
    兰花儿目光闪了闪。
    要是杨郎中能碰上什么富贵的病人,需要熬粥吃的话,有他这样一句话,兰花儿自己岂不是可以将这粥卖出去么。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在她脑海里闪了闪,马上就又淡了下去。
    别说杨郎中现在碰不到什么很富贵的病人。就是真碰到了,那些富贵人家里边难道还会却厨子的么。人家材料好,工具火候想必也好,哪里是她这随手做出来的粗糙东西能比较的。
    她现在啊,就是挣了钱,还不知道能不能存下来守住呢。
    倒不如先想个法子,将日子给过得好起来。
    那个粥连狗蛋和村长都十分的喜欢。只是想颜大郎和铁生这样的青壮年汉子,自然觉得比不上大肉和干饭来着压肚子。因此颜大郎还是常常到后山去,猎了兔子回来,让兰花儿做红烧兔肉吃。
    之前猎到的兔子,都顺利地活了下来。
    这得益于现在是冬季,兔子的主要活动就是——睡觉。
    颜大郎捉兔子的时候用的是手,并没有对兔子造成什么伤害。因此那些兔子在到了新家以后,经历过了刚开始的一点儿不适应,马上就又开始没心没肺地继续它们的冬眠。
    兰花儿和狗蛋每天都要去数一数兔子的数量,然后计算着能吃多久。
    也没有打算全都吃掉。
    兰花儿和颜大郎商量了一下,准备将其中一小部分兔子连着之前的兔子皮和松鼠皮拿出去卖了,得了钱来买些其他东西。
    原本以兰花儿的意思,是说那些皮子和野兔卖回钱以后,将大头都给颜大郎的。毕竟这些东西其实都是颜大郎猎回来的,他自己就可以拿出去卖。兰花儿根本就不应该找人家分钱才是。
    但当她这样跟颜大郎讲的时候,颜大郎却摆了摆手:
    “不要。”
    兰花儿马上睁大了眼睛:
    “这明明是阿林猎回来的东西,拿去卖钱了,为什么不要呀。”
    颜大郎皱着眉头,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才讲:
    “送你的,换饭吃。”
    兰花儿突然就有点不知道该说这人可爱呢还是说他淳朴到蠢。
    以颜大郎的逻辑,就是:这些东西全是他猎回来送给赵家的,只为在兰花儿家里边换几顿饭吃。既然是已经送出去了的东西,那么不管兰花儿是想着卖钱还是做别的什么用处,都跟他没有关系了,他自然不会想着和兰花儿分钱。
    可兰花儿又不愿占这个便宜。
    她就跟颜大郎讲:
    “阿林现在是不要用钱的,可以后要娶嫂子了呢。我不太懂这些,可看着村里边的人,好像这些是极费钱的,怎能不多存一些呢。存着换个自己的地头也是好的呀。”
    颜大郎在旁边静静听她讲,等她讲完了,才摇了摇头:
    “不需要。”
    也不知道这人是说不需要存钱呢,还是不需要买地呢,还是不需要娶媳妇。
    兰花儿哪里管他这些:
    “怎么好不要。你看,之前家里边就遭了偷儿,怎敢多放钱。你若是要了,还能说是你猎了东西,卖了钱都在你身上。你都放我这,还不得又便宜了外边的人。”
    这样说了好久,颜大郎才同意和兰花儿将钱对半分了。
    兰花儿便觉得,自己这是造了什么孽哟。穿越过来这么久了,好容易有个挣点儿大钱的机会,她居然还要说服人家将钱分出去。
    回头她又安慰自己。这东西都是颜大郎猎回来的,他要是高兴了,这些野味自然是不缺的,那时候还愁什么钱哟。自己这是长期投资,也不亏的。
    【谢谢紫妍·赵一霖投的pk票!而且还投了这么多,好感动!今天才看到,真是不好意思】
        
六十八年前【二更】
    那些野兔皮子并松鼠皮子并没有都卖给货郎。年前的最后一些时间里,兰花儿只是匀了一点野兔出来,在货郎那换了钱,又马上换成了各种调料或是过年要用的一些零碎的东西。
    兰花儿甚至换了一点儿红纸,准备之后去求着杨郎中给写个春联的。
    爆竹倒没有买,觉得有点儿浪费。又换了些浊酒,家里边一个子都没存下来。
    狗蛋的伤养了好久,总算已经好一些了,伤口都结上一层痂,头上扎着的布条也都拆了。平日里只要注意些不要碰着受伤的地方,也不用太注意什么。
    之前一直被关在家里边,狗蛋好像都要憋坏了的样子。刚拆下来头上布条那天,就开始往杨郎中家里边跑去,说是要立马就开始上学。
    杨郎中把他好一顿念叨,好不容易才将这个好学得让人害怕的小娃子给劝了回去。
    颜大郎不得不分心出来看着狗蛋,让这小家伙不要把自己给累倒了。
    兰花儿都忍不住要问:
    “你就这样欢喜启蒙识字么?”
    狗蛋歪着脑袋想了想,回答说:
    “也不是的。有时一直学不会,也觉得烦的。可想着以后能挣大钱给阿哥娶嫂子,又能给阿姐存嫁妆,就高兴了。”
    自此以后,兰花儿便让杨郎中勒令这小病人每日不许用脑太过,还害得狗蛋嘀咕了许久。
    改花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将近年关了。
    他回来的那两天刚好下了场雪,也不大,衣服却有点儿湿了,让兰花儿在旁边看着就一脸的心疼。
    改花自己却并不觉得有什么,憨笑着将镇上买的年货都放下以后,先是去看了狗蛋的伤,又跟着兰花儿看了看屋后筐子里边养着的野兔和干晾着的冻鱼冻肉,这才腾出身子来,听兰花儿和颜大郎将家里头的事讲了一遍。
    听着兰花儿说了那些兔子的来历,改花在旁边忍不住挠了挠后脑勺,很认真地讲:
    “阿林,你跟着一块过年不?”
    颜大郎瞧了他一眼,静了静,好像在想改花这到底是客套还是真心的邀请。过了好一会他才慢慢点了点头,说,“好”。
    兰花儿之前没有仔细问过改花的年纪,总觉得要说忘记了什么的,实在有些让人怀疑。这次趁着将要过年的,借口说要在家里边祭神,让改花将家里边人的八字都写了一遍。
    到了年后,改花便十五,真到了该说媳妇的年纪了。可他自己不提,兰花儿身为妹子,总不能帮阿哥讲这种事情。何况现在家里边这样子,哪里是适合迎人进门的,只能先按下来了。
    改花之前在镇上镖局的时候,说是当打手的。既然要当打手,自然学了些防身的武艺。一身伤,也换来了一身紧实的肌肉。身子长高了些,肩膀又宽,连脸上的神情都跟着沉稳了下来,不似一年前的稚嫩。兰花儿初见他的时候,差些儿就要认不出来。
    即便那是她哥,她也忍不住有些看得呆了。好俊的少年呀——当然,不是那种白面书生的英俊,只能说是非常阳刚的少年吧。
    她才想起往常在村子里头听到的那些闲言碎语。
    说,赵改花当年是村子里边长得顶好顶结实的娃子,只可惜后来家里边出了事情,才渐渐熬瘦了。
    这样一看,她这个阿哥,的确是顶棒顶好的,虽然现在还不能称之为汉子。
    改花回来以后,兰花儿就轻省了许多。每日早上抬水捡柴的,都用不上她。她甚至可以在炕上稍微赖个床,再慢悠悠地起来准备饭食。
    除了做些粗活以外,改花每日早上都在屋子后头蹲马步和练拳。不过他起得早,兰花儿也就略看过一回。
    年前最后一点时间,兰花儿自己没有再出门去。
    她和改花商量了好久,决定年后让改花将野兔和皮子带到镇上去,一次卖掉了,也好省得将钱都放在家里边。到时候得了钱回来,和颜大郎分一分,然后看看能不能直接先买一亩地,放着没人管也总比将钱存家里边要强。
    兰花儿又担心:
    “要是这钱恰好不够买地的,那咋办咧?”
    改花挠头想了想,就跟她讲:
    “你甭担心,到时候总有法子的。实在不行,我去跟阿林讲讲,我们两家合着买一块地,平常由他看着,得的粮食也多给他,到时候再买地了,大家再分也就是了。阿林……应该不介意这些。”
    兰花儿便想,颜阿林哪只是不介意这些,他不介意的事情多了去了。兰花儿总觉得颜阿林这人好有些什么都不在乎的,只要活着,就已经很满足了一样。至于活得怎么样,是不是能活得更好,他是不大管的。
    唯一的就是——颜阿林是个吃货。
    因为过年的缘故,村长安排的那些巡逻果然渐渐少了下来。
    不过这时候颜大郎还一直住在赵家里边,改花又已经回家了,兰花儿倒不觉得会有什么危险。就是她现在常常要做四五人份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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