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村里边的熟人,她家里边连个钱都没有,她又只得五岁。别人都倒贴了草药来给你治病了,还能有什么坏心思。
无非就是觉得将郎中先生干晾着不大好意思罢了。
杨郎中不客气地自己勺了瓢水喝,又到后头去看了看药。
她想了好久,才随便挑了个话题:
“先生吃过了么?”
到底有些不习惯喊郎中。
杨郎中看了她一眼,觉得这小女娃子实在有些好玩:
“在富贵哥家里头吃过了。你好好躺着,睡不着也闭着眼睛休息一会。药好了我会喊你的。”
兰花儿顿时觉得更不好意思。
她都已经麻烦别人家里头帮忙喊了郎中,又照料了狗蛋,居然还要让人家帮忙为先生做饭。
杨郎中大概是看她一点睡意都没有,就坐到了床尾去,小声跟她讲:
“我也知道你家里边不充盈,但你也不能这样着急。改花一直在外边做事,村里边大家互相照顾着,总不会让你跟狗蛋过不下去。你现在这一倒下了,你想想狗蛋要怎么办。要是病得久了,你让大家怎么好意思去镇上跟改花讲。”
这道理兰花儿也不是不明白。
她自然知道,自己现在这样病倒了,狗蛋连口热水都要喝不上。
要不是狗蛋机灵,她这次躺下去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被人发现。
这么想想,她突然觉出危险来。正因为已经死过一次,才觉得对死亡更敬畏和恐惧。
那真的是悄无声息就要降临了的,根本容不得人有准备。
“我、我知道,就是……”
杨郎中马上就打断了她:
“你哪里是真的知道。乡里乡亲的,什么时候听你开过一句口。今儿给你看病,你心里边还想着怎么回礼,是不是。真是个不得趣的娃子。”
兰花儿就想叹气。
这情能不还么。一次两次的,人家帮你是情,不帮你是理,又不是应当的。她若是家里边情况好,开口只是偶尔,她当然是乐意开口的。
问题是她不知道这次开了口,下次会不会又再是同样的情况,或者更糟糕。
谁不要吃饭,谁没个自己的家。人家又不是该你的。
杨郎中伸手,隔着被子拍了拍她:
“安心养着吧。”
她小小地“嗯”了一声,算是答应。
杨郎中就到后边去,不一会儿将药端了过来,要喂她服下去。
兰花儿自己伸手接了过去,说自己就能喝。
杨郎中看她这个样子,就故意吓唬她,说:
“这药可苦得很。”
她想讲一句“良药苦口”,又突然想到以兰花儿的身份怎么可能懂这些,赶紧将到了嘴边的话重新咽了下去,抿唇结果药碗,一口喝了进去。
也没有多苦嘛,肯定没有下黄连的。
以前小的时候她也有发烧的时候。
因为家里边长辈是中医,她几乎不怎么用西药,每一次都是用中药慢慢调理好的。
现在碗里头的并不比以前那些要苦。
只是碗底有药渣,她就留了一口,没有喝尽。
杨郎中看着兰花儿的眼神里边多了点儿赞叹,顺手将一小瓢子水递了过去——兰花儿家里边没有其他东西,只能将就着用水漱漱口。
喝完了药以后,兰花儿躺在床上看着杨郎中将东西都收拾好了,又过来问她:
“可饿吗?”
她感觉了一下,觉得胸口的位置实实的,像有什么压着一样,嘴里边都是酸味和腥甜味,实在一点食欲都没有,就慢慢地摇了摇头,说不饿。
但杨郎中还是讲,吃过药了,最好吃点儿东西进去,好将药给压下去。
杨郎中自然不会现给她熬粥。
她听着杨郎中走了出门去,跟隔壁富贵叔和林大娘大了个招呼。
隐隐约约地有声音传进来。
问狗蛋可睡下了,又说兰花儿醒了,要一碗热粥。
富贵叔的声音含含糊糊的听不清楚,林大娘的声音倒是清晰些,叨叨了两句可怜,转答杨郎中,说不麻烦,人家丫头元宵送了礼,总是个好的。
兰花儿就听着鼻子有些酸。
她该庆幸,这邻里左右的对她都是真心的好。
杨郎中端着热粥进门的时候就看到兰花儿抱着被子抽泣,顿时给吓了一跳,慌慌忙忙放下碗就过去搭她的脉:
“兰花儿哪里不舒服的么?”
她哽咽着摇摇头,自己都觉得有些羞人,可又止不住地哭。
杨郎中切了一回脉,发现脉象虽然虚弱,却很是平稳,才放了心。心想,这女娃娃许是想父哥了吧。都说人病的时候特别弱。
不光是体弱,连心里边都是弱的,总觉得空落落的难受。
他便伸手拍了拍兰花儿的背,放柔了声音,讲:
“不哭了。将粥喝了,好好睡一觉。你这还不太安稳,村里边又没什么事。今天晚上我陪你一宿。”
兰花儿一听,差点都忘了哭。
让她跟个大男人睡一个炕?
可她马上又想起来,自己现在这个身子不过五岁,杨郎中都好三十了,两人都不在一个备份上。男女大防都要过了七八岁的咧。
谁让她家里边就独独烧了这么一个炕,总不能让人郎中先生忙了一天,还睡冷炕上。
她就乖乖点了点头,收住了哭,喝光了粥,迷迷糊糊地就睡过去了。
一定要报答这些人。
兰花儿的梦里边满满的都是这句话。
十三送饭【50收藏加更】
第二天兰花儿起了个早。
醒过来就觉得身上已经有了些力气,好像能坐着也不觉得累了。
只是杨郎中已经不在屋里边。
不在屋里,也不在灶间那头。倒是细心地给她在炕边温着一瓢热水,让她随时可以取了喝。
她试着想下地,却发现腿脚还是软的,一踩下去差点儿没摔到脑袋。她想着杨郎中讲的“静养”,无奈地又躺了回去。
这次风寒发热完全是日积月累下来的毛病。只不过是最近冻得多了些,才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她不知道杨郎中给她吃的是什么药。
但是根据她上辈子的经验,中药总不像西药那样,能快速看得见效果。
她甚至曾经试过连续吃了一个星期中药也还没能将病气全部拔掉的。
但这不能说中药没有效果。
病得轻的,一剂起效、两剂拔根。
可惜她现在看着就不像是病得轻。
仍然咳嗽,鼻子还有点堵,连呼吸都觉得困难,缺氧得头晕头疼的。
幸亏只是堵着,倒不流鼻涕,否则她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来擦才是。
说是静养,可她刚醒过来,一点儿睡意都没有,自然不可能重又睡过去。
不能下地,也不像现代的时候能上个网或者至少看看书,好像除了无所事事地瞪着屋顶以外,她就再没事情可做了。
这时候她就有点怀念起杨郎中来——他在的时候,至少有个人跟她说说话。
一直到过了晌午,她才听到门口那边响了响,有人喊她:
“兰花儿!”
她已经认得林大娘的声音了,赶紧答应了一声。
林大娘轻快地就推门进来了。一路讲:
“可好些了?”
“好些了……谢谢大娘。狗蛋……”
“狗蛋留在家里边。跟他讲了,说你已经起身了,就是怕过了病气。一家病倒两个可怎么办。”
这话讲得不好听,心思却是好的,兰花儿就笑笑:
“劳烦大娘……”
“哪里的话。也是你病得早一些。过了开春,就要农忙了。那时候可没有人有时间伺候你,说不得得让杨郎中给你做饭。”
兰花儿就又在心里边笑。
这个妇人,心肠其实是软的,嘴却跟刀子一样。
嗯,标准的刀子嘴豆腐心。
林大娘给兰花儿送了一碗混着菜叶子的粥,里边还窝了个鸡蛋。
兰花儿这不好意思都已经快成习惯了。
但粥都送到面前了,她又实在是饿,道了句谢就吃了个干净。
吃完了,她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自然不会不识相地提出再来一碗。
见林大娘收拾了东西准备要走,她就赶紧好奇地问:
“大娘,杨郎中呢?”
林大娘收拾的手一顿,从鼻子里头“哼”了一声。
兰花儿跟着愣了愣。
她没想到林大娘回事这样的反应。
等林大娘走出门去以后,她都一直在反省自己是不是哪里惹得人家不高兴了。
这倒让兰花儿消磨了半个下午的时候。
就是心里边一直惴惴不安的,也实在是不好受。
直到杨郎中又回来了以后,她才知道林大娘为什么不高兴。
杨郎中讲:
“早上的时候被村头徐大财主家喊过去了。”
说着,杨郎中就摇了摇头,自顾自地倒了瓢水去了。
那个徐大财主,是兰花儿早早就知道了的一户人家。不为别的,就因为这家人实在是太折腾了。
他们家里边说不上多富贵,但是在村里边的确是一等一的殷实户。田地多,甚至都到了要租凭出去的地步,小小的也算是个地主了。
就是爱显摆。
一点儿小事,都要弄得天大。在村里边可不怎么受欢迎。
要不怎么村里边大都姓徐,唯独就这一家子人被嘲讽地叫“大财主”呢。他们自己倒是乐意的,可能是当真地觉得村里边的人这是对他们心生敬畏。
兰花儿咳嗽了一声,小心地问:
“什么事儿呀?”
杨郎中看了看兰花儿,讲:
“没什么。”
“先生……哄我……我不是小娃子。”
杨郎中就乐了。
眼前那个缩在被子里边的小丫头才那么一丁点儿,不就是个活脱脱的小娃子么。他又想到这么一丁点的小东西平常就要在家里边看顾着自己和更小的弟弟,不由得又有些心酸。
“没事。那家大少爷惯例的又是积食,昨日夜里就吆喝着要问诊,当时无人搭理他们。后来不知道怎地打听到我在你这,一大早就过来喊了我过去。这户人家也真是怪。无病无灾的,倒非要看郎中,也不怕吃药吃出毛病来。”
杨郎中一边说叨着,又坐下摸了摸兰花儿的脑袋,这才点了点头:
“热度下去一些了。一会儿服一剂药,晚上再煎一次,应当就差不多了。”
兰花儿一听,顿时高兴了起来,连那什么大财主家的少爷都给忘了,巴巴地问:
“那狗蛋可以家来了么?”
杨郎中想了想,到底还是摇头。
“狗蛋身骨子太弱,经不住这样的病邪。”
“可……可也不能一直在富贵叔家里边啊……”
兰花儿讲得着急,猛地坐起了身子,倒将自己整得咳嗽起来。
杨郎中就讲:
“你要想狗蛋早日回家,就还是好好歇息着。什么时候热都退了,狗蛋就能回家。你现在这样子,就是狗蛋回家,难道你还能下地做饭?这不就是让狗蛋跟着你一块挨饿。”
他的声音很温厚,却有种不容拒绝的意思在里边。
兰花儿想了想,到底觉得这道理是没错的,就小小地叹了口气。又转了转念头,就央杨郎中,道:
“先生……帮我送四把米把林大娘吧?”
她怎么好意思让狗蛋在富贵叔家里头一直白吃白喝。
杨郎中就笑笑,又摇摇头。
却也不是拒绝,倒有点像是笑她这个小娃娃想太多的意思。起身到里边去,没一会儿又转出来,问:
“家里头可有布袋?”
她涨红了脸摇头。也不知道是羞的还是烧的。
杨郎中就笑了:
“既然如此,你也不要着急。等你好了,亲自将吃食送过去就是了。富贵哥和林大嫂子想必不会跟你计较这两三天的时间。现在急急忙忙地送过去,不是反而显得不礼貌了么。”
十四药书【一更】
兰花儿喝了药,乖乖地躺着在床上休息。
杨郎中见她躺下,自己就坐到了炕尾,拿了本书,慢慢地翻看。
她偷偷地从杨郎中的指缝之间看到了书面的名字,是个什么什么经,大概是医书吧。杨郎中的手指挡住了上边的字,她就认不出来。
于是她就改变了目标,盯着人家的手指看。
以前她还是个大姑娘的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男人的手。
从手腕开始,一直到指尖。她喜欢看男人干净的、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掌。从她的眼光来看,杨郎中的手可算得上是非常好看的了。
比一般庄稼人要白皙,都能看到手背上隐约的青色血管。又瘦些,就显得手指格外的长。
指甲修得整整齐齐的,也就看着很干净。
她看得津津有味的,都有点儿呆了。
杨郎中好像感觉到她的目光似的,从书上抬起头来,疑惑地问:
“怎么?”
兰花儿顿时羞红了脸。
犹幸如今年纪小,也没有人会将她往是那种欣赏美男子的方面去想。
她便觉得年纪小也有年纪小的优势呢。
只是,还得赶紧的将话题转开去。
“先生在看医书?”
杨郎中翻手看了看自己手中那本书的封面:
“你懂字?”
她赶紧摇头否认:
“我猜的呀。”
杨郎中倒接受了她的这个解释,微微颌首,答道:
“师父留下来的书,闲着无事就翻翻。”
“先生先生,现在也没事……教我认字吧?”
杨郎中就一愣。
坳子村是个真真正正陷在山坳子里头的小村落,世代种田为生,连个坐堂的夫子都没有。距得最近的学堂是在镇上,离这一天半的山路。
因此村里边的人大部分都并不将识字当作是一个事。
在他们看来,大老远地跑到镇上去,花费一大笔钱和时间去认几个字,还不如多浇一遍菜。
好多人都觉得,就他们这样的泥脚子,难道还想当上官老爷?
杨郎中倒没想到,兰花儿细细弱弱的,居然会想识字。
“你为什么想要认字?”
因为在这躺着实在是太无聊了——这种大实话可不能明白地说出嘴去。
兰花儿想了想,最后觉得又再将无辜的改花大哥拖出来使唤,就认认真真地讲:
“大哥讲……镇上很大,都是字儿……以后到镇上,我怕迷路。”
说完了她就在心里边默默地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