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慢慢挪到坑边,看着坑里面已经被泥水半埋的鹿的尸体,忽然自己也跳了下去。
我站在坑边看着,她抱着鹿头,把自己的脸贴到鹿的脸颊上,跟他紧紧的靠在一起,轻轻闭上眼睛。
如果换个时间,换个场景……
这一幕虽然有些诡异,但却也让人觉得……十分的协调,温馨。但是现在看起来,只让人觉得诡异,还有伤感。
我站在一旁,没有再向坑里填土。雨还在下着,浇在坑里,浇在他们身上。
其实,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的人,不离不弃相守在一起,是件幸福的事。
但是我却有许多疑惑想解决……
没有办法就这么看着小锦鸡精就这么在我眼前死去。
“师傅,师傅?”
灰大毛地声音由远而近,他夸张的举着一片大桐叶子盖在头上遮雨,一看到我站的地方就露出欣慰的表情:“师傅。我找你好一会儿了,你在干嘛?”他探头看了一眼坑里,惊讶的啊了一声:“这,这怎么回事儿?”
“嗯,”我吩咐他:“把那只锦鸡精先带回去,把坑填上吧。”
“哦。好。”
灰大毛手脚麻利的跳下去,把好象傻了一样的锦鸡精给硬拖上来,两下把那个坑填平。想了想,又垒出来个坟包儿,一切弄好,揖后在坟前拜了两拜,嘴里小声地念念有词:“这位鹿老兄,愿你下辈子投个好胎别再做畜牲了,生时泡影。死后皆空……”
我好奇:“你这句话和谁学的?”
“啊,和李道士。”灰大毛说:“他以前就好把一些小鸟小虫地埋起来,还象模象样地说两句话。我听的多了也就会了。”
李柯啊……
是啊,地确象是他会做地事。
在他眼里妖并不低贱,小虫小鸟也不卑微……
那双眼睛平和坦荡,他……
我低下头,觉得眼睛里不知道是泪水还是雨水:“回去吧。”
灰大毛答应一声,把锦鸡精扛上肩膀,一路跟我回来。
“咦?你这……”
闻讯而来的三六讶异之极。要说,我们三个都不会喜欢鸡……
因为严格说来,我们三个都是虫子变的。
跟鸡啊鸟啊这种东西天生不对付。
“我说你……”
“她一直跟着那只鹿精。自己跳进坑里好象是要殉情,我总不能把她活埋了啊。”
乒的一声,三六重重的在我脑门上弹了一下。
“可你也不用把她带回来呀!你知道小绿刚才吓的都不会说话了啊!”
呃……这个我倒给疏忽了。
小绿道行不算太高,见了天敌当然害怕。
“好吧,等她醒了,我这就打发她走。”
三六横我一眼:“你也老大不小了,做事还这么瞻前不顾后。你们昨天和刚认识的书生去酒楼?京城之地可不是随便乱来的地方!”
可昨天那事儿真不能怨我,又不是我提出来的……明明是三七提地,为什么要扣在我头上啊。
三六狠狠训了我一顿出够了气。又扔出一个小瓶儿来:“给你。”
“嗯?这什么?”
“这是百草蜜,可以宁神定气的。给她吃下去,算是对症。”
我笑了。
三六这家伙,还是老样子。刀子嘴,豆腐心啊。
“我就是想问问她都看到什么了,还有,我挺奇怪她怎么跟着找到我而没让我发觉的。”我跟三六详细说了我们出了酒楼后发现鹿精尸首地经过:“这事十分蹊跷,那不知道是鬼是怪的凶手居然不冲着人下手,而一照片就把鹿精杀了。他既然挖去了鹿精的心肝。想必……其他的妖精也有可能会遭遇这样的毒手。把事情弄清楚。才能更好的趋利避祸你说是不是?”
“这倒说的也是……能把已经化成人形的鹿精一击杀死,虽然你我。勉强也能办到,可是应该不会这么干净俐落,鹿精连魂都散了,这一点倒是更值得好好推敲。”
“是啊。”
三六和我商量了一会儿不得要领,她庄里的小丫头没一个有胆子来照顾锦鸡精地,只好让灰大毛先照看她,醒了的话先把那百草蜜给她喝下去。
“其实……倒也还有别的办法能打听打听。”三六说。
“什么办法?”
“嗯,你听说过闭口仙么?”
“哦,听说过。”
闭口仙当然不是仙,不过也算是半仙了。道行很高,原形是什么没人知道。不过他读过许多书,才识渊博,可以说是妖里面非常异类的存在了。
据说很久以前有许多的人啊,妖啊去找他求教,不知道他是烦不胜烦还是出于别的原因,叹了一声,祸从口出。打那以后就把嘴巴封上,不再替人排解疑难。
“可是他都闭口多少年了。”
三六说:“他欠我一个很大的人情,应该不会拒绝我一个问题,我原来是想问……不过现在这事也很蹊跷,我想,如果是他的话,或许能给我们解答一二。
三六原来是想问什么?
我连忙劝她:“这样宝贵的机会浪费在这种事情上不划算,还是将来遇到更大地难题时再去找他求教好了。眼下这事儿可以行问问锦鸡精……”
“庄主姐姐!庄主姐姐!不好了!”
花容惨淡的小绿跌跌撞撞的跑来:“来,来……来了……”
三六问:“慢点说,谁来了?”
要票要票,有票的都不要跑掉……
六十七
小绿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我疑惑,难道来了三六的仇家。
“走,去看看。”
没进厅,我就知道是谁来了。
怪不得小绿吓成那样。
不过他怎么来了呢?
负手站在厅中间的那个人,就算三六见了,也没脾气。
凤宜。
我们的天敌对头到了。
我和三六互相看一眼,走到近前,一起盈盈施礼:“见过凤前辈。”
“唔,”他从鼻子里哼一声,一双凤眼里光彩熠熠,脸色却不大善。
“不知前辈驾临。是有什么……”
“我族中一个小辈。在你们庄上。”
呃?
我一怔。立刻反应过来。
我滴个娘。原来是为了那只锦鸡精啊。
他得信儿倒快。我这边刚把那只鸡带回来。他这边就找上门了。
鸡是他同族……呃,对,鸡也算禽类,只要长翅子长爪子,就算禽鸟类,自然归凤凰王属管的,说是族中小辈,并没不妥。
只是我自己……总把鸡鸭鹅看成吃的,一时和凤宜可联想不到一起去。
“啊,是这样的,前辈别误会。”我急忙解释一下鹿精被杀的事,然后说她现在还沉睡未醒。
“原来这样……”凤宜微一沉吟:“她发出的求救警讯我恰好接着,然后一路却寻到这里来了。”
松一口气,好在他明事理,没栽着是我们做怪害命。
“我带前辈去看看吧。”最好赶紧把这个烫手山芋,不,烫手山鸡,扔回给他,反正是他族人么,我们也省了麻烦干系。真是,当谁多爱留着你们这些扁毛尖嘴家伙在家里似的。
“不急。”他说:“你。带我去瞧瞧那鹿精的尸首去。”
呃?
被他点着我愕然相视。
干嘛找我?干嘛不找三六带你呀……啊对,三六不知道地方,不是她埋的嘛……
真是倒霉,我自找麻烦!
真想抽自己俩嘴巴。
三六用一种“你惹的祸你自己收拾”的目光盯着我,活象毒蛇盯青蛙。
我知道我知道,她也是飞虫嘛。见了鸟王当然全身不舒服。
“那,前辈随我来吧……”
走到厅门口我还多此一举拿了两把伞,自己用一把,递给他一把。他抬眼看我,并没伸手来接伞。
笨蛋,少脑子,真是画蛇再添足。
我在肚里骂自己……难道他这等道行还需要雨伞么?
我正要收回来,手上却一轻,他将伞接了过去。“走吧。”
跟着凤宜赶路都不必自己费力气。数里地不过眨眼就到,我指着那刚被埋起的坟包:“就是这里了。”
我站在一旁,满以为接下来一定又要翻土倒泥的。不过还是我见识短浅,凤宜只在坟包前站了一站,认真的看了一眼,就转回头来,一看我地表情,顿时皱了眉头:“你站这么远做什么?”
“那个……鹿死的怪碜人的。”
凤宜点点头,看起来是接受了这个解释。
“你们最近要多小心。”
“你看出什么来了?”
“魔气。”
“啊?”
“虽然已经死了有六个时辰多,但是鹿尸上一缕魔气未散。这事不是寻常恶鬼精怪所为。只是……”
我知道他的只是因为什么。
魔这个字,没那么简单的。
这世间。多的是人,兽,鬼,怪,妖,精,也有小仙,半仙……
可是,神与魔。那是另一个概念了。
神不问俗世,魔不能入人间。
杀了鹿精地,是什么魔呢?
这魔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你跟我来。”
他当先朝前走,我不知道他要往哪儿去,闷不吭声的跟在他后头。
凤王缩地成寸的本领果然不凡,我跟在他身后,身周的景物隐隐迭迭,他撑着伞的身形在前方若隐若现的,我是施展全力才能跟得上。
这已经走出很远了。他到底要带我上哪儿去啊?
过了一座石桥。他终于慢了下来。。道前面是一片葱郁的林子。
“来吧。”
好吧,飞鸟入林有如鱼儿得水。我么……跟着凑合凑合吧。
“往年的雨季并没有这么长,今年阴雨绵绵,看起来一时半刻是停不了地,这个月怕也晴不了天。”
“是啊,真奇怪。”
奇怪的天气,奇怪的妖魔鬼怪。
我想我最好还是躲回盘丝洞,专心过我地小日子比较好。
外面的世界实在太危险。
一座木屋……建在树上?
我惊讶的仰头看,不仔细真的发现不了。绿叶掩映,只能隐隐看到一点木角的台架子。
“凤前辈,你住这里吗?”
真是个……不错的鸟巢啊。
“进来坐坐吧。”
“呃?”
说实在的,进鸟巢的经验极少,上一次去凤凰坡的体验可是让人不太愉快地。
这里虽然没看到什么鸟儿,但那是因为下雨,估计都在巢中休憩,不然这林子里一定也是叽叽喳,喳喳叽,不可能这么安静。
树屋前面有个小小的平台可以立足,门帘也是用青藤编的,看起来清雅脱俗,一股悠然闲适的感觉……
还真是个适合清修的好地方啊。
不过一进门,我还是挺讶异的。
这间树屋从外面看,顶多七八平方的一个小木屋,可是一进去,却是一间极阔大的院子,里外两进。庭院里栽着兰花,花苞已经绽开,吐露出金黄的花蕊,带着一股潮意地清香。
“这院子可真清雅啊。”
“还算住地过去。”他问:“你住什么地方?”
“盘丝洞啊。”
进了厅,墙上挂着两张字画。微微泛黄的纸上,那一笔字有如行云流水。又如龙腾凤舞……
我虽然不懂,可是看着那些笔划,字体,也觉得心情为之一松,似乎呼吸都深长畅快了。
“喝茶啊。”
啊啊,我受宠若惊,赶紧接过茶杯:“多谢了。”
茶水是浅浅的绿,不说喝,光闻着就清香萦绕。回味无穷。
“凤前辈,你这生活品质够高的呀。”
一样是隐居,人家就是清茶美景。书画怡情。我呢,就跟老鼠一起窝在山洞里,别说诗情画意了……灰大毛那种以吃遍天下美食为志愿的性格,弄的洞里天天不是酒味就是菜香……
好吧,境界不同,人家是超凡脱俗,我们是汲汲营营。人家是仙风道骨,我们是酒囊饭袋。
有什么办法呢?凤宜天生就是神鸟,我们不过是不入流地小精小怪。
数年不见。凤宜的修养似乎比从前是好多了。
不过还是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啊。
凤宜看着外面地庭院,我看着手里地茶杯。
过了一会儿,他清清嗓子,低头看他的茶杯,我则挺挺腰,然后转脸看外面地庭院。
这院子的视野真不错。
朝远处看,群山郁青,烟雨雾萦。
果然住在高处会让人心胸更开阔呀。
冷场半天,他忽然说:“留下吃顿便饭吧。”
“哦?噢……”
他为啥要留我吃饭呢?不不。从这件事的根子上说,得先弄明白他干嘛邀我来他家里做客啊。
有个穿青衣的少年摆好了饭桌,挺丰盛地,荤素齐全,五彩缤纷。
蒸鱼的味道最好,味道异常鲜美肥嫩。嗯,这做菜的手艺实在高明。这鱼应该是先腌再蒸地,味道都渗进去了,而且又不失鱼肉的鲜味。
“喝点酒吧。”
“哦。我不太会喝。“淡酒。不妨事。”
酒是挺淡的,不过淡不是说味道薄。而是……一种很清,很远的感觉。
要不说酒能壮胆呢,喝了两杯,我居然觉得感觉挺轻快挺美的,看着凤宜也不紧张了。
“尝尝这个,我常吃,味道还好,清热败火的。”他指着一道青青的菜丝。
“哦。”
我挟了一些,放嘴里嚼嚼。
很嫩,很脆,口感清爽。
“这是什么菜?”
“唔……”他愣了一下,没说。
“哈哈,是我糊涂了,你肯定也不进厨房,也不研究这些吃的,我想你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菜吧?”
他看我一眼:“我知道。”
“咦?那你说啊。”
“唔……这个是野菜,没什么大名,吃的人都管这叫……蛛丝菜……”
蛛,丝,菜?
呃,是挺形象地,一根根菜丝细细的。不过,怎么这么别扭啊。
而且他还常吃?
真是,说不出的怪异啊。
我有一口没一口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