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来的新郎:庄主大人很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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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来的新郎:庄主大人很腹黑-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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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
  傲日闻言,把头扭了回来,喉咙里发出“噜噜噜……”的抗议声,又傲娇地扭回去。别以为它想跟在她屁股后面,前晚她一下子喝了三坛酒,喝倒满屋子的粗汉子,自己也喝得醉醺醺的。
  主子收到消息后,让暗卫狠狠训了它一场!“下不为例,小心盯紧。”这是暗卫带来的主子原话。
  它已经搞砸一次了,难道还想再次挨训?在它傲日骄傲的世界里,是不允许自己挨训的。
  见她叼着草走开,它也连忙晃着身子跟上。这女人也真是的!在这河道上晃了一天多了,什么也没干。她究竟是要干什么呀!
  “帮主!帮主!”吴德林大声喊着,匆匆走了过来,后面还跟着一个老人。
  云十一回头,迎了上去。
  “帮主,你让我找的人我带来了!喏——”吴德林恭敬地抱拳,接着把站在后头的老人拉了过来。
  老人憨憨一笑,脸上的白须一抖一抖,连忙学着吴德林施礼的样子,抱拳道:“帮主……”
  云十一灿烂一笑,说:“老人家,不必多礼。听说,你在这河道上捕鱼好多年了,对吗?”
  老人见她年轻俊美,又待人有礼,也不再拘泥起来,低头道:“对!小老头儿的老家在古溪城,后来学了一些捕鱼的伎俩,便搬到这绿海旁住——快四十年了!”
  “四十年啊……老人家,我想给你打听一下绿海里的‘鳜鱼’,不知……”话还没说完,突然身侧一暗,傲日挤了上来——
  “呀——”对面的老人家被吓得脸色苍白,脚步节节后退。
  “别怕!别怕!它是我的宠物,很乖巧听话的。”云十一赶紧抚慰受惊的老人,偷偷甩了傲日一个白眼。
  吴德林也连忙扶住老人,说:“没事,莫怕!它没恶意的。”
  傲日盯着她,直接忽视她的白眼,傲娇扭头。宠物?!主子可是一直当它是手下,好不?怎么到了她面前,它就成了宠物?跟那绿毛小不点一样的档次?!想起那家伙,它就忍不住后怕。还好,那家伙跟一众白鸟红鸟到后山去了。
  老人惊恐万分地盯着傲日看,听云十一如此说法,脸色好看一些,但他怎么看都感觉这黑褐巨鹰十分凶残,似乎很难‘乖巧听话’……
  云十一见老人仍是害怕连连,只好侧头命令:“傲日,你先去捕食。”语气不容拒绝,眼神笃定。
  傲日见此,只好晃着身子走开。
  老人见傲日离开,吞了吞口水,开口讨好道:“帮主,你竟能让那巨鹰听你的话!真神啊!”
  云十一嘿嘿笑着,赶紧进入主题问:“这绿海里的鳜鱼多吗?我听帮里的人说,主要都集中这一带……”
  老人一听就来了精神,连忙讲起来:“对啊!这绿海水量大,流程远,但只有这中流一带才有鳜鱼。这鳜鱼每年春分会到前一段河床产卵,那时候会偏瘦些。不过,现在却是最肥的时候!帮主,你可是要吃?老头儿去给你弄两条来,包管你喜欢!”
  “呵呵!多谢老人家!我听说您老打渔多年,抓鳜鱼很有经验,所以才想请你来帮忙啊!”云十一闪烁的黑眸晶晶发光,凑近老人家说。
  老人一愣:“帮忙?你也要抓鳜鱼?”堂堂一帮之主,竟也想捕鱼?应该是年轻人好玩贪新鲜,喜欢吃这“天下第一鲜”,所以才想动手捕鱼吧。
  云十一点了点头。不是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吗?这沧海帮后有山前有水,怎么会没得吃呢!所以,发家致富得靠这山这水。
  她在地理志上看过,鳜鱼是绿海最出名的河鲜,刺少鱼嫩,鲜美无比,有着“天下第一鲜”的美称。她也吃过几次,每次吃完都是意犹未尽,啧啧地舔嘴。
  据说,当朝皇上的宠妃——德贵妃最喜欢这“天下第一鲜”,皇帝曾让这附近官府进贡。但由于鳜鱼离开绿海便无法养活,根本无法装运,无奈只好作罢。
  她也打听过了,鳜鱼在市面上很少卖,价格高昂,一般只有官宦或富贵人家才吃得起。
  老人见帮主点头,乐呵呵笑了起来,说:“不瞒帮主,这鳜鱼实在难抓啊!绿海上流是冰川积水,那水可清凉了!这中流河道偏小,水流大,河底的滩涂也多,所以河面上的漩涡可多了去!即便是小老头儿我,也不敢随意下河抓鱼。”
  “这河道小,以前几乎每年春夏都泛滥淹水,所以这一带基本不住人。后来你们帮的那个任——什么聪的——他带领很多人修河道。河道宽了,水也就不泛滥了!我们都说他是老好人!”
  云十一微笑说:“那是我们的前任帮主——任天聪,现在他是我们的大当家。”昨天她醒来后,召集帮众开了一个简单的接替会议,也分配了以后大家的工作。几个当家的称呼都不变,一并辅助帮主处理帮里的事务。
  任天聪本来推辞说不能再称为大当家了,帮主让他负责财务,他便全力认真负责,称呼便改了吧。
  后来,云十一劝他说:“大家都叫习惯了,就还是这样称呼吧!我叫了好几天,让我改都不容易,更别提大伙儿了!”
  大家也忙着点头,劝了一番,他最后拗不过云十一,也只好接受。
  老人连忙点头,继续说:“水是不泛滥了,但河面漩涡急流多,就连小船也经常翻,根本无法捕鱼啊!小老头儿多半是在前端的两条分支河流中捕抓,很少过来这边——”
  云十一挑眉疑惑问:“我听帮里的人说,这附近你抓的鳜鱼最多,难道鳜鱼游到那分支河流去了?”
  “很少啊!那鱼可机灵了!它们只要游到那分支河流,就又游回去。小老头儿在那支口处弄了几个大鱼筐,有些鳜鱼会游进去……就这么被抓来的。”老人比划了一通,见云十一点头,他才放下手。
  “它们还会游回去?有那么聪明吗?”云十一忍不住皱眉。
  老人听着瞪大眼睛,大声道:“帮主你可别不信啊!绿海的水急,滩涂多,它们最喜欢在那水急的地方游来游去。支流水缓不少,漩涡什么的也少。它们可机灵了,刚游到支流察觉漩流少了,一下子就又游回去!”
  云十一“哦哦哦”点头,认真地思索着。
  一旁听得仔细的吴德林见云十一皱眉思考着,心想帮主为了还清债务,这两天一直徘徊在绿海旁苦思冥想要抓鳜鱼,心里实在感动——但却不得不开口提醒:
  “帮主啊!就算能抓到……也只能尽快卖出!那鳜鱼一离开绿海便养不了多久……鱼一死便会变味儿……”
  云十一瞥了他一眼,所有所思。
  一会儿后,她开口:“二当家,你去账房支一些银子,让人买一些大鱼筐,越大越好。”
  吴德林愣了一下,惊讶问:“帮主,你……你真要去捕那鳜鱼?”
  云十一还没回答,一旁的老人家却开口:“那大鱼筐买不到的,是小老头儿自己做的。筐口得弯曲的才行,喏——就这样——鱼顺着水流游进去,却又游不出来。”
  “真妙!老人家,要不你做几个大些的——”突然灵机一动,她脱口问:“能做多几个筐口在筐身上吗?”
  “啊?!”老人吓了一跳,似乎从没想过这个问题。愣了好半会儿后,却又哈哈大笑起来。“帮主!你实在是太聪明了!小老头儿以前怎么没想过!哈哈……!这样肯定能抓更多鱼!”
  “太好了!二当家,立刻去支十两银子,让老人家做十个大鱼筐来!记住,越大越好,越多筐口越好……”
  见两人走远,云十一瞧着太阳西斜,天色渐晚,便也往回走。秋风微微,望着红霞片片,美艳绝伦,吸了一口气。
  “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
  想他了……是啊!只要一静下来,她就会忍不住思念……
  遥望天际许久,她低头,把手里一直拿着的草扔进脚下的河流,水流极大,草一下子便被水流卷远——呀!却又往上游漂浮起来——
  云十一瞪大闪亮的黑眸,脸上惊讶不已!
  她连忙低身拽起几根野草,一并扔进河流中。那草明明跟随河水往下飘,在回旋处,却又往上游漂浮过来……
  这时,傲日飞来了!扑扇巨大的翅膀,傲慢地飞在河道上。
  突然——锐利的鹰眼微眯——它俯身冲下河面——叼起一条大鱼,卷起水花无数——
  “哗啦哗啦!”巨大翅膀扇出水花,一把淋在呆呆盯着河面看的云十一身上!
  “啊——!”云十一吓了一通,跳了起来。全身湿透,发丝滴水,白衣漏水,满头满脸都是水!
  “傲日!你不是大鹰吗?!怎么学起鸬鹚抓鱼来着?!瞧你干的好事!”云十一怒气冲冲指着飞来的巨鹰。
  “啪嗒!”一条大鱼从鹰嘴中掉了下来,在草地上蹦跶来蹦跶去。
  傲日看着全身滴水的某人,不好意思地低头。没办法,看到大鱼就忍不住嘴痒痒的……
  突然,某人惊讶地瞪大眼睛,舔了舔嘴角,不敢置信般瞪大眼睛,又往手上的水珠舔了舔……
  傲日立刻满脸黑线——糟了!这女人被水淋疯了……
  正努力想着该如何向主子交待,突然——那女人竟一把扑过来,对自己又搂又抱,还哈哈大笑着——
  “傲日!我爱死你了!”接着,跑开了。
  傲日目瞪口呆——真疯了?还不轻呢!
  沧海帮“大光堂”大门口,一个魁梧的身影匆匆走进,一蓝衣少年拦住他,恭敬道:“大当家,帮主在沐浴,吩咐不许任何人打扰。”
  “哦!那我在这里等候帮主。”任天聪微微蹙眉,点头道。
  另一蓝衣少年端来一杯茶,恭敬递上:“大当家,请喝茶。”
  任天聪轻轻“嗯”了一声,喝了两口——似乎想起什么,问:“帮主没有婢女伺候,你们怎么也不进去服侍他沐浴啊?”
  蓝衣少年都低头,一人开口解释:“帮主什么都自己动手,说他不需要人服侍。”
  任天聪闻言挑眉,点了点头。这新帮主为人亲切,和帮里的众人很快相处甚欢。昨天还有许多人主动要来当帮主的丫头婢女和贴身侍卫。
  可他竟说不用婢女伺候,只要“蓝清”和“蓝墨”两人就够了,害大伙儿都好生失望!尤其是春草,竟嘤嘤地哭起来,帮主还特地劝了一通,总算让那丫头破涕为笑。
  蓝清和蓝墨就是青峰派丢在山下的那两个少年,而新名字,则是云十一帮忙取的。他们感激涕零,说他们终于有名有姓了。
  原来,他们从小就被人贩子卖来卖去,每到一处就换一个名字。后来,就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该姓啥名谁。如今有了姓名,有了新的生活,又有一个这么好的主子,他们怎能不激动高兴!
  帮主信守承诺,让他们做了他的贴身侍卫,请窦飞剑白天教授他们武艺,也让他们空闲时候去吴德林二当家那里做药童,学习药理。
  任天聪想着,原来他什么事都亲力亲为,难怪不用人伺候,难怪他贴身侍卫的任务都是学习。听说,那游龙山庄的庄主也从不需要奴婢服侍,凡事亲力亲为……他们还真是相像啊!
  正所谓“志同道合”,他们都是十分出色的人,习性也相近,难怪有人会误会猜忌啊!
  “大当家!大当家!”清脆悦耳的嗓音喊了两声。
  任天聪回神,看向早已走到跟前的云十一,赶紧抱拳道:“帮主,事情我已经办妥了。喏——这便是借据。”
  云十一伸手接过,仔细看了看上面的数字,说:“十万两,一个月利息五千两。”
  任天聪点头,脸上满是歉意,道:‘帮主!还好你先垫上五十万两,不然我们也只好把那几家店铺给卖了……”
  “先把眼前的巨款还上,以后我们帮里赚了钱,再慢慢还我不就行了!放心,我不算利息的!”云十一开玩笑起来。
  任天聪眼里歉意连连,听到帮主的调侃,也跟着咧嘴一笑。
  昨天她把自己那晚赢来的五十万两大银票拿了出来,又让吴德林把沧海帮剩下的银两合并,凑来凑去,一共有六十万两多些。
  “都还上了吗?顺利吗?”云十一问。她让任天聪去妥当的别处借了十万两,然后一并还给跃龙帮。
  任天聪点头:“还上了,很顺利。”
  “咱们暂时没办法还钱,但却可以先借钱还钱,把一个月十万两的利息变成五千两。这样,还钱的压力也少了许多……”云十一将新的借据递还给任天聪,现在他负责财务,这个也自然由他包管。
  “这就是帮主说过的……‘借钱还钱,循环应付’?”任天聪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眼前的少年,轻声问。
  云十一微笑点头:“对啊!你看,如果我们赚了钱,凑到五万两,再借多五万还上,那样就只需付一个月二千两的利息。这样慢慢循环,逐步减少利息,减轻负担的同时,也给了我们充裕的时间把钱还上。”
  任天聪满脸喜悦,眼里尽是钦佩之情,说:“还好有帮主你啊!如果是我们,还不上钱,还只能干巴巴看着利息天天涨,越来越还不上……”说着,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似乎想起了什么,任天聪欲言又止,有些迟疑地看着眼前的少年。
  云十一瞧得仔细,爽朗一笑说:“大当家,有话直说!”
  任天聪听她如此说,又略略思索,抱拳道:“帮主,我有一句话……关于我那不肖四弟的……”
  云十一挑眉,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她对那四当家确实没什么好感,但以事论事,绝不会连关于他的事情也不愿听。
  昨天她正式接管沧海帮的事务时说过,任天男犯错已受过处罚,希望他知错能改,以后继续为沧海帮群众谋利益。他的四当家称号一样不变,与其他当家享有同样的待遇和权利。
  “帮主,我知道他得罪你甚多……但我绝没有任何偏袒。我去跃龙帮还钱时,暗地里听门口两个年轻人说,这些钱是狗耗子带那孽畜去借的,还隐约说那什么花魁本来就是狗耗子的老相好。”任天聪轻声说完,暗自观察眼前少年的神色。
  “狗耗子?……花魁?!”云十一喃喃低语,忍不住蹙眉思考起来。她本来就怀疑那狗耗子大有来头,他来沧海帮当内奸也绝非偶然。看来,这其中应该还另有隐情。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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