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让谁去呢。这可不是到边疆旅游,而是要突破叛军的防线疾驰千里。性命攸关,非同儿戏!
大将不能去,皇帝更不能,兵部尚书也不能去,他也是指挥官一员,若是找下级军官和非重量级人物吧,只怕突厥会认为齐轻视他们。现在的突厥军政大权掌握在摄政王阿不思手里,这个人可是个极其傲慢的家伙,我和他仅见过三次面,可是三次就足够了,从他的眼神和动作里我就知道这个王子是什么样的人。第一次比剑输了后居然还想对我动手动脚,第二次可是“亲密接触”,拉着我的手跳了半天舞,害我被元重俊骂了一顿,第三次……第三次强送了我一把装饰性匕首,结果……被元重俊暴打了一顿,差点丢了小命。
这三次,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会场的空气静默着。
我偷眼朝元重俊看去,他端坐着,面无表情,再看看秦武,他因受伤而略显苍白的面容也显不出什么表情……脑子里一闪,主意定了。我向前一步,面对元重俊单腿跪下。
“臣不才,自请去突厥请援!”
我声音洪亮,口齿清楚。
……
一句话使我成了焦点,所有人的目光都对准了我。二月份的天气,纵使室内生了火,终归还是冬天,而我现在,却觉得身在六月骄阳之下,这许多人的注视,汇成了夏季的太阳。
“陛下,臣以为,叶将军正是不二人选!”
又是高昊,这老头子是认得我的,也看过我和阿不思跳舞,我知道他心里会怎么想。
半晌,没有人出声。我以为我的毛遂自荐已经通过了,不曾想秦武忽然发话了。
“臣以为:叶小将军资历浅薄,此去恐突厥会以为我朝有轻视之意……”
余下的话我没听进去,总之,秦武就是不同意我去。我知道他是担心我,此行数千里,且须突破张思成军营,所以,他不想我去。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个男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把我的安危放在第一位。
“朕也觉叶风非此行恰当人选!”
元重俊冲秦武点了点头。
我抬头朝元重俊看去,却见他有意把头偏了过去,不接我的目光。
此次会议又没有结果。然而,元重俊把秦武留下了。
现在,营帐内只三人,元重俊、秦武,还有我。
我看看他俩,清了清嗓子,准备来个即兴演讲打动他们,可还没开口就被元重俊作手势制止了。
“此事与你无关,你只须跟随着我即可。”他果决地说。
“陛下此言甚是。”秦武附和。
天,这两个男人……我无语。在这个问题上,两人口径一致,站到了一起。可我一定得去,打定了主意谁也不能阻止我!
我不说话了,改为行为语言,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囊出来。
那把小巧的黑宝石匕首在我手心里寒光耀眼。
两个男人都睁大了眼睛。
“你居然还带着?”皇帝脸上覆了层阴云。
将军重重喘了口气。
“这个东西很值钱,我留着是预备哪天没钱度日了好拿它换钱,况且这么小巧,带在身上又不累赘,为何要丢掉?”我仰起脸说,半是实话,另一半留在了肚子里。因为阿不思当时送我时说过我可以拿着这个去找他。虽然我没打算去找他,但我想哪天兴致来了跑到突厥去玩一趟也未尝不可。
“哼,信物吧。” 显然,元重俊不信,眼光逼视着我。
“阿不思送这个会白送么?”秦武接口说。
……
我真的无语了,这两个男人,不约而同地排斥阿不思。
可是,我现在不是要和他们纠缠不清,而是要说服他们让我去做一件重要的事。
“如果答应出兵,阿不思至少可以派五万骑兵。”我看着他俩说。
“他会白白地帮忙么?”秦武反问。
“给他钱。”我答。
“说得轻巧。” 元重俊重重地哼了一声。
“本来就是结了盟约的,要他们派兵不算过分,再答应多给他们些金帛。我们只要土地和人,其余的,任他们要好了。只要地在、人在,什么都好办!”
我很自信,觉得自己所说有理而且是可行的。土地能生产出一切,而土地里的财富是通过人来挖掘的,所以,土地和人民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两样东西。
……
说完,我静静等着两个男人的意见。元重俊看一眼秦武,秦武看一眼元重俊,两人互看了一通后,终于,元重俊靠近了我,拉住我的手。
“去了千万不可再和那胡儿跳舞。”
哈哈哈,原来他还担心这个!
“军情紧急,哪里有闲心闹这些。你放心吧,我速去速回。”我忍住想笑的冲动说。
一百名弓箭手,一名突厥语翻译,加上我,组成了请援小分队。
此行是秘密的,只有三个人知道,我,元重俊和秦武。
“千万小心!”元重俊在我上马前握住我的手说。
“放心,死不了!”我笑着说,想起他说的什么不允许我比他先死这话就觉好笑。
“你……”果然,他又被我气得皱了眉,然而是半气半笑。
“咯咯咯!”我掩着嘴笑了起来,不知为什么看他被我气的样子我特别想笑。
抑制住了笑,我在马上环顾一圈,见秦武站在元重俊身后十几米处望着我,黑暗中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看到两只眼睛熠熠地闪着。
我朝他深望了两眼,对他作了个要他放心的手势。
他冲我点了点头。
城门外不远处是叛军大营,好在出发时间选在半夜,引起的注意不是很大,然而还是被发现了。
那一百个人箭飞如雨,我一骑飞驰,只管向前跑。
不知过了多久,觉身下马儿的喘气声越来越大,我只好停了下来。
“将军,已经离开洛阳六十里了。”一个弓箭手见我停下开口说道。
我点了下头,回首望去,见后面零零散散地约摸还有几十个人,那一百名弓箭手……只剩了一半。
“后面可能还有追兵,大家一路小心。”
说完我继续打马前行。才六十里,离胜州还有两千九百多里。唉,三千里啊,就是好马日夜不停也得至少两天才能到。况且,真可以日夜不停吗?人、马都得歇。
天亮了,我吩咐歇一歇,这一夜马不停蹄,人不阖眼,早已乏得很了。
太阳出现在地平线中,路两边的残雪在金黄光线的照射下亮得晃人眼。我下了马,拿出干粮嚼着,顺便摘下头盔透气。
一块饼子吃完的时候我忽觉周遭的气氛有些不对劲,定神一看,那些三两休息的士兵面朝着我,无一不目瞪口呆。唉,还是因为容貌吧,军中女人本来就稀缺,看就看吧。
第四天的早晨,当第一缕阳光出现在远处的地平线上时,胜州到了。
日光照耀下的胜州城,一派平和景象。
自从和突厥缔约以来,边境一带一直安然无事,两边百姓交往、贸易活跃,胜州城也由一个小小的边镇变成了一个贸易中心。城里的街市不由让我想起了一年前离开的那个小镇。悄悄叹了口气,心说若无意外,也许我就在那里终老了。
在胜州稍事歇息后即赶往单于都护府。这单于督护府还是延续齐开国之初的叫法,那时朝廷对外族实行羁縻政策,在漠北、塞外设了很多羁縻州、府,胜州即是其一。而现在,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些羁縻州、府多半失去了当初的意义,但人们还是习惯先前的叫法。
从胜州城出发不到百里,我遇见了此行要见的人。
望远镜里是几十个鲜衣肥马的骑士,粗看即可知是突厥贵族。收起望远镜我打马上前,然而不待我靠近,那为首的几匹马便冲了过来,将我团团围住。
身边那个突厥与汉族的混血儿翻译赶紧上前解释。说了一通后,翻译回马对我说,我们要找的人就在不远,那些人是突厥摄政王阿不思手下的骑士,现在他们可以带我们过去。
前行二、三十里后,来到了一片营地,很大、很广。
空旷的草地上,散着马儿,数不清的马,除了马,还有人,数不清的人。
什么意思?我皱了眉头,这里离边境只有数百里,阿不思陈兵在此,到底是何想法?
营地的中间是一顶巨大的帐篷,从外面看即华丽无比,然而到了里面我才知道一顶帐篷也可以如此的奢华。
阿不思正在饮酒,一左一右,身边是两个盛装浓饰的女人。
也是个离不开女人的!
一杯酒喝完,他抬起了头。
容颜绝美,眼神不羁。但已不再是四年前的少年王子,现在的他,比四年前更多了王者气质!那是草原上特有的气质,与元重俊的截然不同。
不说一句话,他推开身边的女人。我瞄了一眼,那两个女人也算是美女吧,但在阿不思身边显然是绿叶。
我鞠了一躬。
“你来了。”
待我抬起头来时阿不思已经走到了我面前,嘴角轻扬,眼睛微眯。
“大齐皇帝特使叶风参见殿下!”我行礼。
“哈哈哈……”
阿不思一阵狂笑。
“大齐皇帝陛下委派我……”
“小女人,在这里你就不用装了!”
我的话还未完就被这蛮横的摄政王打断了。
“殿下,我此次来是有要事,望殿下……”
“来人,带大齐使臣歇息要紧。”
好个没礼貌的“胡儿”!居然又把我的话打断了,还转移话题。我本想再接着说,可一想惹急了这家伙就不好办了,只好行了个礼随人出去。
午间,有人来说摄政王请齐使臣赴宴。我心说中午一般不举行宴会的,难道是专门为我们举行的?梳了个简单的发髻,洗洗脸,来到阿不思的帐篷吃午饭。
烤羊、美酒、乳酪,摆得满满的。
说实话,美食是一种诱惑,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一群连续四天啃干粮的人来说。
“怎么样?”
在我咬下第一口烤肉后,阿不思面带微笑说。
“美味。”我笑答。
“听说你很喜欢乳酪,这是草原上最好的乳酪。”
说着,阿不思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人端给我一大碗雪白的酸奶。
那一大口酸奶喝下去真是爽啊,冰冰凉凉的,精神为之一震。
“是,我非常喜欢喝羊酪,可是……我好像更喜欢吃豆腐!”
放下碗我大声说,我知道草原上永远不会有豆腐。
“哈哈哈……小女人,你知不知道:你有些无情。”阿不思大笑后弯下身子对我说。
那是草原雄鹰的眼睛,黑而锐利。
我迎上去。
“殿下,皇帝陛下派我来向殿下请援。”说话间我伸手掏出元重俊的亲笔信,递了过去。
“哼,我们的骑士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送死!”阿不思接过信,草草看了一眼说。
我的心猛地下沉。
“这是齐自己的事情,我想皇帝陛下可以处理好。”他接着说。
“你……”我几乎气得要跳起来。
“两国交好数十年,殿下不想因为这个破坏了两国的关系吧。”我抑住怒气说。
“‘破坏’?怎样破坏?元重俊平了张思成后过来攻打我?”他继续道。
我放下酒碗,掏出手绢擦了擦嘴角。
“殿下从小熟读汉籍,对那‘五伦’之义不会不明白吧。朋友有难坐视不管算什么朋友?”
我一口气说了一大段,总结下来共有几点,一是从道义上说他们应该迅速出兵;二是不会白白让他们出兵,会有大批的金帛和草原上没有但需要的东西等着他们;三是互惠互利,若突厥有难,我朝也可出兵;第四点也是我着重强调的一点:如果他们不肯出兵助剿,那么等我们平了叛军、整理河山后第一个要打的就是他们!
“殿下,我朝非无力平叛,只是皇帝陛下想速平而已……这可是千秋功业,望殿下速作决定。”
说完,我端起面前满满的一碗酒,一饮而尽。
“好!”
沉吟片刻,阿不思突然发话,我倒是吃了一惊。
“我有一个条件,你须得先答应了我才出兵。”
“条件?”
我瞪眼看他。眼前这二十四岁的草原之王正笑意吟吟地看着我,然而……犹如猎鹰瞪视着野兔。
第一百零一章 霸王别姬
我一颗心开始忐忑:阿不思也是个好色的人,他会提出什么样的“条件”?
“陪我一夜!”他扬眉开口。
……
“轰”地一下,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个死男人!
“哈哈哈!”阿不思再次狂笑起来。
“当啷!”我猛地站起,拔出剑来。
顿时,帐篷里气氛大变。阿不思的侍卫也拔出刀来,可是却被阿不思喝住了。
这个罪魁祸首自己却是一幅云淡风轻的样子。
喘了口气,我按剑入鞘,复又坐下。
“用个女人换五万铁骑,难道不是很好的交易?”
这个该死的阿不思还不肯罢休,竟然喝退了左右,走到我身边附着我的耳朵说开了。
“你……卑鄙!”我气极,眼泪都快出来了。
“美人儿……四年不见,你更漂亮了。”
阿不思的声音像个虫子,还在往我的耳朵里钻。
“殿下,请自重!”
我实在是无法忍受了,站起来就走。这个流氓!草原之王就是这德性?
“你到底想干什么?”
没曾想我还没离开座位就被他拉住了。我横眉怒目,右手按剑。
“哈哈哈,美人生气的样子真是好看……没想到啊,生气也可以如此美丽!”
我抬眼看这个色狼,却见他已经换了副面孔,眼里多了份认真。
我握剑的手松了松,静观其变。
“开个玩笑而已,其实我的条件是——和我比剑,若你赢了我即刻出兵!”
原来如此,我松了一口气。
可是,能不能赢他是个问题啊。当年赢他半是出于侥幸半是因为他之前已耗费大量体力,现在……真的难说。
“怎么?美人儿不愿意?”
见我微微沉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