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古代做弃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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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古代做弃妇-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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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想这些事的时候……急也没用,此刻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静观不动。眼下情况实属危机,若是普通人还好对付,偏偏是曹适……
  
                  第二十二章
作者有话要说:……我废话又多了,但是还是要说……曹适这个人我真的很想写!面目可憎的刀疤男,太有爱了,而且碰巧他和海珠,三王爷都有莫大的关系……这章一分钟钱刚刚写好,没有修改,本来犹豫要不要发的,不过怕等得太急,还是先放上来,时间表不在手头,有些细节因为怕出现BUG没有写,明天再来加。
谢谢帮我打分的各位!谢谢谢谢~我继续码文,就不一一回复了,希望大家看得爽……晚上睡香香,哦呵呵呵呵呵
PS:内容提要我太RP了,大家WS就好
又PS:大家有没有看过《大奥》,王乳母的原型是里头那个谁~~~~  第二十二章
  
  木筠默默的看着面前这个刀疤男子曹适。
  
  这样高大的身躯,她来到这个时代后很少见到,即使是现代也不多。
  
  看年龄,这男人比三王爷大不少——若是勉强不看那道疤痕,能看得出应该是年近四十,若加上那道疤,便看不出年龄了——无论多大,面上有刀疤的男子,永远不会让人有想猜测他年龄的欲望。
  
  他阴森的“请”他们在此“避难”,她也担心随时会一剑毙命——虽然人家是强弩营的人,此刻离得这么近,毕竟还是用剑方便,不过曹适似乎只是看守他们而已,并无多做什么的意思,最多的动作便是替三王爷斟茶,并不多话。
  
  察觉到木筠的目光,曹适也抬眼直视她,目光居然非常复杂。
  
  木筠“呵呵”干笑了两声,尴尬的别开眼。
  
  要死,不会这个男人对海珠有意思吧?难道背叛三王爷就是为了抢他女人?!
  
  木筠悄悄问鹤舞:“你认识这人么?”
  
  鹤舞点点头,开口道:“强弩营统领曹适。”
  
  “那……海珠以前认识他?”
  
  鹤舞摇摇头:“我来府是六年前,那时她也许知道这人,但从未听她提过,在那之前是否认识,我不清楚。”
  
  “你看他……盯着我的眼光……好奇怪。”
  
  鹤舞居然笑起来,对着她咬耳朵:“你少再乱想,上回你不也说檀夏盯你的目光奇怪,说……说那是爱你,现在呢?她若是爱,哪里还会帮着三王爷诱你出去当箭靶?”
  
  “……”木筠脸红,强辩道:“可是我确实感觉到——算了,不说了,对了,你说他为何要这样害我?千方百计要诱我出逃?难道他不怕戴绿帽子?!”
  
  鹤舞看着她,止住笑:“大概,他此刻需要的不是‘会杀人’的王妃,而是‘私奔出逃未遂’的王妃吧……”
  
  来不及细想,木筠突然右臂一麻,被一道力猛然一扯,脱离鹤舞身边,歪歪斜斜被拽出去,保持不住平衡,吓得她本能闭眼,一睁眼,居然满眼都是曹适那张狰狞恐怖的疤痕,他的眼珠居然还鼓出来?她一个战栗,吓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曹适!!”三王爷和鹤舞同时站起。
  
  曹适一笑,疤痕牵扯上唇,露出牙肉:“放心,我不伤她,只不过,想让她看看我这张脸罢了。”
  
  “你的脸有什么好看的?”木筠颤声发问。
  
  “那就要问你了,不是你,给我这么一下的么?”
  
  海珠!!!你干的好事?
  木筠头脑出现一大片的空白。
  
  怪不得海珠要溜那么快……居然留了个这么大的黑锅给她……这回真的要死了……
  
  三王爷脸色比方才被禁时候还要难看,呼吸也急促起来,额角滴下汗水:“你……你怎么知道?”
  
  曹适转向三王爷,淡淡道:“我为何不能知道?”撇了撇嘴,又对鹤舞淡淡道:“那边那个丫头,你们无须担心,我都说了不会伤害她,不必着急。”
  
  “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这张脸,好好看着。”
  
  他叫曹适,他的本事很多,但若问他最得意哪一样,那么他定会答力大无穷,双臂能举千斤,再者便是天生神武,一身武艺非凡。
  
  这两样,是他最最得意的本事。
  
  有本事的人在哪里都不会吃亏,尤其是他这样有本事的人——还比一般人善于利用自己的优点,那就更不得了。
  
  曹适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当他五岁那年,一次与邻人玩伴争执,随手两手举起两个同龄男孩时,他便深刻的认识到这点——他注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他有本钱,他渴望受到世人瞩目敬仰。
  
  然而他很快发现,他的本钱,在他的出身下显得多么微不足道——他的父亲只是一个在宫门口卸货的卑贱搬夫,母亲更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
  
  这样的家庭,若想出头,只有参军——何况他一身气力,然而他却不能够,只因加上他,母亲共有三个儿子,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双生小弟,当兵虽拿月钱,总也比不上在家门口做工,还能照看着弟弟。
  
  所以,他能做的也不过是帮助父亲卸货,顺便换来老丑宫婆几声惊讶的赞叹罢了——“曹适可是越长越壮士了,这样小的年纪怎么有这么大的个子哟?”“有你帮忙,你爹爹可是轻松多了。”
  
  运气好时,宫婆一边唠叨,一边给点赏钱,碰上运气不好,几个嘴贱的太监便能让他受一顿好打——例如那次,他本老老实实卸货,一个监视的深蓝衣太监无事可做,望着他汗流浃背,突然尖着嗓子笑道:“老曹好不得了,莫看身子板弱,人家有本事生出个这样壮实的儿子!”
  
  “咦?怎么这是老曹的儿子,我一直以为他是后门儿李家的孩子呢!啧啧,瞧这脸!”另一道尖嗓子响起,一只比他母亲还细白的手捏起他的下巴,力道不答,却迫使他抬头。
  
  那深蓝衣太监还当真眯缝着眼对着他看了一会儿,才对着父亲大声笑道:“哈哈哈哈,老曹呀,你可真是神了!你老曹的儿子,居然能生出李家的样貌——”
  
  “老曹,是你本事,还是你老婆有本事呀?”一群人开始起哄。
  
  他装作没听道,身后的父亲闷不吭声的吸烟,脸涨得通红。
  
  一个高大,一个矮小,曹适跟他的父亲,外表上看起来完全不同,小小年纪,居然长得比父亲老曹还高,明显壮出一块。
  
  然而他确实是父亲亲生的孩子,他母亲完全确定这一点——曹适长得其实与老曹很像,都是浓眉大眼,耳朵上都长着肉柱,只不过老曹常年操劳,身子过于瘦弱,看上去整个人皱成一团,那张脸自然来得没有壮实得如小牛一般的曹适来的饱满。
  
  偏巧老曹宁可听信那帮太监的风言风语,也不信自己的眼睛,每每听到那样的话,便要气得浑身发抖,又不敢得罪那帮公公,只拿他们母子出气。
  
  小时候还只是顺手拿烟管,竹篾,戒尺,长大了一些,他越发的壮实,更加不像父母中的任何一方。父亲的怒火更大,烛台,鞭子,马刺,有什么都往他身上招呼。
  
  好在他强壮,不是很在乎,反倒是看着瘦小的父亲挥舞拳头,看上去无比可笑。
  
  然而他的母亲就不同了,终日的劳作,让她本就瘦小的身子愈发的弱,即使有他挡下大半的击打,仍受不住。
  
  终于有天,在柔弱得称不上反抗的反抗中,她被一把长长尖尖的锥子,直刺中左臂,破碎的伤口,若连同心中伤痕,那便是深不可测——老曹在扎伤她的同时,吼着叫她贱妇,叫她滚出曹家。
  
  于是那个总搂着他哭的母亲,吭都未敢吭一声,便丢下他和弟弟们离开了,自谋生路,一个有些年纪的女人,能做什么?妓女?还是下人?了不起是个乳娘罢了——他不知道,也来不及想,他只知母亲就这样哭着把两个弟弟抛给他和那个只会抽烟的父亲,那年,他不过八岁。
  
  曹适没有哭,他下定了决心,要让那个可笑的父亲付出惨痛的代价。
  但是首先,他要帮着父亲养活两个弟弟。
  
  日夜搬运劳作,让他练就了一身结实的肌肉,他有意锻炼自己的臂力,目的简单,不过是为了多搬运些东西——钱,是按照搬运的多少来算的。老曹不中用,那么更需要他赚钱,养活弟弟们。
  
  他没命的干活,那千斤之力的手臂成了他的招牌,他逐渐包揽了宫门卸货的所有工作,其他工人看不惯他抢了他们的工作,他毫不在意,他需要钱。
  
  日子本可以平静过下去,然而该平静的时候总有不平静。
  
  二十二岁那天生辰,他静静的坐在破旧不堪却仍要每月二钱银子租金的茅草屋里,想他的母亲。父亲抽着长烟管,对着两个已满十四,却瘦骨伶仃如十岁男童的弟弟们大发雷霆。
  
  满屋子都是烟,他讨厌烟味。
  
  于是他伸手夺过了父亲手中烟管,父亲老曹下意识伸手要夺,曹适又去抢,一来一去,老曹越打越来劲,居然抄起了刀子!
  曹适急红了眼,稍一施力,把老曹的命抢到手了——当他狠狠一拳砸中父亲头颅,碰巧房东老太前来要租,见到这血腥一幕,尖叫着跑出去——
  
  他终于达成了心愿,这下成了世人瞩目之人——他成了大盛立国以来最令人憎恶的杀人犯,而且还是大逆不道的弑父之罪,正值盛夏,他被要求扣上枷锁,在京城门前跪三日,然后斩首示众。
  
  所有人都要围着他转一圈,鄙视的看着他,小孩子都要对他吐口吐沫再走。
  
  就这样跪在囚车中度过两日,他想,已经不用斩首了,就这样死吧——只两日,他已被烤得快要干裂,奄奄一息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肮脏的脸上满是平静,成为世人瞩目之人?他还是想,因为他想从母亲脸上看到骄傲又满足的神情,那是他的愿望,永远都实现不了的愿望,遥远得像一个梦,而他希望就在梦中死去……曹适闭上了眼睛。
  
  偏偏有人不遂他愿。
  
  面上投下一片黑色阴影,让他感觉到稍许凉爽,他本能的微微睁开眼睛。模糊见着面前是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正款款站在伞下,身形高挑瘦弱,看上去比他小得多,穿得却是华衣美服,神色沉着。
  
  哼,又是哪家的公子少爷,被叫来看看他这个杀人犯,这副娇滴滴的娘们身板,也需要用个杀人犯励志么?也不怕尿裤子?
  
  少年细细打量他一番,目光落在他双臂,缓缓开口:“你就是曹适?”
  
  曹适本懒得看他,却被他冰凉的声音一惊,不由的睁开眼。
  
  少年面带微笑,却目光如冰:“你可知弑父之罪,是要斩首的?”
  
  曹适木然点点头。
  
  “怕死么?”
  
  曹适想说“不怕”,开口却是嘶哑的:“啊。”
  
  被晒了三日,滴水未进,他的嗓子已然失声。
  
  少年示意身边的人递过一壶水,缓缓倒从曹适嘴边倒下。
  
  水缓缓流淌,曹适本以为自己已对死亡毫不在乎,在这壶清水面前,求生的欲望以让他羞耻的速度迅速蔓延过整个身子,他本能的贪婪吮吸着甘冽清水,啜啜有声。
  
  少年终于露一丝微笑:“现在,你的命,是我的了。”
  
  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他居然救下了他,囚车被抬往一座临宫府邸,曹适才知晓,那个少年,是三皇子,容岳术清。
  
  他的命,从此是他的。
  
  三皇子有意训练一批强弩手,成一强弩营,作为礼物送给皇帝担任皇宫护卫,此刻只缺一位臂力在常人之上的弓手,拉动那最重最强悍的一把弓弩——他百般打听,终叫他在最后一刻发现了囚车中的曹适。
  
  曹适天生神力,尤其臂力惊人,每日搬运货物,简直浪费了他的天赋——三皇子不在乎他年纪偏大,请来最有名的善弓好手训练曹适,不负他望,只三个月,便大有长进,天生是使弩的材料,而后进步神速,瞄准,拉弓,几乎每日都有变化,不出三年,原本教他的师傅,都败在他手下。
  
  最后一次与师傅相竞射鹰,三皇子在一边静静观看,曹适箭出,那迅速飞出的猎鹰在斜身上天的那一刹那被射穿,三皇子依旧不动声色,脸上挂着平日常见的笑容,然而他知道三皇子是满意的,因为那次之后,三皇子便正式把强弩营交给他管理,上奏求封骁骑尉,表面是家奴,实际上整个强弩营统领。
  
  并且,最重要的是,三皇子并未将强弩营送进宫中,而是偷偷养在了手下。
  
  同时王爷养的还有步兵营,善近搏,与善远攻的强弩营相辅相成——三皇子笑称他们是他的左膀右臂。
  
  他统领着三百七十名强弩手,他则是那第三百七十一个,曹适是尝到了荣耀的滋味,即使三皇子低调行事,府内人只有少数人知晓强弩营的存在,却没有人知道强弩营之详事。
  
  他更是如空气一般——他从不在王府内出现,而是在远离主府的隐蔽营房,只有出任务的时候,王爷才会飞鸽传书。
  
  强弩营内,所有人见着都得低头的是他,被别人恭恭敬敬行军礼的是他,可以对着手下大声呵斥的还是他,强弩营是他的天地,他得到三皇子的赏识,得到了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金钱,女人,舒适的生活,曹适的心前所未有的饱胀,他神采奕奕的在这片天地中翱翔,期望闯出更大的一片天。
  
  他无比满足。
  直到六年后,那日,二十八岁的他第一次被三皇子带入王府。
  
  那时三皇子满二十岁,刚被册封为和亲王,又封纳侧妃苏尔氏,皇帝特意赏赐一座府邸为礼。
  
  那是一个秋末黄昏,陈风漫漫,黄叶萧索,天光渐薄,金光斜照。
  
  王爷府邸,果然不同,红砖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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