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世情缘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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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世情缘我的爱人-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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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着路斯比的手臂,阿尔缇妮斯娴雅端庄地走来,白色的衣裙,白色的面纱,片片粉莲点缀在她银色的发髻之上,轻风舞动,让她飘逸如刚下凡的女神,美丽不可言。
萨鲁的心激烈地澎湃着,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几乎跳出喉咙,连高扬的怒火也被消弭,“你要求的?”她是如此美丽,但她挽着的手臂让他怒火又重新燃了起来。
路斯比咯噔了一下,被阿尔缇妮斯挽住的手臂蹿起一阵灼热,热得他发麻。
“是,莫布大人和路斯比爷爷只是按照我的要求去做的。”面纱下,她娇媚的脸庞隐约可以瞅见一丝满意的笑容。她本就不打算加冕,隆重的婚礼仪式也就不需要了。
更何况,他虽然答应她可以不加冕,但难保他不会临时变卦,那顶后冠,指不定被他藏在了什么地方,随时都可能突然出现在她的脑瓜子上。
再者,是一份愧疚吧,对爷爷的,对卡尔,皆有之,也或许是在惩罚自己,总之要她坦然接受,实在办不到。
“荒唐!”他大吼,中气十足,实在不像是个伤势还未痊愈的人。这声大喝,惊得跟在他身旁的卡布斯一脸的紧张,恐他会把伤口给吼裂了,但他的声势太过浩大,他不敢上前去查看他的伤口,怕瞬间就会变成炮灰。
倒是阿尔缇妮斯一个疾步跑到他身前。“你吼什么,也不怕伤口裂开。”话落,她掀起他的衣摆查看了一下。
“露娜,我不许你这么亏待自己。”他可以允许她不做皇妃,只做他的妻子,反正她是不是皇妃,加不加冕,都由他说了算,但是婚礼必须按照皇妃的规格来办。
“亏待?”她整理了一下他的衣襟,“我不觉得,这是我想要的。”二十一世纪的婚礼无非就是教堂和牧师,只要这两项齐备,婚礼就可以举行了,这个时代没有,那她就换个方式来办,月神神殿充当教堂,伊斯就是牧师,简单点未尝不可。
萨鲁的五官揪在一起,有说不出的滋味,这个婚礼太简陋了,连一般贵族婚礼的阵势都比这个大。
他显然是被刺激到了,兴奋劲荡然无存。
“萨鲁,规模的大小根本不是重要的。”她捧起他的脸颊,“我很幸福,也很高兴,这就够了,你不高兴吗?”
“我当然高兴,高兴得几乎想让全天下都知道你要成为我的妻子了。”他紧捉住她的小手,爱意深切,“可是我不高兴你把婚礼弄成这样。”
“那你今天想不想结婚?”她问,问得严肃异常,仿佛他只要说一个“不”字,她就会掉头就走。
“想!”他吼,大手紧搂住她,生怕她跑了。
“很好,那就按我说的做。”
“可是——”
“没有可是,你乖乖地给我站到祭台前面去。”她叉腰霸气地说道。
他皱眉,一脸的不愿,“我是皇帝。”意思就是这里我最大,你得听我的。
“我是你这个皇帝未来的老婆,除非你不要这个老婆。”
瞬间,皇帝的气焰给压下去了,连半句话都没敢反驳,只得讷讷地走到祭台前,每走一步,都像是发泄不甘似的,恨不得把地面踩出个窟窿。
他的不甘和生气她都看在眼里,他的纵容和宠爱,她也记在心里,想他一个皇帝如此待她,这样的男人她不嫁,还能嫁给谁?
“路斯比爷爷,可以开始了。”她唤着身旁憋笑的老人家,那飞舞的胡须正显示着他有多么拼命地在忍笑,一张老脸都涨红了。
皇帝吃瘪,百年难见啊。
他轻咳了一下,走上前去,让阿尔缇妮斯继续挽着自己。
“奏乐!”她吩咐身后的乐队。
一曲结婚进行曲悠然响起,她侧耳听着,满意之色悄然扬起,还不赖,虽然这时的乐器音色差了点,但在乐官不分昼夜的练习下,还算小有成就。
她挽着路斯比的胳膊,透着面纱,侧目看着路斯比红润健康的脸色。从小,她对婚姻就很淡薄,但真要是到了结婚那天,她希望像这样挽着爷爷的胳膊,由爷爷将她交给自己所爱的人,只是在这个时代她永远都无法满足这个愿望,所以她才希望由路斯比爷爷来代替。
她愧对爷爷,但在她生命里最重要的时刻,她仍然希望挽着爷爷的手臂走入婚姻的殿堂。
想到此,她更加用力挽住那温暖宽阔的臂膀,一如爷爷在身旁。
回首看着立于正前方的萨鲁,他气宇轩昂之中带着怒意,但在她徐徐而来的时候,有着掩不住的喜悦,他伸出大手等待着她。
她将自己的手放在他巨大的掌心上,也将自己的未来交付给他。
 
 
等萨鲁和阿尔缇妮斯同时站在祭台前,音乐才停了下来。 
伊斯看着面纱下隐约透出的娇容,那幸福的神情即使看不见,他也感觉得出来。 
捧起黏土版,他念着:“以圣子圣灵的名义祝福你们。”念到这,他突然皱了一下眉,圣子圣灵是什么东西,他继续念道,“萨鲁。姆尔希理。” 
萨鲁脸颊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这家伙竟然敢直呼自己的名字,“放——”放肆二字还没说出,他就被阿尔缇妮斯踩了一脚。 
“不要说话。”她在他耳边嘀咕了一句。 
他眉毛皱得更紧,这算什么,这个婚礼实在古怪得很。 
“好好听伊斯说话。” 
他只好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萨鲁。姆尔希理,你愿意娶阿尔缇妮斯。露娜。哈德斯为妻,无论贫穷、疾病、困顿,一生一世,爱她,照顾她,守护她,不离不弃吗?” 
萨鲁没有回答,因为露娜让他闭嘴,他只是疑惑地看着伊斯,怎么不念下去了。 
“你愿意吗?”伊斯又补了一句。 
他还是没有回答,阿尔缇妮斯只好又踩了他一脚,“回答!” 
他痛叫了一记,瞪着她,“回答什么?” 
“你愿意吗?” 
“愿意什么?” 
“伊斯再念一遍给他听。”她真想掐死他。 
“萨鲁。姆尔希理,你愿意娶阿尔缇妮斯。露娜。哈德斯为妻,无论贫穷、疾病、困顿,一生一世,爱她,照顾她,不离不弃吗?”伊斯认命地念道。 
这下萨鲁明白了,他思索着话里含意,蹙眉大声回答道,“不愿意!” 
这一声如平地惊雷,让殿内所有人倒抽一口凉气。 
“陛下……”路斯比颤着声,不敢置信地抖动着花白的胡须。 
阿尔缇妮斯也被震呆了,仰首看着他,只见他眼中柔情似水,爱意缱绻,他用力地握紧她的手,回首冲着伊斯嚷道: 
“一生一世,我不愿意!永生永世的话……”他深情款款看向身侧的她,“我愿意!” 
“萨鲁……”她抖着唇,感动得无以复加,珍珠泪滑落脸颊。 
“要做我的妻子,那就必须是永生永世的!”永生永世,他都要拥有她。 
伊斯感慨万千地在心里呢喃着这句永生永世,多直接的表达,倘若是自己,大概是无法说出口的吧。 
他并不是输给了皇帝,而是输给了自己。 
“阿尔缇妮斯。露娜。哈德斯,你愿意嫁给萨鲁。姆尔希理为妻,无论贫穷、疾病、困顿,一生一世,爱他,照顾他,守护他,不离不弃吗?”他语意落寞的继续念道。 
阿尔缇妮斯笑着擦干眼泪,大声嚷道:“不愿意!”然后,她反手紧紧抓牢萨鲁有些颤抖的手,更为大声地说道,“永生永世的话,我愿意。” 
话落,她感觉到握在掌心的大手颤抖得更为厉害,她与他十指交握,预示着他们永生永世都不会分开。 
“新郎和新娘交换戒指。” 
丽莎手捧两枚戒指,走到他们跟前,那红绸软缎上,一大一小的戒指,光晕无限,一模一样的式样,宣誓着天地间最亲密的关系。 
“这是?”萨鲁疑惑地看着这对做工不甚精美的戒指。 
阿尔缇妮斯拿起其中一个大的,“这是我自己做的。”她羞涩地说道,炼金打造她曾经学过,只不过首饰做得差劲儿了些,其实,她本不需要如此,皇帝用的饰品,每一件都是精雕细做,比起手中的这枚好上何止千倍,她只想用这对戒指在婚礼上告诉他,她爱他。 
因为戒指的内部刻上了一句话:ILOVEYOUFOREVER! 
她摊开他的手掌,将戒指带在他的无名指上。 
萨鲁看着手指上的戒指,感动莫名。虽然它看上去很简陋,可是却让他的心洋溢起一种幸福,他永远都不会脱下它,“我也要这么做?” 
她点头,在她面前展开手指。 
他颤抖地取过那枚小巧的戒指,将它套在她洁白的手指上,然后紧紧地握着,永不放开。 
“我宣布,你们结为夫妻,新郎可以吻新娘了。”伊斯高声嚷道。 
萨鲁掀开蒙在她脸上的白纱,笑道:“这个婚礼很有意思。” 
“你不生气了?”她美丽的娇颜带着笑容,暖暖的,仿若和煦的阳光。 
“不生气,如果按照赫梯的仪式,我不能在婚礼上吻你!”光是这点,他就举双手双脚赞成。 
“傻瓜!”她仰起首,看着他逐渐凑近的脸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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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的来历



犹记得,天使来到他生命中的那一天……

一九九六年——
夜晚的沙漠很冷,即便星光点点,也无法引起人们想赏月看星星的兴致,此时,在阿联酋的南部,库贝斯拉利酋长正在他的家里举办六十岁的生辰宴会,他是阿联酋势力最庞大的酋长,有着数不尽的金银财宝供挥霍,一个生辰宴会对他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钱他不在乎,他在乎的是面子,还有虚荣心。
他那所谓的家,占地百顷,雕梁画栋,金漆闪闪,人造的绿洲,数以万计的牛和羊,圈养的奴隶和奴仆少说也过百,俨然就是一座皇宫,而他更是这座金堆玉砌的城堡里的皇帝。
这样一个人过生日,场面的盛大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来贺寿的人不是政界人物,就是世界名人,还有在世界富人榜榜上有名的达官贵人们,这样的才配得上他的面子,他有的是钱,有足够资格宴请这些人大吃海喝一番。
位于一座大理石修建的主殿外,有一块硕大的草坪,喷泉雕像林立其上,鲜绿的草木让人无法联想到这里地处沙漠,相较于主殿里的灯火辉煌,这里成了那些贵族孩子们玩乐的地方。
穿着光鲜亮丽的男孩子们正在玩足球,几个身着公主裙的小女孩正围拢在一起玩捉迷藏,周围站立着几个仆人打扮得小厮,负责注意他们的安全,这情景,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他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背景雄厚,一生都用享用不尽的财富和名誉,前途更是一片平坦。
只是在这一片天使乐园的角落里,有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正冷冷的看着这一切,他黑色的发丝由于长期没有洗澡而粘腻成一坨坨的块状,满脸乌黑,唯独一双灰蓝色的眸子在前留海的遮掩下仍闪着锐利的光芒,有着与年龄极不相符的沧桑。
1314是他的名字,也是他作为奴隶的号码,他是个孤儿,刚出生的时候就被亲生父母扔在了沙漠里自生自灭,他被偶尔路过的商人救了,侥幸活了下来,可惜的是这个商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养他不过为了有个免费使唤的仆人,之后,由于经商失败需要钱周转,在他五岁的时候,他把他卖给了了阿拉伯的奴隶贩子。
即便是在现在,中东地区贩卖奴隶或是圈养奴隶是合法的。
1314也就伴随着他度过了所谓的童年,有个被奴隶贩子骗来的中国人告诉他,1314在中国话里一生一世的谐音,他开玩笑对年仅八岁的他说,指不定这代表着他一生一世都是奴隶。
他听了没有生气,只是莞尔一笑,这个世界的人情淡薄早就把他的心凉透了,尽管生活的比狗还不如,起码他还活着,照理说想他这样的孩子早该对世界失望了,甚至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但他却咬紧牙关活了下来,三餐不继也好,日子比骡子过的还不如也好,在他幼年的心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活下去,你必须活下去。
为了什么而活,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要活下去,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所以,他活了,做了一个有自尊心的奴隶。
他的雇主换了一个又一个,价码也是越来越低,不为什么,因为他桀骜难驯,也因为没有哪个奴隶会像疯狗一样咬主人的,而起因不过是那个所谓的主人说他生来就是狗的命。
狗吗,那又如何,起码他活下来了。
这一年,他十二岁,他被奴隶贩子卖给了一个库贝斯拉利酋长作苦役,和同龄孩子相比,他长得很高,不过身体瘦得却跟芦苇棒似的,身上散发着恶臭,皮肤上还有各种脓疱,头发像是涂了蜂蜜般,连苍蝇都能给粘住,生人勿近是他给人的第一印象,不是他可憎,而是看到他的人会恶心的想吐。
那又如何,他仍然还活着。
他冷眼瞧着草坪上嬉笑闹打得孩子,仿佛眼前看到的是另一个世界,没有任何情绪起伏,只是懒懒得斜躺在一处,身后是一个窝棚,他脖子上锁着一根链条,被圈在离他不远的木桩上,因为他犯了错,三天前,他咬伤了库贝斯拉利酋长唯一的孙子,在被鞭打了个半死之后,被锁在了这里,不给谁喝,也没有食物,而此刻被他紧拽在手中的面包,是厨娘偷偷给的,他没有立刻吃,而是藏在了土里,以备不时之需。
他饿了三天,渴了三天,嘴唇泛皮,唇皮破裂,在体力透支将尽的时候,把面包挖了出来解饿,否则能不能活过今天晚上还是个问题。
已经干硬的面包上有着白绒绒的霉菌,灰褐色的沙土成了它第二层表皮,他丝毫不介意,细心的怕打掉霉变的白毛,再吹掉上面的沙土,吞咽着口里的唾沫,仿佛它是世界上最好的美味。
张开嘴,正打算咬它的时候,他眼前出现了一抹阴影。
“你好!”稚嫩甜美的嗓音在他耳畔响起,像是一道天籁,在寂静的空气里奏响。
他抬首,接着手中的面包滑落,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小女孩,她正半蹲在那里,粉雕玉琢小脸红扑扑的,精致的五官像是上帝最完美的杰作,那双紫水晶般的双眸宛如星子,正有趣的看着他。
“你好!”不见他回答,阿尔缇妮斯又出声道,她是跟着爷爷来参加生日晚会的,百无聊赖之余,她四处闲逛,逛着逛着就看到了一条好大的狗狗,然后兴奋得跑了过来,走近一看才知道是人,而不是狗狗,但他脖子上的确锁着链条,好奇怪哦,他为什么要锁着它呢。
“我叫阿尔缇妮斯,今年六岁,你叫什么名字。”她又问,视线紧紧地盯着那根又粗又长的链条,想破脑袋也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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