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保安团第一次上岗,团里加上侯刚一共有十二个人,其中会功夫的有四个。魏良白天给保安们上政治课的时候,也顺便排了排班,按照前世两班倒的模式,把保安团分作两班,每班六人每天工作六个时辰。
现在是傍晚,侯刚带着手下刚刚从甲班的兄弟手里接了班儿,六个人分成两小队,一队两人在外围巡逻,一队四人在胜男家附近巡逻。侯刚在四人小组中,谨慎的在居民区巡视。
正当他们路过小溪时,胜男家的小院传来几声凄厉的惨叫,那声音,在静谧的冬夜里,显得格外的清晰。
“不好,有情况!”
侯刚听到声音,心里一哆嗦,搓了搓有些冻僵的手,拔出腰刀,领着三个兄弟边喊边跑了过去。
“哎哟喂,疼死我啦!”
“这他娘是什么东西呀,怎么又咬又踢人?”
四个人飞快的跑向事发地,惨叫声伴着咒骂声也越来越近。
其他的佃户们,正准备休息,听到外面的动静,连忙起身,胡乱套上棉衣,抄起门栓或者铁锨就朝外跑。
胜男和魏良更是第一个来到现场的人,很简单呀,发出惨叫的不是别地儿,而是她们家的前院。
“悍马,出什么事了?”
胜男依稀听到悍马的叫声,隔着老远就喊道。
“切,有两个小毛贼,不过已经被我放倒了,”悍马得意的声音从黑影出传来,它脚下也没有闲着,一撅蹄子,把叫得最惨的那个直接踏在脚下,“嘿嘿,主人,我是不是比那只肥猫厉害?!”
馒头对于自己勇于护家的行为,非常自得,经常在悍马跟前显摆,说它多么勇敢、多么机智,在主人离家的情况下,奋勇抵抗入侵者,保卫家园。
而悍马呢,一向看不起这只好吃懒做的肥猫,可偏偏自己跟着主人出了远门,非常可惜的缺席家园保卫战,只能任由这只圆球在自已面前耀武扬威,拽的二五八万似地。
心里憋着火儿,今天终于逮到机会的悍马,岂能轻易饶过入侵的人。于是,这两个倒霉的小贼,还没有摸到院门,就被一头不起眼的驴撂倒了。
“咝~~~”
胜男和魏良赶到现场,就着明亮的月光,他们看到两团肉球摊在地上,要不是他们的嘴里发出声音,胜男还以为这是两坨人形垃圾呢。
“东家,东家,怎么啦?”
这时,侯刚带着保安也迅速赶到,身后还跟着不少人,灯光晃动,众人纷纷喊着。
“你们是什么人,来南山有什么目的?”
胜男踢了踢地上的肉球,厉声喝斥道。
“呜呜,疼死我啦……我的腰断了……”
“我的腿,哎呀,我的腿动不了啦……”
两个人哼哼唧唧的喊着疼,似乎没有听到胜男的问话。
“别嚎啦!快说,你们是什么人,来南山有什么企图?否则,这头驴会踢死你们的!”
胜男见众人都围了上来,保安团也迅速到位,她心里大定,高声威胁道。
“驴?你说这是头驴?”地上的人影终于听到胜男的话,深受打击的痛呼,“二哥,咱们今天居然栽倒一头驴身上,哎呦,疼,疼,你别踢了、别踢了,我说,我说!”
悍马对蹄下败将的蔑视非常不悦,毫不客气的又给他们加了点伤。
“侯队长,你们先把他们弄到屋子里,咱们好好审审,”胜男刚才急着跑出来,没有披厚衣服,被外面的寒风一吹,有些瑟缩,她连忙吩咐道,“还有,大家也不要围着了,天不早了,还是早点休息吧,明天还去作坊上工呢!”
“嗳,好嘞!”
佃户们一听东家发了话,保安队也把地上的小贼捆了起来,基本上没有他们的事,便纷纷笼着袖子,各回各家。
“说吧,你们都是什么人,为什么深夜跑到我们南山?”
胜男和魏良相携进了屋,侯刚带着手下,拎起缩成一团的肉球紧跟其后。胜男端着温热的茶杯,冷冷的问道。
“我、我们是王家庙的人,昨天听以前的邻居说,他们在南山发了财,每家攒了不少银子……还听说,南山又有了稀罕物儿,比如今的地瓜和玉米还值钱……快过年了,家里还没有过冬的衣裳和火炭,所以、所以——”
被侯刚一把掼在地上的小混混,结结巴巴的说道。他们两个是王家庙有名的小痞子,从小就不学好,长大后更是下不了地,干不了活,天天游手好闲的不干正经事儿。
昨天偶然间遇到过去的老邻居,看到以往的穷哥们穿着崭新的棉衣,左手提着五花三层的鲜猪肉,右手抱着鼓鼓的面袋子,怎么瞧都是一副发了横财的模样。跑过去一问,这才知道,人家投奔的新东家又大方、又有本事,不但东家的日子富得流油,连名下佃户的小日子也蛮红火。
再一打听,这个南山可了不得,经常出一些新鲜花样,而且每次都能挣一大笔钱,更有王家庙的地主悬赏,谁要是弄来南山最近研制的羽什么被,赏银二两呢!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呀,听了村里乱七八糟的传言,两个小痞子刚在赌馆里输了银子,正愁没钱过年。两个人一合计,暂时把对母大虫的恐惧放在一边,决定夜里来南山发笔小财。
白天趁着进出南山的人多,他们哥俩儿浑水摸鱼的跑来看了看地形,仔细观察了魏家小院后,准备夜里动手。
可惜呀,他们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南山的防御,刚摸进小院的外围便中了埋伏。
“你说有人悬赏买羽绒服,是什么人?”
胜男听了小贼的话,顿时有种不妙的感觉:呃,不会是她们家那个人吧?!
两个小贼相互看了看,摇头,“不知道,是一个姓王的管家和我们联系的,具体东家是谁,我们也没有见着面。”
王管家?!胜男暗自哀嚎,唉,貌似真的是某人。
“恩,知道了,”魏良见胜男的脸色不好看,忙对侯刚摆手,“把他们先捆在值班室,明天一早送交官府。”
“魏举人,您饶了我们吧,我们知道错啦,您饶命呀!”
两个小混混不是第一次偷东西,但每次都是打一顿也就完事,怎么这次要送官?哎呀,可不能送官,衙门哪是好进的?!
可惜侯刚根本不给他们再次求饶的机会,拎小鸡儿一样,把两个小贼提溜出了院子。
“胜男,别难过,或许不是大姐儿呢!”
魏良轻轻搂着胜男的肩膀,安慰道。
“你也怀疑是她,不是吗?”
胜男埋在魏良的怀里,闷闷的说道。
“……”魏良发现自己真的很不会劝人,他沉默了良久,突然故作神秘的说道,“胜男,我有件礼物要送你。”
第九十章 魏举人进京
魏良提起“礼物”二字,脸上忍不住露出自得的笑意,他把胜男拉到卧室里,推她坐在炕上,然后打开炕柜,从里面小心翼翼的捧出一个蓝色棉布包袱。
“这是?”胜男疑惑的看着他把包袱放在炕桌上,又含笑示意她揭开。
“呵呵,你打开看看,”魏良并没有开口解释什么,而是督促她打开。
“玻璃杯?!”胜男轻轻的解开包袱的系扣,等四个边角全部摊放开后,一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呈现在她面前。胜男惊喜的拿起杯子,仔细的端详着:“这是你烧的?呵呵,不错,真不错,虽然成色比不上前世的好,但绝对比当今市面上卖的琉璃要精致、透明的多。”
“这是我亲手烧的,送给你!”
魏良见胜男兴奋的样子,他也很开心。自从他和胜男相识后,一直都是胜男主动帮助他,最初的平价转让土地,到后来日常的照顾,再到他们成亲后,她对田姨娘和小秀儿也非常关心。这所有的一切,魏良不是看不到,胜男的情谊,他也不是感觉不到。
可是,当他却从来没有为胜男做过什么,哪怕一件称心的礼物也没有送过。当胜男提醒他忽视了田姨娘后,他也猛然示意到,自己何止忽视了田姨娘,连自己生命中最最重要的妻子,他也忽视了。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他脑子里不断地闪现着和胜男交往的种种,越想心里越觉得对不起胜男:也就在大明吧,要搁前世,这样的好媳妇儿还不一定能摊上呢。唉,结果幸运的他遇到了,却没有好好珍惜。
魏良意识到了这些后,却不知该如何处理。田姨娘和小秀儿那里,他把产业的事情交出来,一番坦白就能摆平;可胜男手里有钱有地,娘家的父母和姐姐也格外照顾,几乎没有什么需要他来解决的难题。
想来想去,魏良平添了不少郁气,连读书都没有了兴致。正巧昨儿玻璃作坊的管事说,终于找到他要的石英砂,魏良这才有了主意——一定要亲手给胜男烧制一个属于她的玻璃杯,大明第一件现代化的玻璃容器。
手上有前辈的日记,原料也终于凑齐了,魏良为了保密,便自己亲手试验。前辈的配方很精妙,魏良试验了两回,就烧制出了成品,他从一桌子成色不同的制品里,找出透明度最好的一个,准备在大年初一送给老婆。
没想到,他刚把东西拿回来,还没有等到新年呢,家里就招来了贼,而这个贼很可能是胜男的亲姐姐弄来的,为了安抚胜男低落的情绪,魏良提前把玻璃杯拿了出来。
恩,虽然时机不是最理想的,但效果还不错。魏良乐呵呵的看向胜男,见她满脸的惊喜和开心,他也咧着嘴嘿嘿直笑。
“谢谢老公啦,”胜男摩挲了半天,终于恋恋不舍的把东西放回桌子上。其实吧,这东西在前世一块钱就能买到,可自己来到大明后,整天用陶器、瓷器吃饭喝水,还真是有些怀念前世的水晶玻璃杯。
如今,托老公的福,她终于又能用漂亮的杯子、碟子来喝茶、盛水果,想想就开心。
“对了,这次一共烧制了几个呀?”
“呃,不多,”魏良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现在天气太冷,为了保密,一切工序都是我自己来做,窑洞里的温度也不好控制,真正成型的不超过五个,但透明度最好的就只有这一个。”
“哦,”胜男就着微弱的烛光,看着晶晶亮的玻璃杯,“那你有什么打算吗?咱们自己烧了玻璃来卖?”
“没错,”魏良点点头,关于这一点他已经计划好了,“咱们在县城不是有一套宅院吗,那个房子我看过了,地理位置非常好,现在的租客也是经营的玉器古玩,隔壁的邻居也多是经营奢侈品的店铺。等明年我赶考回来,咱们就正是开工造玻璃,呵呵,造好后直接在县城的房子卖,到时候不发财都难!”
“老公,”胜男听了魏良的话,沉吟了片刻,突然问了不相关的话题,“你看过‘明朝五好家庭’吗?”
“啥?什么家庭?小说吗?”魏良正眯着眼睛,美滋滋的计划美好的蓝图,老婆飞来的一句莫名的问题,弄得他有些迷茫,“呃,我不看小言!”
“不是小言,”胜男白了他一眼,忍不住再次把杯子爱惜的捧在手上,一边低头把玩着,一边慢慢讲述了自己追的一部穿越文,“……后来,男猪和女猪担心玻璃太过贵重,带来财富的同时,也会引来灾难,便把方子高价卖掉,等别人把玻璃卖火之后,这才自己开始做……”
听了胜男的话,魏良脸上的兴奋之情慢慢消退,他若有所思的盯着墙壁某一个角落,呆愣了良久,又把目光对准胜男手上的玻璃,幽幽的叹了口气,“老婆,是我莽撞了!”
胜男说的没错,人家的故事写得也很有理,这是一个特权社会,没有足够强大的权势支撑,他们如果有了珍贵的东西,并不是幸福,而是灾难。
可,可这是他第一次全身心的去做一项实业,难不成真要拱手让人?!
“其实,我觉得这个方法很不错,”胜男捕捉到魏良眼中的苦涩和不甘,放下杯子,伸手拍着他的手背,“你想呀,你现在虽然是个举人,可咱们目前的根基尚浅。与其招摇的把宝贝亮出来,还不如低调处理、闷头发财。老公,你说呢?”
“……恩,”魏良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要不咱们也先把方子卖掉,慢慢积累财富?!正巧我明年开春就进京,京津之地的豪商、贵族比较多,或许能卖个好价钱。“
“呵呵,不用,”胜男也低头想了想,脑海里闪过一个人,抬眼笑道,“咱们身边不就有个大豪商?!”
“你是说山西常家?!”
魏良经过胜男的提示,也想到合作愉快的永昌粮铺东家常家林。
“没错,”胜男越想越觉得可行,“常家在全国各地都有商铺,实力非常大,而且他们并不只经营粮食,货运、瓷器、茶叶还有布匹全都涉及。另外,常家林的眼光也非常独到,胆量也不小,见到这么上档次的玻璃,肯定想独家经营——”
“对,对,”魏良听了胜男的分析,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他去过常家在省城的别院,从侧面了解了很多常家的故事,对他们家的实力非常有信心,“还有一点,咱们不光要银子,还要粮食!”
“粮食?”胜男一愣,对上魏良的目光后,想到什么似地点头:“对,要粮食!”
“哎,不对,你不会是想拿这个当样品给常家林吧?!”
魏良见老婆领悟了他的想法,满意的直点头,紧接着他想起刚才老婆说的话,急切的问道。
“去,这是你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才不会转手给别人呢,”胜男闻言,忙像抱宝贝一样,一把攥住玻璃杯,“给常家林的样品,你再烧!”
“呵呵,好,好,这个就当咱们魏家的传家宝,等有了儿子,你传给儿媳吧?!”
胜男重视礼物的模样,大大满足了魏良作为丈夫的自豪感,他咧着嘴给胜男出主意。
“去,什么传家宝,这是属于我李胜男的,魏家的传家宝你去奋斗、你去挣!”
胜男送给他两颗大大的卫生球,小心的把玻璃杯包起来锁在自己的箱柜里。
第二天清晨,养殖场的公鸡不住的打鸣,佃户们也开始纷纷起身,有的在家里收拾房子、拾掇家具(房子是免费的,可家具不是呀,他们用了十几年的老家具,也该趁着农闲的当儿,好好收拾收拾),有的则跑到养殖场或者作坊帮忙,大娘大婶们更是忙得不可开交,自从小秀儿接受布艺作坊后,招募了七八个三十岁左右的农妇,一起围在暖和的作坊里,纺棉线、织棉袜。
侯刚和换班的兄弟接替后,并没有急着回去休息,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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