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凰 原名沧海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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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凰 原名沧海长歌-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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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
   
                  第二十章 藩王
  秦长歌难得的竖起了眉毛。
  再好的性子,看见这深夜乱林,红衣白石,妖魅而鬼气森森的男子大剌剌睡在自己遗骨上一番胡扯乱弹,只怕也要气得灵魂出窍。
  不过秦长歌也就竖竖眉毛而已。
  死都死了,骨头都烂了,他爱怎么调戏就怎么调戏,他愿意于这血月之夜抱尸谈情,也由得他。
  跟他,跟玉自熙讨论道德是非,就象和豺虎讨论要不要改吃素,白搭。
  不知道别人,还不知道他?
  名动西梁,号称西梁第一绝色,功勋彪炳的开国功臣,本朝唯一的一位外姓藩王的玉自熙,外人都只看见他无尽尊荣无上辉煌,她秦长歌却很早就知道,所谓光鲜亮丽熠熠生辉得能刺瞎人眼睛的静安王,其实既不静也不安,就是个自恋跋扈,很会失眠,血月之夜会血脉躁动,然后挑盏灯四处乱窜吓死人不赔命还会说你活该的变态。
  不过她不计较某人,某人却未必肯不计较她。
  “喂,你”,美男水盈盈的眼波荡过来,不需言语也足够勾魂,“站很久了,累了吧,来歇歇。”
  他拍拍身下白石,本就半解的衣襟因这动作又向外敞了敞,一抹玉色胸膛,肌肤润泽,香艳无边。
  秦长歌脸红也不红,微笑迈出树后,本想装出畏怯害怕的模样,想想也算了,玉自熙面前,装了也是白费,何况这林中,本就不是什么人都能来的。
  她既然出现在这里,便没有什么理由再去装白痴。
  施施然踱到他身侧,秦长歌俯身看了看白石座,笑道:“这石头看起来怪冷的,你要我睡?把你袍子脱了给我垫吧?反正你穿着也是白穿。”
  怔了一怔,玉自熙头一仰,轻轻的笑起来,笑容如优昙般神秘舒展,精致的下颌、洁白的额头映着远月的光辉,分不清哪个更莹润更似明珠,又或者就是一整块完美绝伦的玉,在眼波深水般荡漾的波影中盈盈生光。
  “难得啊难得……这么多年了,居然还会有被人调戏的一天……”玉自熙笑得开心,眼色里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上次被调戏是什么时候?那女人……哼哼……”
  秦长歌知道他说的是自己,普天之下,敢不将他惑人无形的绝顶媚功当回事,毫不客气的反调戏回来的,当然只有她秦长歌了。
  “我很喜欢你,”玉自熙媚笑深深,“跟我走吧,我会对你好,丝罗锦绣,金银珠玉,家人封官,重赏厚禄,只要你开口,我都给你。”
  秦长歌微微倾身,挑起他美丽的下颌,笑道:“我也很喜欢你,你跟我走吧,青灯古佛,米饭素菜,天上星星,地下木鱼,应有尽有,不用你开口,我也都给你。”
  “我还能给你你不能给我的名分,”秦长歌微笑着用指尖轻轻蹭了蹭那丝缎也不能比拟的光滑肌肤,“咱们一起侍奉佛祖,你看,多有缘?”
  浅浅笑着,秦长歌等待这妖精变色。
  “哦?”妖狐这几年功力大进,眼睛眨也不眨,不退反进,一拉秦长歌的手,“你是上林庵的人?长公主带来的宫女吗?听说公主为挑选能够静心修禅的宫女,很费了心思,我看这回真是挑对人了,你真是时时不忘佛祖啊……来来,咱们既然有缘,那就幕天席地,借这花月良宵,共修欢喜禅如何?”
  他微笑着来为秦长歌解衣,居然还很准确及时的红了脸。
  秦长歌心中大赞这家伙几年不见,越发修炼得炉火纯青,什么欢喜禅,不就是要看看她深夜潜入林子是为什么嘛,不就是要摸出她怀中的东西嘛,我要给你摸到,我还是秦长歌?
  微微一让,秦长歌垂目看看脚下,笑道:“别急嘛……”
  玉自熙偏偏头,笑道:“怎么,看不上我?”
  秦长歌笑着摇头:“你这样的人物,天底下哪家女子会不愿和你欢好?只是,在这里?”
  “是啊?”玉自熙无辜的眨眨眼,一天的星光都似被眨到他眼睛里,再被他眼中波光湮灭,“安静优美,平坦洁净,不好么?”
  “好,”秦长歌笑吟吟,踩了踩脚下石台,“只是这底下埋得有死人吧?你我在死人头顶欢好……万一气着人家,爬起来找你索命怎么办?”
  有那么一瞬间,秦长歌确信自己看见,那目光的波影里掠过一丝迷茫和黯黑之色,仿如飞鸟的翅膀掠过深渊的粼粼水面,划出一圈流丽痕迹,转瞬无迹。
  轻轻放开手,玉自熙吃吃笑,声音悄悄:“那我明日来找你,你要等我……”
  “嗯……”秦长歌声音比他还缠绵,“一定要来,不许失约……”
  两人相视而笑,眼波盈盈,言笑晏晏,好一番温情脉脉如水流淌。
  周旋一番,看看天色,秦长歌微微一笑,道:“我要回去了,记得来找我。”玉自熙微笑点头,斜躺不动,含笑看她,秦长歌娇嗔:“哎呀,你这样看人家,人家路都不会走了……”
  “那好办,”玉自熙懒懒一笑,“锦罗绣帕,玉人手泽,赏一块擦我因不忍别离而流出的眼泪吧?”
  抿嘴一笑,秦长歌摸出一方锦帕,仔细的扎在他眼上,嘱咐,“不许自己拿下哦。”
  玉自熙嘴角一抹销魂笑意,轻轻点头。
  秦长歌蒙上他眼睛,笑容一收。
  你以为你肯蒙眼睛,我就会相信你听不出我的步法?
  飞快的在身边树上,采下一枚宽长的树叶。
  就唇一吹。
  玉自熙轻轻抚弄着眼上锦帕,柔声道:“你在吹什么?”
  秦长歌侧耳听林中细碎之声渐生,遮掩了她的脚步声,满意点头,一边悄然后退,一边笑道:“唱山歌给你听……”
  玉自熙笑意更深:“你的歌声倒特别,居然招蛇引虫?”
  秦长歌已飞快走完步伐,远远笑道:“寻常俗曲,怎能入你之耳?可喜欢?”
  一句话功夫,她又退出好远,已到林外。
  忽听一声长笑。
  回身看去。
  红影冲天飞起,半空中妖娆艳丽如罂粟绽开,一个宛如舞姿的流畅转身,已到了最高的树梢。
  红衣人静静高坐树顶,身后是一轮惨白的硕大的月亮,而狰狞的树的枝桠,映在月亮上,如同被人用力砍出的巨大的豁裂,其色深黑。
  那团红影,因而越发热烈,宛如跳动着的火焰。
  诡异而妖美。
  
   
                  第二十一章 觅香
  秦长歌仰头,看看红影,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转了另一个方向,借着山石树木掩护,再进了树林。
  过了半晌,头顶一暗,红云飞过。
  冉冉落于林外。
  一阵迅速而训练有素的脚步声接近,有人远远恭声道:“王爷。”
  “给我包围上林庵”,玉自熙负手而立,再无方才那一刻的妖魅,冷而无情。
  “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给我找出一个年约十六七的宫女,”他简单明了的描述了秦长歌长相,“记住,不许惊动长公主。”
  那人恭声领命而去,手一挥,灰衣红甲的士兵立即撒网般散开,潜入上林庵周围草木中。
  玉自熙转身,看向幽深的林子。
  她……会不会反其道而行之,并没有回庵,而是仍旧返回这林中?
  以她的聪明,未必没有可能。
  而她对这林子中机关甚是熟悉,派人进去,或自己亲身捉拿,只怕会着她的道。
  要不要派人围住这林子,也不进去,只死守着,活活……饿死她?
  玉自熙微微的笑了。
  ……算了。
  难得遇上这么有趣的人,这几年,自己已经够寂寞了,找点乐子也好。
  他媚姿摇曳的笑着,摸了摸已经收进怀中的锦帕,挑灯离开。
  …
  西梁的都城,郢都,号称六国中,民风最善,却又最为剽悍敢战的都城。
  六国,指的是当今天下,西梁,北魏,东燕,中川,南闽五国,和僻处恒海之侧的离国。
  恒海是天下最大的海,恒海的支流沙江也是天下最长的河流,除了地理位置最为不利的中川,沙江流经所有的国家。
  前朝元宗室曾统一天下,国祚不过数代,终因乱政而失天下,诸侯并起,竞相称雄,其中实力强盛者各自抢占地盘,虽然都欲图将疆域一统,但征战多年兵力国力都已不支,遂有志一同的纷纷罢战,休养生息,等待着某个合适的机会,继续侵吞蚕食,平日里,也不忘在彼此疆域边界,不停歇的试探,骚扰,接触,渗透……
  西梁实力最强,与北魏中川接壤,占据了最广大最富庶的土地,因此诸国中只有西梁称帝。
  东燕地处陆地东北,接壤北魏,气候寒冷,南闽地处陆地西南,多蛮荒烟瘴之地,仅能自保而已,而中川,因为地处各国夹缝之间,生存艰难,早已向西梁称臣,年年纳贡以求庇护。
  北魏如今算是勉强可以和西梁抗衡的国家,其国主新立,据说精明稳重,雅纳谏言,本因上代魏王奢靡而衰微的国力在他的励精图治下,渐渐有了复苏的迹象,而东燕这一代是女主,燕王只此一女,才能如何倒未听闻,盖因为东燕国师,据说是个惊才绝艳的神秘人物,有他在,女王的风采都稍显黯淡。
  这位女主,据说容色无双,和当年西梁睿懿皇后并称“绝巅双姝”,艳名重于天下,不过数年前她纳了王夫,而睿懿离奇身死,这双姝之名,也就不消自散了。
  北魏重文,天下文章,半出于北魏,东燕善猎,民风彪悍,女性为尊,中川擅奇技,能工巧匠为天下之冠,南闽国人多有异术,善控人心神,离国近海,拥有天下最为强大的海上军队,出产最为珍贵的明珠珊瑚,国力极富,陆地军队却因为本地人体质的缘故极弱,仅能勉强自保而已。
  而西梁,文武兼备,就如这郢都民风,柔中带刚。
  这大抵是当初西梁国策和独特的双尊并立国体造就的,开国皇后一向参与政事,皇后怀柔重文,长于邦交远交近攻,选拔贤能不计士庶,重视经济安抚农商,皇帝英明强武,夙夜勤政廓清吏治,法纪严明擅长用兵,信人不疑以正治国,诸般种种利民国策,如双壁辉映,照射得西梁前景一片光明。
  但那也只是留存于秦长歌记忆中的三年前的西梁。
  在现代的那一世,并没有西梁以及诸国的记载,正如此地的前元不是历史上那个蒙古元朝,如今的西梁自也不是南北朝时期的萧梁,虽然文化风俗多有相通之处,但她知道现在的天下诸国,于那个历史中并不存在,想必是平行时空的缘故。
  这三年,秦长歌从宫人口中隐约听闻,萧玦已不如当年勤政,性情也日渐暴戾,喜怒无常,曾经因为一个老臣质疑他的某项激进国策,抗争中提到睿懿皇后若在会如何如何,结果被他下令当庭杖杀。
  所幸当年制定的国策仍旧在推行,并未废除,被秦长歌重新设置训练出来的官员体制也运转上了轨道,皇帝勤政不勤政,于国事影响不大。
  秦长歌缓缓于街上步行,望着街侧货物丰富的商铺,川流不息的面带笑容的人群,酒楼茶肆里人满为患的食客,无一不说明了百姓饱暖丰足的生活,想起这天下第一都城的繁华的缔造,有自己的一分功劳,可如今,又有几个人会记得她?
  呵……没关系,你们不记得没关系,但是有的人,我迟早会令你们想起来的。
  秦长歌一脸微笑温柔,穿行于人群。
  萧溶小子,你在哪里?
   
                  第二十二章 萧溶
  萧溶小子,你在哪里?
  当年长乐宫离火地,南海灵犀珠上方的壁上,镶了“婆罗香”,这香平日无味,只有被烈火炙烤后,才能散发浓郁奇异的香味,那香可解世间火毒,只要在那香气笼罩下呆了超过一个时辰,香气入骨,终身不散。
  除非另以他法解去,但这法子,目前这世上,只有她会用。
  她一向行事细密,离火地灵犀珠本就是为避火所用,如果没有火灾之虞,那地方是不会启用的,一旦离火地使用,说明火起,婆罗香定然能发挥效用。
  她未雨绸缪步步算计,只为了于风云变幻的鬼蜮深宫,随时可现的刀枪斧戟之下,保住幼子。
  换句话说,只要能遇见一个香喷喷的孩子,那香气又合她心意的话,儿子便找到了。
  她直觉,萧溶应该就在京城,当年她为了保护自己,主要势力都在京城,她也曾和亲信说过大隐隐于市的道理,他们离宫城近,随时和宫内通消息,当年他们才是应该第一批赶到的人,只要他们带走萧溶,定然能平安抚养他至今。
  也有可能他们带着萧溶远走高飞,避世而居,不过,以她所熟悉的那几人的行事风格,这个可能不大。
  她的目光,只在街角,墙根,巷子的拐弯处,斜斜向下,细细寻觅。
  一线四角符号引起了她的注意。
  笑意缓缓弥漫上眼底,秦长歌微微欣慰。
  看标记,附近就应该有他们的人。
  正沉思着,是直接奔向秘密据点呢,还是先见见在附近的旧人。
  忽听不远处一声尖呼。
  秦长歌转身看去,却见一个年轻女子,一脸惊吓的瞪着身前一个死扒住她不肯放手,小狗一样在她身上到处乱嗅的孩童。
  那孩子粉粉嫩嫩得象只刚出炉的包子,大大眼睛长长头发,都漆黑明亮,耀人眼目。
  包子穿得简单却精致,乌黑的头发束了玉色的结,明润润的肤色比女孩还细腻,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孩子。
  可惜脑子好像有点糊涂。
  他死抱着那女子不放手,小鼻子不住抽()动,连连使劲嗅她身上香气,满脸陶醉的连呼:“娘!娘!这回可让我找到你了!”
  ……;……
  包子蹭啊蹭,陶醉万分:“娘……你真香……”
  那一看还是闺中女儿的姑娘满面羞红,在大街上被孩子抱住叫娘,直让她尴尬羞愤得几欲落泪,要不是看着这孩子长得实在可爱,早就一巴掌甩过去了。
  秦长歌皱起眉头,这小子,是真的找娘呢,还是借找娘之名行色狼之实呢?
  啧啧,包子看起来不过三四岁,这小小年纪也会这招了?我西梁民风开化之速令人瞠目啊,这包子,实在不比现代那世被高速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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