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最亮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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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空最亮的星-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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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骥瞅瞅她,很不甘心在女孩子面前出丑,“你为什么不叫我哥哥?”“你是小丁丁。”夏绿微微一笑,他的睫毛上还挂着水珠,多么可爱。
  他们说话的时候,丁骁那个不靠谱的家伙正跟几个漂亮女孩搭讪,一回头看到丁骥坐在泳池边,问明情况才吓一跳。
  把小侄子从地上抱起来,丁潜笑道:“这小子真沉。”三个男孩去休息区,夏绿紧紧跟在他们身后。
  众人坐下喝饮料,丁潜仍不放过夏绿,追问:“你还没告诉我,你预感到了什么?”
  这回夏绿倒是很诚实,雪白牙齿咬着吸管儿,“我不知道,就是觉得小丁丁会有危险。”她没有说谎,她从十米台跳下来之后,潜意识里一直有个念头挥之不去,丁骥会有危险。
  世界上确实有不少第六感超强的人,但不应该是个九岁孩子,丁潜半信半疑地看着夏绿。
  夏绿忽道:“小叔叔,那边有好几个大姐姐在看你。”
  什么?丁潜没弄明白她这句没来由的话。
  夏绿微笑,“你去研究她们好了,我不是妖怪。”
  嘿,这丫头,居然教训起长辈来了。丁潜撇了撇嘴。
  他并不知道,小小的夏绿心里正懊恼。
  从记事起,夏绿就对周围的一切有着强烈的感悟力,她能清晰地记住别人记不住的事。
  他们一家三口住在非洲,动物保护中心提供的住宅非常简陋,父母都是学者,痴迷野生动物研究,于家庭事务上并不讲究,东西经常丢三落四,每当他们急于找到某样的东西时候,会叫夏绿。
  小小的夏绿自家中每一个角落把大人要找的东西翻出来,凭着记忆,看到爸爸妈妈把东西放在某处,记在心里,三五天后仍能准确指出地方,而大人往往用过随手一丢,到用时才想起来要找。
  初时,她年纪尚小,不知道自己与众不同,四五岁以后渐渐有了记忆,见过一面的人,她就能记住对方姓名身份,大人们谈话的时候,一时忘记某个人的信息,她在一旁补充。
  “马修叔叔的新妻子是田纳西人,不是堪萨斯。”
  “鲁滨逊的仆人叫星期五,不是星期六。”
  “昨天卡伊的小儿子来过,借了一百元,爸爸你怎么忘了。”
  诸如此类的对话,让大人终于注意到这小人儿不同寻常,夏绿记得,六岁那年,父亲带她去测验智商。
  “什么?只有25?”格林教授非常诧异,怎么也没想到测试出来的结果会是这样,25只相当于狗的智商。
  医生也大惑不解,格林教授的女儿有着一双机灵的大眼睛,怎么看也不像是智力低下儿童,于是他低头去看那张答卷,终于发现端倪。
  拿着铅笔,医生把那些答案用直线连接,绘成的图案居然是一只大象,啼笑皆非地把答卷拿给格林教授看。
  格林教授看了答卷,大笑起来,低声跟小女儿耳语一阵,说服她再做一次测试。
  “很重要吗?”小女孩问爸爸。
  “是的,亲爱的,很重要。”爸爸吻了吻小女儿的脸颊。
  小女孩很听话地把试卷上那些问题重新答了一遍,医生看过之后,又是一阵惊讶。
  “我的天,太不可思议了,竟然有164,六岁的孩子有这样高的智商,一千万人里也未必有一个。”
  医生吃惊之余又产生怀疑,拿起铅笔把那些答案用线条连起来,然而这一回连出来的图形毫无头绪、杂乱无章,显然并不是先前那样的恶作剧。
  “这个测试结果可以报名门萨俱乐部。”医生非常高兴,见证了一个天才儿童的诞生。然而,格林教授只是付诸一笑,就把那张答卷撕掉了。
  那个测试并没有给夏绿以后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但是她与众不同的名声渐渐传扬出去,尤其是当她随口说出些带有预言性的话,而后来又得到证实的时候,人们逐渐深信,这女孩具有一般人没有的灵力。
  夏绿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灵力,自从她记事起,她的麻烦一直不断。
  一开始,附近的村民闻知她特别善于找东西,找不到某样东西的时候,会来找她帮忙,说也奇怪,只要听当事人描述经过之后,她往往能推断出东西的大致方位。
  后来,她的名声渐渐传开了,开始有了不一样的声音,尤其是居住在当地的一些比较原始的部落,往往把人类具有的这种第六感认为是一种巫术,而夏绿的早慧是现代文明也不能详尽解释的,因此这种谣言越穿越广。
  格林教授家的小女巫——人们给夏绿起了这样的外号,一半是善意的玩笑,一半含着敬畏。
  和很多异常聪明的孩子一样,夏绿越来越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她热爱小动物、热爱大自然,经常一个人跑出去玩,忘记时间。
  有时候,她会从雨林里抱回受伤的小动物,在妈妈的帮助下,替小动物进行简单治疗,直到它们康复,在此期间,她每天去陪伴那些受伤的小家伙,父母不止一次发现她对着小动物自言自语,像是在跟它们交流。
  作为出色的动物学家,格林教授也具有和动物简单交流的能力,但是女儿夏绿无师自通,依然让他惊讶。
  对此,夏绿的妈妈石晶却不觉得稀奇,她告诉丈夫,中国最有名的圣人孔子,有一个叫公冶长的学生,相传公冶长精通鸟语,孔子爱其才,把女儿嫁给他,公冶长位列孔门七十二贤士之一。
  “我们的孩子继承了你我的基因,所以特别聪明。”
  格林教授虽然是美国人,但很喜欢东方文化,尤其是在娶了一个中国妻子后,更觉得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充满了魔力。
  “我倒不希望夏洛特去当个天才,她只要快乐地过日子就好。”石晶疼爱地看着女儿,见她拿着蜡笔趴在书桌上画图,眼蕴微笑。
  夫妻俩达成了共识,并不刻意去挖掘女儿的天才特质,任其自有发展,随着夏绿越长越大,他们渐渐烦恼地发现,这孩子性子越来越野了,而且胆大包天,偷偷跟附近村里的一个黑孩子汤姆去跟踪野生象群,两天两夜没有回家。
  汤姆回到村子里以后,持续高烧不退,父母四处寻医,当地红十字会救援医院、甚至是村子里的巫医都看过了,打了针,男孩的病情依然没有好转。
  “中了邪!”
  村里的巫医笃定地说,而且还补充,跟他一起去跟踪野生象群的女孩是个女巫,用邪术把汤姆迷惑住了,不然的话,怎么解释汤姆大病一场,而她却好好的。
  汤姆的母亲听了巫医的指示,跑到动物保护中心找格林教授,哀求格林教授让他女儿夏绿去救救汤姆。
  “巫医说,只有巫女本人才能解掉自己下的咒语。”
  “别着急,我会带夏洛特去看看。”
  格林教授安慰汤姆的母亲,对方只是个不识字的肯尼亚妇女,笃信本族宗教多年,让她一时间转变观念是不可能的,只有让夏绿去一次,对方才能安心。
  带着女儿,格林教授走进了那个原始部落的村庄,这里住的都是肯尼亚西南部最早的居民马赛人,极度贫困让这里很大程度上还保持着人类早期群居生活的风貌。
  村里的房屋相当简陋,房顶仅以木棍支撑,圆形的粘土墙混杂着干草和树枝,房间里又黑又矮,还混合着牛粪的怪味,格林教授把女儿放下来,让她去看看她生病的小伙伴。
  高烧让汤姆失去意识、嘴唇干裂,四肢也不时抽搐,夏绿摸了摸他的额头,感觉到高热,低下头靠近他耳朵,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让汤姆平静了许多。
  紧接着,夏绿从随身的小包里取出药瓶,倒了两片药给汤姆吃下去。
  “你给他吃什么?”格林教授忍不住问。
  “只是阿司匹林,爸爸,汤姆会好的,他是看到大象打架,受了惊吓。”小小的夏绿很沉着地观察小伙伴的病情,对症下药。
  事情正像夏绿说的那样,当天下午,汤姆的烧热开始减退,到了傍晚,他已经能坐起来要东西吃。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格林教授夫妇却很无奈,这么一来,夏绿会巫术的谣言会流传更广,尽管夏绿自己对这些不在乎,但是父母发现,村里的孩子再也不来找夏绿玩耍,她变得很孤单,每天只能跟小动物说话。
  教授夫妇终于觉得事态严重了,一直以来,他们都没有让女儿接受传统学校教育,都是格林教授自己传授女儿各学科知识,因此夏绿长到九岁,一天也没去过学校,经过这一次,夫妻俩觉得,还是要让孩子去上学,哪怕让她感受一下学校的气氛,收一收她的心。
  石晶决定送女儿回中国上学,她在国内的时候和干姐姐苏乐吟最亲,和丈夫商量之后,开始和苏乐吟联络,苏乐吟只有独子丁骥,很想再要个女儿,因此和石晶一拍即合。
  尽管夏绿很聪明,用中文交谈也没有障碍,但是汉字读写能力比较差,很多字都不认识,更别说写出来,学校经过测试,只安排她上一年级。
  这让只比她大一岁的小哥哥丁骥非常高兴,他已经四年级,而夏绿只上一年级,虽然夏绿能看他看不懂的英文频道,甚至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丁骥依然觉得自己了不起,四年级高材生就是比一年级强。
  更让丁骥大开眼界的是,夏绿从非洲带来好些他连见也没见过的昆虫,还有她的宠物蜥蜴,翠绿色的外皮、火红的眼睛,听夏绿介绍每一种昆虫的名字和特征,丁骥非常开心。
  在丁家,夏绿一开始还能按着临行前父母的叮嘱,心里有什么预感也不要说出来,和丁家人混熟之后,她就把什么都忘了,常常说些令大人瞠目结舌的话。
  几个人喝饮料,丁潜低头玩手机游戏,丁骁和丁骥哥俩儿歪着小脑袋凑过去看,夏绿对游戏不感兴趣,眨巴着眼睛看深水区的人高台跳水。
  不知不觉,一阵争吵声吸引了众人注意,几个人不约而同抬头去看,原来是两个漂亮女孩为争三米板而发生口角。
  “无聊的女人。”十三岁的丁骁不屑地发表评价。
  “就是,无聊!”十岁的丁骥附和堂哥的意见。
  丁潜也没兴趣看女孩子吵架,刚要低头继续玩游戏,无意中看到夏绿小小的眉头紧拧,她这个表情让丁潜在瞬间意识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要掉下去了。”夏绿喃喃自语。
  旁人都没在意,丁潜却听到了,说时迟那时快,那两个女孩越吵越凶,其中一人忽然伸出手推了对方一把,哪知道对方没怎么样,她自己却因为地上水滑失足落水。
  丁潜站起来,有些担心地看着水面。
  “不会有危险。”夏绿细小的声音飘进耳朵里。
  “为什么?”
  “都能跳水了,还怕落水?”
  果然,落水的女孩很快浮出水面,游向岸边。
  “你干的吧?”丁潜忽然话锋一转,英俊的脸上表情丰富,不怀好意地笑。
  什么?夏绿愣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丁骁那家伙,从小就不靠谱,把弟弟丢在一旁玩水,自己跑去泡妞儿。

☆、第 3 章

  离开游泳馆,几个人去酒店餐厅吃东西。丁骁和丁骥抢先跑去占了靠窗的位子,丁潜和夏绿紧跟其后。
  点了一份烤肉芝士披萨,服务生端上来以后,丁潜替众人把披萨分到碗里,丁骁和丁骥哥俩儿自幼受到培养,吃相斯文,相比之下,夏绿没形象多了。
  丁潜简直没看过这样的女孩子,她几乎在用手抓,真不愧是非洲来客,化外之民一般,只差茹毛饮血。
  看到丁家三个男孩都用一种鄙夷又惊奇的目光看着自己,夏绿悠然自得,“不好吃吗?你们都看着我干什么,我觉得挺好吃的啊。”
  “绿绿,你可不可以不要用手抓?”丁骥很小声地提醒夏绿,这不是在家里。
  夏绿这才不自在地拿起刀叉,一小口一小口的吃,她在无拘无束的环境里生活惯了,和父母过得都是简单质朴的日子,让她讲究用餐礼仪,还真是赶鸭子上架。
  “野丫头!”英俊少年丁骁最擅长的就是给人起外号。
  夏绿眨了眨眼睛看他,在非洲的时候,她就经常听人叫她野丫头,没想到回到母亲的故乡,依然被人叫野丫头。
  看到夏绿明亮的双目扫视丁骁一眼,丁潜暗道一声不好,丁骁口无遮拦,得罪这丫头不会有好下场。
  见夏绿默不作声,丁骁更得意了,随手拿起手边的番茄酱,想倒一点在披萨上,哪知道倒了半天才倒了一点点,丁骁拿起番茄酱的瓶子放在手上晃了晃,这一晃不打紧,番茄酱喷出来,喷了他一脸。
  丁骥见此情状,没心没肺地大笑起来,丁潜也笑,拿纸巾给丁骁擦脸。丁骁既尴尬又懊恼,撅着小嘴气红了脸。
  夏绿一边吃,一边看着丁骁,嘴角一丝笑意,哪知道丁骁只顾着生气,头也不抬。夏绿又把视线转向另一边,和丁潜目光相触,她明显感觉到对方表情里的敌意,似乎他是既生气又有些好奇。
  大概他又把丁骁这件事算到自己头上了,夏绿只要一看丁潜的目光,就能感觉到他的情绪,他是她回国后第一个发现她秘密的人。
  夏绿没有解释什么,她觉得完全没有解释的必要。
  玩了一下午回家,丁骥邀请众人去他家玩。
  丁骁爱热闹,头一个表示赞成,丁潜眼珠转转,也同意了。夏绿看到他嘴角牵动,一脸心怀叵测,心里隐隐不安。
  丁兆宁的几个子女都是军人,丁潜的三哥、也就是丁骥的爸爸也不例外。
  外人一进到丁家,从那种简单大方的氛围就能感受到,主人家特别注重家风,每一件家具和器物都放在最恰当的位置,房间内没有一点多余之物,因而不显凌乱。
  从丁潜心里来说,他对他哥哥们的家并没有参观的兴趣,因为这里处处都跟他自己的家一样,一草一木皆是规规矩矩,家里人从不高声说话,连保姆和勤务员也都是柔声细语。
  丁骥家唯一特别之处是家里的庭院,因为女主人苏乐吟喜欢绿色植物,院子里种了许多花草,有玫瑰有月季和栀子花,还修建了一个金鱼池,一到夏天,睡莲绽放,人走过去能看到数十条金鱼在清澈见底的池水里悠游,其中不乏丁骥爸爸心爱的珍贵金鱼品种。
  客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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