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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音回绕而上,再徐徐转弱,直至微不可闻。我眼中忽然流出一滴滚烫的泪,沿着冰冷剑身滑落在我手上,瞬时氤成水雾,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与王伯当似乎是入了魔,一个雪夜奏乐,如痴如狂;一个花间舞剑,似疯似癫。
我们在乐曲里拔剑、舞花、舍身、忘死。
乐声忽地急转直下;一泻千里,坠入深谷,似一声叹息在空灵断崖上回荡,待回头细听已是绝响,梦成古今。
飞雪绵绵,若有若无,最终一切归于平静。
“好!好!”忽然传来一阵拍掌叫好声,我收敛了心神,抬眼一看,不知什么时候,秦琼、罗成、单雄信等人已进院来,他们在一旁定定地看着我们,也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了。
我收剑回鞘:“你们怎么也来了?”
“我们先是被伯当的笛声引来,不料原来明也在此舞剑,所以我们既饱了耳福,也饱了眼福,一举两得。”罗成踏前一步,对着我微微一笑,“风中饮酒,花间舞剑,雪夜吹笛,灯前画眉,平生快事莫过于此了。”
“你们……”王伯当收起木笛,缓缓起身。
“伯当,不觉中,你我已共同走过风雨十数栽,江湖铅华早已洗净,血雨腥风也不能再令我们动容,但兄弟不合,这种枯涩的痛苦却是那么的让人痛心,”秦琼搭着王伯当的肩膀,“生命中充满了谎言,欺诈,背叛,但我坚信经历岁月无数次腐蚀之后,依然坚韧不摧的只有兄弟情谊。所以不论今后你我选择为何,都绝不能心生怨恨,你明白么?”
王伯当依然低头不语,但紧握的拳头却泄露了他的真实情绪。
单雄信踏前一步,也搭着王伯当的肩膀说道:“伯当,年幼时我们一起欺负别人,一起被人欺负,其中有过矛盾,有过误会,有过为兄弟义不容辞,而今也是一样,不论各自选择的道路是哪一条,我们永远都是好哥们、好兄弟。”
罗成与魏征、徐茂公等人虽然没有开口,但都是微笑颔首。
程咬金也大声喊道:“就是,伯当不和我们一起去投唐军不打紧,我们仍是好兄弟嘛!”
“咬金!”秦琼呵斥一声,而后放低声音说道,“说话也要看地方,这话能在这里说么?”
“哦。”程咬金自知失言,低头摸了摸鼻子。
“天下已这么乱,世人已这么贪,谁能不随波逐流?”王伯当朗声大笑,笑中似隐隐有泪,“我王伯当何其有幸,竟然拥有如此历久弥坚的兄弟情谊……”
“这种时候不要说那些歪歪腻腻、婆婆妈妈的话了,痛快喝一场,大醉三天那才是最妙的!”程咬金忽然又来了劲头,他像变戏法一样,从身后捞出一坛酒。
这次连秦琼都笑了起来:“哈哈哈……咬金,你又借机偷酒喝是不是?”
程咬金蛮不在乎地答道:“众兄弟高兴便行,何必计较这酒是偷来的还是买的的?”
众人于是便到亭中坐下,谈笑风生,开怀畅饮,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杯碰酒杯,酒花四溅,英雄豪情,千杯酒来千杯尽。
酒渡有缘人,海角两隅,关山重隔,不知何时会再重聚?再重聚时是否还是他们几人?是否依然能开怀畅饮、快慰平生?
“明,你怎么不喝?太扫兴了吧!”程咬金见我捏着酒杯发呆,便说道,“快喝,快喝!”
“明不会饮酒。”秦琼随即为我解围,“我替她喝。”说罢,他伸手接过我手中的杯子,一口干了。
“你呀,就只会护着明,算了,算了!”程咬金嘀咕了两句,倒也没再逼我喝了。
“秦大哥,我有事和你商量。”我在秦琼耳边低声说道,“我不能和你们一起去投李唐。”
“恩?这是为何?”秦琼愣了下。
“总之是不行。”我躲李世民都来不及,怎么可能和他们一起去投奔唐军,傻乎乎地往枪口上撞呢?曾经他的怀抱是多么的温暖,但那个怀抱却永远不可能属于我。我已经懂得了如何遗忘,怎样不让自己受伤。
秦琼蹙眉又问:“莫非你要留在金墉?”
“不,我也不会留在这里。”我摇摇头。
“那你一个女儿家,能去哪里呢?”秦琼有些急了,“明,不行,你若执意如此,我便也不去投李唐了。”
“秦大哥,呵呵……”我伸手撩开被风吹乱的鬓发,“你不能总这样护着我,我会长不大的。”大海无平期,人心无绝时。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无所追求,看来我一时半刻是回不去现代了,若一直沉陷在情爱里无法自拔,这样的人生未免就有些可悲了。
秦琼又道:“明,如今的局势太乱了……”
“为天地立壮志雄心,为百姓安身立命,为万世开创太平,好男儿志在四方,”见秦琼还要再劝,我便轻轻地打断了他的话,“你是有抱负、有理想的人,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我相信自己是足够强的,虽说不上成就功业,但应该能在乱世中站稳脚跟,所以,秦大哥,放手让我去吧。风明已不是当年那个凡事都依靠你的孩童了。”
“明,我知道劝不动你,你既下定了决心,恐怕十匹马都拉不回来了。”秦琼无奈叹息,“答应我,你若遇上困难,只要给我捎个信,无论多远,我都会赶来相助。”
“谢谢你,秦大哥。”我端起酒杯,轻轻地与秦琼手中的杯子碰了下。
“明,你忘了自己不能饮酒么?”秦琼赶忙阻止。
“我没忘,但是凡事总有例外,今夜我想醉。”我一仰头,一杯一口,就干了。酒液暖暖地顺喉入腹,刹那间沸腾焦灼。酒精像一条温热撩人的小蛇,横冲直撞,爬遍我的四肢百骸,禁祻在内心深处的情绪暗涌到眼底,眼中一片刺痛。
正文 第六十九章 新的旅程
翌日。
“明,起身了么?”秦琼轻敲着我的房门。
“秦大哥,进来吧。”我边收拾着衣物,边应道。
秦琼推门进来,稍稍愣了下:“你打算今日便走?”
“是啊。”我停下手上的动作,“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早晚都要走,不如早些做好准备。”
“头还疼么?”秦琼伏下身看着我,“昨晚你喝完那杯酒便昏睡过去了。”
“呵……是你送我回来的吧?”我笑了笑,“没想到我的酒量还是那么差,仍是‘一杯倒’。”
“知道自己不能喝酒,还逞强。”秦琼责备地说道,“一个女儿家醉得不醒人事,你可知那有多危险?”
我轻轻笑了起来:“昨夜我之所以敢喝酒,因为有你,只要有你在,我就是安全的。”
“明,不要过于信赖我,我终究是个男人……”秦琼摇了摇头,而后抬手揉了揉我的发,“今后我不在你身边,只剩你一人,凡事要更加小心。你争强好胜的性子该收敛了,万不可自恃学了一招半式,便事事强出头,更不可去招惹危险的人……”
“我知道,我知道。”怕秦琼唠叨个没完,我忙不迭地点头,“你不用担心我,我一定会照顾好自己。”
“唉,你呀……”秦琼无可奈何地叹了声,回身将手上的东西递给我,“明,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我怔了下,伸手接过,抖开一看,似乎是件长衫,但又有点不太像。这衣杉通体淡绿,隐隐发出精光的丝线闪烁其间。柔若蚕丝,触手微凉,滑顺无比,也不知道是什么料子做成的。
“这是蚕丝软甲,用蚕丝、苎麻、蛇皮编织而成。”秦琼解释道,“别看它薄薄一件,却设计精巧,环环相扣,丝丝相连,穿上后就犹如像一张结实细密的网,虽称不上刀枪不入,但多少能减少利器所带来的伤害。”
“不,秦大哥,如此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我一惊,赶忙把软甲塞还给秦琼,“你上阵杀敌,刀剑无眼,危险重重,这件软甲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秦琼却态度强硬:“明,你若不收下这软甲,我便不放你离去。收下软甲或是留在我身边,你任选一样。”
“秦大哥,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威胁人了?”我又急又气,“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我真的不能收。”
“明,往后我不能在你身边,这软甲便代替我守着你,我好歹也安心些。”秦琼搭着我的肩,定定地与我相望着我,“答应我,收下吧。”
“我……”我愣了下,忽然不敢看他的脸,只能别过头去。
“明,你不用觉得亏欠我什么,这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秦琼伸手扣住我的下颚,将我的脸转了过来,“不论将来如何,你仍是我心中最重要的人,明白么?”
“我,对不起,秦大哥,我……”我仍是无语以对,只能垂目看着自己的脚尖。
“傻丫头,男女情爱本就是你情我愿,没有谁对谁错,所以你根本不需要向我道歉。”秦琼捧住我的脸,轻吻了下我的额头,“明,保重。”
他的那声音像是从砂纸上磨砺出来的,干涩得有些刺耳,听得人心里一阵发酸。而后他轻轻放开我,转身走出了屋子,落寞的影子投向了寂寥的长廊。
“秦大哥……”我追了出去,想留住他,最终还是忍住了,只怔怔地靠在门边望着他的背影。因为我不能给他任何承诺,他想要的我给不了,他是我的朋友、兄长、亲人,他可以放手让我去漂泊,也可以陪着我去漂泊,我们可以心无芥蒂地睡在同一张床上,我们之间有着无数的温暖和慰藉,是爱,但不能算是爱情。
再见了,秦琼……
我回身进了屋子,很快收拾好行李,拿过长剑,去马厩牵了追风,便大步往城外走去。
漫天飞雪,寒香袭人,冷风拂面,满树梅花依然迎风怒放,但我却不得不踏上新的旅程。弯腰拾起几片花瓣放在手心里,我回头望了望金墉城,本以为会在此多住些时日,不料原来仍是匆匆过客。
寒风又起,瞬时卷起我手心的花瓣,嵌入风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情此景,怎能不感叹生不逢时、造化弄人。
茫茫红尘,芸芸众生,沉浮皆不由人愿,天下之大,究竟何处才是我的容身之所?
“大哥!”身后忽然传来急切的叫声,我收敛心神,回身看去,只见萧然、欧阳炎、红儿还有一帮弟兄正气喘吁吁地从后头赶上来。
“是你们?”我怔住了,“你们不好好留在金墉,跑到这里做什么?”
“大哥,我们曾经说过愿意誓死跟随你,你也答应做我们的大哥。”萧然大步上前,“而今你却扔下我们,独自离开,未免太没义气了!”
“唉,众位兄弟,倘若我是去享受荣华富贵,自然会带上你们了。”我长叹一声,“可我如今是去逃命,想找个穷乡僻壤来躲避战乱,你们跟着我做什么呢?”
萧然说道:“是兄弟便不会计较这些,我们敬重大哥,愿意全心回报,所以请你无论如何都要带上我们。”
“公子,那日你救了我,我的命就是你的了,”红儿上前拉着袖子,哀怨地看着我,“我愿意为奴为婢,一辈子侍侯公子,你可不能丢下我一人啊!”
“唉……”看来无论如何劝解,他们都不会回去了。除了叹息摇头,我还真不知该怎么办了,“好吧,你们愿意跟来,那便跟着吧。”说罢,我牵着追风,慢慢朝前走去。
“是。”众人立即点头,便逐一跟了上来。
我不言不语地走在前头,心中感慨万千。一直以来,我都独来独往,我行我素,除了自己,我不需要为任何人、任何事负责。而今,身后跟随着这群人,他们是我的力量,却也是我肩负的一份明知不可为而必须为之的责任。
我低头想着,不知不觉已走了好长一段路,前方忽然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动,“轰隆轰隆”,似乎有些像滚滚而来闷雷的声音。
“怎么回事?是打雷么?”欧阳炎抬头看看天,疑惑地问道。
“不是打雷。”我静心一听,随即肃然道,“是马蹄声。”
像滚滚闷雷一般的马蹄声,那造成这些马蹄声的马匹聚合在一起应该是非常庞大的队伍。
庞大的队伍?莫非是……我一个激灵,忽然醒悟过来,抬手一指身后的树林:“快,退到后面的矮树林去!”
“啊?”众人虽然疑惑不解,但仍全数跟了上来,躲进了树林中。
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这声音越来越近,惊天动地、震耳欲聋。
马蹄扬起的飞尘足有十几丈高,视野灰蒙蒙的,几乎让人分不清地面与天空。
近了,更近了,领头的那群人身穿铠甲,手持兵器,策马扬鞭,呼啸而来。大旗迎风招展,隐约可见上头的“唐”字。
奔驰正急的前几骑,肯定是军中的大将。其中一名白袍银甲的年轻将帅跨着一匹黑马冲在最前头,只见他气宇轩昂,面容俊秀,看似温和淡定,双目却透出异样的摄人神采,正是李世民。
“停!”李世民忽然把手一抬,清啸一声,前头几人便不约而同地收缰勒马。紧跟在后头的大军见前方将领勒马停止,随即也勒马停了下来。这些马都是身高体壮的军马,一受驱使,虽去势极快,却也是立时止步,收放自如。驾驭者骑术精湛,马匹更是久经训练,只一个指令,便齐刷刷地停了下来,简直已溶为一体。
唐军能够在军事上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有许多原因,但最重要的一点,恐怕就是他们有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数、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强大军队。
“金墉城既有护城河环绕; 又有坚实城墙,真可谓易守难攻、固若金汤。”李世民举起马鞭遥指着金墉城,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气势却十分惊人,身边的人都可听得一清而楚,“先不要攻城,再观望一段时日,明天派使者去说服他们投降,若他们不降,我们便四面包围起来,将他们困住,等他们粮草不足、军心涣散时再攻城也不迟。”
边上的副将说道:“秦王,听说李密已和窦建德结盟,就怕窦建德会派援军赶来相助。”
“恩,我早有对策。你带一队人马扼守在此,吩咐众兵士筑土圩、挖壕沟、建鹿砦、放刺马木……待窦建德的援军来时,便可给他们一个迎头痛击。”李世民吩咐完,便转身下令道,“其余人听着,继续前行,务必在天黑前在金墉城外三十里安营扎寨,出发!”
李世民说罢,率先策马而去,轰隆隆的马蹄声瞬间又起,随风扬起的尘土,夹着呼啸的西北风,再次被卷上了半空。
“哇,那就是秦王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