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李世民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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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李世民 (全)-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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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说罢,率先策马而去,轰隆隆的马蹄声瞬间又起,随风扬起的尘土,夹着呼啸的西北风,再次被卷上了半空。

“哇,那就是秦王李世民吧?”欧阳炎两眼发直,“大丈夫应如是,统率三军,建立功勋,那是何等的荣耀啊!”

我喃喃道:“你若想去,那便赶紧去投奔唐军吧。”

“闭嘴!”萧然一记肘击重重地打在欧阳炎的腹部,欧阳炎摸着肚皮直哼哼,他赶忙解释道,“大哥,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傻小子,我也是说真的,唐军此时锐不可挡,你若投了他们,定能有所作为。”我轻笑一声,“跟着我这个想隐居的人,恐怕没机会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了。”

“大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一定会跟着你的……”欧阳炎还想再解释什么,众兄弟扑上去将他围在中间,一顿好打,“都是你,害大哥不高兴,还不快闭嘴!”

“啊,啊,我下次不敢了,救命啊……救命!”身后传来欧阳炎的惨叫,我却置若罔闻,静静地朝前走去。

世民,看来他过得很好……他深邃而坚定的眼眸里,似乎还有些飘忽不定的淡淡忧伤。我不知道他的忧伤从何而来,不过那些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眼里是进了沙么?为什么酸楚得几乎要流出泪来?身躯微一颤,泪一滴一滴落在地上,慢慢凝固。凝固的记忆,凝固的你,该忘记的总会如过眼的云烟,该牢记的必然会铭心刻骨。

我想抛开过去,去一个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没有人认得我,我也不认得任何人,让一切重新开始,为什么天要在这个时候让我看见他?

我微闭双目,有了片刻的眩晕。风雪越发地放肆狂嚣了,大团大团地猛掷过来,落在脸上竟带来了一丝疼痛。猛然一惊,前程往事,曾经的伤痛,眼看着就要愈合、结痂,在这个瞬间却硬生生地被揭开了,鲜血淋淋,痛彻心扉。

这个男人太危险了,他拥有的,是能够轻而易举就摧毁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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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目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无数骏马在草原上驰骋,零落于荒烟漫草之间,我慢慢地朝前走着,边看着路边那些身穿奇装异服、粗豪奔放的突厥人在高声叫卖手中的货品,鲜红的烈酒、烤得焦黄的饼、香喷喷的胡瓜,他们或操着生硬的汉语招呼过往的商旅,或说着奇怪的属于他们自己的语言向本地的突厥人招揽着生意。

我有些恍惚,强烈地感受到这片土地的神奇与伟大。突厥人以他们独特的意志与力量,传导至草原,输入到草原勇士的每一条经脉的末梢之中,多少年来,他们尽情地这片草原上呼啸呐喊、纵横驰骋。

“大哥,怎么会想到来这儿呢?”萧然跟在我身后,低声问着,“这里可是突厥人的地方啊……”

“也许只有到了这里,才不会见到那个人……”我低喃道。

“什么?”萧然好像没有听清,便又上前一步。

“大哥,大哥,不好了!”我还没来得及答话,就见欧阳炎惊慌失措地挤开人群跑了过来,“红儿不见了!”

“什么?!”我一惊,“不是让你在旁看着她的么?怎么会不见了?”

“我,我也不知道,刚才她说看中一块布料,想买来给你做衣裳,就拼命往前挤去,”欧阳炎吞吞吐吐地说道,“谁知道一转眼就看不到人了!”

“唉!”我一甩袖子,急急朝前走去,“还不快去找!”

我们正着急地四处寻找,忽然前方一阵大乱,有一个红衣女子骑着一匹疯马冲撞而去。人群纷纷向旁闪避,但仍有些躲避不及的人被撞倒在地,一时之间,叫喊声、哭骂声四起,周围已经乱成一团。

“红儿!”我定睛看去,人群的末端忽然孤伶伶地现出一个女孩来,她茫然四顾,抬头望见飞速迎上前来的人马,显然是吓傻了,已忘了躲避,只呆呆地站在原地。

“快躲开!”危急之间,我猛地扑了上去,从马前掠过,将红儿搂在怀中,就地一滚,险险地躲过马蹄的践踏。

那疯马却没有就此停止,仍然急剧地冲撞过来。如果只是我一人,当然可以躲开,但是我抱着已全身僵硬的红儿,已来不及再闪身掠开了,我刷地拔出腰间的长剑,向马足砍去。

这时后方突然闪出一条黑色的人影,他猛地窜到马前,伸手扣住马头,马儿吃痛,凄嘶一声提起前立而起,高扬的铁蹄在我和红儿的头顶上一阵乱踢。

我赶紧在马蹄重重地踩落之前,抱起红儿,闪身避开。

“谢谢你!”确认安全后,我便抬头向那人道谢,只见他缠着头巾,裹着黑色的披风,只露出一双浅棕色的眼眸。

“你……”浅棕色的眼眸,我一怔,有些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

正文 第七十章 草原赛马

“你……”我上前一步,正想将那蒙面人看个仔细,脑后忽然一阵劲风扫来,我立即侧身一让,回头一看,只见方才骑着疯马的那个红衣女子甩动手里的长鞭,向我猛抽过来。

我赶忙纵身向后跃去,险险躲过鞭子那凌厉的攻击,再回头看那黑衣蒙面人,他早已不知去向。

红衣女子骄横地喝道:“臭小子!”随即右手一抖,黑色长鞭如灵蛇一般朝我卷来。

我左手疾伸,抓住鞭头,反手一带,便将鞭子扯住。

红衣少女手腕一振,鞭头绕了回来,缠住我的左手,她再用力一拉,一股强劲的力道传来,我随即立足不稳,踉跄着被拉前了两步,我赶紧运气一沉,脚下一顿,瞬间刹住了去势,与她相持着。

那红衣少女一身突厥贵族的装扮,一袭火红色的狐裘袍,脚蹬皮靴,一头乌黑般的秀发随风扬起,身材婀娜,大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说不出的灵气可爱,小巧的鼻子微翘,显示着她的傲气,嘴唇有些厚,但却显得更性感,只可惜她现在不笑,否则一定能看见她那口贝玉般整齐的牙齿。她满脸怒容地瞪着我,双颊涨得通红,美得勾魂夺魄:“你这混蛋,居然敢砍我宝马的脚,它若伤了,我要你的命!”

“呵……”我啼笑皆非,放开了抓着鞭子的手,“这位姑娘,你的马横冲直撞,险些撞到人,道歉的人应该是你,你怎么还想要我的命?”

“我骑着马赶着去参加赛马大会,谁让你们挡着我的路了?”红衣女子嘴一撇,“你耽搁了我的时间,自然是你的错了!你要补偿我!”

萧然在旁边忍不住插嘴道:“这位姑娘,你方才眼看着就要撞到红儿了,马和人命比起来,哪个更重要?”

“我的马是万中无一的好马,它身上的一根毛都比你一根手指头值钱!”红衣女子一甩长发,“别人都知道躲闪,就这丫头傻乎乎地往我马蹄下钻,分明就是找死!”

“你说什么?!”萧然大怒,踏前一步,手紧按着剑柄,看着像是要动手。

“不要……”我伸手一拦,向萧然使了个眼色,他怔了下,还是强忍住了。

这个红衣女子应该是个身份颇高的突厥人,四周围着许多便装打扮的突厥大汉,恐怕都是她的随从,万一动起手来,我们讨不到半点便宜,且如今我们站在别人的地盘上,凡事还是多忍让。

我望着那女子,轻笑道:“那依照姑娘的意思,我该如何补偿你呢?”

“我原本打算在此次的赛马大会上获得头名,好赢得奖品,”红衣女子不屑地看了萧然一眼,而后又看向我,“你们惊了我的马,如今一切都成了泡影,你说,你们要如何补偿我呢?”

“喂,明明就是你自己的马发疯乱冲乱撞的,怎么也要算到我们大哥的头上?”欧阳炎不服气地在旁说道,“而且你的马没瘸又没跛,怎么就不能出赛了?”

“我没和你说话,我在和他说话!”红衣少女根本不理欧阳炎,她一把抓住我的衣襟,将我扯到她面前,“只要你帮我赢了这次的赛马,这事便可以了结了!怎么样?”

“此话当真?”我也不反抗,只挑了挑眉。

“当然!我一向言而有信,说一不二!”红衣少女点头。

“好,那便这样说定了,我将头名赢来给你就是了。”我颔首。

红衣女子放开了手,举起鞭子指向萧然等人:“好,我便此等着,你去吧,但他们要留下。”

“恩……希望小姐好生照看他们。”我眼角一瞥,四周的大汉越聚越多,已不能脱身了。

“那就要看你能否取得头名了。”红衣女子说罢转身向后走去,冷不防脚下一个踉跄,便向旁倒去。

“当心!”我眼疾手快地伸手托住她的腰,将她扶住。

“你,你还不放手?”红衣女子眼波一转,两颊忽然升起红晕。

“哦,是我失礼了。”我想起自己现在是男子身份,赶忙放手。

“你……”她咬着唇看着我,忽然踏前,一抬手,一记耳光就向我脸上扇来。

我大惊,右手往外一推、一拨,便化解了她的攻击,我有些恼了:“姑娘,你这是做什么?!”

“谁允许你抱着我了?!”红衣女子把头一仰,“我是何等高贵的身份,又岂是你们这些粗俗的中原男人可以随便碰的?”

“呵……”这个突厥少女倒真是坦率得可爱,我轻笑了声,“是我疏忽了,还请小姐原谅。”说着,我也不再与她纠缠,回身吹了个呼哨,追风便挣脱了缰绳,飞奔而来。

“驾!”我飞身上马,往场中央跑去。

突厥男子争强好斗、剽悍勇猛,所以赛马、摔跤、射箭这三样就成了衡量突厥男子有无本事的标志,能在这三项比赛中取得头名的人,无疑将享有极高的声誉、获得无上的光荣。

赛马场上的人无疑是最多的,草原上长大的男儿哪个不热衷于骑马、驯马、赛马呢?我望着赛马场上的那些骑马人精湛的表演,不由得也心痒难耐,全身所有的冒险细胞都被激活起来。我策马奔向赛场,细细听着比赛规则。规则其实很简单,看谁先跑到终点,将挂在高台上的旗子射下来就可以了。

随着一声令下,无数马匹潮水般奔腾而出,前路顿时烟尘大起,那气势犹如风雷迸发。鬃毛飘飘,马儿昂首长嘶,身上激烈抖动的健壮肌肉,有着一种原始而野性的美,马蹄飞扬卷起的尘土似乎把太阳也遮盖住了,草原显得更加朦胧迷人。

奔雷般的马蹄声和几乎在颤抖的草原使场上比赛的人热血沸腾,体内的鲜血已被万马奔腾的场面点燃了,个个拼尽全力策马奔跑着。

而周围的观看助威的人群则发出类似狼嚎一样的声音,那声音无疑是对场上拼搏的人们一种最震撼的鼓励。

我的骑术在江都的时候由宇文成都亲自教授,日夜操练,已是个中好手,普通人胜不了我,很快所有的赛马手都被我甩在身后。但却有一匹黑马始终甩不掉,一直与我并驾齐驱。

我偷空瞥了一眼,那确实是一匹好马,在阳光的照射下,它纯黑色的皮毛光亮耀眼。

是他!刚才的那个黑衣的蒙面人,他的马术显然不弱,只见他身体前倾,半伏马背上,双腿紧夹马腹,不时挥鞭策马,一点点地拉近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他完全不去看其他人,只是紧紧地跟着我,仿佛这只是我们两个人的竞争。

他追上来了!我不敢再看,转头专心致志地驾驭着。追风不愧追风之名,在转弯时居然侧过身子,前蹄腾空,后蹄用力朝后猛蹬,瞬间又将那黑衣人甩在了身后。

此时我什么也听不见,只听见马儿前进时发出的喘气嘶叫声,以及马蹄扣击地面时发出的哒哒声。

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加速,加速,再加速!

终点近在眼前,已经可以看见那旗杆了,我微弯身取过弓箭,拉弓搭箭朝那旗子射去。在这个瞬间,我忍不住地侧头看去,那黑衣人居然也在同一时间搭弓引箭,他的整个射箭的过程都是在一路飞奔的马背上完成的。

我有些吃惊,在奔跑中的马背上骑射本来就是难度很高的事情,而此人发箭的速度竟然如此之快,甚至连稍稍瞄准也不用,就直接将箭射出。

两只箭不偏不倚,同时射中旗杆,旗杆嘎吱一声,便倒了下来。

我不敢迟疑,催马上前,从马背上俯下身去,想拾起那旗子,黑衣人却在这个时候也赶了上来,分明已近到眼前,他却忽然从马上消失了,我定睛一看,原来他已俯身到了马腹之下。

他迅疾地伸出手来,却不是和我抢那落在地上的旗子,而是伸手扯掉了我的头巾。

我吃了一惊,一甩头,满头凌乱长发蓦然朝后随风剧烈舞动起来。

“混蛋!”我低骂一声,探过身去,手腕一翻,便将他脸上的黑布拉了下来。

但我这个动作却使两匹马靠得过近,眼看着我就要和那人撞在一起,他伸手搂住我的腰,抱着我一起滚落在地。

我被他紧紧地护在怀中,两人在草地上滚了好几个圈才停住。

“是你!”他将我压在身下,我顿时动弹不得,挣扎着抬起头一看,他也正低下头望着我,那双浅褐色的眼眸里透着野狼一样的光芒,他就是那日闯入江都皇宫的突厥人!

正文 第七十一章 突利与阿史那燕

“很高兴你还记得我……呵……”他大笑起来,将我搂得更紧了,“原来你也对我念念不忘。”

“你!”我又急又气,可惜此刻没心情与他斗嘴。我猛地一发力推开他,抬眼搜索了下四周,场上的比赛依然热火朝天,并没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我迅速起身,五指成梳,利索地将长发挽好。

我跑回去拾起掉落在地的旗子,正想飞身上马,那突厥人却一把拽住我的胳膊,拦住我的去路。

“放手!”形势危急,我也顾不得许多了,清喝一声,使出压箱底的本领,运起十成力,左掌劈出,同时足下使出一个脚绊。

仓促间,他后退一闪,脚下一个踉跄,便往后栽倒。

“得罪了!”我一提气,往他肩膀上一踩,借力高高跃起,落到追风背上,双腿一夹,便朝前奔去。

追风风驰电掣般冲过了终点,我赢得了头名。

“勇士,做的好!”一大群突厥人立刻围了上来,向我道贺。

“多谢,多谢。”我边客套地应着,边在心里叹道,什么“勇士”,我方才险些就成了“烈士”,看来英雄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大哥!”萧然等人这时也冲了上来,“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我目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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