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空摇滚 (又名:非主流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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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空摇滚 (又名:非主流穿越)-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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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 

“太远。”是吗?是吧。 

“能有多远?你不是说U。S。A。在海外么?那坐船得多久?” 

“不知道。”触电的话,只要一秒甚至更短。 

“那你不回去了么?” 

“不知道……” 

我不知道,如果现在也有一个神奇的插座摆在我面前,我会去触摸它吗? 

至少不会迫不及待。 



* * * 



白幕上,两只五彩斑斓的小人灵活动着四肢,上下蹿动,似打斗中。须臾,双方停顿,一人举手指前,其后响起唱白,其声婉转高亢,响彻宫室。 

齐太妃听到这里,不自禁随那拍子略点起头;啜口茶后,不意转眼看到身边的皇帝,脸色略敛—— 

“皇上神色微乏,想是政务辛劳,不若先请歇息吧?” 

高涉一怔,倒像被提醒似的,整顿神色起来:“谢太妃关怀,是有些倦,却是无妨,不可扫了佳节的兴致。” 

“皇上多虑了。”太妃面露不忍。“何必将就老身,还是龙体安康要紧。” 

“确实无事,太妃不必牵挂。朕只是不爱这皮影戏,看得疲倦罢了。” 

“呵,到底是老身任性了。”太妃略笑。“老富,谴他们下去!”对身边的老太监富宁道。 

高涉看过去一眼,虽感抱歉,却不推辞,依旧托腮不语。 

“为何不演了?!我正看着热闹呢!”这下却急了小堇王高汨,闹嚷嚷站起来挽留。 

“小王爷息怒!”富老公公吩咐完那头,连忙赶来安慰。“皇上龙体劳顿,不堪这些杂音,小王爷切不可妄为。” 

“皇……”高汨看皇帝一眼,努努嘴,悻悻坐下。 

此下,没了锣鼓打闹,宫里顿显寂静,且皇帝又言困顿,更无人高声。高汨左右坐不住,干脆起身,告一声:“出去看灯咯!”蹦跳出门。 

其余众人,有年幼者,似慧妃与几位公主等自不能耐,亦先后禀报,出宫观灯去了。受此影响,又有些人告退,片刻间,屋里只落下皇帝与太妃及零星几位亲眷,处得极为尴尬。 

“唉,难得佳节,老身料理不当,坏了皇上兴致,却是不该。”齐太妃兀自摇头叹道,略打圆场。 

“太妃言重,应是朕心不在焉,累诸位扫兴。”高涉直言道,目不转睛。 

太妃只在心中嗟叹:皇帝虽非她亲生,却是自先皇太后遇黜后,由她一手带大,处处关怀,比亲生的公主更爱。如今见他心弱神伤,岂不难受? 

“皇上勤于国事,自是万民之福,却也要将息好龙体。” 

“太妃放心,朕自有调养。” 

“恩,那就好。”明知无关痛痒,却忍不住劝一劝。齐太妃勉强安心。 

“前几日,临川的庆王爷派人送来一件珍品盆景,何时天气晴朗,老身还请皇上前来一观。”太妃换话题闲聊。 

“待有闲暇,朕定来一观。”回答却是敷衍。 

“近日,老身听说皇上要为庆王爷封赏,为他颇感欣慰。”如今说起庆王已不再是禁忌。 

“正是,皇叔为国操劳半世,确该有个相匹的名号才是。” 

“皇上所言不差,毕竟是一家人啊!也不枉皇上远行一场。”太妃颌首微笑。 

然而至此,气氛却僵了起来,皇帝再无所言,老太妃亦感懊悔。 

“不瞒太妃……”片刻过去,高涉回头对太妃惭色道。“朕确有困倦,不堪久坐。请太妃与众卿等继续欢宴,朕先请辞回宫了。” 

“正是正是!皇上安歇要紧,老身不敢挽留。”忙起身作送,高涉挽其坐下,道声别,毅然离去。 



“娘娘,何苦提那话茬呢?”久之,富宁凑至太妃耳边小声道。 

“何解?”齐太妃却是茫然。 

“娘娘说起庆王还好,怎么绕到南巡上去了?”富宁小心奉上热茶。 

太妃略皱眉,须臾领悟,舒开叹气,接过茶盏:“唉,怪我老婆子多嘴!” 

“娘娘言重了。”富宁讨好安慰道。 

“这都几个月了,可有什么消息?”太妃饮过茶,关心一问。 

“年前还有探报说在江南看到卖艺的番人,此后却再无音训了。” 

老太妃闻此也面露愁色:“唉,难怪皇上忧愁,那样出众一孩子,竟无传闻,岂是好兆?” 

不会儿,轻摇起头,作感慨状:“以往都道他情薄,不想也有痴至如此的时候。” 

又收敛住神色,望四下一看—— 

“哟!怎么人都走光了?!老富,给我把班子传回来,重上戏!让那帮孩子都进来!大过节的,哪有冷清的道理!” 



第九章 

   

  很香的味道,真的很香。 

  “珀希哥,过来吃吧!不怕的!”芹儿举起那用树枝托起的肉块对我招呼。 

  我使劲摇头,帽子都快甩掉了。 

  “呿!装模作样的,亏你还是番人!”柴显很不屑地看我一眼,大张开嘴,朝手里那块冒油光的肉块咬下去…… 

  我的胃在翻滚,说不清原因──向往?恶心? 

  是这样的,眼前这旺盛的火堆上烤的是一只野兔。它已经熟透,加入简单佐料後,散发著浓郁的香气。这一切对我而言是毫无疑问的折磨──我不吃兔肉,更不要说看著它在我面前被剥皮…… 

  “还是吃点吧,珀希哥!难得打牙祭呢!来,趁热!”芹儿坚持递过来一块在我面前。 

  那时,它还挣扎了一下…… 

  “呃……”我弯腰下去作呕。 

  “别理他!娇生惯养的德性!” 

  对,别理我,你们吃就是。我在心里祈祷,偷偷画著十字架。 

  “可惜了,这兔子挺肥的,光咱俩吃怕会噎著。” 

  难以相信这会是芹儿说的话!我不敢抬眼看她。 

  终於,等这场血腥的宴会结束,我的心情才逐渐回复平静,稍微靠近火堆一点坐下──树林里太冷了。 

  “我们……下面去哪里?”烤著冻僵的双手问,火堆里的树枝伴随兔子骨头烧得劈啪作响,我不免战栗。 

  “去淮州啊!”柴显马上大声回答。“咱们一路北上京城多好!呃──”他打了个嗝。 

  “‘京城’?”听起来是个大城市。 

  “不好!”芹儿马上反对。“京城班子多,规矩也多,咱可争不起!” 

  “瞎说!我看咱现在挺好!这麽多年也没见过跑江湖的有这般场面!” 

  “就说你不灵光!”芹儿说著往火堆里投入一根树枝。“京城里都是些经年的大班子,咱们没根没底,又出挑,没准被人盯上挤兑呢!” 

  “这……”柴显似乎被说服了,尴尬地抓抓脑袋。“话倒在理。唉,我心切了。” 

  我已经听出结论了:“京城”暂时不能去。当然,那是个长远计划,估计我们还是要先去淮州演出的。 

  “珀希哥,”芹儿看著我。“咱们往东走好麽?” 

  “东?”我皱皱眉毛:那里有什麽?她知道我对这里的地理毫无概念,为什麽要询问我的意见? 

  “东边有啥好?!”轮到柴显抗议了。“穷乡僻地!再走就是汪洋了!得!咱们不卖唱了,干脆下海打渔去!” 

  汪洋?下海打渔?我小心翼翼地看一眼芹儿── 

  她的微笑堪称狡黠。 

   

  虽然背後被篝火烤得很暖和,不受关照的另一边却逃脱不了冷风的摧残,我弓起身体,挪出空间,将脸又往睡袋里挤了挤。“睡袋”是芹儿在我的描述下,用棉被缝制的,实践证明,很适合这样的野外露宿。 

  思维无可避免地开始就一个主题打转──海。她是这个意思吧?我是说,她想让我回去。怎麽可能?根本解释不清,难道要我再编个故事? 

  她怎麽会愿意让我回去?离开他们?还是说,她想跟我一起…… 

  不。我闭紧眼睛,用力地:Percy,你或许太迟钝了点。 

  为什麽我不觉得高兴?一点也不…… 

  脑海里,一只血淋淋的兔子在挣扎,可怕。 

   

  第二天不到正午,我们就到达淮州城了。除了太阳异常地暖,一切都跟平时没有差别。那些比夜晚的潮湿露水更让我头痛的纷争,也比露水更快地消散在清晨的阳光里。 

  或者说,生活的压力让我来不及牵扯上那些物质以外的纠缠。 

  芹儿说淮州最近“闹过灾”,这里的市民恐怕不能像其他地方那麽慷慨。我们只能把这里当作一个中转站,稍微赚取一些路费。 

  “开春了,客商多,不知客栈还有空房没!”进城後,柴显一路张望著说。“你走快点啊!磨磨蹭蹭的,有也没了!” 

  “哦!”听到埋怨,我推著手推车赶紧跟上。不是因为这份负担而缓慢,我确实走神了── 

  这里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的正常面──我是说,平民生活──的地方。虽然这里的每个城市看起来都千篇一律,但我绝对记得经历那次震撼时所处的空间感。 

  以及周围的一切…… 

  “到了,坐不住就出来看看吧……帽子戴严实些!” 

  身後一股厚实的温热感…… 

  “我说你倒是走啊!” 

  “噢!”柴显狠狠拍了一把在我背上。 

  “珀希哥累了吧?哥,你去换换!” 

  “不!”我有点怕听到这样的话。 

  “呿!瞎逞强!”柴显坚决地接过去:“看哥哥我的!” 

  轻松了,我却恍惚得很,芹儿并排与我走著,两边的街景从眼边流水般顺利淌过。 

  那个声音之後,我发现了新世界。那个越来越远的声音,是像那个样子吗?我都快记不清楚了。或许有一天,也会忘了他的长相,就像地上的粉笔画,多下几次雨,就消失得仿佛不曾存在一样…… 

   

  幸运的是,我们很快找到一间便宜的旅馆,接下来该准备午饭了── 

  “我们要买酒麽?”购物途中,路过一家飘著酒精香味的店铺,我向芹儿咨询。柴显在我们出门前也要求过,却被他妹妹坚决反对。 

  “千万别!不可将就他!”再次大声反对後,她干脆拖著我走开──还真固执。 

  我微笑耸肩,其实不光柴显,我也有点喜欢这里的酒精饮料了。但也像芹儿抗议的,这东西对我们这些流浪艺人来说确实奢侈且容易沈迷。以後只要一闻到酒精就会像听到熟悉的音乐那样,抿嘴微笑…… 

  就像现在这样。 

  “珀希哥?” 

  “啊?”低头看到芹儿在拽我的袖子:刚才发生了什麽?!沈迷……忽然有种感觉,我似乎沈迷了有一秒,就在刚才…… 

  “你听了什麽没?!”我用手肘轻推一下她。 

  女孩摇头。 

  是的,现在没有了。但刚才确实是存在的──音乐声!我听过的! 

  著急地抬头张望── 

  人群,不算远的前方,喧哗声。难道是跟我们一样的卖艺团体? 

  有点不可思议:这样的情况怎麽联系得起来? 

  我加快脚步走过去。 

  “珀希哥?!” 

  忽略身後的喊声,我像听见笛声的老鼠,双腿不由自主地朝那堆嘈杂里挤…… 

   

  * * * 

   

  闹市中有人围场,无非两桩事:看卖艺的,或生起了是非。此时这里,却是两件事合为一桩,竟成了水泄不通的局势。 

  “哼!笑煞人!卖艺的不要钱,你给大爷我装什麽体面?!”一衣装崭齐而神色猥亵的男子,手托三文铜钱起落作响,戏谑道。周围众人亦附和讪笑。 

  “恕在下进言,”被嘲笑的那名男子面色丝毫不改,将手里琵琶搁到身後,躬身作揖,举止甚雅,衬得那人愈发村野。“在下身後有旗,上面那些字,莫非阁下不识?” 

  果然,众人随他言语看去,确有一白布小旗,上书“以乐会友”四字。然而那些市井闲人哪懂那些,只认他充斯文,矫揉造作,更加不依── 

  “呿!假模假样!卖艺的充文人,哄谁哩!少给脸不要脸,不要铜子儿,你倒想吃锭子不成?!”说著,便挽袖子逞凶起来。 

  “阁下切莫冲动!”男子俨然正色,横眉相对,其左颊有寸余长殷红胎斑一块,则面相更恶。那些个蠢蠢欲动之人无不谨慎,站得远远,屏气观望。 

  对方见这局面,自不愿生事,叹气一声,便要收拾了脱离这是非,转身取琴欲走。 

  “Sunshine?!” 

  此声一闻,险些丢下手里的琵琶。 

   

  * * * 

   

  结果,我们还是买了酒,不太多。 



第十章 



   

  目光来回扫过几遍,眼前的景象越发令颜尚昕虚实难辨了—— 

  最左边那名少女,其貌虽不至娇美绝伦,却也清秀端庄,一对凤眼犹为动人。在她身边,一弱冠上下的结实少年,四方脸、黝黑面皮;紧绷着嘴,略显倔强,透露出本性的憨实。接着,最让他不明现况的人—— 

  初一见,自然凭借那显著的外貌将他一眼认得。然而以后越是细看,颜尚昕越不敢将此人认作那昔日与己共事的美少年:依旧白皙的皮肤只把那满脸的尘土衬托得更明显;明的是瘦了不少,原本就不丰盈的双颊略嫌凹陷;嘴唇干裂无血色,只那双湖水似的眼眸依旧闪烁灵动。 

  由此猜想到他这近半年的遭遇,心中一股酸楚。 

  “颜大哥请。”那名少女起身为他倒一碗酒后,怯声招呼。 

  “哦……多谢柴姑娘!”颜尚昕点头致谢,却不急饮,眼睛又盯向珀希去了。 

  “这个是芹儿的哥哥!阿显!”珀希被他一看,忽地拍下另一少年的肩膀,殷勤介绍起来。 

  “柴公子。”颜尚昕起身作揖。“在下颜尚昕,有礼了。” 

  “哦……承让承让!颜大哥好!”柴显连忙回礼,大约是被对方气势所压,卤莽全收,俨然拘谨起来。 

  “好了!我们吃饭,喝酒!” 

  珀希一如既往不拘小节,吵嚷着就要开席。颜尚昕饮着那清淡的米酒,瞟眼观察着他:除了一脸欢喜,也看不出其对这次意外重逢的其他表示——太不正常了。 

  一番吵嚷,几局斟酌,四人虽不至酒足,也算得上饭饱,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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