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女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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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女狼-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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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丫头,怎么挂在窗台上了?”
  我悻悻地收回脚,从上面跳下来,脚没有着地,抬头正对上戏谑的双目,原来被一双手接了个正着。
  饶是我坚强,也不由老脸一红,有些羞愧,命令道,“你……快放我下来!”
  “哦?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
  扑通一声,小烈同志屁股着地平沙落雁式,狠狠摔在地上,“555~~~”我眼泪滂沱……
  刘:“过来。”
  我:“干什么?”
  刘:“帮朕换衣服。”
  我:“可是我不会啊!”
  猪!把我摔成了两半还妄想奴役我!出乎意料之外,对于我张狂的称呼,不敬的语气,刘竟没有表示什么不满?我于是放下心来,看来烈XX我的脑袋地基打得比较扎实,还牢牢地挂着呢。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又冒起一个恶毒的想法,凑上去,一脸善良。七手八脚,忙忙碌碌,七扯八扯,新衣服立刻麻花一样,再往他双手反套上去。不能怪我,古代衣服也许就是这样穿的?
  刘脸色变了,推开我,目光古怪,然后朝外喊一嗓子,道。
  “……郭兴。”
  “奴才在。”一个小黄门神出鬼没地跳出来。
  高人啊!我都没看到他怎么推开门怎么进来的?此人熟练地把经过我的手,反穿和扭成一团的袍子脱下来给刘重穿。
  刘表情呈现不正常的青色。
  我一边审视他脸上的晴雨表,一边手脚哆嗦地捏着毛巾。忍得太辛苦了啊!想起了皇帝的新衣,不知道刘穿着这身反了,但很有艺术感的衣服出去会造成什么样的轰动?会不会全国上下竞相效仿啊?古代也是有名人效应的其实。
  “你竟然也知道什么叫害怕吗?”
  刘彻转过头,看到烈XX肩膀一抖一抖的,低垂着头,以为是在害怕。顿时又有了一些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小黄门穿好衣服又像鬼魃一样凭空消失了。他走过来霸道地揽住我肩膀,逼着我与他直视。
  我只好低头看脚。
  就算地球人都承认你帅,我也没必要犯贱好不?
  我只是一个过客,过客而已。世事无常,转眼云烟散尽。爱情也不过是一刹那的距离,有时很近,有时却很远,咫尺天涯,恍如陌路。不管是龙天行还是刘彻,都不是我需要的爱情,天下男儿那么多,又何须单恋一枝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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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江湖通杀(4)
我低垂下头,有点淡淡感怀。
  “朕累了,给朕弹首曲子吧。”他忽然道。
  “什……什么?”我不大敢确定。前一刻怒眉怒眼的,下一刻又云淡风轻,搞什么呀?
  “别告诉朕你弹琴也不会。”
  “谁……谁说的!”我果然一激就上钩,但随即后悔了。
  弹琴虽然是会一点,但来来去去也就几首曲子。要知道学古琴曲可是很难的,若非我家里有那头叫吕秋心的动物坐镇,我决计是学不会完整的一曲。而且那会儿好像才高一的样子,久未弹,谱都有些记不清了。
  刘彻走到窗前,不理会我。想必也没有什么条件好谈了。
  我四处观察一番,找到了自己的位子坐下来。
  刚才没有留意,这房间竟然琴棋笔墨无所不有呢。简直就是一个高档娱乐场所。而且所有物件都是极品古董啊!
  我不由得眼放绿光。几乎忍不住就要把想法付诸行动,抱了就跑!这要是都变成钱,得够我活多少辈子啊!
   。。

第二十二章 暴走龙(1)
轻轻拨了下琴弦,“嗡”一声,琴音之宏亮,犹如钟声激荡,号角长鸣,令人震耳欲聋。
  “如何?这把琴乃是当年齐恒公所有的‘号钟’。”
  刘彻看出我眼里的贪婪之色,为了避免我不必要的胡思乱想,于是解释道。
  “号钟”是周代的名琴。传说俞伯牙曾经弹奏过此琴,因而闻名于世。据《吕氏春秋.本味篇》记载: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泰山,钟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泰山”。少时而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鼓琴,洋洋乎若流水”钟子期死,伯牙摔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
  至于伯牙琴之一的“号钟”又是如何被保存下来,至今仍然是个谜,后来辗转传到齐恒公的手中。齐恒公不胜爱之,曾令部下敲起牛角,歌唱助乐,自己则奏“号钟”与之呼应。牛角声声,歌声凄切,“号钟”奏出悲凉的旋律,使闻者个个泪流满面,无法自抑!乃是流芳千古的四大名琴之首。
  “朕知你弹得一手好曲,这把琴就送你了。反正留在宫里也无用处。”他这话说的漫不经心。然而我再无知,也知道号钟琴代表了什么?那可是历代帝王连齐恒公、景帝等人物都爱不释手的心爱之物呢!
  他指的是以前的卫子夫吧?以前的卫子夫会弹琴,现在的烈XX对什么文艺节目是不感兴趣的。但是对于任何值钱的东西都无比感兴趣!
  我的灵魂出窍,看到了房间里有只叫做烈XX的动物对着号钟琴流口水,眼里金光闪烁……
  不过……却很矜持,淡然,做作地道。
  “谢陛下厚爱,这琴奴婢不能收。”
  尽管我有多么地渴望得到这把古琴!要知道变现的话那是多大一笔财产啊!够不够我吃一辈子?两辈子?
  但……还是算了。小人爱财,取之有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还是知道的。这样的宝物只可以摸一摸过过瘾。
  “龙……嗯,那个陛下想听点什么?”
  此言一出,我差点又咬掉自己的舌头。浑厚庄重的琴,确实适合弹奏一曲《十面埋伏》,可惜我来来去去只会弹一首歌词,电视剧《三国演义》那曲主题曲。白痴啊!竟然问这个愚蠢的问题来封杀自己退路!
  刘彻目视远方,神态颇为宁和,只道:“你弹吧。”他的心思好像有些飞远了,没有关注我在干什么。我于是光明正大的找到了偷工减料的理由。
  盘腿坐下来,将号钟琴平整地放置于膝上,试了试音,十指穿梭飞舞。一串清亮,气势恢宏的乐声似潮水般奔泻而出。
  琴音铿锵作响,铮铮然扣人心弦。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楮上
  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
  都付笑谈中——”
  我的技艺极拙,平生只学会这么一首,是为了冒充知识分子,花五千块大洋学的。
  可惜一把好琴,被我这个满脑子只想着把它变现的俗人玷污了。
  小试一番,琴声渐渐变得流畅起来,吞吐如行云布雨,江河咆哮。澎湃激越,旷达脱俗。
  一曲已罢,刘彻仍立在窗前,窗子不知何时已被打开了,星光投射下来,与昏黄的烛火交相辉映。
  我看着他的侧脸,既熟悉又陌生,忽然有一些失神。手指一颤,便弹错了一个音符。
  他的神情有一丝抽动,但终究只是盯着窗外,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回过头。
  自从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我就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好像是几行古字突然自史书中跃出来,变成了一个人,就站在我面前,我没有感到他有多么的真实,不可高攀,只是觉得有点不真实。而在几天之前,他甚至可以是一个无话不谈的朋友,今日我们却是阶级有别,地位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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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暴走龙(2)
想着想着,就有些扯远了。
  “哎……天不早了。”久久都没见他有所表示,我于是放下琴,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忘了今非昔比,他是奴隶主,我是劳动人民。
  奇怪的是我一爪子落在他肩上,刘彻竟然没有特别表示,只是掉转过身看了看我,细眯着眼,唇角微微上扬。说出一句我听不懂的话。
  “天现异象,紫气东来。乃客星出,复坠落西南……连东方朔也无法推算出的应天命之人,竟然会是你吗?小丫头。”
  我闻言脸色变了。刘彻这次前来目的还不单纯?想套出点什么,历史?国运?寿命?还是什么?
  历史对此人毁誉参半,对于我个人来说,倒是没有多少恶感,他是中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统治者,同是也是一个英明但残酷的统治者。然而,好色也是出了名的!
  “小丫头,告诉我你从哪里来?知道些什么?”
  “陛下,我不明白您在说什么。”
  装傻是很容易的,说出的任何话都要考虑到后果。
  他是刘彻。
  我是卫子夫。
  天啊!这世道全乱了!某一天我真的要死在他手上?不行!我要革命!要反抗!决不能向命运屈服,做历史的奴隶。
  怎么跑?打晕他?不可能,打不过。还是一咬牙一狠心,我从这个楼往下一跳……
  “你在干什么?”我四处乱转,刘好心问我。
  “在找,呃没……没什么啦!陛下你口渴不?”
  黑色的瞳仁,在我眼前慢慢放大……我死盯住他的嘴唇,暗暗捋起袖子,只要这只色狼胆敢轻举妄动,就跟他拼了!打不过也要打!输人不输阵!
  突然放大的一张脸忽然又后撤了,伴着一声低低的笑,一只龙爪子落下来拍在我头上。
  “放心,朕对小丫头没兴趣。”
  “哦,那可太好了!”
  我正高兴,他又说,“朕给你一年时间。一年以后,朕要看到一个典雅端庄的妃子,而不是毛毛燥燥像个猴子。卫子夫,你听明白了没有?”
  我小小声,大逆不道地哼了一声,以为他没听见。
  “皇帝陛下,您还是像以前一样叫我烈XX,或者烈焰,听上去会比较顺耳。没什么事,奴婢就告退了。”
  “奴婢?朕还以为你连奴婢两个字都不认识!”刘彻出言讥讽。
  古代的文字确实是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呀。我很认真地点了点头,“严格来讲,是这样没错。”
  他一听火冒三丈,一把拽住我的手腕,“你不知道朕随时可以以大不敬罪,将你处死吗?”
  “我相信。”
  刘彻似没有料到我竟敢如此回答,顿时哑然。
  “死丫头!朕该拿你怎么办?”
  “凉拌呗。”我顶嘴,有恃而无恐。
  “既然陛下也相信天命的传说,那么你如果杀了我一定会后悔,既然会后悔,还不如先观望一下,养肥了再杀也不迟。如果我可以让大汉更加强盛,令匈奴闻风丧胆,不敢再犯我大汉,不知您老人家会不会冒险一试?”
  我抱着必死的决心,义无反顾,胡乱吹嘘,如此好运气,天命的预言竟然阴差阳错落在我头上,不利用一下怎么对得起良心?至少,暂时能使我手上多一些筹码。
  “烈焰!”我目光与他坦然对视,无惧无怕,刘彻目光犀利,最终还是柔和下来,“想不到你还敢如此藐视朕的威严。”
  “既然一切都尽在陛下掌握之中,请问陛下,我所认识的龙天行,究竟是大汉天子,还是……朋友吗?也许奴婢不配说这个字眼,但是奴婢以为……”我反问。
  “住口!不许再提奴婢两个字。朕给你半年时间,除非你能向朕证明扫平匈奴指日可待。否则这一辈子,你休想再如此逍遥自在地呆在公主府里,明白吗?”
  最后三个字简直是咬牙切齿的!
  公元前133年,汉武帝诱匈奴兵至马邑。汉、匈之间战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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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暴走龙(3)
半年吗?
  我想了一想,刘彻终于要开始他铁血兵戈,戎马纵横的政治生涯了。虽然对我还是那么不放心,但终究是愿意相信一次天命?又或者,只是想借机挫一挫我的锐气,然后为他所驱使,或者,纳入后宫做个依附他生存的傀儡。我不确定他对我有没有爱,也许没有吧,谁知道,对他来说,或者只有征服。
  而我就是那个不能被征服的例外。
  事实上,他知道我的一举一动,也知道我的某些特长,确实能对他有所帮助,甚至我怀疑他在我身边安插了人。
  我最终还是无话可说,耸了耸肩。
  刘彻看着我半晌,我们互相僵持着,谁也没说话。忽然,他出声叫道。
  “东方朔。”
  门外,进来一个布衣青衫,神色清翟的中年人。淡然的神色,出尘的气质,然那样清朗的眼神却透着一丝难以察觉的狡猾。不知为什么,我见了他竟就有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东方?东方朔?”听到这名字惊奇多过于讶异,我早就听说了他的传奇,对他仰慕不已。无视刘吃人的目光,立刻屁颠颠一路小跑的趋上前去。
  “阁下就是东方朔吗?哈哈!久仰久仰啊!”烈XX不知由哪里变出了一条手绢,不顾有一只手来拉扯我,就冲上去索要签名。
  东方朔的亲笔签名啊!同志们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一千年,不,五百年以后也能换成白花花的银子!
  当然,我对东方也是绝对崇拜的!
  刘彻脸都绿了。
  “陛下?”东方见到我这么热情的反应显然懵了。
  在刘无比不悦的目光注视下,还是厚着脸皮在我那方绣帕上签了字。
  虽然他自始至终还没有弄明白什么是签名?为什么要签名?
  我心情忽然好起来。对着那几个遒劲的大字看了又看,小心翼翼地吹了吹弄干墨迹。
  “烈大人,我听你刚才所弹颂的词赋。千古风流事,浪花淘尽英雄,曲意深长,旷达脱俗,不知其中可有典故否?”东方朔一见某刘表情阴翳,立刻识趣地引开话题。
  “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话说当年……”我拿过茶杯润了润嗓,喝了才发现却好像是刘的?
  东方朔这丫机灵地把眼皮子往地下一翻,以示自己什么也没看见。
  烈脸皮之厚早已能够抵御任何凌空而降的炮弹,镇定自若地把茶杯放回原位,摸了摸,只当作没喝过。刘彻倒是没有什么表示,表情还是浓云密布的。
  “很久很久以前,盘古开天地之后,世界分成了两块。即我们所居住的东胜神州和另一块南瞻部洲。南瞻部洲大元朝末年,军阀混战,所谓“十八路”诸侯联军征讨董卓,打的是“匡扶王室,拯救黎民”的旗号,勾心斗角、尔虞我诈,都企图称王称霸……” 从桃园三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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