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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边关有匪(2)
说着说着,愈加悲愤,泪流满面。日单遂信之。
一声号令,即带着匈奴兵千余骑掉头,舍弃马邑直奔小孩所指的桐村。
小孩吹了声口哨,那些牛马便乖乖地跟在了大军后面,慢慢行进。他自己也跃上了一匹高大黑马。日单非常高兴,他正在发愁如何才能获得更多的财物,却也不愿放弃这遍野牛羊。
挥鞭直指前面在地平线上已可望见的村落,道,“若是此行成功,便升你作我的亲随。”
这名匈奴小王,长得魁梧高壮,年约二十出头。看来干抢劫这事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指挥很是利索,对边境地形也颇为熟悉。
小孩说道,“多谢大王。”语气里隐含着一丝憎恨与不屑。日单正自高兴,没有察觉。
这小孩不是别人,正是卫青。心道,“也要看你有没有命回匈奴了。”脸上却是不动声色。同时又吹了第二声口哨。匈奴人不疑有他,牛马依旧是不紧不慢地跟着大队人马。
也就在这时,草原上长得高过成年男子的苜蓿丛里,有几个青影动了动。
很快,趋近桐村。小小的村落,街上正是热闹。妇女身上穿着华丽的衣服,金珠插了满头。男子成群结队,有摔跤的,演马戏的,耍大刀的,群众围观,吆喝声、喝采声不断。此间繁华,便是大城市亦有所不及啊,匈奴人皆喜出望外!想不到被他们抢掠了数十年的边关尽还有如此世外桃源!
祥和的氛围被突如其来的尖啸声打破,街头百姓忽闻匈奴铁骑至,个个惊慌奔走,求饶、哭泣声响成一片。
卫青趋上前道,“大王,且不要杀这里的百姓,让他们贡献出财产,然后充作奴隶也好,否则杀死了,对大王您也没有好处啊!”
日单闻言觉得有理。看了眼,除了这里的妇女个个长得高壮丑陋,扫兴了点,别的都十分满意。
彼时妇女男子们惊慌奔走的,都被千余名匈奴兵四出围堵,带了回来,集中在一起。
日单问道,“谁是这里的富人贾贸?”
许久,经众人推搡。一名灰衣老者哆哆嗦嗦地从中走出来。只见他满脸堆满皱纹,衣着光鲜,手上分别戴了十枚金戒指,脖子上更有一个很大的金项圈。
浑身筛糠道,“大……大大……大王!我愿意把我的田产、牛马,金银全都奉献给大王!只求留着这条老命!”说着把金戒指、金项圈、还一颗金牙全都拔了下来。匈奴人见状眼中俱冒出绿光,早已有一两个上前来夺,献给日单。
日单十分高兴。边境的汉民大多勇悍,没有一次不奋起反抗的,倒是头一回遇见这么听话的抢劫对象。便道,“好,你们把财产全都拿出来,我就饶你们不死,男的充作奴隶,女的充作军妓。”
匈奴兵闻言更加兴奋,一个个如狼似虎地欢呼,“吼——吼!”。
他们没有注意到,低着头看似温驯的男人女人眼中俱露出嗜血的红光。
卫青闻言更是杀意大盛!正欲由背后偷袭。见老者摇了摇头。他遂把短匕收入袖中。
只听老者贾贸道,“大王!既然我们诚心归顺。大王又赶了许多路,想必累了,不如停下来歇一歇吧。老朽家里有许多陈年好酒,愿意将出来给大王解解渴。”
不等日单点头,匈奴士兵早已经高声欢呼起来。
便有十多个壮汉从人群里走出来,跟随老者下了客栈地窖。不一时,抬出十数坛扑鼻酒香的上等好酒,每坛皆上百斤重。匈奴人乃是一个大块啖肉,生冷不忌且嗜酒如狂的野蛮民族,老远的闻见酒香已经谗虫大动,喉咙里冒出咕嘟咕嘟吞咽口水的声音。日单挥了挥手,立刻就有几个小队长模样的率先扑了上去。
“慢着。” 听见一声大喝。
一个副头领模样的趋上前道,“大王子,小心有诈呀!”又对老者贾贸道,“你先喝。”
“小的这酒可是酿了十几年,平时自己也舍不得喝,既然大王说了,那小的就先来尝尝味道。”
第三十七章 边关有匪(3)
贾贸老头叫汉子们打开泥封,拿出一个小勺,在每一坛都勺了几口尝尝,酒香阵阵,扑鼻萦绕。这头还在意犹未尽地品尝,咋嘴,另一头小指尖弹出去一枚小黑丸子,落在酒缸里,动作之麻利,在电光火石间,不落下一丝痕迹。便在每一缸酒中都做了手脚。
他背对着匈奴人,那头佯作恐慌的众匪可以看见他兰花指一翘一翘,还看到他的假胡子要掉下来了,强忍住笑。向他打着眼色。
老头儿似有所觉,抬起左手摸了摸下巴。把浓黑的胡子再粘回去,依稀就露出了几根被隐藏的银白胡子。所幸匈奴人的注意力都被一坛坛美酒所吸引,并没有仔细注意他。
等老头尝了最后一缸酒,就是那副头领也忍不住了,顿时一哄而上,用马勺勺的,用牛皮袋子装,更有入客栈把所有能盛酒的容器全都弄了出来,乒乒乓乓打碎了一地。贾贸被搡了一把,跌在地上,很快便从这一头爬到了那一头,退到人群中兀自去粘他的胡子。
匈奴人见他的猥琐样子,不疑有他。尽皆欢呼、痛饮。
十坛酒倒是被打碎了三四坛。美酒泊泊的流了一地。
贾贸打了个眼色,汉子们又从另一家农舍抬出更多好酒。
日单也忍不住跳下马,抓起来抛开一个匈奴兵,来到前面抱起一个十来斤装的酒坛哗啦啦自空中倾倒下来,如喝白开水一样地喝。
趁着匈奴人放松紧惕,有几个人出来把牛马都赶进了圈里,只待一有异动就撤退。从一个个空空的茅舍,秘道被打开了,一个又一个布巾包着头的匪跳出来。屋顶上,房梁上,悄悄地冒出了更多个黑乎乎的匪脑袋。拉满了弓,明晃晃的刀子在袖里全都露出了半大截。
……下面正是酒酣耳热。
贾贸指挥人将出一盘又一盘熟牛肉,升起火,把那小羊羔整头整头地烤了。引诱得那些留下来巡守的匈奴士兵只顾吞咽着口水,心里直盼着能有其他人来换岗,哪还有心思注意周围的情况。老头子打了个眼色,几个五大三粗,打扮成妇人的男匪不甘不愿地从队伍中被推搡了出来,挤了挤胸前填充的两个大馒头,带着美酒慢吞吞行过去,预备实行对匈奴守兵的“色诱”大计……
屋顶上,似飘来了一道青烟。无声无息的,便多了一个人。
一个匪扭头惊喜道,“大寨主!”
邓儒示意他噤声。自房上一滑,落入院中。
里面被唤作黑子的匪正在和老头子争吵什么。
“要俺说,直接冲出去杀他个片甲不留,佬佬的!还要浪费这么多酒,可够俺寨里兄弟们一年喝的了!”
老头子皮笑肉不笑道,“怎么?心疼了,这可是你们求我出主意的。”
“一千多个匈奴狗,还不够俺弟兄们一盏茶工夫杀的,搞得这么麻烦。怪不得大家都说牛鼻子特别罗嗦!”
“你倒是杀给老子看看?所谓天道怀仁,万物衍生皆已有灵,牲畜尚不可滥杀,怎能视人命如草芥?”
“妇人之仁……”黑子咕哝了句,以为老头子没听见。老头子怒了,正待发作。
院子里多了一人。
“二哥,你怎么跟前辈说话这般无礼?”邓儒怪道。黑子立刻就低下头不说了。
这里且简要介绍一下黑风寨组织的高层干部结构。
黑风寨在数月之前,大家都还是很穷的,不管是大寨主还是二寨主全都有副业,沽鱼的,卖肉,混迹在市井。一为掩人耳目,二为帮补生计。
前任寨主邓水车有三个儿子,大的叫邓光,二子叫邓黑,还有一名养子取名为邓儒。三子邓儒是二十年前在襁褓之中,被邓水车从匈奴边镜的战场上捡回来的。因为其勇武过人,智谋超群,邓水车遂将他的寨主之位传给邓儒,自己提前退休了。除了邓儒久居黑风寨,邓光与邓黑子一般都和邓水车一起居住在半里铺老家,且都已经娶妻生子。二人仅是一介鲁莽武夫,凡事都听从邓儒的意见。
第三十七章 边关有匪(4)
黑风寨虽说已经由黑道渐渐向白道名门过渡,偶尔还是要客串一下匪的原始职业。况且,打着保护边民,血洗匈奴的旗号,更是群情激昴,大家踊跃参加。
黑风寨众虽然平日分散,大家俱有副业,然存在了数十年,其规模也是不可小觑。寨内男女共计二千多人,人人会武,老少皆兵。如今更是扩展到了五千人之多,有众多武林人士前来投靠。这些人,有很大一部分如今分布在了烈天坊,兼职做做护卫等工作。
要说这年头吃饱穿暖是很难的,哪怕是很多“大侠”也都是居无定所,三餐不继。而黑风寨在太上寨主的教诲和寨主的英明领导下,短短一两月已经摆脱贫困,走上了小康面向富裕的光明大道。并开始了建设烈天山庄,广纳门客。黑风寨众,人人都把太上寨主的话奉为自己行为的准则,至高的座右铭,对太上寨主的崇拜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因此才一致决定,将山寨更名为烈天。
当然这一切某烈还是不知道的。朝廷大员与江湖匪众勾结,那罪名可是不少呀。
凭着“玉面飞龙”邓儒在江湖上的声望,以及改名为烈天山庄后,如一匹黑马般迅速崛起的黑风寨的影响力,前来投靠的各路人马几乎每日络绎不绝。
此次边关抢劫行动,很容易就聚集了上千人。但是大家也没有想到江湖中泰山北斗的灵宝道人会突然从半道上冒出来,而且接手了他们这次行动的指挥权。
时候差不多了!
听到酒器摔在地上哐当哐当的声音,重物摔倒,闷哼声连连。
三人对视一眼,俱都出了院子。
只见十有二成的匈奴人都倒在了地上,老头子所下的是慢性蒙汗药,余下的匈奴兵还没有察觉,兀自一个个喝得东倒西歪,还要爬起来再喝。
所谓,饱暖思淫欲。就有匈奴兵打起了妇女的主意。
“佬佬的!你摸老子的胸部作甚?”
一瞬间,妇女竟然变成了男人的声音。一个大耳刮子扇过来,扇得匈奴小头目眼冒金星。砰一声,跌倒在地。
“抢劫了!把你们身上的衣服,内裤统统脱下来!”斜里冲出一队人来,和原来在村中广场的一众男女会合。领头数人,黑衣劲装,杀气腾腾,正是黑风寨匪首邓儒与邓黑子等人。那老者一把揭开了人皮面具,却是一个仙风道骨的道长。
第三十八章 雁门遇伏(1)
日单大怒,站起来道了声,“你们——”只觉得头昏眼花。
再看兵士们纷纷扑倒,个个药力发作,昏过去死猪一般。尚还有些力气的匈奴兵纷纷拔出刀剑反抗,然而就像是早已在等待着他们的死亡宣判一样,密密麻麻的箭雨从四面八方射了出来,还能活动的匈奴人,全都被射成了刺猬一般。只一瞬间,二百多人倒了下去,匈奴人的血,染红了地面,与美酒混合在一起,渗入了黑灰一般的泥土。成为了殉葬。
日单急怒攻心,背部又中了一箭,终于也眼前一黑,扑在了桌上。
邓儒挥了挥手,匪们一哄而上,剥衣服的剥衣服,缴兵器的缴兵器。一个角落也不放过,一个钢蹦子也不留下,连同这伙匈奴人从别处搜刮来的金钱、布匹等物,统统抢光、搜光、刮光。然后把赤条条的俘虏用粗壮的麻绳一个个捆了,再拴在一起,装上牛车,利用这些人质还可以再干一票勒索。
众匪正在忙碌。
这时一名汉子抓着一只苍鹰,飞奔而至,“大寨主,长安有信来了。”
邓儒从鹰腿上解下绑着的竹筒,取出一张条子。
看了看,然后交给化名贾贸的灵宝道人。看后,俱都面色凝重。
……
日暮黄昏,浮云流逝。湛蓝的苍穹下,牛羊成群结队,天与地,几乎连成了一线。满目绿意之下,群山便都显得苍郁,而低矮了。
草滩上长满了蒲公英,开着各色野花,最多的还是一种嫩黄花的水草花。洋洋洒洒,在风中弥漫着一股泥土的清新和花草淡淡的香气。
刘彻目注着那西边最后一抹阳光将要隐入地平线。
草原以北,便是一道天险的陕谷。
若要由雁门入马邑,必将经过陕谷官道。行至中间一段,更是四面峭壁的绝谷。
若匈奴人由此过,必使其葬身于此!
马邑隶属于雁门郡,并无郡守,只有长吏县令、县丞。新增了马邑囤军的指挥使。
刘彻此行并没有惊动任何人。秘密巡视了军队的布局以及勘探了地形。欲再往边境以北地带深入。
张骞忙阻止道,“陛下,我看天色不早,这附近便是臣恩叟的家,不如到老叟家中一坐,待等天明,须返回长安。陛下出宫已有二日,朝中虽有汲黯、张汤等人打点,仍是不能放心啊!”
草原以北,便是匈奴人经常出没之地。窦北风与巴蜀身负皇帝安全的重责,也连忙劝阻。
刘彻何尝不知他们心中所想,摆了摆手道。
“也罢。若有朝一日,朕定当要这草原再无一胡虏为患!”
天穹雕飞过,凶猛地俯冲向一群野雁中的头雁,却听得二声凄厉的鸣叫。头雁与雕同时落了下来,掉进不远处的草丛里。
巴蜀趋上前捡起。
只见箭翎上刻着一个小小的“青”字。箭穿透了大雁的喉咙,再透过雕的眼睛,直没尾翎。几乎要将雁的喉咙射了个对穿,却刚好将一雁一雕穿在了一起。巴蜀看了大奇,夸道, “此人箭术如神啊!”
将箭拔出呈上给皇帝。
“此箭小而精致,可见射箭之人箭术精湛,臂力过人。只是此金属不知为何物,竟然能有这般森冷的光泽!”
窦北风拔出一名羽林卫的佩剑,砍了一下,只听叮的一声,长剑应声而断!
“吹发断刃!好箭!”
刘彻夸了一声,就听得远远的有人叫道,“喂,兀那人,还我的箭来。”
一骑飞奔而至,马上跨坐的却是一个布衣小孩。另外两三骑随后奔来。
“你说这箭是你的,可有何凭证?”众人见他只是一个孩童,居然会有如此精湛的箭术,俱都大奇。刘彻持箭笑道,看着他身姿俐落地翻身下马。
“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