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许风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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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许风流地-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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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咚喝了一大口。
  他瘦削孤独的身影在灯光下摇摇晃晃。像是有心灵感应似的,梁倾城睁开了眼睛,他双手用力,慢慢从床上坐起来,很温柔地说:“梵行。”
  林梵行放下酒瓶,双手穿过他的腋下,把他的身体扶正,低声说:“吵到你了吗?”
  梁倾城摇摇头,轻声说:“半夜喝什么闷酒?”
  “没有。”林梵行不肯跟他说。
  梁倾城眼皮微微下垂,落寞地说:“我如今不像当初那样风光了,不但帮不了忙,还处处拖累你。”
  他把话说到这个地步,林梵行忙直起身子说没有,你没有拖累我。停了一会儿,才依在梁倾城的肩膀上,把家里的事情跟他讲了一遍。
  林梵行的家庭关系很复杂,他本人又是极刁钻古怪的性格。他的家事,连梁倾城都不敢轻易置喙。因为一句话不小心,他很可能就要炸起来了。
  梁倾城从来不点评他的家事,只是安安静静地听着,听完后,林梵行眨巴着眼睛,轻声说:“我不愿意管他的事情,我妈妈就是被他和那个女人害死的。但是我妈妈那样爱他,即使是为了妈妈,我也不能扔下他不管。”
  金红颜的死,是林梵行毕生最大的痛楚。他把她的死归咎于韩禅的冷漠和沈鹤的恶毒,甚至还有温澜推波助澜的罪责。唯独没有想过自己的责任。旁人虽然看得清楚,但是出于爱怜他的缘故,也从来不说破。
  最后轮到梁倾城表态了,他沉默了一会儿,只是说:“你自己想做什么,只要别后悔就行。”
  林梵行默默思索良久,忽然抱着梁倾城的脖子说:“对对,我明白了。”
  一番长谈后,林梵行服侍他睡下,在黑暗里摸了摸他的手臂,小声说:“手臂恢复得很好,腿上还是没有力气。咱们明天去医院,问医生要不要调整治疗方案。”
  梁倾城声音凉凉的,有点意兴萧索:“已经一个月了,比预期的恢复状况差很多。”
  梁倾城的情绪经常会很低落,林梵行一开始怜他生病,总伏低做小地柔声安慰,后来时间久了,加上自己也一堆烦心事。也就随便敷衍几句。何况他认为梁倾城是个强者,强者会自己治疗心理创伤,不会给别人添麻烦的。
  没过一会儿,林梵行趴在他的颈窝里睡着了,梁倾城无奈地苦笑了一声,用脸颊蹭了蹭他的头发。
  几天之后,韩禅出院,被林梵行接回家里居住,又多添了一个护工。他倒不像别的老人那样古怪啰嗦,平日里除了按时吃饭吃药,就去楼下散步喝茶,心情好了还会陪梁倾城在书房里下一会儿棋。
  韩禅以前不太了解林梵行的私生活,也不甚在意。如今见儿子在家里养了个瘫痪男子——这男子以前是富豪,如今是待罪之人,偏偏这两人还同寝同食,比夫妻还亲密几分。他虽然惊讶,但毕竟见多识广,也没有多说什么。与梁倾城相处几日,觉得这个年轻人斯文有礼,聪明世故,是个很不错的……东床快婿。
  林梵行的工作则是很不顺利,他想重新做模特的老本行,并不是因为缺钱,因为不想彻底在娱乐圈沉寂下去。他那传奇而短暂的影帝经历,毕竟给他蒙上了神秘的色彩。那些二流的杂志社想找他挖掘点香艳刺激的内|幕,一律被林梵行给骂走了。他只拍封面广告一类的角色,拍完就走,十分高冷。
  这天他到一家知名摄影师的工作室里,拍一组杂志封面。林梵行照例没话说,换了衣服就进入了工作状态。本来拍的挺好的,后来摄影师凝视着照片,很苛刻地摇头,然后跟林梵行沟通,劝他尝试更sexy一点的造型,一双目光灼灼地盯着林梵行:“你的魅力应该被更好地利用。”
  林梵行知道他摄影水准很高,遂把身上半透明的白衬衫脱下来扔掉,在镁光灯下随便摆了几个潇洒男子的动作。摄影师站在镜头后面,摆了摆手。林梵行动作麻利地把工装裤脱掉,踢掉了鞋袜,只穿一件黑白相间的内裤。他神色平静地问道:“还是之前那套动作吗?”
  工作室里陷入一阵奇异的沉默,过了一会儿摄影师才回过神来,连忙摇头:“不不不,你不必刻意摆造型,放松一点。随便做点什么。”
  林梵行下意识地挠了挠头,因为意识到自己正处在镜头与镁光灯下,眼神略有些躲闪,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他在舞台上走了几步,从助理手中接过手机看了看,抓起一瓶运动饮料喝下去,又舔了舔嘴角的水珠,朝镜头笑了笑。
  那边摄相机一直咔嚓咔嚓地响,一点都没有停过。这次拍摄很顺利地结束,然后摄影师觉得自己陷入爱河了。他觉得有违职业道德——怎么可以爱上自己的模特呢?但马上又想爱情是没有职业界限的,于是克服了这一层心理障碍,很热情奔放地跟林梵行表露了爱慕之意。
  林梵行已经换过了衣服,拿起自己的外套走出去,他很礼貌地点点头:“承蒙错爱,不胜感激。”
  他走出去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公交车已经停运了。林梵行略有些郁闷,打算步行到地铁站。摄影师表白遭拒,很郁闷的走出来,见此情景又不死心地问:“小林,我送你回去吧。”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
  “不,”林梵行不愿意接受那些动机不纯粹的帮助,以免落人话柄,他很傲慢地说:“我坐不惯二百万以下的车子。”转过身大步流星地走了。拐过一条街,小跑着进了地铁站,花五块钱回家了。
  他回去的时候,韩禅和梁倾城还在屋子里坐着下棋,旁边的茶水点心洒了一桌子,两人面色饥寒,都抱怨道:“怎么才回来?”
  林梵行才想起来家里的保姆今天回家探亲,晚饭肯定是没有做的。他把手提包和钥匙放下,揉了揉酸痛的眼睛,去厨房做饭了。
  胡乱煮了一锅面条,林梵行端出来两碗放在桌子上。好在梁倾城手臂机能恢复,不需要人喂饭,不然林梵行要郁闷死了。他自己端着一个小铝锅,西里呼噜地吃。正吃饭的时候,韩禅说了一句不满的话,说林梵行工作太晚了,回家不安全。
  林梵行一肚子的火,轰地爆发出来,咋咋呼呼地吼:“我愿意出去工作吗?我不想跟两位大爷似的在家里喝茶下棋?你们俩尽管在家里待着,我的事情不要管。”
  梁倾城没说话,也无缘无故地躺了枪。他慢慢放下碗,很威严地劝道:“这都半夜了,赶紧吃完睡觉,不要吵架。”
  韩禅被儿子抢白了一顿,十分窝火,拄着拐杖回去休息了。林梵行气呼呼地吃光了锅里的面条,把碗筷堆到水槽里,然后擦了擦手,架着梁倾城的胳膊回到了卧室。
  林梵行心里着实有气,又找不到可发泄的对象,于是把梁倾城放到床上之后,忽然抬起脚在他大腿上踹了一脚,又蹦蹦跳跳地进浴室洗漱了。
  他围着浴巾出来,也不管梁倾城还和衣躺着,自己四仰八叉地躺在大床上,张大嘴巴呼呼睡觉。如此认认真真地睡了几分钟,林梵行还是忍不住爬起来,推了推梁倾城的肩膀,小声说:“我扶你去洗澡。”
  “我以为你不管我了。”
  “怎么会不管你呢。”林梵行轻声说:“你是我的人嘛。”从床上跳起来,动作麻利地服侍梁倾城睡下了。
  因为林梵行事业繁重,身体又不好,导致他的脾气一天比一天暴躁,家中的亲人和佣人都很忌惮他,这就更加助长了他的气焰。
  这一天周末,林梵行从车库里找了一辆不知道哪个年代的旧雪佛兰车,用水管洗刷看一遍,竟然还能用。于是欣然领着韩禅和梁倾城到街上吃饭。
  周末的街上车况比较繁忙。林梵行起先还安安静静的开车,不一会儿原形毕露了,一会儿按喇叭一会儿拍方向盘,还抽空降下车玻璃跟旁边的司机比中指、飙车、对骂。
  梁倾城觉得很无语,戴上墨镜装作看不见,好容易汽车停在了一家国际饭店门口。林梵行熟练地跳下车,先给韩禅开车门,把拐杖递给他。然后从后备箱里掏出一个折叠轮椅,徒手拆开,又拉开车门,把梁倾城抱在自己肩膀上,脚下踩着轮椅,把七十多公斤的梁倾城撂在了轮椅上。
  一旁跑过来帮忙的泊车员都呆住。林梵行把车钥匙扔给他:“劳驾。”
  天气极为炎热,林梵行先把韩禅扶到饭店里的休息区,然后才跑出来推轮椅,他身体高高瘦瘦,淡蓝色的衬衫被汗水打湿,脸颊和下巴上也起了几个红疙瘩,看起很虚弱又很暴躁的样子。梁倾城见他这样,心里很不是滋味,摸了摸林梵行的手背:“有劳。”林梵行擦擦汗,满不在乎地嘟囔一句:“什么话。”
  两人正在门口说这话,从饭店里忽然走出来一对衣着华丽的男女。女的一身轻纱旗袍,四五十岁的模样,风韵犹存,踩着高跟鞋大步往前走。身后跟着一个很年轻英俊的男子男子且走且喊:“艾琳,等我。”他踩着台阶跑下来,忽然看见了林梵行,不禁一喜:“梵行,你怎么在这里!”
  林梵行抬头,也笑了起来:“洛云。”
  洛云朝他摆摆手,似乎想去追那名叫艾琳的女子,然而那女子拉开一辆白色卡宴汽车,发动汽车绝尘而去了。洛云又是沮丧又是跺脚,又跑到林梵行身边,笑着打招呼:“我前几日还想到你,你还好吗?”
  林梵行表示一言难尽,又笑着指了指梁倾城:“我现在跟他在一起。”
  洛云睁圆了眼睛,发现轮椅上的男子正是自己意淫已久的男神,不禁喜得浑身发痒,抢先一步走上来握住梁倾城的手:“久仰久仰。”梁倾城不记得这个人,也不知道这扑面而来的热情的怎么回事。但是洛云已经接手了轮椅,一阵风地把他推到了饭店里,寻了位置坐下,又紧紧地抵着梁倾城的膝盖,嘤嘤呖呖地叫:“梁先生风采依旧,我在报纸上看到了梁先生的事情,伤心的好几天都吃不下饭,幸而梁先生大难不死,今日相遇,堪称机缘……”
  梁倾城无奈地盯着眼前这个青年,模样还算清秀,眼神过于妩媚妖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梁倾城好想打他。
  林梵行手里拿着菜单,看一眼菜名,再看一眼洛云,最后见梁倾城实在忍无可忍了,他才开口解围:“洛云,你够了,别缠着他!”
  洛云这才恋恋不舍地松开梁倾城的手,挨着林梵行坐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原来洛云真的嫁给了……嗯,娶了超级富婆,正是刚才的旗袍女人。富婆坐拥金山,芳心寂寞,见到了花朵般娇艳的洛云,不禁慈爱之心泛滥,不顾儿子反对地与他办了结婚手续。
  洛云是个薄情贪婪的男子,富婆是暴戾凶狠的性格,婚后生活充斥了争吵和龃龉,刚才酒店外面的争执就是其中一斑。
  洛云手里捧着柳橙汁,多动症似的在凳子上晃来晃去,感叹道:“那个女人是疯狗脾气,又很吝啬。我前几日想卖个新手机,她都不给我买!”
  林梵行笑了笑,没有说什么。韩禅和梁倾城则露出些许轻蔑的神色,不想理这人。
  “等那女人死了,她的财产不就落你手里了嘛,急什么。”林梵行顺着他的意思讲下去。
  洛云一拍桌子,激动地说:“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后来领了证之后才知道,那个女人还有一个儿子,哎呦我去。”洛云牙疼似的吸气:“跟这个儿子比起来,那女人还算温柔和善的了。”他撸起袖子,藕荷色的玉臂上露出几个圆点,气愤道:“成婚当天,我不过白说了几句玩笑话,他把他按在桌子上,拿烟头烫我手臂。当时在座的几百号人,竟没一个人敢拦他,可见他平时嚣张成什么样子了。”
  林梵行心想,你平时说话就挺欠揍的,也不能怪别人,不过这个富婆之子也的确很彪悍,遂安慰道:“你别招惹他就行了。”
  “谁稀罕理他。”洛云提起这个,顿时没了兴致,随便吃了一口菜,起身道别,拧着小腰袅袅婷婷地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妄之灾

  何朝露凭借姣美的容貌和天然活泼的的性格,很快和海滨小镇上的少年玩到了一块。他学习了一些外语,也喜欢镇上的美食店、溜冰场和游戏厅,所以除了偶尔要忍受思念哥哥的痛苦之外,其余时间都很快乐。
  阿多尼是一个忠臣沉默的管家,大到税收房产,小到袜子内裤,事无巨细,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尽管这样,他依然入不了何朝露的法眼。何朝露不爱跟他待在一会儿,也不愿意带他出去玩。
  “他长得不好看,也很无趣。”何朝露对他的女性玩伴们解释。因为女伴们想邀请阿多尼去酒吧。
  女伴们爱慕阿多尼如施瓦辛格般坚硬的肌肉和高冷的性格,几次邀约,都以失败告终。
  阿多尼穿着白色的男仆服装,提着拖把穿过客厅,很客气地对那些女人说,他有一大堆园艺工作要做,并且对年轻人的娱乐活动不感兴趣。
  何朝露于是领着一大群玩伴们,开着汽车呼呼啦啦地出去了。他在本地区很出名 ,一是因为美貌,而是因为有钱,很多人还认为他是流落民间的东方王子。
  在海外的日子,原本是可以无忧无虑的过下去的,但何朝露很快结识了一个很危险又很神秘的男人,这个男人的出现直接改变了他后半生的命运。
  这男的叫克里斯,是一家连锁快餐店的老板,四十多岁,白人,严肃稳重,戴一副金边眼镜。平时会穿着工作服在店里行走,跟镇上的熟人说点闲话。
  何朝露在他家店里多吃了几次炸鸡排,就跟他熟识了。克里斯不像一个普通的店老板,他过于刻板严谨,甚至带一些冷酷的意味。何朝露虽然涉世不深,然而对那些拥有奇特气质的人,总是很感兴趣。
  何朝露常常坐在橙色的快餐桌前,一手鸡翅一手可乐,吃得摇头晃脑,一旦看见了克里斯的身影,就颇为热情地招手叫他过来。克里斯礼貌而客气地走过来,将钢表放到衣服口袋里,微微弯腰,问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年轻人。”
  何朝露有时候会递过去一个纸杯,要求续杯。有时候没话可说,就把一双水银般的眼珠子左转转,又转转,最后露出甜软的微笑:“没你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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