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千金……?”云廷问道。
“哦,遥遥啊,不用担心她,她许是要陪苏公子说说话吧,反正他们两人的事情咱们也插不上手,是不是?”路合笑得意味很深。
云廷突然明白了一些什么,这路合,想的不会那么简单,他八成是想要与苏府结成亲家,才会有此一招。
路合见他不动,不由地笑道:“难道云城主对苏公子还有什么话要说吗?平日里就觉得城主对苏公子格外的关心,好像有些稍稍地过头了……”
云廷一惊,心事被戳穿,哪里还能淡定下来,他抬头一笑,极力压制住内心的波澜,道:“路员外说笑了,苏公子是人中翘楚,云廷自然有心结交,这分心,与路员外是一样的。既然如此,云廷就去客房歇息了,路员外也请吧。”
云廷一路走到客房,毫无睡意,他在想到底这少年是什么人呢?这会儿他又在做什么?那个路遥……
渐渐的,觉得眼皮越来越沉,他竟然伏在桌上睡了过去。
第二日清晨,当睡在西厢客房的商人们来到前院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那少年一身白衣白袍正坐在花园里喝茶。听见响动,他回过头来,冲商人们微微一笑,声音沙哑却带着独特的味道:“诸位起得真早,昨晚睡得可还好吗?”
路合四处瞧了瞧,没有看到自己的女儿,可是面对少年的询问只能摆出商人一贯的笑脸来:“多谢苏公子的款待,这院中花木茂盛,老夫竟一夜无梦,睡得十分安稳。”也正是因为如此,连这苏家大院里究竟有什么都来不及去看,昨夜竟睡得那般死。
苏郁点了点头:“这就好。苏某还怕招待不周呢。诸位,坐下来喝杯早茶、吃点点心吧。”
众人围坐过去,那些早点又是他们从来不曾见过的样式,不禁令他们食欲大振。
路合心里疑惑,看了看少年的神色,居然与平时无异,他也不好意思开口询问路遥的去向。
很快,有人发现不对了,问道:“咦?云城主呢?还没有起吗?”
这时候,只听得一声女人的尖叫从花园旁的卧室里传出来,路合一惊,大步冲过去,众人也纷纷地起身朝那卧室里看去勺
苏郁不动,手中托着杯盏,静静喝茶,仿佛从头到尾根本不曾听到什么似的。小白貂安安稳稳地窝在他的腿上,听到这声尖叫,不仅没有被吓到,反而探出头去,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少年的脸颊,十分高兴的样子。
一夜好眠,醒来的时候怀中居然抱着一个人,云廷起初以为自己在做梦,可是听到那刺耳的尖叫声时,吓得冷汗直流。起身,才发现自己衣衫不整,而那退到墙角的女人身上也只穿着中衣,云廷当下便懵了。这是怎么回事?
“遥遥!”有人冲进来。
然后是很多人进来,又退出去,女人的哭声断断续续,混乱之极,可是始终不见那少年的影子。
等到事态尘埃落定,云廷与哭够了的路遥一同走出卧房的时候,却发现那少年正一派闲适地坐在花园里喝茶,听见响动,他抬起黑亮的眼睛,好整以暇地望过来,眼神平静,不见惊愕,也不见怀疑,与平时那种淡淡的疏离一模一样的神色,仿佛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云廷的心一下子就冷了,这个少年,他根本什么都知道。这还不是最令他痛心的,在他云廷被一个男子冲昏了头脑,心里眼里脑中都只有他的时候,他却没有丝毫犹豫地嫁祸于他。
是,商人们都想探查苏公子的底细,也想看看苏公子的狼狈,想观望一下苏公子的人生被捉住了把柄会是什么模样,还想看看,出了事,素来镇定的苏公子到底会有什么反应。可是,直到此刻,他们才知道算盘打错了,他不仅无动于衷,根本刀枪不入。
不,不仅如此,他根本就是没有心、没有感觉的。
云廷怔了半晌,还是听见耳边那路遥在嘤嘤地哭,隐约地能够听见“苏公子”这样的字眼,可是,再没有任何用处了。今日的这一场混乱,注定了两个人的人生——依照云城的风俗,不论男女皆不可始乱终弃,只要男女之间确定了关系,便要一直走下去。民风淳朴如斯,更何况云廷还是城主,路遥是富商之女,他们的事情已经有这么多人目睹了,因此,云廷只能迎娶路遥,而路遥,也只能嫁给云廷。
什么攀亲带故,什么倾向男风,在事实的面前,再没有了回旋的余地。
路遥还在哭,路合只能安慰,毕竟是成了精的商人,路合的脸色变得很快,对苏郁道:“苏公子,既然小女与城主两情相悦,不如就请公子为小女做个媒人如何?”
云廷望过去,只见苏郁站起身来,小白貂跃上他的眉头,白衣公子和缓而笑:“这真是苏某的荣幸。”接着,他的眼睛望过来,正对上云廷的,淡淡笑道:“云城主,恭喜啊。”
云廷只觉得自己的心一直沉到了谷底。
众人恹恹而去,各怀心思,却不得不纷纷感叹:“这个苏郁,不是寻常人啊。”
云廷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人生被人算计了,那人的手段十分高明,他不能恨,不能喊疼,甚至于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马车上,他的身子往后靠去,心里微微的疼:昨夜宴席上,那少年的一双眼睛望过来,分明就是在提醒他,把想说的话都说出来,可是他为了一己的私欲,居然联合众人对付他,这样的动机本来就已经不纯,不论之后那少年做得多么决绝,他都无力反抗也无力争辩。
直到现在,他才不得不承认,这世上有一种人,你仰望他的圣洁高贵,却无法模仿。你佩服他的才能智慧,却无法超越。你以为他近在眼前,可是当你伸出手去,却发现,你永远追不上他躲开的速度。他不需要用跑的,就算是站着不动,你也不可能抓得住…… 婚事定在三个月后,各地亲朋的请柬都已经分派了下去。云廷觉得,就这样也不错,反正他喜欢的是一个男人,终此一生也不能和他在一起。可是这世上女人那么多,该怎么选呢?他选不好,所以,上天帮他选好了。 不,不是上天,就是他喜欢的那个男子,为他安排好了所有的一切,从此,他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了,再也不必担心什么未来,不用担心什么婚姻。
多么幸福。幸福到,想起来就觉得心里面带着疼。
※
云廷的婚事在筹备中,且女方家是云城的第二首富,光是想一想,就知道婚礼该会有多么盛大浓重。
苏郁的生活还是很正常,与诸位商人的交往正常,又因为成了这桩婚事的媒人的缘故,很多时候不得不代表女方去与云廷商谈。仔细想一想,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算是门当户对的,自古以来权钱交易被称为最完美的组合,这下子,富商与城主之间可以达到互补,怎看,都是很让人期待的。
面对云廷,苏郁的心里没有任何的愧疚。他做事从来不肯先对不起别人,不论是从前在楚都还是如今在云城,都是在别人背叛了他之后,他才会反击。不同的是,从前的她过于心慈手软而且顾虑良多,可现在的她对待任何人都一样公平,背叛就是背叛,欺骗就是欺骗,没有什么好解释的,他反击之前也不会好心地去打任何招呼。
这不是报复,只是自我保护罢了。
自那次宴会之后,来苏家庄找他麻烦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夜晚的时候时不时会有人闯入宅中不知道是偷窃还是做什么,可是这些人第二天都无一例外地被扔在了路口,并且弄不清前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时间,关于苏郁的流言又渐渐多了起来。尽管如此,那些“掷果盈车”的事情随着路遥的退出依旧每天都会上演一次,热度有增无减。
有一天晚上,苏家庄的上空,突然飘过了一阵萧声。那萧声呜呜咽咽地在耳边回荡了许久,憨肠百结,似乎是在安慰死者的灵魂。
少年刚刚洗完了澡,湿漉漉的发披在肩头,怀中抱着小白貂,他安安像往常一样坐在花丛中,静静地听着。
这首曲子,十分熟悉,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就曾经听见过,那时候他初初重生,想到死去的亲人,想到失去的家园,不由地悲从中来,彻夜难眠。距离那个时间,已经过去三年了。再次听到相同的曲子,悲伤的感觉愈发地浓了。
突然萧声戛然而止,接着从前院传来轻微的声响,少年抬起眼睛,眉头蹙起。不过他很快就释然,就算是窃贼,也没有关系,没有人能够进得来的。即使进来了,也不可能站着出去。
不过,响声却越来越近,来人似乎是打碎了花盆,噼里啪啦的。少年微愕,能够进到第二座院子的人已经非常难得了,看来这人是个高手。
接着只听见“扑通”一声巨响,重物落下砸在地上的声音,十分响亮,就在不远处的葡萄架处。过了许久,终于不见动静了,少年疑惑地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小白貂,道:“咱们去看看吧。”
起身,走过去。
到了那里,看到葡萄架下的景象时,少年不由地错愕,愣了许久,接着哈哈大笑出了声——
只见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被倒挂在葡萄架上,脑袋朝下,身子朝上,可是因为他连一动都动不了,身体只能随着那支撑物左右轻轻摇晃,犹如是古老时钟的钟摆荡来荡去,完全不受他自己的控制。
越看越觉得好笑,少年实在没有忍住,一下子坐倒在地上,笑得肚子都疼了。察觉到有视线森冷地逼视过来,少年咳嗽了一声,摸了摸小白貂的脑袋,很没形象地从地上爬起来,走过去,蹲在那黑衣人的身前,恰恰对上他看过来的眼睛,黑色的眼睛,十分冰冷。可是少年却没有察觉到,因为此刻黑衣人是倒挂的,不论眼神多么冰冷,在他看来都十分地滑稽。
黑衣人与以往那些蒙面的盗贼或者故意找茬的闯入者不同,他的脸上没有蒙黑巾,而是戴了半截银色的面具,堪堪将上半截的脸挡住。他最大的不同在于,他居然可以在前面两道屏障的阻隔之下到达他的院子里来。这说明他的武功十分高强,与那些一般的小毛贼根本不同。难道是神偷?不知怎么的,少年的心底突然起了些玩兴。
“你这样挂着是不是很难受?”少年问道。
察觉到黑衣人的视线更加逼人了,少年撇撇嘴,道:“你这个习惯不好哦,既然是做这一行的,总该想到有一天会栽在谁的手里嘛,不败的神偷也没有意思啊。这样吧,我把你放下来,你可以不用摇来摆去了。”
少年说做就做,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把匕首,跃起,害断了那缠着黑衣人脚腕的葡萄藤,只听得“咚”地一声,黑衣人的身子落了下来,掉了个仰八叉。
夜风发誓,自从他开始职业杀手的生涯之后,从来没有败在任何人的手上,除却暗夜宫的主人是所有杀手私客所敬仰和畏惧的人之外,他始终霸占着江湖第一杀手的位置,在第一暗杀阻止修罗门中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可是,他今天败了,而且败得狼狈不堪,甚至这样惨败的方式和令他惨败的对象他都没脸对任何人提起。
少年,不,应该是少女,依照那雇主的意思,他要杀的该是个少女,她只是喜欢女扮男装罢了。对,她黑色的长发披散在肩头,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因为恶作剧得逞的缘故,看到他狼狈不堪的缘故,这会儿笑得好像一只小狐狸。
夜风的脸贴在地上,触感柔软,不是光地,鼻端甚至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他动不了,四肢就好像是瘫痪了似的。
那少女走到他身边来蹲下,想了想,站起来,扶着他的肩膀往后拽了拽,费了半天的工夫,终于把他拖了起来,甚至还十分好心地扶着他,让他靠在身后花架的柱子上。
夜风这才能够以正常人的姿势坐好,再不是倒挂或者是脸着地的状态,然而,他的脑袋到现在还是懵的,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面前的少女,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第一杀手夜风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他知道,自己中毒了。
杀人从来没有失败的经验,也从来没有人在听完他的《葬魂曲》之后还可以安然地活着,更加没有人在他尚未出手的时候居然已经先算计了他。这么多从未有过的经历是他所非常陌生的,他甚至不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来才合适。
事实是,他什么反应都做不了,除了睁着眼睛看着她。
少女走到他的身边来,看了看他,皱眉道:“你怎么把我的石竹花给压坏了呢?真可惜。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研究人体的穴位和医理,从前,我对点穴的功夫十分感兴趣,可是没有人肯教我,于是,我就自己去试验出了一种药。很神奇的哦,人只要一闻到,马上就会四肢麻痹,动也动不了,连声音也发不出来,不过眼睛还是可以眨的。你看看,对,就像你现在这个样子,除了瞪着我,其它的什么都做不了。是不是很好玩?”看着他,眼神纯净,模样俏皮又可爱。
夜风气得说不出话来,当然,他是真的说不出话来。头也不能转,只能坐在软绵绵的花丛上,靠着硬邦邦的柱子,听她一句一句地唠叨:“其实,你不算太亏的,真的。这药我研究了三年,最近才配好,你是第一个做实验的人,应该感到很荣幸才对。其他人哪里有这样的机会?”
满天的星斗洒下来,从空空的院落一直可以看到天上最亮的北极星,夜色微凉,少女就蹲在石竹花从里,手中抱着一只小白貂,那一瞬间,她的美如同是夜的精灵一般。夜风想撇开头去,无奈他动不了。
“其实,做神偷或者飞贼到了你这样的境界已经很了不起了,我前面还设了一道机关,你居然都躲过去了,真难得。知道吗?前院那个花露只要沾上一点就会浑身发痒,你抓啊抓啊抓,抓到皮肤烂了都好不了的。你想说,我很毒?“少女故意眨了眨眼睛,叹了口气道:“我也这么觉得,我觉得我好毒,把人都想得好坏啊,可是,你看,我就是这么坏,没办法。”声音突然低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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