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嫣华 修改版至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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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嫣华 修改版至284章- 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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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鸻亦坐在马背上,放声大笑,“这儿无聊的紧,本王还是回燕王姬那儿看看好了。”一勒马缰,胯下骏马“吁”的一声嘶鸣,转瞬间就飞奔出了许远。

    张嫣和孟观站在草原中央,千长安施已经率人继续向周围找寻孟英下落而去,渠鸻的身影也已经消失在室冬城的方向。黎明时分,太阳从草原的东方升起来,光芒万丈,转瞬间,偌大一个草原,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走吧。”

    ……

    赶了许久的路,张嫣的情绪都很低落。忽然听身边的人声音轻和,“停一停吧。”看着她握缰绳的手上勒出来的红痕,

    “再这么赶路下去,你的身体受不住的。”

    “我每一次觉得已经认识够了你,你都会在下一刻给我一个更大的震撼。”孟观轻轻道,“初见面的时候,我以为你是长安一个普通的贵家少女,却在之后现,你居然是尊贵的大汉皇后;再后来,我以为你会在未央宫中尽享尊荣,结果你忽然抛下一切,悄然远走北地;我以为我们会一起死在那座云中城,你却迷倒了那个人,独自一人进了匈奴军营,而且真的劝的他退军城下。你甚至和匈奴的那个什么阏氏相交莫逆……”

    “……我曾经在匈奴上花了很大的功夫。”张嫣解释道,声音很是消沉,“匈奴语就是那个时候学的。”浅浅微笑,“那时候,我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真正用到。却没有想到,有一天,会落到这样的境地。”带着一点点的辛酸。

    “身为大汉母仪天下的皇后,你怎么会想着花功夫了解匈奴?”

    张嫣抿嘴,虚弱的笑了一下,“因为,你不知道,在接下来的百十年里,大汉最重要的对手,便是匈奴。”

    汉和匈奴这两个接壤的大国,汉内敛而中庸,只要依靠着自己的土地就能够很好的活下去;匈奴却从来都是一个外张的民族,当草场不能满足他们生存的时候,他们的目光,就会无可避免的投到大汉身上。尤其如今冒顿单于是匈奴百年一见的英主,对大汉的威胁也难得一见的大。

    “可是,匈奴已经有十余年没有侵扰汉地了。”

    “哼。”张嫣笑的讽刺,“你可知道,那是用什么换来的么?”

    “为了这样虚假的和平,大汉嫁过来两个公主,同时附送无数的金银丝绸酒蘖粮食,身为皇后,我的名下有十个食邑县。但大汉每次送给匈奴的嫁妆,比我一年的食邑还要多。”

    孟观沉默了一会儿,叹道,“这些留到以后再说吧,现在我们最要紧的,便是怎么从匈奴回到大汉去。”

    张嫣的精神微微振作起来。嫣然一笑,“你知道怎么将一滴水藏起来么?”

    注:

    这章感觉有点不对,等回来以后再修改一下吧。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整诗是唐朝诗人张籍的《节妇吟》。虽然诗歌的字面意思是一个女子拒绝向自己示爱的情人的意思。但实际上,用古代正统的思想去解释,这是一臣子表示志向的诗歌。古代诗人常以美人来比喻为臣之人。比如浪漫的屈原大人,在《离骚》中写道: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yin。因此,整诗歌表达的是臣子拒绝一位主君的招揽,表示不是你这位主君不贤明,而是我已经认过一次主了。为什么不让我在没有认主之前遇到你呢?

    阿嫣在这里引用这诗,表达的是这个意思。渠鸻听的也是这个意思。(渠鸻:不要以为我是匈奴人我就不懂诗歌。我也是被一位穿越妹妹熏陶长大滴。)

    当然我也不介意大家用这诗的字面意挥一下。至于那最后一句话: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俺默默的在心里加一句。就算真的在没嫁时遇到,我也不会嫁给你。
二一六:西涉

    九月的草匈奴草原,如同一张枯黄色毯子,天高云淡,分外绚烂。

    人群中忽然传出来哄然大喝,“好。”

    在人群之中,两个勇士正在摔跤,第十个会合,那个腰宽腿阔,看起来雄壮无比的选手便被狠狠的甩出去,留在场上的男子抬起头来,头发剃尽,只余头顶一束,显出圆阔的脸,眉毛厚实,颧骨微耸而鼻翼宽敞,上胡须浓密,而领下仅有一小撮硬须。

    “默林。”红衣的少女从人群中奔出来,“你好厉害。”她的匈奴语带着东部匈奴部族特有的拗舌风味,说的又快又好。

    “居次的随人果然是勇士,”裨小将多格爱慕红衣少女的明艳容颜,凑到她身边,笑道,“居次,你们此行是要去祁连山么?”

    红衣少女回过头来,“嗯。”声音从鼻尖逸出来,带着一点沙哑的媚意,极为动听。

    多格眸中异光连闪,“正好我们也要往祁连山去,不如与我们同行吧。”

    在人群的外围,一行装满了辎重行李的牛车聚在一处休憩。这是一只正在迁徙中的匈奴部落,从结束的蹛林盛会出发,目标是西北的祁连山。

    “好啊。”红衣少女大喜,忙应承下来,“我的名字叫哈芰丽。”

    “好名字。”

    多格衷心赞道。哈芰丽,在匈奴语中,是微笑的意思。

    笑起来像冬日阳光的贵族少女,据说是东部左谷蠡王渠鸻属下一个小部落的贵族少女,有着杏核一样的明亮眼眸以及灿烂的笑靥。

    “今儿个晚上,我们部落有篝火晚会,你来参加么?”

    “是么?”哈芰丽惊喜莫名,笑道,“有这样的热闹,我自然要去。”

    夜色中,默林坐在篝火的阴影里,大口大口的饮着皮囊中的马奶酒,机警的张望左右,场中,少女跳起欢快的舞蹈,一片欢乐的海洋。

    年轻的匈奴少年男女围绕着客人鼓噪起来,哈芰丽也不推辞,兴致勃勃的下了场。

    咚咚的鼓点敲起来,

    场上年轻的匈奴人本来三三两两的聚集着跳舞,慢慢的都退下来,观看着场中央红衣女郎的舞蹈。

    哈芰丽的舞姿翩跹,她的腰肢柔软若风摆柳,笑颜如花。举手投足之间,动作妩媚而又多情。在满场的美丽少女之耀眼的一个。年轻的匈奴男子目中闪过惊艳之色,陆续上前去,围着哈芰丽说笑,场子的外围,成年的匈奴老人善意的指点着,面上都含有笑意。

    明亮的篝火中,哈芰丽歪了歪脑袋,美丽而活色生香,指了指坐在远方的默林。匈奴男子们随之望过来,面上就呈现出失望神色来。

    忽然就有人喊道,“这儿有个汉人。”

    刚才还看起来很淳朴的牧民们顿时骚动起来,轰的一下聚过去。在一众匈奴人围拥观看中,那个汉人躺在地上,胸膛中插着一柄匈奴弯刀,呼吸已经慢的几乎没有,眼睛还瞪的大大的,远远的望着南方,大汉家国的方向。

    “阿爹,”一个二十余岁的青年悲鸣一声,冲了过来,身上穿着匈奴牧民最常见的衣裳。四周的匈奴青年惊了一下,随即鼓噪起来,号召着也杀掉这个混进匈奴的汉人。

    “噗”,一柄弯刀从背后插入少年的身体,少年呻吟一声,目光在众人中游弋了一会儿,远远看见了人群背后的哈芰丽,于是坚持的站起身来,跌跌撞撞的,向着少女的方向行过来。路上的匈奴青年微微惊呼,都让了开来。少年一直走到在哈芰丽七八步远的地方跌倒,尚伸出手来,眼睛睁的大大的。

    仿佛被惊呆了似的,美丽的匈奴少女一时说不出话来。

    “咔”的一声,多格将少年的尸身踢开,确定已经是死透了,方上前来,向哈芰丽献殷勤,“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我不怕。”哈芰丽回过神来,像是感到羞赧,却偏偏逞强道,“我才没有害怕呢。只是一时有些吃惊罢了。怎么他一个汉人,会出现在这儿呢?”

    “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多格不以为意,“草原上的汉人忽然多了起来。之前只是在漠南,楼烦,白羊二部的草场。如今,连漠北都见了汉人的踪迹。”

    近几个月来,有为数不少的汉人冒着必死的决心,渗入到草原。但是汉人与匈奴人有着隔阂的民族习俗,仿佛水珠子溅到油锅里,不能相容,反而炸的到处都是,很容易被匈奴人发现,如同这个少年一样,无情的处置掉。

    “肯定是有什么阴谋,才派了这么多人到匈奴。”多格笑道。

    “也许吧。”哈芰丽勉强微笑。

    篝火忽明忽暗,掩盖着哈芰丽的神色。

    将白日的所有笑容都凝滞下来,她忽然觉得很无力,无力的好像居然觉得身体中的力量流失而去,如果不是有心中坚定的信念,她都要怀疑,自己是否还有下一刻站起来的力量。

    她左右张望,见默林朝她走过来,于是张口,想要急急的说些什么。

    “嘘。”

    默林伸出一根手指,虚按住她的唇,“现在什么都不要说。”

    “在危险还没有完全结束的时候,我们还没有资格放松警惕随意说话。”

    ……

    同行了十数日,从东格尔湖一直行到祁连山下。从祁连山以下,哈芰丽的目的地是太鞍部,在祁连山的西边。部落却要继续朝南走。

    满天的星子垂在宽阔的星空下,好像冻住了似的,多格鼓起勇气,“哈芰丽,等你回雄渠,我娶你好不好?”

    少年的恋慕,炽热而又带着一往无前的真挚。单纯的灼烫人心。

    哈芰丽回过头来,笑盈盈道,“多格,我不想伤你的心。”

    “为什么?”多格的心忍不住落下去,心头茫然,却又忍不住质问出来,“草原上的女子都爱慕左谷蠡王,但是左谷蠡王不会每一个都娶的。”

    哈芰丽闪了闪眼睛,道,“我告诉你啊。刚才那些人都只是起哄,所以我也不过是拿谷蠡王来做挡箭牌。其实,我心里喜欢默林。我看的出,你的心思是真的,所以,我也不忍心骗你。”

    “什么?”多格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默林,目光十分讶异。

    哈芰丽的眼眸底闪过真挚的光芒,“我阿爸不答应,可是,我就是喜欢他。非常非常喜欢,”声音固执,“就算全天下的人都不答应,我也骗不来哦我的心。”

    ……

    太阳重新从草原的东边升起的时候,休整了一夜的牧民从帐篷中出来,牛羊声声,踏上新一日的旅程。

    多格坐在马上,与心中的少女告别,“今日里,我们必须分开了。”声音感慨。

    “草原的儿女,哪一个害怕征途。”哈芰丽抬起头,笑意盈盈,离愁忧意不盈于心,“多格,希望我下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已经找到你的真爱了。”

    将升起的太阳落在身后,在带着朝霜的金黄色的草原上奔跑了许久,终于力竭之前停了下来,捂着脸,轻轻啜泣。

    孟观一直静默的跟在她的身后,直到此时,才勒马上前,轻轻问道,“没事吧?”

    女子身体微微一颤,随着,泪水便从指缝中泻了下来。

    孟观笨拙的安慰道,“好了,不要哭了。”

    张嫣哇的一声,泪落的更厉害了,“他就那么死在我的面前,死之前还伸出手来,想要向我求救,”少女激动的语无伦次,“我却不能够去救他。我甚至,还要不停的微笑,不敢露出一点点为他难过的情绪。”

    孟观强硬的将少女揽在怀中,拍打着她的背,“这不是你的错。我们只是想要活着出匈奴而已。我们根本没有哭泣的时间。我知道的,这不是你的错。”

    “不,你不知道。”张嫣忽然爆发出来,“他们本是大汉的子民,也许是边郡的良家子,也许本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勤恳农人,如果在战场上,就算是死了,也能杀死几个匈奴人。却为了寻找我的下落,偷偷的潜入了匈奴,默默无名的死去,而我,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却根本没有勇气伸手去救他。”

    “这不是你的错。”孟观俯视着她,灰色的猎装,发辫编成了匈奴未嫁少女的麻花辫,用光和影的效果,看上去脸面圆显,颧骨朗朗,鼻翼微宽……若不是知道她的身份,他真要以为,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匈奴人,

    “如果你伸手去救她,不过是付出一条性命,对事情根本没有帮助。他们都知道的。不会有人怨你的。”

    张嫣抬起头,看着他,神情脆弱,“真的么?”

    孟观嗤笑道,“我从小出道,不知道见过多少人在磨难中死去,如果所有的包袱都要背在自己的身上,早就被压死了。”

    “是吗?孟观,”她凝视着他,忽然唤他的名字。

    “嗯?”

    “没有事。”

    我,是不是你现在的包袱?弃之不忍,负之沉重。

    这是张嫣不敢,也不愿追问的问题。

    待到平静下来,她才发现,适才情绪激荡的时候,为了拉住她,孟观扣着的手,还留在自己的肩头。


  二一七:思君
    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微微撞了一撞,随后便很快的分开。
    这些日子,一同在草原上逃亡,有些分际,哪里能守的那么分明?
    两个人踱马走了一段路,张嫣忽然问道,“我记得,解忧今年要满十八岁了吧。”
    孟观的面色微微一变。提到自幼失散的胞姐,一时间神色也渐渐柔和下去,“嗯,姐姐的生日是在冬十月,开年就到了。”
    “我记得,解忧是我在信平的第二年到我家的。”张嫣轻轻道,“那个时候,她身形小小的,瘦瘦的,后来慢慢长大,却是干练稳重,在我身边是第一的。我与她虽名为主仆,却也有些姐妹情分。孟观,”
    她抬头,凝视着这位在这大半年中守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的青年游侠,“你是解忧的弟弟,我也不当你是外人,如今一路同行,也不可能一直生疏。不如今后以兄妹相称如何?”
    孟观心头一震,说不清自己心头的滋味是踏实还是苦涩,“我身份卑贱,哪敢高攀于你?”语气带着说不出的讥诮与自嘲。
    张嫣微恼,“你明明知道,我不是在乎那些身份地位的人。”只要你以真心待我,便是我真心的朋友。
    孟观沉默了一会儿,扬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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