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肆……”南宫锗不悦地喝道,瞪了晓珊一眼,转头对南宫明月说:“小七,赶路累了吧,先让江姨带你下去休息吧!夫人,小七的院子收拾好没?”
徐氏微笑:“老爷不是说小七要月底才回来吗?那院子才新建的,许多东西都要添置,这几天妾身忙着收药材的事就没顾上去添置,这样吧,三儿经常住在食府那边,他院子里有许多空房间,让她先过去三儿那住下,等妾身忙过这一阵,再去帮她收拾,可好。”
大少奶奶一听就急了,上前笑道:“爹,七妹一人住那么大的院子空了点,你看昌儿他们都大了,能不能我和七妹换换院子,我们搬过去,让七妹就住我们的院子,里面也不需要添置什么,今晚就可以住进去了。”
南宫锗皱起了眉,看着她的目光慢慢冷了,大少奶奶心慢慢就虚了,背上全是冷汗。懊悔不迭,早知道就不说了。
要知道年初她也是以此为借口说要建院子,南宫锗让管家都把银子拨给了她,她一时找不到理想的位置就没建。银子闲置着,被自己的弟弟知道后就借去做生意,没想到亏了,她的银子全没了,这事她连自己的相公都没告诉……所以很害怕南宫锗追究这笔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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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举手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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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宫皇家马场。。
听闻朝廷军需官最近从西域采购来一批宝马,当朝太子殿下北宫昱轩就带了几个好友前来观赏马匹,想为自己挑一匹好马,以备每年的马术比赛之用。
北宫昱轩正围着马匹评头论足,突然听见马场的入口处传来一阵女人的笑声,还没等他看清是谁,旁边的好友沈东豫就轻笑道:“殿下,你未来的太子妃大驾光临,你还不赶紧上去迎接啊!”
北宫昱轩一听,本是笑容满面的脸立刻晴转多云,怒目看着那几个女人越走越近。
其他人静了下来,都同情地看着北宫昱轩。在北宫王朝,谁不知道太子殿下的这个未婚妻南宫明月是个蠢笨无能,痴傻笨拙的呆儿。长相平凡的她只因其母救了年幼时的太子一命,就被皇太后不顾她庶女的身份,指婚于太子。
这南宫明月七岁前除了相貌平凡点,其他都很正常。七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醒来后就痴痴傻傻,尽做些让人意想不到的傻事。枉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却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呆儿居。
这样一个人怎么能做太子妃,将来母仪天下的皇后!北宫昱轩一直想解除这门亲事,无奈皇太后固执己见,说已经给南宫明月算过命,术士说她有旺夫相,娶了她平常人家能发家致富,皇家的话就能国运昌盛,冲这句话,即使是个傻子,也要娶回来。
皇太后固执,北宫昱轩也固执,以各种理由一直拖着不和南宫明月大婚。眼看皇太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他想拖到皇太后驾鹤西归就可以退了这门亲事。
可是他能等,南宫明月不能等,这个痴傻儿不知道是谁教的,每次见到他就缠着他要和他成亲,弄得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太子殿下有个傻未婚妻,而北宫昱轩一见到她就想逃跑。
南宫明月除了蠢笨无能,还有一个北宫昱轩不想娶她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已经有心仪的女子,京城首富沈家的四小姐沈秋芙。
作为京城第一才女的沈秋芙不但才华横溢,相貌出众,而且知书达理,温柔大方,这样的女子才是太子心目中的明月,未来的一国之母,所以北宫昱轩怎么也要给她留住太子妃的位置。
此时,见自己讨厌的女人又不顾廉耻地追到了马场,太子厌恶之下,没等她们过来,就跳上一匹马叫道:“东豫,君昊,我们赛马去。赭”
几个公子哥见太子不高兴见到南宫明月,就纷纷上马,一拨马头先后跑出了马圈。
那几个女人聪明的已经从马圈旁跑开了,剩了南宫明月站在圈栏边,痴傻地看着太子笑。
北宫昱轩跑过她身边,看到她头上插着五颜六色的珠花,唇角还流出了口水,一阵厌恶,恨不得提起马蹄踏死她,眼睛一转,忽地冲她邪魅一笑:“南宫明月,你不是想让本宫娶你吗?看,后面还有很多马,本宫答应你,只要你能爬上一匹马,追上本宫,本宫就娶你,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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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成就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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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宫皇家马场。。
听闻朝廷军需官最近从西域采购来一批宝马,当朝太子殿下北宫昱轩就带了几个好友前来观赏马匹,想为自己挑一匹好马,以备每年的马术比赛之用。
北宫昱轩正围着马匹评头论足,突然听见马场的入口处传来一阵女人的笑声,还没等他看清是谁,旁边的好友沈东豫就轻笑道:“殿下,你未来的太子妃大驾光临,你还不赶紧上去迎接啊!”
北宫昱轩一听,本是笑容满面的脸立刻晴转多云,怒目看着那几个女人越走越近。
其他人静了下来,都同情地看着北宫昱轩。在北宫王朝,谁不知道太子殿下的这个未婚妻南宫明月是个蠢笨无能,痴傻笨拙的呆儿。长相平凡的她只因其母救了年幼时的太子一命,就被皇太后不顾她庶女的身份,指婚于太子。
这南宫明月七岁前除了相貌平凡点,其他都很正常。七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醒来后就痴痴傻傻,尽做些让人意想不到的傻事。枉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却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呆儿居。
这样一个人怎么能做太子妃,将来母仪天下的皇后!北宫昱轩一直想解除这门亲事,无奈皇太后固执己见,说已经给南宫明月算过命,术士说她有旺夫相,娶了她平常人家能发家致富,皇家的话就能国运昌盛,冲这句话,即使是个傻子,也要娶回来。
皇太后固执,北宫昱轩也固执,以各种理由一直拖着不和南宫明月大婚。眼看皇太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他想拖到皇太后驾鹤西归就可以退了这门亲事。
可是他能等,南宫明月不能等,这个痴傻儿不知道是谁教的,每次见到他就缠着他要和他成亲,弄得京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太子殿下有个傻未婚妻,而北宫昱轩一见到她就想逃跑。
南宫明月除了蠢笨无能,还有一个北宫昱轩不想娶她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已经有心仪的女子,京城首富沈家的四小姐沈秋芙。
作为京城第一才女的沈秋芙不但才华横溢,相貌出众,而且知书达理,温柔大方,这样的女子才是太子心目中的明月,未来的一国之母,所以北宫昱轩怎么也要给她留住太子妃的位置。
此时,见自己讨厌的女人又不顾廉耻地追到了马场,太子厌恶之下,没等她们过来,就跳上一匹马叫道:“东豫,君昊,我们赛马去。赭”
几个公子哥见太子不高兴见到南宫明月,就纷纷上马,一拨马头先后跑出了马圈。
那几个女人聪明的已经从马圈旁跑开了,剩了南宫明月站在圈栏边,痴傻地看着太子笑。
北宫昱轩跑过她身边,看到她头上插着五颜六色的珠花,唇角还流出了口水,一阵厌恶,恨不得提起马蹄踏死她,眼睛一转,忽地冲她邪魅一笑:“南宫明月,你不是想让本宫娶你吗?看,后面还有很多马,本宫答应你,只要你能爬上一匹马,追上本宫,本宫就娶你,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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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我要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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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明月一听就傻笑着拍手:“好啊,好啊,昱轩哥哥,我要追你!”。
北宫昱轩一挑眉,笑了:“那来吧!”
他纵马跑出马圈,沈东豫和右翼前锋营统领许君昊,还有其他几个公子跟着跑出马圈。北宫昱轩回头冲南宫明月勾人心魄地一笑,打马冲进了赛场。
“昱轩哥哥等等我……”南宫明月焦急起来,一边叫着一边跑进了马圈。
这些马是军需官才从西域采购来的,都是作为战马赛马挑选来的,有些被驯服了,有些还野性未改居。
刚才太子和几个公子是在专职的马倌看守下挑马的,几人都很喜欢有野性的马,懂马也不畏惧马。南宫明月傻傻的,不知道这挑马的玄妙,贸贸然闯了进去。
她的丫鬟巧竹、采春可是知道厉害的,一见就急忙叫起来:“小姐,别去啊!”
南宫明月傻傻地笑着:“我要去追昱轩哥哥……”
她朝马群里闯去,想抓住一匹马爬上去,可是没等她走近,那些马被惊扰就嘶叫起来,互相冲撞,马蹄互相踩踏,纷纷朝马圈外跑去。
只是一瞬间的功夫,南宫明月就被马冲撞倒,她惨叫一声,只觉得自己的头被马蹄踢中,眼前一黑顿时就晕了过去。
众人看到无数的马蹄踩踏在南宫明月的身上,巧竹和采春惊叫出声,抓着圈栏哭叫起来:“救命啊,救救我们家小姐……救命啊!赭”
远处在赛马的北宫宇轩冲耳不闻,挥着鞭子对后面的随从叫道:“快点,谁输了谁请客!”
南宫明月的姐妹们被南宫明月的惨状吓到了,本来只是想把她引来马场捉弄一番,谁知道会弄成这样啊!看到她躺在血泊里,周围还有几匹平静下来的马转着圈,谁也不敢上前去把她拉出来,也不知道她是死是活,都面面相窥,不知道回去该怎么向父亲交待。
群马在场中乱跑,有些闯进了赛场,搅乱了太子他们赛马,马倌刚才袖手旁观,现在见马到处乱跑,才发现祸闯大了。这些马还没入册,其中很多是军马,要是跑丢了,他有十个脑袋都不够掉,吓得赶紧跑去叫人捕马。
正慌乱的时候,马场门口跑进了两匹马,当先一人一袭华丽的黑袍大麾,大红的滚边艳丽而张扬,一双长及腿弯的马靴,傲慢地跨骑在一匹全身没有一根杂毛的黑马上。
那马高昂着头,马姿挺拔,犹如丝缎般光滑的皮毛散发着光芒,神情和它的主人一样高贵,即使不懂马的人也知道那是一匹宝马。
而让众人惊讶的是马上的男人,只见他一头闪亮的银发,俊美绝伦的脸如刀刻般分明,五官轮廓很突出,浮凸有致,鼻梁又挺又直。更让人惊异的是他琉璃般青色的眼眸,冷酷如寒星。
如果不是他那头怪异的银发,这个气质清冷的男人简直美到了极致!而他的美又偏偏不会让人觉得女气,因为从头到脚,他给人的气场感觉都异常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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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万千宠爱集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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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人都看呆了,如果要找出一词概括男人的容貌和气质。。
那就是:妖孽。
集优雅高贵俊美为一体的绝色妖孽。这种妖孽,生来就是祸害人间的。祸害女人,祸害男人,祸害见到他的每一个人。
在场的人都只敢在脑中惊叹这男人的俊美,而同时浮上脑中的却是这男人的身份——太上皇最小的儿子,太子的九皇叔,离王殿下。
这离王别看一头银发,年纪却没比太子大多少,但论本事,太子却不能和他比。
离王对于北宫王朝来说,是个传奇居。
传言他是异族混血,当年太上皇东征突厥带回来的异族女子所生,离王的母妃就是绝色,据说成人的离王和他母亲几乎是一个模子里拓出来的,由此可见离王是何等的绝色了。
离王的母妃生下他后没多久就病死了,太上皇把对他母妃的感情全都转移到了离王身上,不但亲自教识字,还教他兵法骑射。
离王才八岁就跟着太上皇上战场,南征北战,秉承了太上皇的聪明才智,小小年纪就展现出了他极强的军事才能。
太上皇众多儿子中就数离王能担当重担,本有意将皇位传于他,可是在此之前和北宫子民外貌无异的离王,异族的特征慢慢显露出来,他慢慢转变成琉璃色的眸子,一天比一天淡的银色发丝引起了朝野的恐慌,纷纷上奏折劝谏太上皇改变主意,说的最多的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当年正值天灾横窜,到处洪水泛滥,吏官借此劝谏太上皇,说天降异像,必有妖孽。在百官的联名上书下,太上皇终于放弃传位离王的想法,还依百官之言,剥夺了离王手中的兵权,将他送到五台山静修,为天下苍生念经祈福。
离王在五台山呆了三年,这期间契丹渐强,联合了突厥反攻北宫,朝中无将能抵,节节败退。眼见大好江山将要易主,朝中有人上奏恳请让离王出山赭。
北宫皇帝见情势危急,只好放下成见,请出了离王。离王重披铠甲,从五台山下来就直奔战场,短短半年,就收服了失地,还了北宫一个太平的天下。
从此离王变成了北宫王朝的守护神,太平盛世时依然回他的五台山静修,缝战事无人能敌的时候都有人想到他,久而久之连皇上都要对他忌惮礼让三分,为的是北宫的江山有人庇护。
传言中嗜血好战,狠戾无情,驰骋战场的夺命阎罗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一个传奇,流传于坊间耳熟能详,可是真正见到的却没多少人。
虽然没见过,可这世间能有这样一头诡异的银发,又有如此强大气场的人又有几个呢?
想都不用想,天地间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离王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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