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人数并不算太多,大约有一千人。
但是有的时候在战场上,及其精锐的一千人绝对比疲惫涣散的三万人都要有用。
飞鹰军团几乎每一次突袭都成功。
自然,他们的报酬也不便宜。
没钱的国家,是请不起他们的。
所以七年来,导致的结果是西域的富国越来越富,而穷国越来越穷。
就是因为穷国请不起军团,所以被大面积地吞并,而有钱的国家屡次得胜,割地赔款之类并不鲜见。
这种拿钱办事的军队,实在很难令人喜欢。
飞鹰军团2
这种拿钱办事的军队,实在很难令人喜欢。
但是飞鹰军团的好处是他们从来不出尔反尔。
他们一般服务期是一个月到半年,只要接受了报酬,就绝对不反悔。
绝不会因为对手出了更高的价钱而退兵。
所以,在西域,飞鹰军团的名字,有些人一听就十分敬佩骄傲,有些人却觉得犹如魔鬼,仇恨彻骨。
不过这些,对我而言基本上是一个传说。
因为和我们大煌王朝交界的几个国家,乌兹、罗罗、风驰,乌兹抠门,罗罗是著名中立国,风驰自己的武力就很强大。
所以飞鹰军团基本和我的生活没有任何交集。
可以说是井水不犯河水。
但是,怎么今天飞鹰军团找上我了?
我自然不会那么蠢,他们受人雇佣,一定是有人出了巨款,要他们来杀我。
是谁这么看的起我?
要用西域最出名的雇佣兵军团来对我除之而后快?
这还真不算是杀鸡用牛刀,简直可以说是杀蚂蚁用大炮。
我的命这么值钱?啧啧啧。
用攻下一个城池的钱来杀我,真是太看得起我了。
我冷冷地看着那头领:”久闻飞鹰军团军纪严明,乃是不世出的精锐之师,你们煞费苦心,机关算尽只为了包围本城主,还真令城主我受宠若惊啊~”
那头领岂会听不出我话里嘲讽,淡淡地道:“敝军团也不过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们也久闻精绝城主大人精明爽利,乃是绝代的女英雄,所以这次不敢掉以轻心,派出了三十名最精锐弟兄,希望跟城主大人把酒言欢。”
我笑:“酒呢?”
那头领竟然当仁不让,从袖中甩出一壶月牙形状的酒壶,朝我抛来:“城主接住了!”
我眯了眯眼,袖风一挥,看似要接近那酒壶,却只是在空中虚虚一晃,继而腿一抬,足尖一踢,登时酒壶半个埋入沙内,发出咝咝的响声。
杀我多少钱?我出三倍1
我眯了眯眼,袖风一挥,看似要接近那酒壶,却只是在空中虚虚一晃,继而腿一抬,足尖一踢,登时酒壶半个埋入沙内,发出咝咝的响声。
我随即冷笑:“请我喝酒还送毒,好大的诚意啊。”
那头领却也不恼,语气淡然:“早知道城主大人一定会看穿我们的雕虫小技,不过是试验一下而已。”
我怒道:“雕你个毛虫!老娘要是相信你们早就挂了,用这种下三滥臭婆娘的技术,还甚么飞鹰军团,NND我叫你们母鸡军团!!”
头领有一丝尴尬,很快被杀气所取代:“城主大人果然是女中豪杰,能够这一次将你这位女中豪杰斩杀,也算是我们飞鹰军团的福分。”
说着再不与我言语挑衅,回头一招手,三十余名雇佣兵同时亮出黑漆漆的刺刀!
我靠,小日本啊,你们!
“我们西域人不比你们中原人舞刀弄剑的风雅,我们一向都是直取性命。”头领一挥手,“大人,得罪了,黄泉路上不要恨我们,要恨就恨想杀你的人吧!”
多老土的台词啊,我当机立断地大吼一句:“谁要取我性命,他出多少钱,我出三倍!!!!”
NND;钱,老娘有的是!!
就算老娘没有,老娘老公有!!!
————————————————————
头领微微一愣。
我乘机打蛇随棍上:“你们应该知道我有钱吧。你们这样的军团想要的不就是钱吗?有了钱你们可以买更好的装备,可以招募到更多的兵士……钱对你们是最重要的,既然你们也不在乎什么道义,又何不考虑下我的建议,临阵倒戈,倒也未必是什么坏事。”
那头领突然阴阴地笑了:“城主大人愿意出多少钱?”
我略一思索:“我说了,谁雇用你们,我给三倍。”
头领突然大笑。
笑得黄沙飞扬,好呛!NND!
“笑什么笑?激动了,鸡血了,发疯了?”
杀我多少钱?我出三倍2
“笑什么笑?激动了,鸡血了,发疯了?”
头领停止了疯狂的笑意,语气冷冰冰的:“城主大人,你未免也太小看我们飞鹰军团了,是的,我们军团的确是为了钱做事,但是这一次,要杀你的人,给我们的,却比钱要有用得多。”
我皱了皱眉。
再皱了皱眉。
最后,我用一种很不可置信地声调诚恳地问:“这世界上,还有甚么比钱还要有用的?麻烦告诉我一下,我还真不明白。”
头领哑然失笑:“比如说——权力。有了权力,钱算什么,只不过是附属品而已!”
“那人为了杀我,可以给你权力?”我疑惑地看着他。
“城主大人就不用管那么多了,总之呢,你这条命是很有价值的,以后我们飞鹰军团,会很感谢你!”
话音未落,头领手一挥,登时黑漆漆的刺刀便一寸一寸地向着我逼过来!
我被围在当中,心中飞快地想着对策。
我袖中有短剑一对,而且还有一件他们死也想不出的东西——手枪。
手枪里面还有好几发子弹,足够送十个人上西天。
但是,现在他们的人远远超过十人。
一旦我发射出子弹,他们绝对不会给我任何机会,在几秒钟之内把我戳成马蜂窝。
要是阿狸在身边该有多好。
可惜自从那一次后,阿狸一直昏昏欲睡,无精打采,这一次就没有把它带去京城。
NND;能够给这母鸡军团权力?
这样的人,估计就是那个老不死睿王!
————————————————————
我看着黑漆漆的刺刀朝着我慢慢近了,又近了。
就好似三十条,毒蛇的信子。
抬头一看,我这身后是沙丘,而沙丘的顶上,竟然有一块石头。
千钧一发,我登时想好了主意。
手一挥:“你们先听我说。”
沙漠逃生1
千钧一发,我登时想好了主意。
手一挥:“你们先听我说。”
头领在一边奸笑着:“还要说什么?城主大人可有什么遗言?是不是对情郎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故意将手放在耳朵边,对他们眨了眨眼,神神秘秘地道:“你们听——”
这个表情,可是我积聚了毕生心血的结晶,作为特警,当然要懂得一点操控人情绪的本事,也就类似于催眠术。
首领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所有人下意识地都停下动作,疑惑了半秒钟。
是的!
我要的,就是这半秒钟。
就够了。
在他们发愣的当儿,我已经从袖中火速抽出手枪!
刷刷刷!!!
三发子弹,都冲着沙丘顶上的石头打过去!!!
我之前看的很清楚,这块石头是陷在沙堆里的,若不是有人动它,根本不会移动。
但是,我这几枪稳准狠,融合了我多年神枪手枪法之大成,正好打在支撑石头的那个点上!
石头重心不稳,瞬即朝着下面滚落下来!
飞鹰军团,包括头领,瞬即大惊失色。
其一,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武器。
其二,这种武器的杀伤力太惊人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那块石头飞速坠落下来,就在他们头颅上方!!!
这些雇佣兵毕竟是身经百战的,在短暂的惊恐过后,迅速朝后面潮水一样地退去。
谁也不想被砸个脑袋开花吧。
没有人再有心情管我了。
我冷冷地一笑,瞬即跃上沙山!
在跃起的同时,还回过神,啪啪啪又开了几枪!
登时,好几人当即毙命。
惨叫声响成一片,所有人都乱了阵脚。
我见占得先机,飞速从沙山另一端滚落,再从袖中取出另一件东西!
那是一个硬质纸筒,我将塞子飞速打开,里面登时腾起一股黄色雾气,迅猛在沙漠的天空中绽开一朵金色花朵!
沙漠逃生2
那是一个硬质纸筒,我将塞子飞速打开,里面登时腾起一股黄色雾气,迅猛在沙漠的天空中绽开一朵金色花朵!
是的,这是强力信号弹!
自然,也是当时烈焰留给我的。
在这一次出发之前,我为了慎重,将信号弹的使用方式和效果和烈君绝详细地说明了一番。
起初,为的怕是沙漠中出现流沙,或者风暴之类的变故,万一有人陷入危急,就可以用它来求救。
但是,还真算我这一次预感超准。
这东西,说不定能救我的命。
花朵在天空几乎存续了五秒钟,我敢肯定烈君绝一定看到了。
用不了多久,他应该就会赶过来。
乘着那群母鸡军团的家伙还在胆颤心惊地抱头鼠窜,我飞速朝着之前他们藏身的沙丘后面跃过去。
他们肯定不会是走过来的。
那沙丘后面一定有马。
只要抢到了马,我逃走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我甩出袖中的牛皮绳(上一次的断了之后,我重新订做了一根,材质不输之前那一根),牢牢地牵住对面沙丘上面一根扎根甚是牢固的灌木。
接着,身体在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
的确,那沙丘后足足有十余匹好马!
我心中一喜,正准备借这一跃之力,落身在其中一匹枣红色马背上。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脑后抵上了一个冰冷的东西。
我登时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冰冻了。
极度的冰寒令我牙齿开始打颤。
这个人,找穴位之准确,实在令我叹服。
他抵的那个位置,就是后脑的边际上。
再进去一点儿,我就立马去见马克思了。
那头领冷酷狂妄的声音响起:“城主大人果然好身手,应变之快实在出乎鄙人的意料。”
我淡淡道:“可惜还是着了你的道儿。”
那人残忍地笑着:“因为飞鹰军团想要杀的人,就一定要死。”
他救了我1
我淡淡道:“可惜还是着了你的道儿。”
那人残忍地笑着:“因为飞鹰军团想要杀的人,就一定要死。”
“没有商量的余地么?”我试图将声音放到最柔和,最能够麻痹心神的状态。
那人加重了动作,我只觉得脑后一麻,感觉有细细的鲜血蜿蜒下来,如同冰冷小蛇:“你少玩花样,不要想催眠我,就算你有那奇怪的东西,也肯定不如我快。”
“那人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我知道他说的是实情。
他的身手比我更快。
神经在一点点的麻痹,他用来刺我的,一定不是普通的刺刀,只要再一点点……一点点……
头领神秘地笑道:“好吧,既然你就要去见阎王了,我就告诉你——只要你死,他就可以给我五千公里的领地,这样的条件,没有人会不答应。”
他狞笑着,从袖中取出另外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刃:“去死吧!不过,你最好是笑着去死……因为一会儿,我还要割下你这美丽的头颅拿给我的雇主看呢,笑一笑,让自己死得更像一件艺术品吧——”
我的脑中一片模糊。
就算此时,我拔枪回头,也已经来不及了。
而且,我突然觉得很累。
这重重的危难,机关算尽,我真的已经很疲惫了。
到底到什么时候,才能够结束,才有停止的一天呢?
命运,为何这样对我?
我,也不是铁人。
总有一天,我也会觉得疲倦。
可是,我还不能死……
就在这时候,突然感觉风中一道弧线划过,有什么东西飞了过来!
脖颈后面的钳制,登时松脱了。
我激烈地喘着粗气,重新握紧手枪,屏息静气,缓缓地,十分准确地一回头。
啪。
啪。
啪。
那个首领,刚才还扬着利刃,口出狂言,说要将我的头砍下来,现在却已经七窍流血,瘫倒在地上。
他救了我2
那个首领,刚才还扬着利刃,口出狂言,说要将我的头砍下来,现在却已经七窍流血,瘫倒在地上。
然而,我身后,除了他还有一个人。
——————————————————————————————————
那人一身墨蓝色衣衫,身躯高大威猛,领口袒露出古铜色胸膛,黑发邪肆地在风中飞扬,好似一面旗帜。
我噎了一口气。
原本以为那是烈君绝。
可惜,我的人生总是十分之的出人意表。
俗话说,人参很曲折,还有很多须。
或者说,啊,人生啊,就是一个茶几,茶几上有很多杯具和餐具,天上还有一轮小月月……万众膜拜……
总之,我感叹了很长很长。
但是不论我感叹了多长,我想说明的其实只有一个问题。
那就是……
为什么,为什么救我的是那个之前被我和烈君绝极其鄙视了的疯子国国王,风无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