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铃松开攥着的手,停住了一会,笑声顿起:“若是想带我看琼花,就必须亲自带着我去看,才比较有诚意吧。”
说完,金铃把那枝琼花塞回显扬手里,继续说道:“谁说我们再也见不着了,我等你实践承诺的那天。”
“金铃,明天我就要走了,皇上已经下了旨,让我爹到京城出任棋博士一职,皇命难为。好,我答应你,一定亲自带你去看琼花。”显扬握紧拳头,仿佛堵上了男子汉的尊严一样,唇角一弯,露出一个灿然的笑容,“君子一诺,驷马难追。”
金铃心里泛出一阵苦涩,想起什么,连忙从怀中抽出那两本书,递给显扬:“你不是喜欢练武和下棋吗?这两本书借给你。”
显扬感兴趣地把书捧了起来,看了一眼书名,道:“这两本书我只听说过名字,都是难得的秘籍。”
“忘了告诉你,我现在已经被江家收为干孙女,江家的书房很大的,有很多藏书,我想拿什么都可以。”金铃扯着谎,好不脸红地说道,“不过,这两本书,你还是要记得还的。”
金铃侧过身去,冲着显扬挥了挥手,道:“记住,一定要还!我先回去了!”
当整个人转过去的时候,金铃原本浅笑着的脸庞突然完全沉寂下来,唇瓣紧紧抿成了一条线,连袖子里的手也不禁握紧。她仍不忘了脚下的速度,往前面不停地挪动着步子。
京城……总有一天,她也会重新回到那里,然后洗刷以前的耻辱,让那些曾经瞧不起她的人,看一看全新的自己,看看,究竟谁才是真正的胜利者……
如此想着,人已经站到了江府门外。
抬起头仰望,那块匾额已经陈旧了,即使用漆重新粉刷过,还是透露出一股陈腐的味道。
悄然勾起一抹笑意,金铃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走上了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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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后。
“我听说采方轩又推出了新的式样,所以特地过来看看。”赵柔浅笑着,一对酒窝衬得笑容更加甜美,即使过了这么多年,皮肤保护得还是相当好,如今杨大年的正妻过世,她已经爬到正室之位,整个人显得更加有贵妇人的气势起来。
她刚刚进来,金铃就吩咐人给她搬来了椅子,让她坐下。
“我站着是不要紧,可是我的肚子啊,现在可精贵着呢。”赵柔摸着刚刚两个月身孕的肚子,冷眼扫过其他的伙计,最终落在金铃身上,马上变了个脸色。
“上次夫人过来,招待不周。我们店里的伙计,比较愚笨,夫人如此宽宏大量,切莫跟他们多计较。”金铃伏了一下身,笑着挥了一下袖子,吩咐道,“还不快去给夫人泡茶,还有,把那支步摇拿过来,小心点,别弄坏了。”
“是,小姐。”年轻的伙计连忙点头哈腰地下去完成金铃交代的事物。
很快,热茶和锦盒都送了上来。金铃结果锦盒,把盖子打开,将里面的步摇展示给赵柔看。正在回味茶香的赵柔,目光刚刚接触到盒子里的步摇,惊喜地放好茶杯,连忙接过。
“好生精巧。”赵柔小心翼翼地抚摸着步摇上的花纹,掩饰不住的欢喜之意显露在脸上,柔声问道,“你倒是跟我说说这支步摇。”
“这只双鲤步摇,取意吉祥,鲤鱼跃龙门。”金铃再指向中间那颗光彩夺目的珍珠,解说道,“镶嵌珍珠,光彩照人,富贵无比,鲤鱼环绕,是送喜。”
赵柔一边仔细听着,一边点头,问道:“我听说江家点翠一绝,可是说的这个?”
“是,点翠首饰,历百年而不褪色,青春永驻。”金铃点头,这支步摇,她花了很多心思,不仅在创意上,更是在点翠手法上,制作工艺非常繁杂。
八年时间,她终于熟练掌握这门绝技。
“那可真是价值连城啊。”赵柔轻抚着步摇上的花纹,爱不释手,立刻说了句,“这支步摇如此精美绝伦,若是落到其他凡夫俗子手里,岂不是失了颜色,倒不如……”
说着,赵柔便小心翼翼提手,把锦鲤步摇插入发间,笑着说道:“由本夫人戴起来。”
“是,夫人。”金铃心里冷笑了一声,但还是点了点头。
送走赵柔,金铃收敛了笑容,对着身边的伙计说道:“好生招呼客人。”
别每次都让她来收拾烂摊子,连顾客的脾性都摸不透,当真是愚笨至极。
回到江府,有些冷冷清清的。八年了,早就已经物是人非了。江家二老已经相继离世,素心也已经从当年的妙龄少妇变得苍老了些,而金铃则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扬州城来提亲的人也不少,但都被素心拒绝了。
素心自然明白,现在江家的采方轩全靠着金铃和她的手艺才能撑起来,但是女孩子是最不妥当的,尤其是出嫁了之后。
金铃当然明白。
如今,采方轩里,都是她的亲信,宝珠早已负气离开。素心虽然表面以德服人,但是在做首饰这方面,万万没有金铃精明。
☆、第10章 争夺·去京城
饭桌上,就金铃和素心两个人,即使相对而坐,说的话也不会超过三句,死寂的气氛充斥着整个屋子,只能听到筷子轻轻碰到陶瓷的声音。
金铃放下碗筷,掏出手绢,轻轻擦拭了一下唇角,正准备起身离席,却被对面的素心轻声叫住。
“你等等,我有话要说。”素心放下碗筷,姿态优雅地抽出手绢擦拭了一下,才说道,“你先坐下。”她微微抬眼,乌黑的眸子里透出一丝与往常不同的气息来。
金铃一扫袖子,坦然坐下,问道:“干娘,不知道是什么事?”
“我打算把采方轩卖了。”素心不温不火地说出自己的打算,眼睛垂了下去,一脸的坦然自若,仿佛并不在意金铃一般。
金铃失笑,顿了一会,才开口:“干娘是不是在开玩笑,采方轩乃是江家几代心血。”不过,金铃已经从素心的眼神中看出来,她并不是在开玩笑。
“金铃,我知道你舍不得,但是,采方轩我非卖不可。”素心眸子里渗出不知深意的笑意,竟是有些让人摸不透起来,“你看,现在的江府已经名存实亡,我没有丈夫,你也不过是和江府没有一丁点血缘的养女。就算你想继承家业,可是,你嫁人了之后,采方轩究竟还是不是江家的呢?况且,这份家业我也有份的。”
“你什么意思?”金铃是个精明人,素心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她自然清楚素心是个什么打算,只是揣着明白说糊涂话,“我是江家女儿,这份家业理应由我继承。”
素心脸色顿变,拍了一下桌子,愤怒地站了起来,目光直勾勾地盯着金铃:“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你想独吞采方轩。”
“独吞?干娘说话不要这么难听嘛,我可是从来都没有想过。”金铃掩唇嗤笑了一声,清脆的笑声犹如风中之铃,“不过,你有资格拿下这份家业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些事,当年我尚年幼,不得不向你低头,如今我已经熟练掌握点翠绝技,整个采方轩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是这样吗?”素心不甘示弱,下巴微微上扬,朱唇轻启,“采方轩的契约还有这个宅子的地契可都在我的手里。”
“哦,是这样吗?”金铃唇角一勾,露出一个蔑视的笑容,“你确定?”
“你什么意思?”素心的神色变了变,稍稍有了些动摇,很快就转换了一个不可置信的表情,伸手指着金铃,吼道,“难道……”
“难道什么?”金铃继续无害地笑着。
素心被她的笑容弄得后背发冷,后退了几步,才匆匆转身离开。金铃敛去笑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随着素心的脚步跟了上去,一直走到素心的卧室外。
房门被锁上了,金铃也不着急,和茗香一起在外面等着。里面传来翻箱倒柜的声音,茗香着急地在外面询问里面的素心:“少夫人,您没事吧?”
金铃伸出食指竖在唇前,晃了晃,示意她不要多话。
“你下去,给少夫人泡杯压惊茶。”
茗香伏了下身,便走了下去。
好一会,房间的门砰地一声从里面打开,素心冷笑着说道:“虚张声势,契约还好好地呆在我手里。”
“哦,干娘还真是确定呢……”金铃用大袖掩着唇,更加狂妄地笑了起来,笑声不止,“干娘既然没有问题,那我就先走了。”
素心回去取来契约书,仔仔细细地查看着纸上的每一个字,并未发现有错,连忙叫住金铃,厉声问道:“你倒是说说,这哪里有假。”
“真的早就已经在我那里了,你手里的是我伪造的,还有个小错误呢,我还生怕被你发现了,不过,你没有我意料中的那么聪明。”金铃嗤笑着,对着素心轻蔑地摇了摇头,“多年前,你没有把我赶出江府,是你这辈子最大的错误。”
“这分明没有错误。”素心还是不敢相信,不过她是见识过金铃的手段的,说不定真的被掉包了,但是她藏得很好,怎么可能被发现?
“算了,看你这么愚笨,本小姐都觉得可笑,还是让本小姐指给你看好了。”金铃提着裙裾,慢条斯理地走了上去,不慌不忙地站到她身边,手在不知不觉中也伸到了契约书上,“你当真是相信你身边的茗香呐。”
“什么?”素心听到这个名字,突然一怔。
金铃趁她走神的刹那,把契约夺了过来,指着一处,说道:“呐,你看,就是这里。”
“嗯?”等素心反应过来,契约早就已经不在手里了。
“你啊,果真蠢,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金铃连忙把房契地契折好塞了起来。
素心连忙扑上来夺,但哪里是金铃的对手,金铃狠狠一推,就把她推倒在地,素心身体一向不好,自从当年流产之后,身子虚得很,此时,被金铃一推倒地,立刻昏了过去。
茗香正好过来,见状,连忙扔下手里的茶,跑了过来。金铃故作无事,弯下身去,扶起素心,将她扶到床上,又吩咐茗香去请大夫。
大夫把了脉,又配了些药。喝过汤药,素心的身体好了起来,只是眼睛里多了许多怀疑,连一向信任的茗香,也不再多言语。她总觉得,整个府里都是金铃的眼线。
没过几天,就有个媒婆过来提亲,不过这次对象不是金铃,而是素心,金铃也不惊诧,素心原本在外就有个男人,现在不过是那人家里稍稍松了口,赶紧过来提了亲。
金铃早就摸透了她们的关系。那男子和宋素心原本就是青梅竹马,不过,宋家与江家交好,便结了亲家,容不得素心反驳。如今,阻碍消除得差不多了,而且素心想离开江家的心情越来越强烈,甚至有些病态了。
金铃坐在案前,抚摸着一只雕花锦盒,里面藏着两份契约书。苦涩地笑着把锦盒打开,里面的纸张已经有些陈旧了。
“夫人。”轻轻地念着这个字眼,眼泪却不听话地滚了下来。
若说她最对不起谁,恐怕就是江采琼了。是她将蜡烛油滴入镶嵌的夜明珠里,是她害死了江采琼。不过,人生重新开始了,庆幸老天再次给了她这次机会。
她把锦盒合上,起身走进空间,找了个妥帖的位置把东西收了起来。
把宋素心嫁了出去之后,江府只剩下金铃一个管事的人了。金铃越来越觉得无趣,也打定主意——是时候去京城了。接下来的日子,金铃在店铺里招呼客人,把最后一批首饰清掉之后,给工人们结了两倍的工钱,便把店铺暂时关了。
走出店铺的时候,她抬起头凝视了一会那块招牌。
这个店铺真正的主人,以后也许会回来。
金铃收拾好了行装,把积蓄起来的钱财都装进了随身空间,只留了一些盘缠在身上。
☆、第11章 京城·贵公子
金铃一路上也不着急,倒是有些游山玩水的意思,到了一处便停下来尝尝美食,看看风景,这么一走,就走了两个月。马车颠簸,一路也是相当消耗体力的。
不过,比起在皇宫的日子,算是惬意自由许多。
金铃打了个盹,醒来的时候,仍然倦极地半合着双眼,纤手一挑,撩开帘子,问着外面的马夫:“还有多久才入京城?”
“不远了,应该能在天黑之前赶到,姑娘放心。”
金铃唇角一勾,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慢慢放下帘子,坐了一会,无聊得紧,便进了随身空间。呈放射性摆放着的书架中间放着一张圆木桌,上面摆着几本还没读完的书,虽然这个空间现在属于晚上时间,但是这个房间有个古怪的地方,即使包围在黑暗中也会发光,所以不存在看不清的问题。
为了不再被人嘲笑没有知识,这么多年,金铃都没有放弃读书,虽然她在这方面算不上聪明,但是努力还是有些成果的,大部分的字她大都认得,《诗经》、《老子》,还读了不少唐诗,虽然她不会像那些文人一样提笔作诗,但是背些出来还是可以的。在书法方面,她也找了一些名人的字帖过来学习,虽然算不上出彩,但至少端正工丽。现在的姚金玲,不再是以前那个胸无点墨,连个字都认不得的小宫女了,她要让别人看看全新的自己,这种心情迫不及待起来。
马车果然赶在了天黑之前进了城,最终在一家客栈前停了下来。
金铃一下马车就有些激动地环顾四周,十多年过去了,京城变了许多,一股陌生的气息扑面而来,却让她悸动不已。
“姑娘,里边请。”眼尖的小二连忙走了上来,招呼着。
“给我准备一间上等客房。还有,把店里的招牌菜每样一份送到我房间来。”金铃颇有贵家小姐的气度,语气丝毫不拖泥带水。
“小的明白。”
金铃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个荷包,递给车夫,说道:“这是给你的车钱。”
“姑娘给多了。”那人数了数,老实地抬起头来,疑惑地看着金铃说道。
“那些是赏你的。”金铃说完,拢了下衣襟,转过身去,跟着小二哥走进了客栈,随着他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