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觉一直睡到天色完全黑了,两人才终于醒过来。
荷华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睁开眼睛,甚至来不及诧异扶苏怎么睡在自己身边,也顾不上询问现在是什么时辰,只觉得自己饿得简直能吃下一头牛,迫不及待的朝阿喜道,“快快快,准备点儿吃的,饿死我了!”
扶苏和阿喜先是一愣,很快就高兴起来。因为这是这么长时间以来,荷华第一次想吃东西!
自从这一天之后,荷华孕吐吃不下饭的症状不药而愈,变得非常能吃,每顿都能吃下扶苏两倍的饭菜,看得扶苏心惊胆战。
但荷华坚持自己只不过是吃饱了,完全没有问题。并且振振有词的道,“我现在是一人吃两人补,之前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了,不多吃点怎么行?万一孩子生出来营养不良怎么办!”
怀孕到将近五个月的时候,荷华又一次开始受罪了。因为这个孩子有些活泼得过分,基本上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可能在荷华肚子里闹腾,伸伸胳膊踢个腿什么的,弄得荷华时不时的就会痛一下。
好在荷华嗜睡的症状还是没有缓解,所以一天哪怕会被吵醒十几次,但是睡眠时间还是能够保证的,看起来气色非常好。
二年二月,冬天还没完全过去,荷华就要临盆了。
临近产期的那几天,扶苏显得非常焦虑。这个孩子太能折腾了,荷华上一次生产的时候就十分不易,现在换成这个孩子,他心里总觉得十分不踏实。
反而是荷华本人没什么感觉,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并且还嘲笑扶苏,“你看起来比我更像要待产的人。”
扶苏不理会她的打趣,兀自着急。
而就在这时候,胡亥从西南送来了一封信。信中说,伊玛已经查出有孕两月余,考虑到路途遥远,一路上风吹日晒非常辛苦,怕伊玛承受不住,所以想推辞回来的时间。
扶苏有些恼火,但是又隐隐的生出另一种感觉:这是胡亥早就计算好了的事情。
只是这时候荷华几近临盆,他也顾不上这些,便只能允了胡亥的请求,让他自己安排回京的时间,另一边,却又安排人去调查西南那边的事情,免得真的出了事,措手不及。
第一封调查结果送进咸阳宫时,扶苏勃然大怒,几乎将堆满文书奏章的几案给掀了。他当着荷华的面拍桌怒吼,“好你个胡亥,竟将所有人都玩弄于之鼓掌之中!”
☆、第124章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
“怎么了?”荷华有些不安的问,“出什么事了?”
扶苏长出了一口气,将手中的密报扔给荷华,“你自己看吧。”
荷华接过来一看,也是忍不住神色古怪。
这密报上写的也不是什么大事,甚至跟胡亥本人都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关系,反而是记载了一部分西南的风俗。
原来这黎族风俗,却是跟中原大不相同。他们奉行的是走婚制,并且族内女尊男卑!
呃……大致上就是,女子当家做主,而男子则是女子的附庸。至于婚俗更与中原大异其趣。男女成婚之后,并不住在一起,各自仍旧住在原本的家中,只是每天晚上男子到女子家中夜宿,天明后离开。
总的来说,这种婚姻关系,除了繁衍子嗣之外,根本没有别的用处。完全不同于中原“婚姻结两姓之好”的理念。
这种地方,怎么可能把首领的女儿送来咸阳和亲?
要知道,既然是女子为尊,那么他们现在的首领,以及首领继承人,自然都是女性!
那个看上去单纯天真的伊玛,恐怕全部都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他们的戒备,并且成功的帮助胡亥离开咸阳,去往西南!
这等于是说,胡亥仗着他们对西南的民风毫不了解,所以设局,将所有人都摆了一道!
让扶苏怎么能不生气?他想到从指婚到允许伊玛回娘家,全部都是得到自己首肯的,心中的怒气便更盛,若是胡亥当面,恐怕扶苏掐死他的心都有了。
荷华的反应倒是比扶苏好多了。因为她一直都觉得胡亥不是个甘于之前的平庸生活的人,更不相信胡亥会一直老实下去。而现在胡亥出手了,尽管结果跟他们预料的相差巨大,但总体来说,实际上对扶苏并没有什么损害。
胡亥只是获得了他想要的自由,这一点,至少在目前来说,对大秦的影响并不大。
荷华将手中的密报放下,道,“胡亥恐怕不会回来了。”
“那是自然,他做出这等事,还敢回来?”扶苏愤怒的道。
荷华摇了摇头。她倒不是觉得胡亥不敢回来。实际上在荷华心里,胡亥就像是个疯子,他不管做出什么事情,她或许都不会意外。如果他想,暗中潜行回到咸阳,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不过荷华也相信,他既然走了,基本上就不大可能回来。
不过……她想了想,对扶苏道,“既然西南的风俗女尊男卑,胡亥在那边的日子,也未必就好过。”
虽说他们都相信,胡亥迟早会将整个西南的夷族都掌控在手里,但这个过程势必漫长而惊险。相应的,胡亥大概会将所有精力都放在那边,也就不会再关注朝堂上的事情了。
实际上不论是对扶苏还是胡亥来说,这都可以说是个不错的结果。
甚至倘若将来胡亥真的掌控了西南,扶苏只要摆出大义,给他封个名义上的爵位,便可轻松将这片从来都划地自治的地盘,真正纳入大秦的版图之中。
扶苏闻言,略微放缓了神色,点头道,“正是。不过,既然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朕便成全他又何妨?”
毕竟是手足兄弟,实际上,胡亥跟扶苏之间,虽然像敌人一样斗了很多次,却从来没有过正面的冲突。
现在想来,胡亥真是聪明得有些过分。也许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跟扶苏争,所以故意将赵高推到自己面前,所做的一切,大抵不过是想给扶苏添几分麻烦罢了。而后在扶苏成功的时候迅速抽身而退,从头到尾,都可称得上“手段漂亮”四个字。
如果不是怕扶苏会黑脸,荷华还真有心称赞他一下呢。
不过,对她来说,更重要的当然还是扶苏的心情。所以她很快便将胡亥的事情抛诸脑后,绝口不提。
扶苏也没能生气多久,因为荷华要生了。
因为从怀孕开始,这个孩子就不停的折腾,弄得一对父母疲惫无比,所以虽然荷华不时第一次生产,但是她跟扶苏心里却比上一次更加的没底。万一要是这个孩子比子麟还能折腾,怎么办?
然而实际上,这个孩子的出生可要比子麟顺利多了。
当初生子麟的时候,荷华挣扎了整整一夜,才总算把孩子生下来,然后立刻就累得睡了过去。
然而这次,她中午的时候发动,晚饭前孩子就生出来了。而扶苏进来看她的时候,荷华还有精神跟他说了两句话,然后才沉沉睡去。
荷华这一次生的是个女孩儿。
虽然在荷华肚子里很能折腾,但小丫头却意外的十分安静漂亮。她一生下来就能睁开眼睛了,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扶苏,看得他心头一片柔软。
他让人把熟睡中的子麟也抱进来,让兄妹两个并排躺在荷华身边,然后自己坐在一边看。
看着看着,扶苏心中忽然生出了巨大的感动。这是他的妻子和孩子,是他的家人,是他的……全世界。
当初在上郡郊外,含恨自刎的时候,他何曾想到,命运竟然会奇妙的拐了这样一个弯,将他此生最重要的那个人送到他身边。
只此一点,就已经值得他感恩一生了。
所以除此之外,不论遇到什么事情,扶苏觉得自己都能够淡然以对。并不是他真的看淡了一切,只是他清楚的知道,对自己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次要的。
他握着两个孩子肉嘟嘟的小手,神色温柔的低下头,在荷华的眉心烙下一个清浅的吻。
多谢。
多谢你来到我身边,多谢你最后选择留下,多谢你为我的生命带来了完全不一样的色彩,多谢,你为我诞下的两个孩子。
荷华醒来时,扶苏便是用一种十分郑重严肃的态度看着她,直到她心中满腹疑惑,他才轻声道,“荷华,以后咱们就不再要孩子了,好吗?只要子麟跟舜华就够了。”
“舜华?”荷华先是注意到了这个名字,“是你给女儿取的名字?很好听。”
扶苏微笑,“是。也是从《诗三百中》选的。有女同车,颜如舜华。我们的女儿这样漂亮,将来必定能倾倒天下人。”
“有你这么夸自家女儿的么?”荷华白了扶苏一眼,想到他之前说的话,不由诧异的问,“对了,你方才说要这两个孩子就够了。怎么忽然想到说这个了?”
古人讲究多子多孙,扶苏只有两个孩子,就显得太过单薄了。
然而扶苏已经打定了主意,他慢慢的道,“我觉得你生孩子太辛苦了,咱们有子麟,有你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就已经足够了。”
他握着荷华的手,动情的道,“荷华,我希望你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无病无灾,一生一世。像这样的痛苦,我不愿意你再承受一次,而我也无法再承受一次了。”
这一次荷华从有孕到生产,他全程参与,也算是感同身受。就连他都觉得难以忍耐,何况是亲身经历的荷华?他实在不忍荷华再承受这样的痛苦,更害怕万一荷华有个三长两短,自己该如何自处?
反正,现在拥有的这些,他已经十分满足了。
荷华抿着唇想了一会,笑看着他道,“好。”
……
两千多年后,中国,g省第一高级中学,高二六班。
这一节是语文课,内容是赏析《诗经·郑风·山有扶苏》一篇。
语文老师将整首诗抄写在黑板上,在让同学们默读三分钟之后,开口道,“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这首诗,是一首非常特别的爱情诗。”
“大家都知道,《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其中风这一部分,大多数民间歌谣,所以风格清新,有非常强烈的地方色彩,而且大部分描写的都是平民百姓的爱情。但是《山有扶苏》这一首,却为贵族所推崇,常被引用来表述贵族的爱情。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扶苏!”学生们异口同声回答。
“对!”老师笑着点头,“看来很多同学都知道,是因为这首诗的首句:山有扶苏,隰有荷华。其中嵌入了一位帝王和他的皇后的名字。那就是秦二世扶苏和他的皇后荷华。”
“荷华是我们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位皇后,她与秦二世扶苏感情甚笃,为后人所称颂。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两位皇帝做到了终身只有皇后一个女人,其中一个是秦二世赢扶苏,另一个就是明孝宗朱佑樘。而这首诗,因为嵌入了两人的名字,所以历来被认为是歌颂两人爱情的诗。虽然这首诗的诞生还在他们两个人之前。”
“有意思的是,秦二世似乎对诗经情有独钟。除了他自己和皇后的名字出自诗经之外,两个孩子的名字,根据考证,也是出自诗经。其中秦三世嬴子麟的名字出自《国风·周南·麟之趾》,而郑国公主嬴舜华之名则出自《诗经·郑风·有女同车》,我们可以大胆的推测……”
老师的声音渐行渐远,坐在角落里的女孩子看着书上的诗句,神思微微恍惚。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
有一首诗将他们的爱情千古传诵,那该是一种怎样的深情呢?她想。
她的名字,叫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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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
☆、第125章 胡亥番外
胡亥出生时,秦始皇嬴政征战六国之路已经开始了。
从很小很小的时候起,胡亥就已经知道,这天下,迟早都是大秦的。
那时他小小的心里,就生出一股与有荣焉的念头。因为他是大秦的子孙,是始皇最喜爱的小儿子,帝王之裔。
他十岁那年,他的父王终于横扫*,一统天下。在当时的胡亥眼中,这是了不起的成就,所以他对自己的父王,如此仰慕,甚至于渴望能成为他那样的人。
胡亥不知道赵高有没有发现自己的野心。
他只知道,赵高在诸多皇子之中,一眼就看中了他。悉心培养,尽力教导。胡亥知道赵高有自己的目的,但没关系,因为他也有自己的目的。
不过,等他渐渐长成之后,胡亥却渐渐发现,事情跟自己所想的有些出入。
他发觉自己找不到可以做的事情了。
中原已经被父皇一统,对于治理这片地方,老实说,胡亥没兴趣。他觉得自己天生就是应该征战天下的,奈何等他长大的时候,天下却已经平定了。
赵高想做什么,胡亥心里多少也有几分了然。不过对于赵高的“远大”志向,他只想嗤之以鼻。
夺得一个已经被别人归整好了的国家,有什么意思呢?
但就算是这样,胡亥也不打算当他赵高手里的那把枪。虽然随着年纪增长,对父皇的仰慕渐渐消退,不再觉得所谓“不世之功”有多么了不起,但……大秦可是他们家的东西,就是他不要,也轮不到赵高。
他更宁愿让给自己那位温和敦厚的兄长,在胡亥看来,扶苏那种性子,才是最适合治理一个现成的国家的。
至于他要做什么?胡亥一直都没有想到。
于是他也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着,为了给自己添点儿乐趣,也乐得陪赵高演戏,给自己的哥哥添一点小麻烦。
直到十三岁那年,他奉旨出使西南。
那是胡亥第一次清楚明白的知道,这世界到底有多大。
从咸阳到西南的路,他走了足足四五个月。从前那些关于“天下”两个字的模糊印象,这才逐渐清晰起来。原来天下之大,是这么的大。
这还只是在大秦的版图之内。而在西南这大秦的边陲,胡亥还知道了不少自己从前听都没听说过的事。
大秦统一了所谓的“天下”,但并不是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了。
实际上,从西南郡往南有雒越,往西是滇国、身毒,西北是羌、匈奴、大小月氏,更西北的地方,还有楼兰、于阗、龟兹、疏勒、乌孙、唐居……
天下远比他所能够想到的,还要大得多得多!
那些数目繁多又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