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斯纳特的视线扫过被这些男人护卫在中间的木箱和麻袋,如果这些人真的捣毁了地精的村落,那收获肯定不小……
吉尔斯大半个脸都被盔甲遮住了,宋默看不清他的表情,也无从判断他现在在想些什么。但却本能的感觉到,他很危险。
“你说自己是格里兰的领主,有证据吗?”
“证据?”
吉尔斯纳特抬起长枪,枪尖直指宋默,说道:“我怀疑你们是长期活动在奥比王国边境的强盗,正和地精勾结,意图打劫西北行省的商队!作为边境巡逻队队长,必须将你们剿灭!”
强盗?恩,他的确是。
在奥比帝国边境活动?格里兰家族领地本来就在奥比帝国边境旁。
和地精勾结?他没打算勾结,他打算奴役来着。
不过,这个家伙三句话没说完,就给他扣了这么大一顶帽子,视线又在他抢来的金币和粮食上转来转去,很明显,不怀好意嘛。
还义正言辞的必须剿灭!他是正规士兵吧,自己是强盗吧,怎么觉得角色有点错位?
宋默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三个大字,黑吃黑。
由于光明大陆上大大小小的国家之间纷争不断,国与国之间,很少会保持长期的和平。土地,是战争的最大理由。不是今天你打他,就是明天他打你,这些边境的巡逻兵,一旦遇上敌国的人,很少会心慈手软。
唯一例外的只有常年行走在各国之间的商队,很少有国家会打这些商队的主意。他们需要这些商人为他们带来急需的商品和粮食,也需要他们将本国的商品带出去,换回大量的金币。
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按照宋默的话来说,那是缺心眼没商量。昂里斯周边,没有一个可称为友邦的国家。和奇萨王国的战争打了十几年,最终以失去三分之一的国土收场。和奥比王国的关系也不怎么样,只要这个大陆上最富有的国家不在这段时间趁火打劫,老胡里安就谢天谢地了。
就算今天宋默被这些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杀死,也是白死。老胡里安绝对不会为一个抗税的领主,去向奥比王国讨个说法。说不定,老胡里安还会感谢他们,为自己除掉了一个公然对抗国王权威的心腹大患。
当然,宋默现在并没想到如此“深奥”的问题,他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群穿着一身破铁片的家伙,想从虎口里夺食!
刚刚脱离穷光蛋行列,荣升暴发户的领主大人会答应吗?
当然不会!
看穿对方的企图后,和平的谈判已经没有必要了,宋默举起了手中的剑,这是宣战的前奏。男人们也举起了弓弩,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谁敢打这些金币和粮食的主意,他们就要把谁射成刺猬,扎成豪猪!
吉尔斯纳特颇有些惊讶,这些人竟然妄想对抗十五个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吗?
“希望你不要后悔。”
吉尔斯纳特转身回到了另外十四个骑士身边,骑士们后退到最适合冲锋的距离后,十五匹马排成一列,先是小步慢跑,然后突然加速,奔腾的战马,带起了排山倒海般的气势。
宋默有些腿软,冷兵器时代的骑兵,绝对是天字第一号大杀器!
可他现在不能退后一步,只要他退后,等待他的,等待他身后这些人的,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骑兵们越来越近了。
宋默高举着剑,男人们平举弓弩,手臂微微发抖,却没有一个人退缩。
九十二具弓弩,被宋默分为三列,交替射击,宋默手里的剑猛地向下一挥,瞬间,漫天箭雨。利矢破风声清晰可闻,冲在最前面的几匹战马同时受惊,高扬起了前蹄,马上的骑士险些被摔下了马背,不过,马上,他们就会觉得,或许被摔下来,还更好些。
骑士取下背上的弓箭反击,但这于事无补,十五把强弓,根本没办法对抗九十多具弓弩不停歇的连番射击。
十几把步枪和九十多把机关枪拼火力,那不是开玩笑吗?
虽然身上的铠甲为他们挡住了大部分的箭矢,可还是有几个骑士受伤了,一匹战马甚至被当场射死。
不到十分钟,刚刚还气势汹汹的骑士们,落荒而逃,之前用长枪指着宋默,一副高傲姿态的吉尔斯纳特,跑得最快。战马强壮的臀部,还插着两支弩箭。
宋默阴暗的想着,这箭怎么就不是插在某人的屁股上呢?让你再黑吃黑,下次小爷用迫击炮爆掉你的XX!
男人们有些发愣,他们竟然将奥比王国的骑兵打跑了?
宋默转过头,看着神色恍惚的男人们,觉得男人们应该是在后怕,决定给他们一点时间适应。
可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男人们还是一副失神的样子。
宋默没辙了,干脆大吼一声:“你们还想不想带着金币和粮食回家?!”
男人们瞬间清醒了。之前不幸被对方流矢伤到的两个男人,觉得身上的箭碍事,连皮带肉的拔…出来一扔,伤口用布条一缠,什么事都没有。
宋默却看得直冒冷汗。靠之,这些都是群什么人啊?人猿泰山吗?!
转过身,宋默又被吓了一跳,所有的地精都热情无比的看着他,以老地精为首,大喊道:“尊敬的大人,您就是我们的真神!我们宣誓对您效忠!”
宋默搓了搓胳膊,被地精们仿佛能融化岩石的热情目光歘歘得倒退三大步。靠之,老子喜欢的是白皮的软妹子,不喜欢绿皮的地精!
10、第十章
事实证明,在隐藏和逃命方面,地精是难得一见的行家里手。
在吉尔斯纳特之后,先后又有两支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同宋默一行人擦肩而过。经验丰富的老地精将耳朵紧贴在地面上,仅仅凭借最轻微的震动,就能判断出巡逻队的距离和人数。
有了地精们的帮忙,宋默一行人幸运的避开了这两支骑兵。他们剩下的弩箭不多了,如果再遭遇一伙打算黑吃黑的大兵,肯定只有洗净脖子挨宰的份。毕竟他们在今天之前还是拿着锄头的农民,根本没办法同上过战场的正规士兵硬碰硬。
好在骑兵过后,一切顺利。
所有人都加快了脚步,在天黑之前,抵达了格里兰家族领地。
男人们都兴奋地高呼出声,听到声响的领民们纷纷走出家门,看到了满载而归的一行人。顿时,欢呼声和笑声响成一片。
男人们拥抱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问候着自己的父母,他们终于给家人带回了粮食金币,终于可以让家人吃饱肚子了。
看到这一幕,宋默的鼻子也有些发酸,虽然这些金币和粮食得来的方式不太光彩,但想在这个纷争不断,连大兵都黑吃黑的世界活下去,就得狠下心来。
短暂的重逢之后,终于到了激动人心的时刻,分赃……啊,不,分东西!
就在宋默差点喊出分赃这个词时,管家老约翰站到他身后,轻轻咳嗽了一声,领主顿时一个激灵,好吧,虽然咱做了强盗,但也要做个有原则的强盗,有风采的强盗,有礼貌的强盗……
当天夜里,领主府前燃起了巨大的篝火,所有的领民都齐聚一堂,烤肉的香味随风飘散,几箱清点完的金币在众人面前一字排开,老约翰站在箱子旁,捧着记录领民户籍的册子,每念到一个名字,就有一个领民上前,取走属于他的那一份金币。粮食早就被分发下去了,每户家庭都得到了足够维持他们度过今年冬天的份额,还有种子。
两袋玉米宋默自己留下了,领民们对此并没有异议。甚至还觉得领主用这两袋东西,抵充了属于他的两袋小麦,实在是太吃亏了。为此,大家商量过后,特地多给领主留出了一整袋小麦。
宋默知道后,感叹不已,特权阶级,就是好啊。
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将得到的几枚金币收好,走到宋默跟前,弯下腰,亲吻了宋默的衣角。宋默被吓了一跳,忙不迭就想躲开,却硬生生的止住了脚步,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些老人家拽着他的衣服就不松手。衣服扯破了不要紧,关键是万一把老人家拽个跟头,摔出个好歹,那事情可就大条了。
原则上来说,宋默不是个好人,但尊老爱幼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领主大人,愿您永远健康!”
“谢谢。愿您也健康长寿!”
“领主大人,愿您的统治千秋万代!”
“……谢谢。”千秋万代……老人家,您确定这是祝福?
“领主大人,愿您不要再被雷劈了!”
“……”
老人们颤颤巍巍的走了,宋默的表情却有些扭曲。其实,他们不是来感谢他的,是来找他麻烦的吧?是吧?
烤架上的马肉是奥比王国边境巡逻队友情奉献,健壮的战马和宋默之前被雷劈死的那匹老马完全不同,壮…硕的身躯,紧实的肌肉,几个仆人轮换着翻动着四五个烤架,马肉被烤出的油脂,滴落在火堆上,发出了轻微的爆裂声,厨娘连忙用小刷子刷上调料,顿时,香味更加浓郁了。
分完了金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烤肉上,连宋默也不例外,连连吸着鼻子。
一匹马自然不够领地中三百多人吃饱,但每人分一块,尝尝肉味,还是能做到的。
宋默特地留下了一部分马肉,叫来侍女安妮,送给躲在领主府内的地精们,他们没有出席这场聚会,一来,作为被抢的苦主,没人乐意看到自己的财产在眼前被分得一干二净,哪怕这些都是他们偷来的。二来,格里兰的领民们短时间内还很难完全接受他们,宋默不得不不考虑到领民们的“阶级情感“。一言不合,打起来怎么办?地精们也有自知之明,在跟随宋默回到格里兰家族领地后,就一直躲在领主府里,没有露面。
“安妮,你把这些送去给他们。”
安妮有些不情愿,和其他人一样,她也不喜欢地精,甚至是憎恶。在到领主府工作之前,她的家也曾被地精光顾过。
“怎么?”
“没什么,我这就去,领主大人。”
安妮托着盘子转身走了,烤好的马肉也分发到了各人的盘子里。宋默盘子里的,自然是最好的一部分。
宋默用小刀切下来一块,送进了嘴里,顿时,眼泪险些流下来。
这是肉啊,真的是肉啊!
穿越到现在,几个月过去了,被黑面包荼毒的味蕾,终于解放了一回啊。
年轻的领主热泪盈眶,周围的人看到了,还以为领主是在为领民们终于能过上好日子而开心,顿时,宋默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了。
“英明的领主大人,您真是太让我们感动了……”
几个跟谁宋默一起去抢劫地精村落的男人甚至哭了起来,他们已经成功被宋某人洗脑了。
“领主大人,您就是我们心中不可逾越的高山,伟岸,高大!您就是照亮我们前路的灯塔,永远为我们指明前进的方向!”
听到这个大胡子壮汉的话,宋默险些把嘴里的那块马肉直接吞下去。惊悚的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家伙,仁兄,你该不会也是穿越的吧?
这明显是XXXX的标准行文啊。
人们的兴致越来越高,年轻人站起身,围在火堆边,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几个年轻的姑娘一起走向了宋默,将耳边别着的鲜花摘下,送到宋默的面前,然后笑看着宋默会选择哪一朵。
宋默挠挠耳朵,这是请他跳舞吗?老约翰笑眯眯的看着他,见宋默这副样子,连忙拉了拉宋默的胳膊,凑到宋默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然后把两个大拇指对着勾了勾,神情很暧昧,眼神很猥琐,“领主大人,您懂的。”
就差没在宋默身后摇旗呐喊,大喊go go go!
宋默眨眨眼,瞬间,悟了。
身为一个连一垒都只是幻想的宅男,马上就有机会直奔三垒了吗?!
兴奋之下,宋默险些喷出两管鼻血。
这个反应,让姑娘们都笑了,更加主动的抱住宋默的胳膊,将胸前的一对小白兔贴在宋默的身上,围着宋默,打着节拍,跳起了舞。
年轻美丽的姑娘们就像夏日里绽放的花朵,酒窝里盛着最甜美的蜜,灌满了宋默的心。
宋默捂住鼻子,要在这些波涛汹涌中选出一个,实在是很困难啊,要不,大被同眠,可乎?
其他人似乎也发现了这边的趣事,将目光都集中过来,似乎想看领主到底会选哪一个。又有几个姑娘加入进来,宋默看得眼花缭乱,暗想,上辈子追妹子,妹子最多给他个白眼,这辈子换妹子追他,这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
宋默实在选不出来,干脆眼睛一闭,直接伸手抓住了一个姑娘的手腕,睁开眼,蓦然对上了一双海蓝色的眼睛。
晚风吹起了姑娘脸颊边一缕褐色的长发,鲜红饱满的唇勾起了一抹艳丽的笑。姑娘的手里是一朵红得仿似要滴血的花,细长艳丽的花瓣向下弯曲着,让宋默不由得想起了美得惊人,却代表着死亡的彼岸花。
宋默一瞬间愣住了。
姑娘弯下腰,牵起了宋默的手,柔软的唇落在了宋默的手背上,微微抬起头,眼角眉梢,在火光的映衬下,染上了魅惑的春…情。
“十分荣幸,您选择了我。”
姑娘的声音有些低沉,并不像想象中的娇柔,但却透着一股莫名的诱惑气息。宋默的心,漏跳了一拍。
“啊,这个,不用谢。”宋默连忙告诉自己要冷静,怎么能在这个时候露怯,太特马地没用了!“那个,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宋默格里兰。”话一出口,宋默就想给自己一巴掌,这里的人,谁不知道他叫宋默格里兰?有比他更蠢的家伙吗?有吗?!
姑娘笑得弯起了眼睛,白皙得仿佛透明的手指拂过耳边的发丝,缓慢的说道:“我叫瑞斯。瑞斯梅尔斯。”
“瑞丝?”
瑞丝?
姑娘眼中的笑意更深了,单手勾住了宋默的颈项,红唇凑到宋默的耳边,吐气如兰,“如果您愿意,可以叫我瑞丝。”
口哨声和欢呼声响起,男人们拍着手大叫:“抱起来,亲一个!”
宋默被起哄声弄得面红耳赤,瑞斯梅尔斯贴在他的颈边,都能感受到他肌肤上散发的热气。忍不住探出舌尖,在宋默的颈项边轻轻舔了一下,眯起了眼睛,味道,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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