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年不满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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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年不满百-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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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来想你会为此事难过,特地提出陪你散心,看来你倒是看得开。”冷如风觉得自己真是老了,或者是这个外甥女性情豁达。 
        “这都怪爷爷,从小没把我当女子来养。你先说咱们要去哪。” 
        “咱们赤岩有个地方,比这南地更美,叫横城,几乎有一半是建在水上,煦色韶光明媚;轻霭低笼芳树。我已有十几年没去过了……” 
        真的?看冷如风的表情,似乎已陷入某种回忆,看来一座城市是否美丽,要看它是否在那个人心里留下的回忆是怎么样的了。 
        正说话间,赵掌柜进来禀报:“七王子来了,想见老爷子,小姐,你还是避一下吧。” 
        她惊慌失措地躲到冷如风身后道:“让他走,就说爷爷一路劳累,又遭受打击,已经病得不能见人了,快让他走。” 
        赵掌柜犹豫,冷如风也不明白她是怎么回事,还是替赵老爷子出去待客,不过一会儿送走安少君后,他回头却找不到红袖了。 
        红袖此刻提着自己根本不存在的行李躲躲藏藏地往定州城外走,只带着从赵掌柜家摸来的几张银票。他怎么出宫了?不是正被他父王派看管着的吗,爷爷才来他就出现,绝对是冲着她来的。她打定主意在最快的时间内离开这里,出门时发现有人在暗中盯着赵家,幸好匆忙间她还记得给自己易个容。估计这些天都有人蹲守在那里,看来安少君找不到他是不会死心。 

        卖劳力 
        吊儿郎当地骑着匹小马,红袖慢慢地行走在林荫道上,古代就是这点好啊,哪儿哪儿都跟原始森林似的。不是没有一个人上过路的,只不过此次仓皇出走显得格外凄凉,银子没有多带,行至苍宋和赤岩的交界,已渐入窘境。也不敢去沿路的赵家商号里提钱,怕被人发现踪迹,天气已热了起来,易容之物贴在脸上的感觉让她痛苦不堪,入了赤岩境内后,她迫不及待地清洗干净,只是简单地穿个男装了事,这里应该没什么人会在找她吧。 

        其实红袖心底一直有个疑问,这样躲着安少君有没有意义?可要是真被他找到了,以后将会在苦闷中度日。从少女变成女人,她觉得自己有些稍稍地不同,那就是性子变了,以前上路高兴的话停几天,不高兴的话直接走,做事随着性子来,现在则是早起赶路,午后便觅落脚处,不到万不得已,不和陌生人多说一句话。 

        会不会这就是人家说的一夜长大? 
        在路边的野茶摊休息时,红袖摸摸所剩无几的银两,暗暗犯难,想到大舅舅曾道要去横城访友,不如自己先行去横城,等找他来后找到他一起回原城,此时囊中羞涩,还是想个办法先到横城要紧。 

        好像很久没为金钱犯过难,发财梦也很久不屑去做,托着下巴思量再三,决定先把马卖了凑合些天,然后……然后自己地蹦?用11路去横城?话说这横城在哪个方向,路途几何,需要走多长时间啊? 

        郁闷无比地上了路,坐在马上长吁短叹,她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充满了怀疑,爷爷说的没错,自己好像只会吃喝玩乐,呃,虽然没这么严重,但也是不事生产,想到这里她再次诅咒火烧原园的人,她的私房钱呐,就这么没了,从今以后,她若再有钱了,就贴身存放,睡觉也不离开它们。 

        现在做什么生意好象不太可能,一没本钱,二没头脑,那么只有去贩卖劳力了,呵呵,堕落啊,爷爷要是知道的话铁定会把她从赵家除名。 
        “喂,你聋了吗?”一道尖利的女声吆喝道。 
        从遐想中回过神来,红袖愣愣地转头去看,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一辆华丽马车,一女子正探头出来不耐烦地冲她吆喝。而自己身下的小马正大刺刺地停在官道中央,路本来就不宽,马车被她挡住不得前行,赶车的和车上的女子已喊过几声,她却充耳不闻,坐在马上傻笑。 

        车上女子见她还是慢呑呑地,气得柳眉倒竖:“要你让路没听到?你这人,成心的是吧?” 
        红袖急忙扯着缰绳往边去,这破马,真是该卖了。 
        眼见着马车从她面前经过,不禁祈祷能再碰上个白文山那样的冤大头,主动邀请人搭便车,当然是希望落空,马车的车厢帘一丝不露,连那大牌气女子也未再出现,只有赶车的大叔对她忠厚一笑。 

        红袖摸摸鼻子,催马跟在马车后面,继续向前行走。果然未行多久,车上那女子又探首出来,狠狠地剜她一眼,便要说话,却被里面人低低喝住:“娉婷不可。” 
        声音低却婉约,不知长相如何。行路寂寞,红袖盼着车上有人能和自己搭话,一听车主是女人她更是来劲,最好是一来二往大家交个朋友,呵呵,资助一下她,将来还钱给她就好了。 

        此时的红袖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如何挣点小钱去横城,半点机会也不想放过,压根忘记自己穿的是男装,跟在人家的车后面象足了登徒子。 
        直至下一个落脚点,马车上的人下来住店,那个娉婷扶着蒙面女子下来,红袖跟着也去住店,虽然这家店很贵,把她的所剩无几的银两花得干干净净,但她还是觉得很值,向店家打听得车上这位女子是要往横城方向走时,更是兴奋,准备实在不行就来给这位小姐当个保镖、随从什么的,打个短工,混到那里再说。看那位小姐只带着丫鬟和赶车的大叔,身边一定缺人手,自己能打能说,前去应聘一定有前途。 

        事实证明,理论不一定可以付诸于实践,晚上她想好措词鼓足勇气前去自荐,刚敲开人家的房门,娉婷没给她说话的机会,一看是她,惊呼一声,“啪”地就把房门关上,生生把红袖凉在门外。 

        只听得里面小姐似乎问了什么,娉婷又快又低地道:“是半路上那个小子,跟了咱们一路,现在又来纠缠,我看让剑伯教训他一下得了,小姐,这人定是对你起了歪心思。” 

        红袖本来耳朵就尖,此刻又凝神细听,自是听得一清二楚,心中苦笑,看来穿男装也不是时时都方便的。 
        也不听那小姐再说话,她只得回房歇息,第二天早起等候娉婷主仆起程,她又跟在了马车后面,谁让人家的马车一看就有钱呢,跟着有钱人总不会错的,早饭都没顾上吃,其实也没有什么钱吃饭了,本来想等着有人对前面马车不轨,她冲上去帮个忙再行自荐,现在走了半天,直饿得她严正考虑要不要自己先去抢劫一下干粮再说。 

        没等她想完,前方一声呼哨,冲出来一队人马拦住去路,为首一人面目狰狞,让人一看不得不感叹电视电影的写实,坏人总归是坏人,连TMD的长相都敬业地丑。 

        红袖乐了,从她观察的角度来看,这些人只是蟊贼,没有什么高深的功夫,简直就是上天为了她能谋份差事应景而生的道具。 
        前方已在开始交涉,土匪头头声色俱厉地要车上人老老实实地下来,交钱交人,否则便要刀上见血,车上没人搭话,赶车的大叔面无表情。 
        红袖施施然策马绕到前方,做出护着车上三人的样子,问道:“说实话,我们没钱,也没人,相逢即是有缘,不如各位送些银两给我们?” 
        土匪以为他们是一伙的,敢情还遇见个嚣张的肉票:“小子,你活得不耐烦了吧,敢这样跟你大爷说话。” 
        说罢抽出大刀策马向红袖砍过来,口里还哇呀呀地叫着。 
        红袖手边没什么趁手的兵器,只得在马上躲来躲去,犹豫自己该一脚把土匪踢下马帅点还是隐藏实力,过几招再把这些人都收拾了。没等她完,只听周围叫声连天,后面一队土匪已挨个倒下。土匪头子一看情况不妙,转身要逃,也被车中射出的一道光芒打中,落地身亡。 

        基本上红袖是存着能不伤人就不伤人的心思,她来自法制社会,从心底里认为杀人是官府才能做的事,土匪当然是坏人,但咱可以把他们制服了送至官府处理不是?马车上的人甚至都没下车,就用极短的时间射杀了十几人,可谓是心狠之极,连看起来忠厚老实的赶车人也象是见惯了这种场面似的。 

        看看周围的血腥场面,她很不适应,摸摸鼻子,觉得自己象个傻鸟,居然为人家出头,还是早点闪人算了。 
        “喂,你停下!”娉婷在这个时候出声留她。 
        她也听话地停下马来,虽然自持能躲过车中的射杀,不过还是听听她们说什么吧。 
        “你跟了咱们半天,现在打算怎么办?” 
        “姑娘误会小可了,小可只是与姑娘碰巧同路而已。”打死也不承认,现下她已没了要给人家当护卫的心思,当然不再与她们同路。 
        娉婷笑笑:“我家小姐见你颇有能耐,打算聘请你呢。” 
        这个嘛,红袖有些犹豫:“姑娘说笑了,”又指指周围:“凭几位的能耐,小可拍马难追啊。” 
        “哎呀,那只是借用了些玩意儿才做到的,真要打起来我们可不行,怎么样,你不是说同路吗,考虑考虑?我家小姐待人最是宽厚,此去横城,你若是做这路上的护卫,便奉上黄金三十两。” 

        天哪,红袖使劲咽咽口水,三十两耶,在这里真是笔不上的数目,够她来往横城数十趟,她可以拿着这些钱好吃好喝地在横城等大舅舅来……而且没等她开口答应,却腹如雷鸣,替她出声赞同,实在是尴尬啊。 

        娉婷指着她笑不可抑:“哈哈,你这人真有趣,本来还当你是个不学无术的登徒子呢。喂,接着吧。” 
        扔过来一个纸包,里面有几个包子,虽然已经冷了,但对红袖来说已是救命的稻草,本想拿着就吃,但看周围环境着实不合适,只好走远了再吃吧。 
        “喂,你叫什么名字,总不能问你叫喂吧,我呢当你已经答应了,你这一路的吃住咱们全包,钱嘛到了横城再付,行不行?”娉婷边说话边让剑伯赶车出发,红袖也一并跟在车厢帝边。 

        红袖道:“我叫冷少言,也是要到横城去,酬劳就依你们说的吧。不知小姐贵姓?” 
        离得远了,她开始吃包子,既是做了护卫,总要打听一下主家姓名,这个娉婷好像挺能做主的。 
        娉婷低声问了问小姐的意思,便对她道:“小姐姓顾,你只要知道这个就行了。” 
        红袖唔了一声,继续吃包子,却听剑伯突然问她了一句:“你喜欢吃包子吗?” 
        她无所谓地点点头,这时候能有包子吃就不错了。 
        “那你喜欢什么馅的?”剑伯又继续问道,而且是盯着她的眼睛问,仿佛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红袖暗囧,她喜欢什么馅的?这是哪儿跟哪儿啊,但自己是新人,面对新同事总要慎重,更何况是杀人不眨眼的。她正在吃的是肉馅的,思索半天,她告诉剑伯:“我喜欢吃鸡蛋韭菜馅的,最好能加些豆腐皮。” 

        说完看到剑伯挠挠头,没再多问。 

        至横城 
        顾家小姐性子必定很冷,除了住店和路上歇息时,很少见她下车,话也没说过几句。也只有在古代才能有小龙女这样的人,有娉婷包办她所有的杂事,当然用不着出面,红袖加入顾家三人行已经十几天,还没有和顾小姐正面接触过。 

        红袖不是非要和主子说上话才行,她对娉婷的安排非常满意,当然,人家小姐身娇肉贵,自然是哪贵住哪,连带着她也过上舒服日子。住的地方都是最好的,吃的也不差,只不过每天早上吃饭的时候一定有包子在内,想那行事神秘、看似冰清玉洁的小姐居然会对包子情有独钟,难道包子真有什么不一样的含义? 

        剑伯自那天奇怪的问话之后,常用奇怪的眼光看她,害她以为自己装扮出了什么差错,一有空就偷照镜子,生怕被人看出破绽。 
        前往横城的路很是太平,竟然一次也没有再遇上打劫,充分表明前次遇上劫匪是上天派来给红袖充当配角的,只是白白牺牲了性命。当然做了人家的护卫也不是什么都不用干的,要应付主人随时冒出的奇想。 

        娉婷小妞年纪与她相当,鼻子却是朝天长,比如马车正行进中,她会想到要红袖策马去前方探路,或是派她去买东西,还有一次居然无聊到要红袖唱个歌来听。红袖比较看得开,反正也不是什么难事,虽然没有卖身,但也是份内之事,居然做得很是开心,唱歌也难不倒她,只是不敢唱什么记忆中的流行金曲,在学府时,也曾随李妍馨学些赤岩俗乐,她粗着嗓子吼啊吼,顾家三人也听了下来。 

        有一天顾家小姐在车厢里发话,居然是对车厢外的她说话:“你会吹笛子吗?” 
        红袖一下子被这动人的声音打击至死,忽然泪盈于睫。笛子,想起安少君送她的短笛,犹如自己的感情,都已被埋葬,不同的是感情埋葬在她心底,笛子埋葬在火场。一晃个多月,他好吗?有没有记挂着自己?那晚的事他是否觉得自己荒唐?不管不顾的离去是否可恶? 

        涩涩地道:“会……不过我没有笛子。” 
        顾家小姐没再出声,过了一会儿娉婷从车中递出一管笛子,笛身晶莹剔透,一端还系着丝绦,卖相还真不赖。 
        红袖吸一口气接了过来,提醒自己不用太感慨,睹物思人也不是对着这个呀。想了想,执起笛子试试音,吹起最拿手的曲子《花好月圆夜》来。一曲既终,她不禁佩服起自己来,这么会掩饰情绪呢,瞧这曲子吹的多欢快,咦,怎么都没有掌声? 

        娉婷从车厢里伸出手要回笛子,顾小姐依然不发一言,剑伯驾着车马看着前方,突兀地问道:“我觉得你不应该喜欢鸡蛋韭菜馅的包子,你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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