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你背上的伤好了吗?”
美男愣了一下,点点头。
“没有留下疤痕吧。”
“应该没有。”
美男看不到自己的背,只是摸上去背上是光滑的。
“我帮你看看吧。”
“哦。”美男也没有在意,只是觉得今天欲言又止的新禹真的很奇怪。
美男脱掉上衣把背面向新禹,他的背上的伤疤结了痂,现在痂已经褪掉了,长出了一层粉嫩的新肉,新禹的手指沿着那道又细又长的粉肉轻抚,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美男背后的伤疤时心里的痛楚,那样触目惊心的伤痕,但是美男却连一声痛哼都没有。
“新禹哥?”过了好一会,美男出声喊道。
新禹这才从思绪中回过神来。
“还好没有留疤。”
美男这才又穿上衣服。
“新禹哥,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新禹哥这样实在是反常。
“美男,我有事瞒着你。”
美男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示意他说下去。
“之前我带你回家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你了。”
美男的脸红了一下,点点头。
“我爸妈也看出我喜欢你了。”
美男惊讶地张着嘴,虽然他还不懂同、性、恋的世界,但是他想常人应该都很难接受这个吧。
“他们说他们也很喜欢你,让我一定要好好把握你。”
美男垂下头,他没想到新禹的父母竟然这么开明。
新禹突然握住美男的手,“美男,虽然这样问很矫情,但是我还是想知道,你喜欢我吗?你愿意做我的爱人吗?”
新禹的手不似以前那样温暖干燥,他的手心里已经冒出了些冷汗。
“我也许无法给你一个完整的爱,这样也可以吗?”
他要爱自己的妹妹,还有Jeremy和泰京也是他不愿放手的,这样对每个人都很不公平,但是却是美男想到的最好的,最不伤害任何人的方法了,虽然看起来有些自私。
但这些新禹都知道,早就在他选择要爱上美男的时候,就已经想到这些了。
“但是我可以给你一个完整的爱。”
新禹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自然而然地讲出这么肉麻的情话,有些羞涩地红了脸,但他还是无比坚定地望着美男的双眼。
美男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扭捏地像个女人一样,让美男狠狠地鄙视了自己一番。
新禹从口袋里拿出他刚才细细端详地首饰盒,打开放在美男的面前,拿出一枚。
“如果你接受我全心全意的爱,那就戴上这枚戒指吧。”
若是再矜持可就不像男人了,美男深呼吸,大方地把戒指戴在自己左手的无名指上。
新禹欣喜地把另一枚戒指也戴在自己的手上,对美男说道:“以后这就是我属于你的证明了。”
证明吗?美男抬起手看着那枚戒指,在灯光下上着银色的光芒,这一瞬间竟然有种在教堂里定下终身誓约的感觉。
新禹坐在他身边,握住美男的手。
“这是妈妈挑的,为了这个,她还偷偷看了你的手好长时间。”
“呵呵。”
“爸爸说如果我追不到你以后就别想回家了。”
“呵呵。”
“我爸妈说明天来看咱小两口。”
“什么!?”
美男无措地站起来像新禹刚才一样一直在房间里踱着步,他还没做好思想准备呢。
新禹笑着把他拉进怀里,把遮住他眼睛的头发拨到耳后。
“没事的,丑媳妇总有一天是要见公婆的。”
“谁是媳妇,为什么我是女的?”
美男虽然还不太不了解同志的属性问题,但是下意识地不想成为女的一方。
“这个以后再说吧。”新禹愣了一下,看到美男不情愿的表情,无奈地把他拥在怀里。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慢慢来吧。
美男早上醒来洗漱过后刚想要下楼,想到新禹昨晚对他说的话,又走回床头柜前,拿起桌上的戒指戴上,这才下了楼。
下了楼,迎接他的依然是Jeremy的阳光笑容,看到他的笑容,感觉一整天都会是好心情。
“美男,我今天把橙汁和胡萝卜放在一起榨的,你要不要尝尝?”
“好啊。”
接过Jeremy手里的果汁,喝了一口,觉得还不错。
“美男,你手上戴的戒指和新禹哥的好像。”
美男一口水差点呛住,咳嗽了好几声,新禹忙走过来帮他抚着背。
面对Jeremy探究的眼神,美男撇开视线不知道怎么解释。
“这是我妈妈特地买给我和美男的。”
Jeremy马上就懂了,这应该算是情侣戒指吧,美男戴上了戒指,就说明美男已经正式接受新禹了。
看到Jeremy垂着眼眸,失落的样子让美男很不好受。
他伸出的手想抚上他的头发,但最终却落在了他的肩上。
“我也很喜欢Jeremy啊。”
Jeremy抬起头看着美男,立刻跑开。
“你去哪?”
“我也要去买一对戒指。”Jeremy冲美男眨眨眼,然后又跑回来,举起美男的手指和自己的比较了一下,“和我的手指差不多细呢。”然后就再次跑开了。
美男没有劝阻他,和新禹相视一笑。
泰京正靠在桌边喝水,视线一直有意无意地落在美男手上的戒指上,眼神有些落寞,但内心却是真心祝福他们的。
然后就径直从他们身边经过,没有停留。
抱歉,我不能当面祝福你们。
泰京回到房间,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美男那枚珍贵的戒指,他一直留着。
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拿起那枚戒指高举在眼前。
要不要还给美男呢?
他是不是已经忘记要回这枚戒指了。
‘这是我爸爸的戒指,我以后可是要把它留给我恋人的,作定情信物。’
‘黄泰京先生想要我的戒指吗,那可是要给我以后的老婆的。’
……
泰京把戒指缓缓地套进自己的手指,他的指节有一点大,所以戴上去有点不顺,但还好还是戴上去了。
戴一会,只要一回我就还给他。
泰京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如此珍惜一枚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戒指,它不是金的也不是铂金的,没有镶嵌宝石或是钻石,但是泰京却觉得它珍贵无比。
“咚咚咚。”
泰京从感伤中回过神来,想到自己手上还戴着戒指,忙不迭去拔,但是却怎么也拔不下来,手指红肿了,更加难拔,他只好把手放在桌下。
“进来。”
新禹开门走进来,看到他,泰京倒是有些意外。
“有事吗?”
你不去和美男相亲相爱,到我这做什么?
泰京吃醋了,就是吃醋了,他不能爱美男,还不能吃醋吗?
看到泰京妒夫的脸,新禹好脾气地笑笑。
“我想和你谈谈。”搬过一把椅子坐下,那是美男住在泰京房里时留下的。
怎么?你是来向我示威的?
泰京不说话,噘着嘴狠狠地扭了几下。
“唉~你怎么就不能坦白一点呢,你明明还是喜欢美男的。”
“我没有。”泰京扭头。“我已经放手了。”
“你从来就没有握住过他,又哪来的放手?”新禹才不管泰京的脸色有多么难看,像他这样来开导情敌的还真是少见啊。
“放手这句话只有一直抓着不放的人才有资格说。”
“我没有资格,我的妈妈害死了他的妈妈,你知不知道,我根本就没有资格说爱他。”
泰京激动地一拳捶在桌上,新禹正巧看到了他肿地像胡萝卜的手指和那枚银色戒指。
“美男从来没有因为这件事责怪过你,他一直站在原地等你,是你把他推开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新禹站起身在出门的那一刻,停下脚步,没有回头地说道:“那枚戒指是美男的吧,看来它已经替你做了决定。”
新禹走出泰京的房间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我还真是伟大啊。
下了楼看到Jeremy已经回来了,哭丧着脸。
Jeremy手里拿着两个宝石糖,就是那种底座是塑料戒指,戒指上面放着一大块宝石硬糖。Jeremy急着出门,口袋里根本就没有多少钱,所以只能买的起这种戒指。
“很好看呢,我会好好珍惜的。”
美男把宝石糖戴在自己的食指上。
“一点都不好看。”
“我觉得很好看啊,而且我低血糖的时候还可以舔一下。”
“你要戴着这个去上班吗?”
“为什么不呢?”
“不要不要,太丢人了。”
“不会啊,多引人注目啊。”
“那才不好,不好不好。”Jeremy苦着张脸直摇头。
“我不管了,就要这个了,你送我其他的我还不要呢。”
“真的可以吗?”
“嗯。”美男笑着点头,用手捏着Jeremy的脸颊,“来,给爷笑一个。”
Jeremy这才好不容易又露出了笑容。
新禹此时也微笑着走向他们,“Jeremy送的戒指好大啊,把我的都比下去了。”
Jeremy尴尬地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笑。
“泰京哥呢?”Jeremy问道。
“他啊,正在和胡萝卜作战呢。”
“胡萝卜,泰京哥不是最讨厌胡萝卜的吗?”Jeremy不解。
泰京气冲冲地下了楼,把戴着戒指的胡萝卜手举在美男的面前。
“我拿不下来,你也休想从我这里拿走它了。”泰京脸颊微红,说着扭过头不看美男的表情。
“呵呵,我可从来没说过要拿走它啊。”
“啧啧…泰京哥可真是别扭啊。”Jeremy抚着下巴说道。“他的手肿的还真像是胡萝卜。”
“是啊,我进他房间之前,他一定都在拔那枚戒指吧,所以手才会肿成那样。”
“真是活该啊。”
“是啊,自找的。”
Jeremy和新禹两人的碎碎念都被泰京丝毫不差地听到了耳朵里,清了清嗓子。
“我只是想试一下戒指的大小而已。”
“我明白。”美男点头。
“你真的明白?”
“嗯,我明白你很想做我老婆的迫切心情。”
“谁要做你老婆,我是男人。”泰京突然拔高了声音。
美男皱着眉看向他,你的意思是我不是男人。
“啊呀呀,泰京哥说错话了,美男好像生气了。”
“他这个笨蛋会把事情搞砸的,到时候美男不肯做下面的那个怎么办?”
“不会吧,我可不想做受。”Jeremy做惊恐状。
“嘿嘿,你这样活脱脱就是个粉嫩的小受,不如你牺牲一下自我来成全大我吧。”
“我不要,我才不是受呢。”
“你傲娇了,Jeremy。”
“你才傲娇呢,你全家都是傲娇。”
“叮咚~”
“我全家来了,你要不要和他们一起讨论一下傲娇的问题。”
Jeremy缩缩脑袋,“不用了,还是我一个人傲娇好了。”
“受是什么?傲娇又是什么?”美男神不知鬼不觉地飘到两人身后,幽幽地问道。
两人被他吓了一跳,看到美男不悦的脸色,新禹陪着笑说道:“这个以后再深入讨论,现在先去见咱爸妈吧。”
“叮咚~叮咚~”
“好吧,暂时放过你们。”说完就去看门了。
泰京三人齐刷刷松了一口气,想要扑倒美男,路还
64、第六十三章 最终章 。。。
很漫长啊!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到这一章就正式完结了,番外每周送上一篇,抹泪,终于完结了。
65
65、番外一 珉善:我和美男的“第一次” 。。。
我叫金珉善,是新进公司的练习生,金珉善是我的艺名也是我的真名,我们家是中医学世家,我更是家族第九代单传,独苗子一根,不仅习得了家族的医术更是继承了我爸妈的优良基因。
我就应该是天生的艺人,要不然这张脸不就可惜了,所以在父母极力反对声中我还是进入了演艺公司当练习生,代价就是等到我年老色衰没有名气之后要回家继承家族的那家老中医院。
我对自己的外貌还是挺有自信的,歌喉也还不错,以前经常站在自己屋顶上嚎几嗓子,就是总是唱不到调上而已,主考官见我长得帅走了太可惜了,所以叫我唱了首国歌,作为一个爱国青年,这首歌我一定是唱得感人肺腑,要不然主考官们为什么会内牛满面地同意我过关了呢!
拿着行李来到公司安排的宿舍,我挑了个床铺收拾起来,别看我是家里的独苗,宝贝的很,但是这些事情都是我自己动手的。
收拾东西的时候,宿舍其他三个人也依次来了,第一个进来的是一个闷葫芦,面无表情,即使我再热情地和他打招呼,他也只是点点头而已,连句话都不肯说,当真是惜字如金啊!
我是谁啊,大家公认的自来熟啊,再闷的葫芦我也要让你开口说人话,在我锲而不舍地努力下,那人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脸上也终于有了点表情,凭我的眼力,那表情应该解释为对我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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