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小纪与何雪昭哄叶温唐睡觉,她又念叨开来:“不挣钱怎么行,得想个办法养活你啊……”
在门外偷听的夜剑离一怔,只听到了“挣钱”“养活”等几个关键字,登时恍然大悟:原来,人家嫌自己没钱了!
某夜立刻像被遗弃的小媳妇般纠结起来,他虽是与雪昭一起种过地,但真正花的银子,还是萧建仁以前时不时送过来的,偶尔他也光顾一下贪官污吏的小金库,但是,他真的没亲手挣过钱……
男人的尊严立刻让夜剑离燃烧了。
于是次日,小纪抻着懒腰推开门,却落下了一张字条。
她讶异的瞪大了双眼,低咒一声,急忙回屋穿起外衫。
然而,急匆匆的动作间,她的嘴角却微微弯起,满眼都是掩饰不住的幸福。
何雪昭捡起字条,也是惊讶得说不出话:她那个心高气傲的小师弟,竟然……
夜剑离美丽的眉角啊,生平就没抽过这么多次。
想要当老板,就必须攒足本钱,可他会什么呢?武功再厉害,总不能街头卖艺吧……
那做苦工总可以吧,可夜剑离扛起了麻袋,立刻有无数的男人蜂拥而至要帮他扛,并且言辞间就是“姑娘家还出来做什么活,回家绣鸳鸯去吧”的意思,气得夜剑离当场脱了外衫,在满地大跌眼珠子的男人面前证明了自己的性别,又对上了工头无奈的视线,他刚来就搅乱了秩序,于是给了夜剑离几个铜板给他指了一条明路:前面拐弯有家花院,凭你的姿色一定能成为面首里的头牌的。
于是纯情的小夜子纳闷了,面首是个什么东西?
他真的去了。
索性夜剑离也没有纯情到直接敲开花院大门说“我要当面首”。只是一个飞身跃上了屋顶,然后便脸红心跳的开了眼界:几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围着一个半老徐娘的女人……
当下,夜剑离维持着高高在上的浊世翩翩佳公子形象,折回去给了那包工头一拳。
好吧,聪明如夜剑离,也总算摸清了一点门道。
他换了衣衫,束了头发,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顺利的当上了店小二。
可是,掌柜的说,开酒楼的,怎么能让店小二这么脏?强烈要求夜剑离去洗脸洗手。夜剑离阴着脸去了,又阴着脸回来了。
然后,远桥镇轰动了:远桥酒楼里来了个貌美如花的店小二,大家快去看呀。
于是,掌柜的乐开了花,酒楼里从未来过这么多的女客人,若不是这新招的店小二看起来不太好惹,他真想把他关在笼子里收费参观。
眉角在抽,青筋在爆,可他仍要微笑。
“小哥家住哪?”
“姓甚名谁?”
“家里几口人几亩地?”
“可曾婚配?”
“我可以做二房的!”
“有空去我们府上坐坐吧……”
“当什么店小二啊,我雇佣你做贴身侍从如何?”
“小哥……”
……
“呦,美人,往这边看呀。”
夜剑离愤怒的回过头,这个更过分了,竟然摸他的脸!
可是,这色迷迷的笑容,怎么如此像小纪?
……就是小纪。
她娇柔万状的扑到他身上,抻长了声音嗲道:“亲——爱——的——”
作者有话要说:灭哈哈哈,我复活了……灵感啊,淹死我吧……
不算新坑的新坑
于是应广大人民群众滴要求
在等待出版消息,不能给大家看结局的时候
除了时不时的更新番外,再把以前写过的短篇贴出来给大家看看
有的地方要修改下,不过很快的,灭哈哈
因为以前写的,文笔有限,表pia我……
番外一
番外一:老张
睁开眼睛的时候,没有太阳,天空是最初的灰蓝色。
那是我第一次呼吸这世上的空气。
我被丢在了狗窝里,也许刚生下没多久,直到现在我仍感谢那条狗,只是舔舔我就用身体为我阻挡了风寒,而不是把我当作送上门的肥肉。
其实后来我有很多次都这么想,如果当初就被它一口咬死,也是极好的。
养狗的人家姓张,于是我便姓张,只是没有名字,他们时常给我一些剩饭剩菜,我便和狗一起吃。虽然他们待我如同一条狗,但我仍是感激,给了我一个姓氏一个饭碗和一个安身之地,这对十岁的我来说,便是天下。
我很饿,总是跟狗一起出去觅食,徒手捉住敏捷的野兔已经难不倒我,直到有一天一个男人看见我,他的眼神像我一直害怕的一种动物,狼。
“你是天生的杀手。”他将我提起来,我嘴边还残留着野兔的鲜血:“孤独,狠辣。”
从此,我穿上了黑色的衣服,再也无法脱下。
我见到许多十岁左右的孩子,他们或是天真纯善,或是胆小木讷,但那些都无所谓,因为最终都会变得跟我一样。训练的过程艰苦且残忍,并不比在狗窝好很多,为了一口饭总要打上几回,能吃上一口饭便是生活的全部,我从不知道尊严与荣辱是什么,它们在我心中还不如一块干硬的馒头。
那时已经有一些岁数稍大的孩子,身形上占了优势,便抢去了全部的干粮。我已经连续几天饿得头晕眼花,直到遇见他。
阳光从他身后射进我眼里,像是刺目得要盲了眼,却又忍不住想流泪。
他手中拿着一块馒头,掰了半块,递到我面前。我几乎是饿虎般的扑上去,甚至没有再看他一眼,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从没有跟他说过话,但我记得那只拿着馒头的手,带着与我一样不属于这个年纪的苍老与狰狞,在尸体中斜斜的伸了出来。
他或许是想要我拉他一把。
但我没有,因为活下来的只能是一个人,所以我杀了奄奄一息的他。
那一刻,我终于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他的面容,平凡得很,可只一眼,却再也忘不掉。
我从不知道我是这样厉害的,杀人,杀人,还是杀人,除了杀人,我什么都不会。
我开始威震天下,他们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张肃,于是我成为了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肃杀。
金钱,女人,权利,我想要什么便有什么,可心中却似有了个洞,那个洞越来越大,叫嚣着几乎吞噬了我的全身。
我想,也许生不如死,也许是想忘记,可却再也抹不去那斜斜伸出的手,那曾经救了我的半块馒头,或者,他生命的最后一刻,眼里涌起的无尽苍凉。
终于我杀了那个狼一般的男人,杀光了整个组织,在我看来,他们活着跟我一样,生不如死。或者,他们活着,就像是用无数个他的死亡所堆积的罪恶。
我愈发成了阎王的代名词,开始有正义之士围剿我,那是一种残酷且有趣的游戏。也许,只有这种死亡威胁所带来的快感,与刀剑刺进身体时所溅出的灼热,才能证明自己是活着的。
每一个人都怕我,很怕,我看到那可笑的所谓江湖前辈,在身后有一群高手的时候面对我仍然会发抖,他握着剑说,你该死。
我不会回答他什么,与人交流太复杂而且虚假,我喜欢听人死前所说的话,起码那丝对生命的留恋,是真的。
然后便是杀,杀,杀。
我杀了七十六个人,包括那个前辈,他纵横江湖一生英雄,只怕没想到会死在我手里。代价便是我断了两根肋骨,与大腿处鲜血淋漓的剑伤。
我逃不快。
可他们却也不敢逼得太紧,因为害怕。我笑了,其实有很多次他们只要冲上来便可要了我的命,只是他们不敢。
我掩盖血迹,故弄玄虚,逃入了深山,那山洞有风,看来是通的,不至于被发现后无路可逃。
于是我见到了她。
烤了一只野鸡,胡乱吃了,夜幕便降临。
我睡不熟,这辈子我没有一天真正的熟睡过,可我太累了。
她在我看来,就像只野狗一般,警戒,谨慎,害怕而又小心翼翼。我并没有贬低她的意思,因为我以前便是与狗一起生活,而现在的生活也并不比一条狗好到哪去。
因为她的靠近,我没有睁眼,手里却握紧了剑。
只是一瞬间,我的剑横上她的脖颈,她从头到脚都在发抖,眼睛隐藏在凌乱的刘海里,浑身上下散发着恶臭,仿佛活生生的便开始腐烂。
很奇怪,我动了杀心,却没有下手。火光闪烁在她脸上,阴晴不定间,那眼睛现了出来。
我望着她,像是当年,他望着我。
原来那个时候,那个他递给我半块馒头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的表情么?
是的,这双眼睛……是那样留恋生命。那曾被我如蝼蚁般践踏的生命。
她吃了那小半只野鸡,很香甜,像是没见过如此美味。我理了理炉火,像是在理自己的思绪一般。
你是谁。我问道。
她愣了半晌,视线第一次从那只野鸡上转移向我,说,我也不知道。
在深山中来历不明的女子,不束发,也不穿罗裙,行为更是怪异。
她甚至不敢看我的伤口,终日只是躲在那山洞里,不见光。问她什么,只是摇头,可她却不怕我。
只是半只鸡,便是如此的信任么?若她知道我是谁,那表情,一定有趣得紧了。
她丢了包裹,饿了两天,连只鸡也抓不住。我又虚弱,常常昏死过去,她却不肯离开我半步,经常是两人一起饿醒,这感觉我从未有过,竟像是,相依为命。
她实在奇怪,除了奇怪,也许又有一点木讷。她常常望着天,不说话,便是几个时辰,她说她是这天上掉下来的,我觉着荒诞,又看出她的悲,在眼里的天空打着转儿不肯落下。
她说,我最重要的人死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她转过头,我轻轻的道,我没有重要的人。
她没有换上一副同情的表情,只是愣了愣,然后突然笑了起来,说,可你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啊。
重要?我冷笑,你知道我是谁么?你敢与我一起?和我为友,会被天下追杀。
她见我生气,只是又望回了天,良久才懒懒的丢出一句话。我……就算不被追杀,也很难活下去呢。
她笑了,所以,我才不管你是谁,你只是一个很重要的家伙而已。
我心中一动。她却已经不再看我。事后她竟还拿我的身份开起了玩笑,如果我真的是杀手,那她要与我一起建起一个组织,专门替人杀人生财。
我的心情与伤势一同变好,听她说的新鲜,随口问了句,那这组织叫什么名字?
名字?她懒洋洋的看天,就叫黑社会吧……要不……斧头帮?
我对她的奇怪早就习以为常,轻道,那就叫清风阁吧。
我不知道会不会再有那一天的到来,因为我躲了这近一月,江湖上的仇家寻了来,个个吵嚷着要替天行道,将我们围困在树林里。
她在我身后,瑟瑟发抖。怀里是她刚找到的包裹。
她问,你真是杀手?声音里有止不住的惊恐。
我冷笑,这一天还是来了,她知道了我的身份,恐怕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与我谈笑自若。我闭了眼,抓过她的脖颈,狠狠的掐住。
她惊得直喘气。那些所谓的武林正派吼道,休得行凶,快放了那个姑娘。
我在她耳边轻道,装作被我劫持的,他们会放你走。
她没有动,双手扒住我的手遮住嘴唇,轻道,你会死吗?
我没有说话,也许会,也许不会,可谁在乎呢?
连我自己,都不在乎。
她挣脱我的钳制,向前走了几步,突然跪下来,咚咚的磕起了响头。求你们放过他吧。
我一怔,不明白她要做什么。
那些名门正派瞪大了眼睛,放过他?小姑娘,你可知道他是谁?
我……不知。她额头磕破了,殷红的血汩汩而下。我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他杀了多少人是好是坏,但他是我很重要的……
那你跟他是一伙的了?那些人道,望着她仿佛这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你与肃杀……是一起的?
她不磕了,我望着她。
没有阳光。她缓缓直起身,望了一眼天空。
人为什么要杀人?她恍若呓语般的轻道,他杀了那么多人,背负了一生的痛楚,你们杀了他,所背负的罪孽原也一样。杀人便是杀人,什么借口都是一般的丑恶。
啰嗦什么?只问你与他是否一伙的?
她站起身,挡在我前面,轻道,当然。
他是我很重要的……朋友。
仿佛有温润在血液里流淌,那感觉说不出是什么,像是阳光渗透了皮肤,又像是他当年递过馒头的手。
我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在树林里四散,名门正派们纷纷抽出剑,只怕我有什么阴谋。为首的一个吼道:你死到临头,笑什么?!
我大笑道,张肃此生寂寥,而今得友如此,夫复何求?
原来这些年,我放不下的,始终是他。活了一时,却禁锢了自己一世。那双眼睛,我失去了一次,再也不能有第二次。
其实她不知道,杀掉这些人,对我来说其实不费什么力气。
可我没有动手,因为她不喜欢看见死亡。我抱着她逃掉的时候,她笑了,说,你又救了我。
不,我轻道,是你救了我。
她低下头笑起来,那眼里,仍是对生命的希望,以及温暖。
这双眼睛,要一辈子去守护。
我知道,我已经可以放下了,那些固执着的噩梦,便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躲开一支箭,原来他们在后面也有埋伏。
我与她分开,离开我,她或许有一线生机。我说,若是不死,便一起组建清风阁,由她当阁主。
她一怔,便笑了。
跑了几步,远远的回身喊道,老张,一定要活着啊。
我没有回头。
后来,这女子果真不同凡响。
她仍是说,我们之间,不是亲情,绝非友情,也非爱情。
只是,那最重要,最重要的羁绊。
作者有话要说:内个,审稿好慢啊……被pia飞……
我也知道是我懒的说TOT
但是,已经在构思小夜子与纪土豆儿女故事的囡囡,希望能给大家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