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阖家欢喜(完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阖家欢喜(完结)- 第10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回京不是更好?大家伙的照应,八嫂生十个、八个的也不怕了。”老十三笑道。

    “又胡说八道,当你八嫂是什么?”老三假斥着,话里话外的却在说,啥东西一生就十个八个。

    “十三弟还小,哪里懂这些事。皇阿玛,茉儿这是头胎,她年纪又还小,八弟急切些,也是对的。此时,万不敢乱说乱动的,听八弟说来,他府上的几个供奉只怕真的指望不上,还是请皇阿玛开恩,留下几位太医。等茉儿生了,再准其回京可好?”太子把老三、老十三一起骂进去了,再跟老爷子说道。

    “太子还是老成些。”康熙点点头,太医可以留下借给老八,但不是给老八,只是给时间老八去于找新人回来,毕竟不是在京里,在八爷府里养太医,不是拿话给别人说吗?

    看了老三和老十三一眼,对李德全说道:

    “八福晋有喜,按规矩赏,把这串珠子也带去,说朕说的,让她圈在手上,好生养胎,朕儿子是指不上了,等着她给朕生个乖皇孙了。”老爷子取下一直圈在自己左手上的紫檀手珠,放在了铺着黄缎的托盘上。说完了还瞪了老八一眼,“现在高兴吧?等着,十八年后,再有一块烧肉气死你!”

    本来太子和阿哥们听到说儿子指不上,指乖孙时,脸色都变了,结果听到老爷子后一句,一齐笑了。


第一七一章 改变(上)

    第一七一章  改变(上)

    老十在预定时间回到了行宫。当然还带着自己的未来的岳父和未婚妻,一幅志得意满的样子。

    这些小半年可不是白去的,虽说没有像早初夏茉他们想的那样,把蒙古各旗转个遍,忽悠人家买奢侈品,但成果却比老八和夏茉想像中的丰硕得多。

    当然老十开始时,真的按计划准备忽悠着那些土老财们过些有品味的生活,让他们明白抱着金子睡觉,是没有前途的,要把金子变成享受。

    老八他们的计划是,光忽悠当然是不行了,得让他们看见。比如老十自己就带着自己的家伙事去的,喝奶茶,用细细的黑色镏金铀下彩单耳杯,(就是欧式的咖啡杯)下面还有个小盘子托着,衬着就是那么有派;吃烤羊肉时,老十用上了刀叉,显得就是那么的优雅……

    当然这一切,夏茉可是家里没少训练他,以夏茉的想法就是,想推销产品就得改变人家的生活方式。就像现代的广告,如果说不告诉人家什么是错的,怎么让人知道什么是对的?所以改变了生活方式,很多东西就变得不能忍受了。在现代时,夏茉可没少被广告忽悠的去乱买东西,现在决定让老十身先示卒。

    老十做完了,马上引来一群人的反感,首当其冲就是其其格,老八的作派是让其其格恨不得就此悔婚不嫁了。

    一个男人,弄得跟娘娘腔一样,让她这个从小以雄壮为美的蒙古小辣椒很是不爽的,而后来再看到老十天天洗澡,还用从中原带来的香粉去除帐篷里的异味时,其其格愤怒了,觉得这是老十对自己民族的不尊重。

    老十倒也没惊慌,他早料到了,他们从小就被康熙带着来参加秋狝,老爷子自己都是为了尊重蒙古的习惯,也是用手抓羊肉,用大碗喝酥油茶的,就怕蒙古王爷们一个自尊心受伤,引来风波,所以当老八想着怎么让蒙古改变生活习惯时,夏茉就有了用杯子代替金碗的想法。

    当然这也是夏茉自己不喜欢用盖碗喝茶,早就想让人烧些杯子给她,又不敢说,现在找到机会了。自然就顺便了。

    图纸一出,瓷器作坊就传回话来,人家一眼就认出了这是西式的玩艺,夏茉这才知道,原来从明朝时,中国就有了为海外代工的先例,人家出样子,由他们负责烧制,再原封原样的给人用海船运回去,咱们中原人还真不稀罕这破玩艺。

    窘得夏茉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才好,被人当文盲了,不过这也省了麻烦,直接拿了人家的图纸,改出口转内销了。人家是专业的,做得自然更好。当然外形一样,绘的图就改成蒙古喜欢的图样,让他们更有亲切感。

    老十对拿刀叉比对杯子的接受度要好点,毕竟都是满人出身,从小身边就有一把小匕首用来割肉的,康熙也是这么教他们不能背祖忘宗,但用叉子哪有用手方便?

    夏茉马上说了一通。手摸了这个、那个,再去拿肉……全是皇子,一个比一个爱干净,想想夏茉说的,前几天吃的都吐出来了,以后再拿叉子就没那么抗拒了,稍微练习一下,就成了。夏茉有了杯子的教训之后,马上就这也是西洋人的餐具……

    当然没说完,被老八、老十、老十一三人一齐鄙视。老八最厚道,因为夏茉是他媳妇。老八很好心的告诉他,康熙早年的上书房里曾经有两位著名的师傅,一位叫汤若望,一个叫南怀仁!

    夏茉不做声了,她想哭!

    小说不带这么就误导人的,人家穿越了,什么都能拿出来显摆一下,自己好容易出点新招,还被人鄙视了,吐一口血,望天长叹,‘穿越作者们,你们能不能教人点好?’

    夏茉就不再说啥了,老实的教老十他们用餐具和杯子,当然老八他们也不傻,夏茉可是从小在宫里生活,自己们虽然知道,却还真不会用。

    夏茉不搭理他们,当然。因为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编下去,基本上现在她的心灵已经被打击得很脆弱了,编也得叫人信不是。

    她不说话不代表老八他们不会想,但出于对夏茉的了解与信任,他们兄弟三人自行脑补成功。一齐认定是苏麻教的。

    因为太皇太后当年重病以为没救时,为汤若望所救,后一直尊汤老爷子为父。顺治帝也就顺理成章的叫汤若望为汤玛法的。

    康熙初年,汤若望还在,举荐的南怀仁也是很受康熙的重视,跟他学了好几年几何、算术的。所以洋人基本上在宫庭里还算是受到礼遇,当然后来康熙与罗马教庭决裂后,很多事才不同了。

    但在太皇太后时代,因为老太太信教,教堂在北京城里还是挺受爱戴的,老太太也常带着苏麻去教堂,所以想想苏麻会这些西洋的东西也就不足为奇。

    想是苏麻后来把夏茉关在慈宁宫大佛堂时,教过一些给她。想到这个,老八他们连证实都懒得跟苏麻证实了,直接就认为是了,主要是认为不是什么大事,于是不放在心上罢了。

    老十学会了用刀叉,再去拿杯子喝茶时,也就没那么难受了。其实用杯子上有把儿是很科学的。因为不烫手啊!盖碗下面的碟子和上面的盖子,说白了,就是因为直接拿茶碗烫手才想出来的办法。

    但用盖碗的人家都是那有钱有闲的,想啊,一套盖碗,分三段,一个不小心,就能碎成八瓣,还得被人鄙视一下没规矩!洋人直接弄个像茶壶的耳朵上去,又不烫了,还安稳。下面放个碟子托着。透着就文气。

    待老十跟其其格解释清楚之后,并且大方的送了一套茶具和餐具给其其格之后,其其格开始自己在帐篷里试用。

    当然回到自己的帐篷,她第一次感到了不适,在老十的帐篷里待久了,习惯了帐篷里熏香的味道后,再闻自己帐篷的味道就有些难受了。忙让人点上檀香,心里变得满不是滋味起来。

    再试着用有把的杯子喝滚滚的酥油茶时,马上就爱上了杯子的好处了。再想想,到时天冷时,杯子的高度可比茶碗更适合捂手。

    有了味道和杯子的认知之后,其其格不敢再试刀叉了,其其格并不是那种没有见识的小女子,他们的部落也接待过罗刹国的洋人,他们也会用刀叉吃饭,那时她没多大的感觉,可是现在回想起来,那些人看自己的父兄大碗喝酒,拿大块肉啃的表情是带着不屑的,老十带来洋人的东西送给自己,是什么用意?

    晚上在父亲的帐外举行大宴时,其其格第一次注意到老十和父兄的区别,他也跟大家一样用金碗大口的喝酒,用自己的小匕首去割肉,但没拿出叉子来让大家难堪,却只是用匕首把肉切成小块的,还是用匕首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到嘴里,其其格有点感动了,觉得老十在自己吼过之后,开始学着尊重自己的族人了,当然父兄的粗鲁的形像就此被确定下来了。

    再后来,其其格就没法不用杯子喝茶;没有熏香之前,她也没法进帐篷……一切就如夏茉他们计划那样顺利的进行着。

    只是夏茉根本就没正经跟蒙古人交往过,所以很多事她根本就不知道,比如蒙古人很豪爽,在他们看来老十来给岳父送礼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他们根本就没想过。这些东西将来是要用钱买的,更没想过,老十可能是来推销的。

    所以在其其格看来,老十就是来玩的,那些奢侈品在他们看来很漂亮,好用,却真的没引起注意,但在老十最随意的一件事却引来了其其格的注意。

    其其格最开始最烦老十的就是老十爱洗澡,出去骑马回来要洗,睡觉之前还要再洗,部落里的男人们洗澡都是往小河里一跳就完了,可是老十却非要洗热水,泡在放了还要用一种叫澡豆的玩艺,真是比女人还爱干净。

    可是跟老十呆久了,闻到老十身上干净清爽的气味,再让她跟族人靠近,哪怕是自己的父兄,她觉得都无法忍受了,甚至于她都觉得自己身上都味道了,谁不想在心上人面前展现最好的一面,其其格生怕自己被老十比下去,也开始了天天泡澡的日子,并且从此也爱上了洗澡!

    其其格是部落里最爱宠爱的小公主,又要嫁到京城里去,在部落里地位是有些超然的,大家都以为是因为其其格美丽引得京城里的贵人都看上她了,于是她的一言一行被受其它贵族女子的关注与模仿。

    部落的女人们也就跟着改变起来,除了因为女人比较善变之外,更重要的是,女人谁不爱美?谁不想更加优雅?

    于是在老十还不知道的情况下,从此部落和新生活运动就此展开了,在一片叫苦不迭之中,女人们争先开始开始学习优雅的生活方式,由此也就更嫌弃男人们身上的味道。

    一个、两个也就算了,毕竟来说,这里还是男权至上的,慢慢的当男人发现,就算是最卑贱的妾侍,在接待自己时也不再露出之前迷醉的表情时,他们爆发了。

    这太伤自尊了,凭什么老十那个娘娘腔倍受爱戴,自己所到之处,除了奴婢侍妾,那些贵族女子们都会不自觉得退后几步,亲姐妹们直接大喝一声,‘臭死了,洗澡去!’


第一七二章 改变(下)

    第一七二章  改变(下)

    他们很想赶走老十。可是不敢,人家是皇子,目前他们还不能得罪大清。更何况,老十还送给他们很多金银器。看着那些金银器的份上也不能这么干。

    不能改变老十,而女人们已经改不回来了,想有尊严的在女人那里得到尊重,就得跟着改变。于是泡热水澡,用澡豆被迫成了部落贵族的新习惯。虽然这样了,但心里的气是不平的,于是他们明里暗里看到老十时,总会说些风凉话儿,气得老十半死。

    老十觉得洗澡其实是件很舒服的事,为什么到了这些人眼里就成这样了,不甘心被人说是娘娘腔,便建议他们修个汤池,这样老爷们一泡在一起,谈天说地,喝酒聊天不是比坐在帐篷里更舒服?

    老十当时真没多想,男人们泡在池里喝酒打屁,是从宋时就有深受各阶层民众喜爱的恶习之一。老十在京城时也跟老八去澡堂子里见识过,当然没敢真下去。

    现在他这么建议更多的是想告诉这群爷们。洗澡是风雅的事,而男人应该更爱干净!再者说了,老十毕竟还是皇子,让他真的张嘴推销?他还真张不开那口,除了送给部落的礼物外,他一份定单也没拿到,心里憋屈啊!想着泡澡,说话随意,说不定能劝他们来买自己的东西,于是才提了这建议。

    挖池子没啥技术含量,几个奴隶一齐动手,一个内嵌石砖的大池子就弄得了,引来河水,再加点烧开的热水,天反正挺热的,水也不用太烫。

    正如老十所想的,一群爷们赤呈相见,靠坐在池里,边上漂亮的女奴伺候着酒肉,大家喝杯聊天,说荤笑话,马上就找到了人生新的乐子。

    这果然比帐篷里喝酒痛快,高兴了还能顺手抓一个女奴进池子,既没光天化日之下的尴尬,又有了相互攀比之意,从此这些老少爷们真的开始爱上了洗澡。

    但都不是那目光短浅的主啊,马上就想到了了。现在是天热,在太阳下晒一下午,晚上泡进去,再加点热水就行了。可是冬天怎么办?

    老十手一摊,这就没法了,因为他们是游牧,总不能让他们盖房子安定下来吧?

    老少爷们马上拍拍脑子,为什么不行?逐牧草而居的是牧民,可不是贵族。再说各部落的活动范围是固定的,部落主的驻地是固定的。只是早年大家一直觉得帐篷比房子敞亮,便没改,现在也许是时候了。

    老十愣愣的看着准岳父踌躇满志的意思,有点犯晕,自己是来推销奢侈品的,怎么人家对他的奢侈品没感觉,却一个个决定搬进房子里住了?这怎么办?

    于是老十派人快马加鞭的回来求援,当然还有一层原因是,人几辈子住帐篷,没人会盖房子。

    老八接到报告,愣了半天说不出话来,自己没准备给他们盖房子啊!老十也太有才了点吧?盖房子能赚几个钱?老十真是个傻蛋啊!

    夏茉看了信也发呆。原来台吉们不会没事搬家啊?看到老十用洗澡引得这些人决定盖房时,夏茉马上想到了古罗马帝国。一个因为热爱洗澡,使得一个庞大帝国的覆灭的旧事来。原来真的是一个腐化的生活方式,真的可以灭掉一个种族。

    不过想想也是,八旗进京才多久?马上就不如汉军旗了,到清末时,朝中重臣全是汉人。果然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啊!

    “八哥,咱们赚钱是其次,主要是让他们别反叛,别跟沙俄那些人跑。所以啊,派人吧!再说,盖了房子就得往里放家俱,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