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侍成群(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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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侍成群(女尊)-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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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他的双眼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了眼睛。
  她发自内心的微笑了。
  太好了……果然有效……
  “姐姐?”她的眼前开始发黑,她可以感觉到心跳变的沉闷。
  “姐姐?!”弟弟发现了她的异常。
  “乖……”她吃力的抬起一只手,想要去摸弟弟的脸。
  “姐姐!!!”弟弟在哭。
  别哭啊……哭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呀……
  眼前的画面晃了一下,接着便成一片漆黑。
  安拉,这就是死的感觉呀。
  你还剩下三年阳寿。
  萧离离突然醒了,眼前一片灰色,似乎自己悬浮在空中,充满了奇怪的烟雾。没有人说话,然而她却分明知道有人在说什么。
  “我还有三年?这么狗屎运?”萧离离拍着自己的胸口,心想好险啊。
  你心情很好?
  “是啊。我还可以活三年呢,不错了。看来我阳寿很长嘛。”
  这三年你想去哪儿?回到自己的身体?去别人的身体?去别的生物的身体?
  “啊?等等,你是阎王爷?不是说到哪儿去时看阎王爷的心情吗?”
  纯属放P!全是以讹传讹!
  听不见的声音咒骂了一大段话之后,才稍微冷静下来。
  说吧,你要去哪儿?!
  声音又问。
  “啊……”萧离离犹豫着。
  你不想回去吗?
  “不想啊。”萧离离叹气,“我不想再当萧离离。”
  ……
  “怎么啦?”
  你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嘿嘿,您夸奖了。”
  那……我让你去另外一个时空怎么样?
  “另外一个时空?”
  对,在那里刚刚死掉一个公主,她的躯壳里没有了魂魄,如果你愿意,可以进去享受一下当贵族的滋味。
  “听起来不错嘛!可是感觉像借尸还魂阿。”
  本来就是!
  “……您真不给面子。”
  总之一句话!去不去?!
  “去去去。”萧离离连忙答应。
  但是借尸还魂有副作用的。
  “啊?您老能一次性把话说完吗?”萧离离差点扑到。
  借来的尸体,原则上是使用不了三年的。脱离了它固有的灵魂,可能会比你想象的早的腐烂,坏掉。
  “……”萧离离的头像里立马浮现了自己变成骷髅架还在缓慢移动的可怖表情,“我会变成怪物?”
  不。
  “啊?”
  你会随着身体的腐烂,一起死掉。
  “这样啊。”萧离离大笑,“太棒了!我去!”
  ……我倒。
  “怎么了?”
  你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呵……”萧离离笑着,“您夸奖了。”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觉得浑身都跟灌了铅一样的重。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张小男生的脸,那么的小,似乎只有十五六岁。
  “喂。”她心情极其愉快的问:“说吧……”
  “说、说什么?”小男生似乎连声带都没有发育好。
  “这是哪个空间,哪个世界,哪个朝代,哪个皇帝执政?老娘又是什么身份地位?”
  不管是哪个空间哪个世界,只要是不用流泪的地方,都是好地方。
  '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五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刚发完第十章就掉线了
  再也上不来
  抓狂……现在奉上,加更章节
  有人说我写的好雷?
  太好了……终于有人说我雷了
  哦也~~~~~~~~~~~
  ================================
  谈一下我的穿越观:
  1,我其实不感冒穿越情节,不过只是刚好写到那里觉得十分有趣恶搞就加上了这个设定。
  2,我认为穿越的女主到古代要想获得,肯定不是小白,也不是脑残。穿越女到了古代也可能被严酷的环境弄死的
  相信我,这是我写这个番外要告诉大家的事实。
  至于如何活下去嘛……
  如果读者强烈抗议,她总会活下去的

  ☆、学术知识研讨会

  11
  第二日早晨起来,长公主那边就差人过来喊我过去。
  我服侍主子吃了早饭之后,匆匆就过了长公主处。一路上想到前夜长公主的举动,总觉得有些不安,然而现在都已经是这种情况,也只能耐下心来与长公主应对。
  来到长公主的院子,得知她已经在书房里了。长公主的院落安静精致,园内风景紧密错落有致,我走过几个回廊,面前坐落在湖水中央的屋檐飞起的别致小楼便是她的书房了。一楼门前横匾上题“静庭息”三字。字迹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看着就似乎见到长公主在边疆沙场上那英姿勃发的横扫敌军的气势。
  想到这里,二楼的窗子打开,长公主探出头来:“小秋,来了?”
  我连忙屈膝行礼:“长公主。”
  “上来吧。”她点点头。
  “是。”
  我推门进去,一楼中间,齐刷刷的摆着二十几排通天书架,上下以扶梯相连,若要取阅上层书籍需要登上扶梯方可。我从书架中间穿过,外面的阳光一下子让整个藏书房都骚动起来,似是许久未曾见过阳光一般,书架将阳光切割成无数细小的光柱,尘埃在其中飞舞。我一时看呆了。我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书籍,在一个房间里出现。在饶府的时候,父亲总偷偷带我去母亲的书房看书,那时候的书也就一个书架,我却好象珍宝一样。毕竟在这个世界里,如我这般的懂得识字的男子是离经叛道的吧?
  父亲每次教我识字之后,都跟我讲,千万不可让其他人知道。越是蠢笨,越是乖巧的男子才能讨得妻主的欢心,才能活得长一些。男子无才便是德。
  这些话,我至今都深深印刻在脑海之中。
  上了二楼,长公主正在看书。
  她看我一眼,指着对面的位子道:“坐。”
  “这……于礼不合。”我道。
  “这里没有旁人,坐吧。”长公主说。
  我犹豫了一下,侧身坐下。
  她点点头,问我:“你识字?”
  我正在想如何回答她。就听见她接着说:“你不用瞒我,那日问你国内事务,你都能够对答如流,普通的男子绝不会有这般见识。你照实说吧,我不会讲与他人知晓。”
  听得此话,我知道再瞒也是瞒不下去的,只好点头:“是,爹爹曾经教过我一些。”
  “你读过什么?”他问我。
  “《男戒》,《男训》,《顺良传》,《恭亲录》。”我答道。
  “男子四典?”
  “是。”
  长公主叹了一下:“秋素,你还是没有同我说实话。”
  “四书五经皆已读遍,《论国力》,《国策》,《乾坤记》等国学书籍也背记熟练,各派学术业都有涉及,因对水利有兴趣故而《浔水》,《治水》也都看过。诗歌方面如《雅律》,《绯句》也十分喜爱。其他不成系统的书籍,囫囵吞枣读了不下千本。”最后我只有老老实实的说道。
  “呵呵。秋素,你所读书籍之多,我都惊讶。科举中之辅女之位所需学习书籍也不过如此罢?”
  我知道科举一旦选成辅女,至少可以位及五品官职。当朝左宗仕女周嵘当初也辅女出身。心下惶恐,不知道长公主这样子说话究竟是夸奖还是讽刺?
  “你既然这样博学多才,我便考考你。”
  “请长公主赐教。”我恭敬道。
  “你进我小楼,楼前横匾上书‘静庭息’三字,可知是何处出?”她问道。
  “此三字处于《绯句》第十一册,大周开元三年,著名绯句诗人阮宓宓之绯句《柴扉》中。全句是,静庭台前,枯叶落无息。”
  “嗯。”长公主点头,又道,“何为‘绯句’?”
  “绯句又称长短句。乃诗人行酒吟唱之时,放荡不羁之产物。故而绯句多适合吟唱,一首绯句最为精彩之处就在流畅,易于吟唱,修辞平仄都在其次。前朝绯句名家胡丘之形容绯句如‘衣衫凌乱,榻间之青涩少年’。又有形容曰,‘涧谷幽泉,初听杂乱无章,细品才觉其中之意境。”
  “那现在你做一首来听听。”他道。
  我吃惊摇头:“长公主,这个我不会。”
  “哦?你似乎对绯句很有研究,怎么不会做?”
  我低下头,想起父亲的面容,轻轻皱起眉头:“世间女子多爱绯句,吟唱之时多为恣意弄欢。世间男子学做绯句者不在少数,却多为沦落风尘之人,剩下的学来都是为了讨得妻主欢心,多得一会儿温暖怀抱而已。此等淫靡之物,学来无用,所以不曾自己做过。”
  “好!”长公主突然拍掌而笑。
  “长公主?”我不明白她为何突然开心大笑。
  “秋素啊秋素。”接着就听见长公主说道,“我就知道唯唯诺诺并非你的本性。今日终于有幸让我窥探你真实面容一角。果然不同凡响。”
  我正不知道如何答她,又听得她说道:“然而你错了,绯句并非床榻寻欢的靡靡之音,也能透露出世间女子的万丈豪情!”
  说罢她提笔蘸墨,大笔一挥,苍劲的字迹跃然纸上。
  我随着她的文字看去,也不禁叫一声好一篇短绯:
  激射!
  战鼓齐催。
  蛮夷无道,
  过处血流成河。
  狼烟起处引箭,
  血斩野妇颅。
  (小秋注:雅律和绯句都是自创的玩意儿。感觉大概在另外一个世界应该有其他的文学氛围,所以创造了绯句。绯句分为短绯和长绯,短绯的格式较为严格,一般每行的字数是:二,四四,六六,五。长绯较为随意,在国内许多地方,农家耕种,情歌,甚至是家书都可以用绯的形式来写。因此绯句是相对雅律来说非常随意的不讲究修辞的诗歌,国内大部分人都会作绯。雅律的规则嘛,下次在讲啦!)
作者有话要说:  恩……这张似乎比较枯燥
  我的兴趣是塑造一个严密的女尊世界体系
  她有着完整的文学,文字,国家等支系与我们这个世界对应。
  作为独立的世界,她有着自己的整体理论,这个可以从小秋读的书籍那段看出来。
  …
  另为昨天没有跟新道歉,我的车卡,信用卡,等“又”不见了。
  用又字是因为,我丢东西都丢到无力了。。。ORZ
  据说如果东西找不到,过两天又回来了,科学解释是它进入了平行空间。所以过两天你就会找回来。
  ……话说我的东西进入平行空间的概率也太大了吧
  难道我本社那就是穿越体质?
  ORZ

  ☆、以卵击石

  12
  “见笑了。”长公主道,“在边疆的时候,也没什么消遣,要不杀人,要不做绯。要不边杀人边做绯。所以写了一些凌乱的东西。”
  我叹息了一声。
  长公主奇怪地问我:“怎么了?”
  我看着她,羡慕地道:“长公主谈起边疆,极其豪迈,战鼓擂动,万人呐喊,头顶无边苍穹,脚踏大漠黄沙。杀人做绯,实在是大快人心之事。小秋自出生以来,不曾踏出过家门半步,唯一一次还是在来王府的路上。不过半个时辰光景,看到的景色已经是我此生最精彩的画卷。”
  长公主怔了一下,张了张嘴,似乎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我却被她一首短绯激荡不已,明知道这些话不该说,可是看到长公主不知道怎的又忍不住说了下去:“世间男子,皆无才为德。以妻、女为主,终身傍依他人而活。其实秋每每想起来,亦是不肯甘心,却实在是没有办法。相比早些年建盛行男子裹足,出门脸罩薄纱等习俗。现在已经对男子极为宽容体贴了。”
  长公主仔细看我,问道:“小秋,你也想上战场,杀蛮夷么?”
  我愣了一下,摇头笑道:“这种事情,我连想都不敢想。若是能自由出入府中,习得一些防身之术,而不被指责伤风败俗,秋素便已经知足了。”
  长公主道:“这有什么不敢想的,我大周开朝之时,女子男子都可以上战场杀敌。那时候男子入朝为官也为普遍。只是后来几十年渐渐有些学究开始矫枉过正,甚至出现了男子裹足的风俗。最近十年左右,对男子的约束也少了很多。在过些时日,男子上战场也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了。”
  “难道就凭小秋这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吗?”我卷起袖子,露出纤细臂膀,苦笑道,“男子出生,为了日后有白玉肌肤,便服用玉肌散,化去全身气力,自此再无能力与女子之力气抗衡;接着点朱砂于右臂,自此男子贞操便昭然于世,若婚前不受节操,则朱砂消退,身败名裂,女子可有此等忧虑?”
  长公主道:“小秋,你度过千百本书籍,怎么变得如此迂腐?”
  “啊?”我看她,“长公主您的意思是?”
  “玉肌散可化力气,守宫砂可限你行动,但人之智力却是这两样东西带不走也无法带走的呀。”长公主说这话的时候,似乎有些激动,忘了礼节,伸手扶上我的肩膀,两只眼睛睁得圆圆的看着我。
  我被她一扶,身体后扬,一抬头就看到这样子认真不已的她,呼吸顿了一顿,连忙退后,躬身道:“长公主,您为何要与我说这些话呢?小秋只是二公主院内的一个屋里人,说起来只是下人一个,公主为何如此操心?难道是小秋长得像红柳哥哥吗?”
  她却没有回答,表情严肃,紧紧抿着双唇看我。
  过了半晌,她才突然开口道:“武功我只会些战场上进攻之术,可能无法教你。你若愿学,今日起我就教你兵法。没有原因,你若愿学就应一声,你若不愿直接出门,自此我也不当认识你这么一个人。”
  我心下奇怪的很。
  我与长公主见面不过三次,来去不到三天,究竟是什么原因,长公主竟然如此屈尊降贵芹瞧得起我。且不说我像不像红柳还在其次,她这些话语已经俨然不是主子对奴才所说,反而似乎把我视为与其平等之人。
  真是怪哉!
  我想了一想躬身答道:“恕小秋难以从命。”
  长公主必定是万万没有料到我会拒绝她,手里的毛笔“啪”的一声摔到桌上,问我:“为何?!”
  “有因方才有果,什么样的因结什么样的果。小秋怕不知道因,到时候结出了一个奇怪的果。想到这个,就难以从命了。”话刚说完,下巴就被长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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