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清妍更是咋舌:“你怎么连这样的事也做?”
欧竞天漠然一笑:“你以为真正为民的父母官治下会有这么多走投无路的百姓?杀了他们,一来可解灾民燃眉之急,二来么,虽然只是些微星火,焉知他日不会成为燎原之势?天庆朝廷,也便命不久矣。”
慕清妍黑线,这个男人,心够黑的!
走走停停,半年之后,来到欧竞天的大本营——黄沙关。
天庆内地民不聊生,鼠盗蜂起,可是黄沙关以及左近却一片祥和。
安顿下来之后,欧竞天便带着慕清妍在黄沙关四处逛,指点风物,详述当年的点点滴滴。
黄沙关内共有大小民族十来个,虽然名族习俗不一样,却彼此和睦,互通有无。黄沙关物阜民丰,堪比南蒙。
逛了一日,两人才回欧竞天在黄沙关内的一处宅子,才进门便听见欧怀瑾咯咯咯的笑声,院子里石桌旁静静坐着一个身穿碧蓝衣衫的男子,他身边还有一个浅碧衣衫的女子,女子手里拿着小小的弓箭,正红得欧怀瑾开心。
听到脚步声,那对男女齐齐站起身,转过脸来。
欧竞天略一挑眉,不甚乐意:“随风?你怎么来了?”
段随风仍旧是老样子,面容温和,只是眼睛里弄的话不开的忧伤已经不见了,他身边的女子娇俏可人,只是略显拘谨。
段随风却并不在意欧竞天的态度,只是平和的解释:“我知道你们不会久留,特来与你们辞行。而且,看样子,你们似乎是赶不及我的婚礼了,所以,我特意把新娘子带来给你们瞧一瞧。”
浅碧衣衫的女子羞红了脸,却还是落落大方的行了一礼,爽朗的道:“燕玲见过二位!”
欧竞天看了看燕玲,略一点头,虽然不动声色,但慕清妍已经感觉到他情绪有些低落,略一转念,已经想到原因,大概,这位燕玲姑娘有几分像当年的海蓝衣。
当下,慕清妍也不点破,只是笑着寒暄几句,命人安排筵席给二人接风洗尘。
果不其然,到了晚间,段随风叫燕玲先回去休息,欧竞天这才问:“随风,我不会干预你的生活,但是,你确定,你娶的是燕玲而不是蓝衣的影子?”
段随风温煦的笑。
慕清妍笑道:“润泽,我看你是杞人忧天了。你没注意到方才吃饭的情形?你总是这样冷着一张脸,燕玲姑娘想是有些怕了,都不怎么敢吃菜,是随风一直替她布菜,你不见他选的菜没有一样燕玲姑娘不是吃光了的?这说明,随风对燕玲十分了解和爱护,否则怎么会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还有,”她笑着瞟了段随风一眼,“随风腰里的荷包大概也是燕玲所赠,若不是对燕玲十分喜爱,谁会带这样一个旧荷包?”
欧竞天这才注意到段随风腰间的荷包,那荷包显然已经佩戴了不短时日,都有些旧了,做工稚拙,但看得出来十分用心。而燕玲的样子,显然是个只爱武功不爱女红的江湖儿女,肯这样用心的绣荷包,显然是把段随风放在心上的。不由得微微点头,容色也缓和下来。
段随风举起面前的茶:“润泽,你我兄弟几乎三十年的交情,什么都不说了,你我各自前途保重也就是了!”
欧竞天颔首,端起茶来一饮而尽。
就此分别。
第二日,段随风二人不辞而别,真真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而欧竞天和慕清妍一行人也只在黄沙关休息了三日,便又踏上征程。
出了黄沙关,便是摩诃沙漠,摩诃各部一听欧竞天路过,纷纷退避三舍。经过一个月的跋涉,除了摩诃沙漠,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戈壁荒滩,而他们身边的给养已经消耗殆尽。
慕清妍一路风尘,颇有些憔悴,此刻更是担心。欧竞天却面色如常,甚至还有豪兴,带着儿子拉弓射箭,打下了几只雄鹰。
太阳很烈,因为清水不够,慕清妍有些头晕,正在帐篷里休息,忽听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一阵整齐如一的声音轰然道:“臣等,润下部所属,恭迎主上归国!”
“起来吧。”欧竞天的声音仍旧是平淡的。
霜姿雪致也是一脸好奇,扶着慕清妍走出帐篷,却见一身天水蓝的一队骑兵整整齐齐站在欧竞天身前,等着欧竞天的指示。
欧竞天转首对着慕清妍露齿一笑:“这是你们主母。”
那对骑兵立刻转过身子对慕清妍下拜。
慕清妍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等她神智清醒的时候,已经出了戈壁,欧竞天低首在耳边轻声问:“好些了么?”
慕清妍这才发觉自己是在他怀里,微微羞窘,挣扎着坐起来,问:“什么时辰了?”
“几时的事?”欧竞天皱起眉头,“你怎么不说?”
慕清妍不解:“什么几时的事?”
欧竞天的目光落在她的小腹上,下巴轻轻一点:“瑾儿要有个弟弟或者妹妹了吧?”
慕清妍脸一红:“你怎么知道的?”她也是刚刚才发现,还没有完全确定呢。
欧竞天哼了一声:“你打算瞒我到几时?”这样的大事,他怎么可以不立刻就知道!
“我为什么要瞒你?”慕清妍好气又好笑,“只不过这多半年的时间多在赶路,我月事不太准,因此也没有确定。”
欧竞天的眉头这才舒展开来,又道:“天已黑了,想吃些什么?”一面说着顺手提过一个食盒,打开来,里面是两个清淡的小菜和一碗米饭一碗汤。
慕清妍吃了,赞道:“味道不俗,而且食材新鲜,似乎以前没有吃到过呢。”
欧竞天神神秘秘一笑,在她背上轻轻一拍:“吃饱了便好好眠一眠,明日还有大事要做。”
翌日,天气极好,慕清妍醒来的时候,欧怀瑾趴在她脸前,笑嘻嘻拿着一根青草正准备捅她鼻孔。慕清妍轻轻拍了儿子屁股一把:“顽皮!”
欧怀瑾哈哈大笑:“娘亲是懒虫哦!”退到车外大声叫道,“爹爹,我要骑马!”
慕清妍简单地重新绾了头发,轻轻掀开车帘,不由的瞪大了眼睛。
眼前一望无际的是碧绿的草地,远处是朦胧的远山,草地上线条柔和起伏着小小的丘陵,一条大河玉带般飘在草原上,一座座洁白的帐篷如雨后的蘑菇般惹人怜爱,树丛环绕着一个个村庄、一片片田地。
牛羊骡马自由自在的漫步。
年轻的小伙儿三五成群活在角力或在马背高歌,或在田间劳作,年轻的姑娘们头上戴着美丽的花环在溪边浣衣。
农人和牧民互相买卖牛羊和粮食,采桑女甜美的歌声从桑林飘来。
这是一片乐土,牧民可以逐水草而居,不必改变自己固有的习俗。
农民可以定居耕种,营建一片村庄镇店。
这,便是欧竞天送给她的乐土!
慕清妍泪光盈盈,转过脸去,却看到怀中抱着欧怀瑾的欧竞天对她露出阳光般灿烂而笃定的笑容。他肩头停着一只火红的小兽,正是火龙貂。欧怀瑾悄悄伸手想要摸一摸,火龙貂却骄傲的将尾巴远远荡开。
她忽然想起燕玲问她的话,燕玲问:“楚王那么可怕,你为什么好像一点都不怕他?”
她是怎么回答的呢?她说:“怕,怎么不怕?你不知道我花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就是为了从他身边逃开。可是,我逃了一次又一次,却每次都以失败告终。反正怎么也是逃不掉,所以只好认命了。”
其实,逃不掉的不是自由,而是他的一片情深。
------题外话------
结文了,首先感谢一路相随的亲的支持!鞠躬~
文早已扑了,我也曾一度想过弃文。没有人知道那些没有感情的数字后面都藏了些什么,也没有人知道最终呈现在你们眼前的文字经过了多少次删改,这个文上传的是第四稿,付出这么多,实在不想胎死腹中。所以,没有放弃。
当然,惨淡的收藏和点击还是影响到码字的心情了,原本打算最起码也要超过一百万,最终还是放弃了第四卷“乐土逍遥。这样结文,虽略显仓促,不过还好,故事总算善始善终。
没有观众就没有表演,没有读者当然也就没有作者了。
所以感谢一直守在这片贫瘠土地上的你们,不嫌弃我文字的粗陋,情节的苍白,支持我的努力和付出。我愿意相信,这是一种理解。我愿我以后能有更加出色的文字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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