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蒙蔽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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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蒙蔽世人-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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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都是胡编乱造,因为我不能写我自己的经历和生活中感受最深的那部分,每个作家最敏感的那部分是他自己的宝藏,现在状态我没有能力开发,可能将来不干这个工作了,多读书、多思考之后再去写作。我现在写的更多是感觉上的东西,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

谈影视文学

我写东西有点工厂化,比如说写到缠绵悱恻、最激动的地方,球赛开始了,我完全可以停下来马上看球,属于德国狼犬那类,和中国的藏獒比它有一个优点,就是兴奋和抑制的转化速度特别快。

我在大学里讲《商业时代的写作》时说过,现在的写作不是你要怎么样、他要怎么样,而是你要意识到所处的这样一个时代,已经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信息化的时代和知识经济的时代,和大工业时代的写作手法、读者的阅读习惯完全不同,上网一点击什么都有了,作家对读者不再拥有知识上的笼罩性。就像索尼公司总裁说的,这是一个信息处理时代。前阵儿读一位女作家的新作,开篇仅女主角在沙发里的坐姿就写满了一页纸,文字流畅,人物跃然纸面,可到底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有兴趣去读这种东西呢?信息量不够,就引不起更多人的阅读渴望。现在的作家有个毛病,我写作,我不讨好观众,你爱看不看,我写我自己感动的东西。我可能跟他们立足点不同,我是从商的,商品在我头脑当中的印象非常崇高,是没有缺陷的,而你的全部声誉和信誉构成你的商品。我们文艺界内部对商业化的写作、商品化的艺术品定位是比较低档的,和艺术呈对立面。而在一些商业国家像美国,影院都有商业院线和艺术院线之分,按中国人的理解,“商业”一定不敌“艺术”。可实际上只有质量上乘能让观众掏腰包的影片才能进商业院线,艺术院线放的反而是些另类或水准不够的片子。

我的创作主要是出于自己的文学兴趣。现在虽然不是一个阅读的时代,也不是一个电影的时代,看电影比看小说的人还少。我在小说《你的生命如此多情》里讲过这样一段话:我们这些人非常不幸地生在了一个电视的时代,电视可以让一个本事不一定大的人、一件很普通的商品红得一塌糊涂,也可以让NBA红遍全球。中国的明星里更有95%都是电视制造的。身在这样一个时代,文学情绪让更多的人接受的话,你就离不开电视。

我觉得不存在文学是否要掉价去搞电视还是坚持你的孤独,应该是时代不同了,你应该用电视的途径把你的文学弘扬开去。每一个作家都会问自己,你希望你的小说是10万人读还是1亿人读,小说写得再好也不可能有1亿人读,但电视可以,这个“可以”的前提是你要有一些牺牲,要和导演讨价还价,要和每个演员去商量。

现在电视剧不好看的原因不是缺少尹力、赵宝刚这样出色的导演,也不是缺少明星,主要问题出在剧本上。每年23000部(集)的产量,可一年下来你能记住或是有争议的能有几部?大概也就两三部吧,60%都没什么可拍的。我觉得作家去搞电视是应该鼓励的,但作家也有几种:一种是他的作品本身不适合于移植影视的,比如说一个侦破故事就不好改编成相声和芭蕾;一种是可以移植,但作家会写小说不会写剧本,因为剧本的创作经验和所要求的知识结构和小说是不一样的,隔行如隔山,交给别人去改,那这个作家就只有仰天长叹了。

文学和影视本身也不是完全对立的,我的小说为什么部部都能改编成影视,我觉得还是因为我的小说比较传统,所谓传统就是首先有个完整的故事,一个片段几段情绪就不行;再就是要有典型化人物,他们都有正常的职业正常的恋爱正常的喜怒哀乐;另外就是相对简单的主题,小说可以用大量的人的历史和评论,甚至人物的内心独白来把事情说得很清楚,电视剧不行,一切都是动作化的;特点就是情节进展速度快。故事的大结局一般在我写作的开始就已经有了,不过人物的命运都有自己的逻辑,比如《永不瞑目》里原来肖童是不死的,可后来死了,写到那个份儿上只有死了更合适。还有《你的生命如此多情》里的林星,在我原来的构思里是要死的,后来情节发展到没有这个必要了,非让她死反而显得有点儿成心故意要制造一个悲剧似的。

《你的生命如此多情》是惟一一部不以警察为主角的作品。我说过,这部戏是写给能坚持到9集以后的人看的,前面的节奏太拖。就像我们写一篇文章,过了一晚上以后再看能删掉好多可有可无的东西。这个戏讲的还是一个比较纯粹的爱情故事,以前有种说法,说海岩提供的是“清感消费”,生活中不是没有吗,那就看海岩的书吧,流几滴眼泪也挺痛快的。

另外,《你》剧还提出了一个道德冲突,也就是中国人的公德和私德的问题。据我的员工反映,看我的作品有两个特点:一是放不下,二是不舒服。

我在写小说时,还是从文学的规律出发投入写作,不是为了写电视才写小说,更不是电视剧出来后再攒小说。

有一点要说明的,并非所有的小说都适合改编影视,有的小说只是适合阅读。我的小说很传统,适合改编成影视可能具有以下四个因素:一是有性格鲜明的人物,二是有相对完整的情节,有人说我特别会编故事;三是善恶是非的判断是大众可以接受的;四是情节的进展有一定的速度和节奏感。

剧本写出来后我基本就不管了,以后的运作靠投资方和摄制组了。

情感消费

爱情小说不外乎两个类型,一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爱情,二是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的爱情,人们更愿意看的是后者,所以我写的就是这一类型。

我说我的小说是情感消费,是指当代人已经很难在现实中找到真正的感情,所以花钱去买海岩小说,从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中寻找同感和抚慰。人有衣食住行的物质需求,也有情感寄托的需求。

关于作品的经典性

海岩作品虽然大热十年,但其是否可以成为经典尚需时间的检验。我写小说的动因只为抒发自己的感想,目标不在是否经典。全球化之后的中国和世界一样,世态及思维瞬息万变,未来难以预测,在这样的时代还枉自追求经典和不朽,不免有陈腐之嫌。但在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速朽年代,海岩作品十年未衰,显然已是当代文学及影视史上一个很难忽略不计的现象。

以研究经典为己任的理论家当然不妨拭目以待,但也有一些研究现实的理论家,已在研究海岩。我自己也很好奇的关注这些研究,因为理论文章说了我在创作时并未意识到的意义,让我得到启示,获益匪浅。

作品中不得不爱的人物

很多读者问我为何笔下的反面人物常常让人喜爱,如《玉观音》里的毛杰之类。这问题问得太刁钻啦,这可是海岩作品最核心的问题呀。我几乎每部作品都表达了对这个问题的困惑,这问题就是不同的价值观的冲突和不可调和。爱情至上者看到了破灭;国家至上者看到了英雄;道德至上者看到了正义,每个人从不同角度发出的欢呼与诅咒,正是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确实存在着价值观的巨大差异。到底是普罗米修斯更值得歌颂还是少年维特?到底是人性更重要还是公众意志更重要?这正是海岩作品争议最多的一个焦点。

其实这些问题我无法做出理论的回答,作家的任务只是忠实地写出他内心的直观感受,书中的是非曲直只能交给读者,由每个读者根据自己的道德取向自由裁量。

五、宠物

1。得到爱,也付出爱

很多人都知道联合国有一个人权公约,约定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和爱护的关系,却很少有人知道还有一个公约与人权公约具有同等地位,那就是人与动物及自然界关系公约。这个公约有一个核心观点,就是人如何对待动物及自然界,不是有没有动物性的问题,而是有没有人性的问题。

我在一本国外出版的介绍宠物的书中看到过这样的建议:每一个决定抱养动物的人,在抱养之前首先要召开一次家庭会议,征求全家人的意见。如果决定抱养,就要把动物当作一个家庭成员,无论生老病死,都要关怀呵护,不能嬉而不饲,甚至“始乱终弃”。动物要喂养、要训练、要为它治病防病,冬暖夏凉,都要为它料理周全。还要教育未成年的孩子,让他们为这个小小的生命尽一份责任。要让他们知道,养动物不仅是为了得到快乐,也是为了付出爱心。

人类对待动物和自然界的态度,也是观照人类爱心的一面镜子。

动物对爱的回报是最直接、最本能的。

这比人好。

——《宠物生活》序

2。新年同乐

新年快到了。

小时候过年,最大的快乐就是吃。

吃什么呢,吃肉。鸡鸭狗兔,摆上砧板,放进锅里,架在火上,放上葱姜蒜酱,随着咕嘟咕嘟的声音,香气满屋……

长大以后,知道鸡鸭狗兔可娱口腹,亦可养为宠物。鸡鸭兔我不养,因此照吃不误,养狗以后,狗肉不吃了。

前几年有朋友知我养狗,遂送一本《养犬知识》为礼。此书内容于国外同类书籍,大同小异。大同者,无非是从狗的种类、繁殖、喂养、训练、疾病防治等方面,分章节一一叙述,其文字大约就是从国外书籍中译来的。小异者,仅现于最后一节——论述狗肉的吃法,从宰杀剥皮、到分解五脏、一直讲到作料和火候,甚至还开列了数页狗肉菜谱,庖俎五味,详尽之极。以篇幅算,虽属小异,但全书的宗旨,似乎大变,感觉前面所述养育医驯之过程,都不过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最终吃掉它们!

后来又看过一个电视片,属农业频道的节目,拨到这个台时节目已经开始,发现是讲狗的喂养,于是兴致勃勃静心徐观。画面上的狗是我很喜欢的圣伯纳犬,喜欢它是因为它表情憨厚,[·]又因在外国被用于雪山救护工作,有很多救死扶伤的事迹流传。但看了半天才搞明白,这种“义犬”在这部电视片中是被称为“经济肉用犬”的,这片子也正是向广大农民兄弟们讲授如何喂肥如何宰杀如何卖肉多少钱一斤几年回本云云。

无独有偶,后来我去某地出差,看到当地报纸上有一则消息,说打狗运动进展受阻,饲主多不配合,分析种种原因,其中一条是季节选择不妥。时值盛夏,狗毛尽褪,狗肉大热,也不宜食用。如选在冬季打狗,则可向饲主晓之以利——狗肉可食,狗皮可用,不食不用,也可转卖,饲主听了,觉得经济合算,自会全力支持,痛下杀手云云。

看得我毛骨悚然。

某些人对待动物的态度,离现世享乐很近,离现代文明很远。生存固然是人类面临的首要问题,为生存而吃狗吃马和吃其它可吃之物无可厚非,但若为乐趣,则应有所选择。即便如此,在看到餐馆里狗肉生意火红兴旺时,我其实并未难过;看到有些人为了发财致富而养殖“肉用犬”时,我也没有难过,但如果我听说有人把自己喂养并厮守的小狗杀掉吃肉时,我无法不难过!

我不仅仅是为被吃掉的狗,更是为我们人类自己而难过。因为养过狗的人都知道,狗忠于你并给你快乐,狗是你的家庭的一员。

人之所以人,是因为他拥有更高级的情感神经和思维能力,拥有理智、同情、罪恶感和道德心,如果没有,那才是人不人,鬼不鬼呢!

人有七情六欲,要吃肉,要喝酒,要过新年。新年到了,祝人人大快朵颐,同时,别忘了给自己家的宠物们也改善一顿伙食,至少,让饭菜换个花样吧,以享全家同乐。

——《宠物派》新年刊序

3。家有宠物

我的猫狗

我的猫狗都是很名贵的,有只猫还得过全美冠军,狗也是有世界宠物协会的证书,不但血统纯正还很稀有,它们的情感有时是人无法代替的。狗忠实顺从,人也能忠实顺从,但有条件而且是易变的,狗是无条件的,是天性。上班时每个人都有一副面具,回家后看到它们就会很放松,有安全感,并且它们很依赖你。这种你喜欢它、它信赖你的感觉,在人类之间也可能实现,但你要不断地去寻找去碰,找到了也会变质,所以宠物的情感是不可替代的。

中国人总是把宠物当低于人类的非人类看待,这样很不公平,人与自然与生物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都是地球的一员。我曾看过一本书,写的是怎样抚养狗及防病治病等等,最后一章是怎样做狗肉菜。这也许是大多数人对其他生物的认识。我们对待一只狗的态度不是我们说有没有动物性,而是有没有人性的问题。

世界上有两个最著名的公约,一个当然是尽人皆知的《人权公约》,另一个则是我们国人很可能都没听说过的《人与动物、自然公约》。和动物在一起,最能够考察一个人的人性、爱心和善良程度,就好比有的女人考察一个男人是不是善良可靠,就看他是不是喜爱小孩子。和所有养宠物的人没有两样,谈起自己的宠物时就像年轻母亲凑在一起谈论各自的孩子,所有的妈妈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是世界上最美的、最聪明伶俐的。

它们带给你的有时候是你和人打交道时得不到的东西,而且它们的给予是无条件的。想要得到爱的人就养狗,想要付出爱的人就养猫。因为狗最会看人眼色,拍人的马屁,它打滚撒娇都是为了讨好主人。猫就不同,尤其是波斯猫,高贵矜持,对人爱答不理,它需要你的爱抚和关注。

他走了,我很难过

我家的乖乖是一只红色的波斯猫,据说年轻时体貌超群,曾获得全美猫展冠军。圈内人说猫和NBA一样,全美国冠军就等于世界冠军。十多年前这只猫被一香港人从美国带到北京,是北京最早的纯种波斯种公,因毛色金红而被养猫界尊为“红爷爷”。

就在今天早上,“红爷爷”死了。

“红爷爷”到我家后,我们叫他“乖乖”。他与我共同生活了十一年,真的很乖。他走了,我很难过。

狗同此心,心同此理

昨天我去参加了一个家庭犬的才艺比赛,许多狗狗的家长带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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