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的。多取别号毕竟是近于无聊。
……………………
①(儿女英雄传),章回小说,清人文康著。
我们若从事于基本分析,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角度端详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
像这一类的自我的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妨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中国人索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许我们以为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会说:“哦,公羊浣,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是臧孙(虫带)(虫东)的名字,在××杂志投稿的时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莲,樱渊也是他,有人说断黛也是他。在××报上他叫东方髦只,编妇女刊物的时候他暂时女性化起来,改名商烟婵,又叫女(女危)。”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是个文人?
一个人,做他自己分内的事,得到他分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宇;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伟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的。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着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人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填什么名字好。我的小名叫(火英),张(火英)两个宇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说:“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字罢。”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到现在,我却不愿意改了。
(原刊1944中1月《杂志)月刊第4期)
四、表姨细姨及其他
林佩芬女士在《书评书目》上评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说,题作《看张——<相见欢>的探讨》,篇首引衰枚的一首诗,我看了又笑又佩服,觉得引得实在好,抄给读者看:
爱好由来落笔难,
一字千改始心安;
阿婆还是初并女,
头未梳成不许看。
——袁枚《遣兴》
文内提起这故事里伍太太的女儿称母亲的表姐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见“两人除了表姐妹之外还有婚姻的关系——两人都是亲上加亲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们的表弟,荀太大的丈夫也是‘亲戚故旧’中的一名。”林女士实在细心。不过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们表姐妹俩小一岁,伍太太的丈夫不见得也比太大年轻。
其实严格的说来,此处应作“表姨”。她们不过是单纯的表姐妹。写到“表姑”二字的时候我也曾经踌躇了一会,但是没想到应当下注解。
我有许多表姑,表姨一个都没有。我母亲的表姐妹也是我父亲的远房表姐妹,就也算表姑。我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是忌讳“姨”字。难道“表”不谐音“姨”字?不但我们家——我们是河北人——在亲戚家也都没听见过“表姨”这称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个女婿原籍扬州,是亲戚间唯一的苏北人,他太太跟我始妨是堂表姐妹,他们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娘”。当时我听着有点刺耳,也投去研究为什么。固然红楼二尤也是贾蓉的姨娘——已婚称“姨妈”,未婚称“姨娘”没错,不过《红楼梦》里的小辈也称姨娘为“姨娘”。想必因为作妻不是正式结婚,客气的尊称只好拿来作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亲是湖南人,她称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当海派,所以表姐妹仍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吴语,近年来才普及——有“阿姨”的也只此一家。
照理“姨妈”这名词没有代用品,但是据我所知,“姨妈”也只有一个。李鸿章的长孙续娶诗人杨云史的妹妹,小辈都称她的姐姐“大姨妈”。杨家是江南人——常熟?
但是我称我继母的姐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于“十六姨”。她们父亲孙宝琦有八个儿子,十六个女儿。孙家仿佛是江南人——我对这些事一向模糊——虽然都一口京片子非常道地。
此外我们这些亲戚本家都来自华北、华中与中南部。看来除了风气较开放的江南一隅——延伸到苏北——近代都避讳“姨”宇,至少口头上“姨”、“姨娘”的称呼已经被淘汰了,免与姨太太混淆。
闽南话“细姨”是妻,想必福建、广东同是称“小”作“细”。现在台湾恐怕不大有人称妻妹为小姨了。
三0年间张资平的畅销小说,有一篇写一个青年与他母亲的幼妹“云姨母”恋爱。“云姨母”显然不是口语,这称呼很怪,非常不自然,是为了避免称“云姨”或“云姨娘”。即使是文言,称未婚少女为“姨母”也不对。张资平的小说外表很西式,横行排字,书中地点都是些“H市”、“S市”,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无法推测是汉口、上海还是杭州、汕头。我的印象是作者是内地人,如果在上海写作也是后来的事。他显然对“姨”字也有过敏性。
“表姑”、“表姨”的纠纷表过不提,且说《相见欢》这篇小说本身,似乎也应当加注解。短短一篇东西,自注这样长,真是个笑话。我是实在向往传统的白描手法——全靠一个人的对白动作与意见来表达个性与意向。但是向往归向往,是否能做到一两分又是一回事了。显然失败了,连林女士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相见欢》中的苟绍甫——
①对他太太的服饰感到兴趣,虽然他不是个娘娘腔的人;
②认为盲婚如果像买奖券,他中了头奖;
②跟太太说话的时候语声温柔,与平时不同;
④虽然老夫老妻年纪都已过中年,对她仍旧有强烈的欲望;
——是爱他太太。至于他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又有时候说话不留神,使她生气,那是多数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这里的四个人物中,伍太太的女儿是个旁观者。关于她自己的身世,我们只知道她家里反对她早婚,婚后丈夫出国深造,因为无法同去,这才知道没钱的苦处。这并不就是懊悔嫁了个没钱的人,至少没有悔意的迹象,小夫妻俩显然恩爱。不过是离愁加上面对现实——成长的痛苦。
伍太大有两点矛盾:
①痛心她挚爱的表姐彩风随鸦,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通见的人,较罗曼蒂克;
②因为她比荀太太有学识,觉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不给军阀做事,北伐后才到南京找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怨而不怒”,——只气她的情敌,心里直骂“婊子”,大停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于给他写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数十年后余愤未平。倒是萄太太已经与现实媾和了,而且很知足,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绍甫死了生活无着,也准备自食其力。她对绍甫之死的冷酷,显示她始终不爱他。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总也未免有情,不过她当年即使对那恋慕她的牌友动了心,又还能怎样?也只好永远念四着那钉梢的了。
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宇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说我的另一篇近作《色。戒》——
……是在探讨人心中“价值感”的问题。 (所以女主角的名字才谐音为“王佳芝”?)
使我联想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曾经有人说我的一篇小说《留情》中淡黄色的墙是民族观念——偏爱黄种人的肤色——同属《红楼梦》索隐派。当然,连《红楼梦》都有卜世仁(不是人),贾姜的舅舅。但是当时还脱不了小说是游戏文章的看法,曹雪芹即使不同意,也不兔偶一为之。时至今日,还幼稚到用人物姓名来骂人或是暗示作书宗旨?
此外林女士还提起《相见欢》中的观点问题。我一向沿用旧小说的全知观点羼用在场人物观点。各个人的对话分段。这一段内有某人的对白或动作,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不必加“他想”或“她想”。这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惯例。这篇小说里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林女士单挑出伍太太想的“外国有这句话:”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指为”夹评夹叙“,是”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批判“,想必因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句,误认为是作者的意见。
伍太太“一肚子才学”(原文),但是没说明学贯中西。伍太太实有其人,曾经陪伴伍先生留学英美多年,虽然没有正式进大学,英文很好。我以为是题外文章,略去未提。倘然提起过,她熟悉这句最常引的英语,就不至于显得突死了。而且她女儿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国,也更有来由。以后要把这一点补写进去,非常感谢林女士提醒我。
(收入《续集》,台北皇冠出版社1988年2月初版)
五、存稿
我写文章很慢而吃力,所以有时候编辑先生向我要稿子,我拿不出来,他就说:“你有存稿,拿一篇出来好了。”久而久之,我自己也疑心我的确有许多存稿囤在那里,始于下决心去搜罗一下。果然,有是有的。我现在每篇摘录一些,另作简短的介绍。有谁愿意刊载的话,尽可以指名索取——就恐怕是请教乏人。
年代最久远的一篇名唤《理想中的理想村》,大约是十二三岁时写的。以前还有,可惜散失了。我还记得最初的一篇小说是一个无题的家庭伦理悲剧,关于一个小康之家,姓云,娶了个媳妇名叫月娥,小姑叫风娥。哥哥出门经商去了,于是风娥便乘机定下计策来谋害嫂嫂。写到这里便搁下了,没有续下去,另起炉灶写一篇历史小说,开头是:“话说隋末唐初的时候。”我喜欢那时候,那仿佛是一个兴兴轰轰橙红色的时代。我记得这一篇是在一个旧帐簿的空页上起的稿,簿于宽而短,分成上下两截,淡黄的竹纸上印着红条子。用墨笔写满了一张,有个亲戚名唤“辫大侄侄”的走来看见了——我那时候是七岁吧,却有许多二十来岁的堂房侄子——他说:“喝!写起《隋唐演义》来了。”我觉得非常得意,可是始终只写了这么一张,没有这魄力硬挺下去。
(似乎我从九岁起就开始向编辑先生进攻了,但那时候投稿《新闻报》本埠附刊几次都消息沉沉,也就不再尝试了,直到两年前。)
再歇了几年,在小学读书的时候,第一次写成一篇有收梢的小说。女主角素贞,和她的情人游公园,忽然有一只玉手在她肩头拍了一下。原来是她的表姐劳嫁。她把男朋友介绍给劳婶,便酿成了三角恋爱的悲剧。素贞愤而投水自杀。小说用铅笔写在一本笔记簿上,同学们睡在蚊帐里翻阅,摩来摩去,字迹都擦糊涂了。书中负心的男子名叫殷梅生,一个姓殷的同学便道:“他怎么也姓殷?”提起笔来就改成了王梅生。我又给改回来。几次三番改来改去,纸也擦穿了。
这是私下里做的。在学校里作文,另有一种新的台阁体①,我还记得一行警句:“那醉人的春风,把我化成了石像在你的门前。”《理想中的理想村》便是属于这时期的。我简直不能相信这是我写的,这里有我最不能忍耐的新文艺滥调:“在小山的预上有一所精致的跳舞厅。晚饭后,乳白色的谈烟渐渐地褪了,露出明朗的南国的蓝天。你可以听见悠扬的音乐,像一幅挑色的网,从山顶上撤下来,笼罩着全山……。这里有的是活跃的青春,有的是热的火红的心,没有颓废的小老人,只有健壮的老少年。银白的月蹯蹯地在空空洞洞的天上徘徊,她仿佛在垂泪,她恨自己的孤独。……还有那个游泳池,永远像一个慈善的老婆婆,满脸皱纹地笑着,当她看见许多活泼的孩子像小美人鱼似的扑通扑通跳下水去的时候,她快乐得爆出极大的银色水花。她发出洪亮的笑声。她虽然是老了,她的心是永远年轻的。孩子们爱她,他们希望他们不辜负她的期望。他们努力地要成为一个游泳健将。……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