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正是因为他想吃的是炒饭,对方才愿意给他做,如果他想吃的是那些菜单上的奇怪菜式,做的人,大概就不是他了。孙韶脑子里蹿过这个念头后,又想起那天在面馆时,黄毛跟自己说的话,“我们大厨把你当知音了。”
无奈的人原来哪里都有。
不是我们不够好,而是时代变换的太迅速,孙韶想着小时候跟母亲在一起时的光景,那时候,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能吃上红烧肉,和母亲幻想未来的每一天幸福日子。家常菜确实没有大的心意和创新概念,但以孙韶这个没有什么超敏味觉或五感的,用带着农药残留和浸泡在各种毒物里的食物养大的普通人看来,家常菜能做到不分老少阶层都能说一声好吃,才是最考验厨师功底的。
但显然,现如今能称为老饕或者美食评论家的,大多不出自他们这个层级。
要么,你向世界妥协,要么,你回归自己,认清平凡。孙韶想,他选了后者,但好像,易辉选得并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
嗯,他把自己分裂了。孙韶点着头在心里下结论。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Shiraki和猫家瑾萱投的手榴弹和地雷~~
☆、第十章
因为晚间多出来的活儿——跟着范旭阳辗转在各大酒吧去驻唱,孙韶发现自己突然就变得忙了起来,每天白天的课程培训不说,到晚上六点,必然准时跟着范旭阳消失去“上工”,而且,他们居然从未因这件事被编导找去谈话过。
孙韶禁不住猜想,是不是许若琳想借着范旭阳,让自己尝一尝“众人瞩目”的滋味,好舍不得退赛。
越想越觉得她大概是有这么点意思,可应该也不完全是这些。但到底是什么,孙韶也不想自找没趣去问许若琳。
他依旧该干什么干什么,平日里的各种培训课程基本都是囫囵着过,大半时间里连上面老师在说什么都没有听。
中午休息的时间就用来练歌,三两天一过,孙韶基本已经和乐队融合的差不多了,乐队里几首经典必唱曲目,大家也配合得天衣无缝了。另又练熟了二十来首传唱度很熟的曲目,基本应付唱夜场是没有问题的。
唯一让孙韶觉得有些滞涩的,反倒是范旭阳让他练的那首歌,范旭阳拿给他时就说了,这是一首未写完的歌,后面一小截是范旭阳自己补上的,而前面那一部分内容,只要弹一遍就能发现确实是初稿,原作者还没来得及修改,便离世了。
而范旭阳补上的尾章,虽然能看出来,是十分用心的,但是水平确实有限,就像他自己承认的,唱歌他在行,创作确实就……
他添补的尾章,与前面的乐章无论是风格还是质感,都差很多,完全不是一个层次上的,这首歌之所以还能称为范旭阳他们乐队的灵魂曲目,一半是这首歌前面那部分质量确实很高,一半是因为范旭阳每次唱这首歌,都尽了十二万分的心神。
但一时半会,孙韶又理不出个二三五来,只能先行练着,只希望等到有机会了,找范旭阳先聊聊,看他什么意思,再找出问题所在,看能不能让他下手修改。
孙韶知道这首歌对范旭阳来说,意义颇重,也许即使是断章,范旭阳也乐意他就这样。
除此之外,另一件让孙韶有些惦念的事情,倒与唱歌没什么关系了。
在那晚第一次唱场之后,短短三天时间,孙韶便跟着范旭阳去了酒吧两次,这两次倒是都遇见了易辉,但都是他在台上,看到他远远地坐在吧台前,隐在昏暗的灯光里,下了场,在厨房中也看不到对方的身影,总之,是一次正面也没碰上。
不可置否地,孙韶有点失落,因为连续点了两次点菜本上的食物,差点没被那奇特的口感给“惊”死。
也不是不好吃,无论食材的平衡搭配,还是食物的口感调和,其实都值得孙韶点赞了。但,孙韶总觉得,这些食物只是一种调剂和尝鲜,只能满足一时的那种猎奇式的口腹之欲,并不能让孙韶对吃产生温暖胃囊的满足感。
虽然,对此,乐队其他人一致认定,这是孙韶这辈子没有吃高端大气上档次食物的福气。
孙韶蛋疼地跟着众人一起笑,心里却琢磨着,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吃上大厨哥的手艺,自从吃到易辉弄得两次食物,让他现在对基地食堂里提供的饭菜简直深恶痛绝。每天也就指着能到这里蹭点能满足他口腹之欲的。
只可惜……孙韶在心里惋惜。
现在一回想,他深深觉得自己先后两次吃上易辉亲手弄得食物确实是奇迹。现在,他连对方的正面都见不着几回,总不能颠儿颠儿地跑到对方面前,厚着脸皮扯着人家袖子,让人给自己做饭吧?
非亲非故的不说,更何况那人对外早就是轻易不做饭给人吃的主了。
这么一想,孙韶更觉得自己手中的食物面目可憎的很。
“小勺儿,你再这么戳着,那馒头就该变马蜂窝了,你今天食欲又不好啊?”范旭阳嫌弃地看了对方餐盘里的食物一眼。
孙韶斜眼瞥他,拿起勺子,扒拉了两口五谷粥,顺手就将那块已经成了蜂窝煤的馒头,快速地丢进范旭阳的餐盘。
范旭阳哭笑不得地看了他一眼,“对了,今天周一了,那首《朋友》,你练的怎么样了?”
孙韶顿了顿,耸肩,“七八成了吧。”
“才七八成啊?”范旭阳有些失望。
孙韶眨眨眼,想了想,还是老实地道:“不是我不尽力,我就是觉得,那首《朋友》弹起来,陪着歌词,总有些地方是有些涩的,一到那些地方,感觉就出不来。光说熟练度的话,倒是没问题的。”
范旭阳端碗的手势也顿了一下,“是不是我后面续的那段太狗屎了点?”
孙韶失笑,“不光是你续的尾的问题,还有前面原作里的一些问题,你那朋友,应该连稍稍回头修改的时间都……”
范旭阳情绪忽然就低落了,他有一勺没一勺地扒拉着餐盘里的食物,良久,才对孙韶说道:“嗯……小勺儿,我知道你既然能找到问题,肯定也能修改,但是……这首歌是……”
孙韶举手打住对方的话,心里透彻了然,十分尊重范旭阳的决定,“别别别,我可没说我能改,我水平还没到这一步,之前唱给你听的那首,只是瞎鼓捣的。”
范旭阳眨了眨眼,看了会孙韶,复又高兴起来,“那今晚,这首歌能登台了吧?”
孙韶点头,但还是疑惑,“今晚到底有什么事,非得上这首歌?”
范旭阳含糊了一下,“晚上去的时候告诉你,先吃饭,一会回宿舍,我们练几轮。”
上午,孙韶和范旭阳两人照旧挤到乐理教室的角落,一个睁着眼打瞌睡,一个望着窗外发呆。两人本以为一上午很快就能糊弄过去,结果不想望着窗外难得冲了一把忧郁文艺男青年的范旭阳却被培训老师给拉到前面钦赐的“御座”上去了。
范旭阳走的时候一脸郁闷地和孙韶对视——为什么你不用去。
孙韶一脸无辜,以口型无声地对范旭阳说道:“因为我是朽木,那个乐理老师一早就放弃我了,而你是帅才,整个节目组的收视率就在你和李瑞身上了。”
范旭阳一脸吞了翔的神色——他还是朽木?!
范旭阳心中难平,阴测测地看了孙韶一会儿,最终败在孙韶眼底清澈的平和里——孙韶说过,他现在不想走这条路,早晚要脱身出去的。
范旭阳坐到了前排最佳“御座”,孙韶依旧窝在他的角落里,迎着夏日清晨的风,昏昏欲睡。
上午一熬过,中午两人简单休息一下,相互配合着将那首《挚友》练了两遍,直到范旭阳唱着唱着,陷入了回忆又做起了他忧郁文艺男青年,才作罢。
下午的舞蹈课,范旭阳想忧郁也没了时间,但对孙韶来说,这是更好糊弄的课程,只要先跟着做一点热身操,调节一下肢体协调度,再将每天的十来个新动作做到标准,基本你爱干啥干啥。
只是这里面的十二个学员单从档案来看,都是一群“正常”的大老爷们,这意味着,没一个人有舞蹈基础,所以,就是这简简单单的要求,每天也足够折腾的这些老少爷们鬼哭狼嚎一番。
但,所有的人中,孙韶是个例外。
第一次舞蹈课那狠狠的一横劈腿,当场就已经让老少爷们傻了眼,随后几天,无论老师们教了什么动作,他基本跟着跳个两遍,就过关,而后,便在一众还在受煎熬的学员怨怼的眼神里坐到窗台前,拿着记事本写写画画。
孙韶的特殊,节目组自然看在眼里,几位编导拿着十二个学员的资料,几番一转,便想到了各种包装可能,唱歌不突出,舞蹈突出也未尝不可,现在活力唱跳风也非常盛行嘛。
于是,在孙韶自己都还没有意识到时,节目组里已经为他量身排了几支舞,只待周三,各学员选完各自要表演的歌曲后,集中训练他了。
下午的课程一结束,两人立即马不停蹄地奔向今晚要去的场。
路上,范旭阳终于抽了空,为孙韶解了惑。
他们今晚要去的并不是酒吧,而是地下广场,地下广场并不代表一定开在地下,而是由人牵线搭桥,围了一处地方,有时候是旧工厂,有时候是露天广场,有时候是在旷野上临时搭建起了的舞台,然后将H市里比较出名的地下乐队和歌手聚合在一起,开一个类似小型演唱会似的聚会。
想来观看演出的人,只需支付少许的门票钱就行,几个乐队和歌手会轮番上场,唱自己乐队里的拿手曲目。
范旭阳一说,孙韶立即明白了这种地下广场的性质,其实就是为H市的男男女女提供一种娱乐方式,虽然台上的人不是什么明星歌手,但相应的,明星歌手不可能隔三差五就来这里开演唱会,再者,门票价格也并不高,在年轻人中,也确实是一种走俏的新娱乐方式。
而范旭阳之所以耿耿于怀地想将《朋友》唱得出彩,就是想在这里将其中一个乐队给比下去。
根据范旭阳说话的措辞和语气,孙韶稍一想,就理出了头绪,那个乐队是一个唱原创型歌曲的乐队,和范旭阳他们走得路子其实南辕北辙,但,无端地,那个乐队总以一种自视高端感来俯视范旭阳他们的五感乐队。
说老说去,对方依恃的其实就是五感乐队只能捡别人的歌唱,这样的乐队在这酒吧和地下广场这样地方,其实没什么所谓,但是如果想更进一步,自然要落了一成。
最重要的,据范旭阳说,对方乐队里有一个他熟人,而那熟人其实知道范旭阳《朋友》这首歌的由来,但每次只要范旭阳唱这首歌,他就以鄙夷地视线看他,好像范旭阳的这首《朋友》根本不值一提。
孙韶拍拍范旭阳的肩膀,“那今晚就是给对方去甩下马威的?”
范旭阳目光灼热,“对。”
孙韶点头,情绪莫名被范旭阳这神情染上了些热血沸腾的冲动。
两人一时无话,心里倒都默默攒着劲,要一击震喝对方。
出租车顺着国道绕到一处近郊的废弃工厂时停下,孙韶便知道,今晚的战场看来就在这里了。
两人穿过外围已经有提前到年轻男女们聚集在那里,半途中,有不少人认出了范旭阳,各个都哥哥哥哥地叫着,顺便表达自己的欢呼而后支持。
孙韶低着头,匆匆路过,却不想,就在挤进门的一刹那,有一对情侣出声叫了他的名字,孙韶惊讶了一下,看着带着雀跃的年轻男女,点了点头,对方立即高兴地想要冲到前面来,幸而范旭阳机灵地拉了他一把,拽着他进了门。
“小勺儿,你歌迷可真热情。”范旭阳调侃。
孙韶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谁的歌迷更热情啊?
两人没等多久,五感乐队的其余几位成员也都纷纷到场,当即,范旭阳将乐器分配到手,带着众人去了后台一处专僻出来给演员联系的空档处。
五人练了没一会儿,就与范旭阳口中那讨人嫌的乐队遇上了,对方也是来练习的。
显然,对方也很熟悉五感乐队了,只瞄了一眼,就看到孙韶是生面孔,当即似笑非笑地看了看范旭阳,虽然没开口,那意思却很明白——连生手都用上了?你们乐队真的快散了?
阿船当场就有些冲动,甩了鼓锤就想上去抽掉对方脸上的笑。
范旭阳立即叫住了他。
孙韶也暗自在心里点头——果然很讨嫌,是需要打击一下。
对方看样子就是故意来甩眼神的,眼神甩完,看到成功激怒了五感乐队中的一员后,便立即施施然地相携走开了。
而无论对方乐队里的人一副自视甚高牛逼到天的样子,主办方都没有买对方的帐,他们被排在中间的位置出场,不前不后的,没有好也没有不好。
比之他们,五感乐队则被作为了今晚的压轴,主要原因还是范旭阳近来在H市里微微有些小名气的原因,孙韶甚至能猜到,等范旭阳第一场比赛结束后,差不多就该小红起来了。
范旭阳身上其实一直有能红的诸多元素,外形是那种带着点小坏的爽朗大男生的款,眉眼生得又好,整个人往那一站,基本没有说他不俊的,而且还是那种俊的比较有特色的型。
除此之外,范旭阳目标也明确,性子也利落,最重要的是,他歌确实唱得好,不管什么歌,到了他口中,都能唱出属于他自己的味道,这一点,从圈子里滚爬了一遭的孙韶知道,是非常难得的。
五感乐队因为是压轴,趁机在后台将自己熟悉的曲目又练了几遍,五人都觉得到了最佳状态时,才停下。而后一边从后台看前面的表演,一边说话逗孙韶。
“小勺儿,你一会上去了,可不兴紧张啊,咱状态都调好了的。”
“就是,你把下面的人都当白菜帮子就行,哪棵好看,你就多看两眼。”
孙韶一个劲地抿着唇卷着嘴角笑,众人说什么,都好脾气地点头说好,看得众人忍不住就是夹住了脖子一阵蹂躏。
虽然孙韶一直小笑眯眯地毫无所觉的样子,但是众人心里还是会为孙韶的表现打鼓。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即使孙韶已经一再强调自己并不紧张,也会照着众人教的办法去做,但没上台前,五感乐队的众人全都为孙韶提着心。
虽然孙韶已经跟在他们身后跑了四天的酒吧,唱了几次夜场,每次的表现都让他们惊奇和惊喜。但这种类似小型音乐会的场合,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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