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霎移魂变古今 第一卷 第十一章 箫声动
章节字数:3493 更新时间:08…11…29 10:25
箫声动
锦书和银笙拿两顶简易帐篷走到林中空地上,打开装帐篷的圆形布袋,一拉一抖,帐篷就撑开了,看得众人目瞪口呆。嘿嘿,如此先进的东西本朝定然没有吧!
来到这里,我很遗憾自己原来不是学工科的,可以弄点像样的发明创造。前世我是文科生,除了书读得多点,别的本事一样没学会。
这个帐篷可是我费了不少力气才搞出来的。帐篷好做,关键是体积大了难以携带,试过好几种材料都不太行,偶然有一天看到傅青云的武器是一把软剑,才想起用制软剑的精炼玄铁打制成细铁丝作骨架,这才有了现在收起来就一个背包大小的简易帐篷。
“凌小姐这帐篷倒是稀奇,搭起来毫不费功夫。”束潇然收起了惊异的表情说道。
“这是舅舅经商路上所备之物,我见着好玩就给舅舅要了两顶来,不曾想今日正好派上用场,我和丫环用一顶,另一顶就给了王爷罢,天凉寒气重,有它挡风总比露宿地上强。”
“如此多谢小姐了!”束潇然笑道。
看锦书和银笙已把马车中的褥子搬到帐篷内,我说道:“王爷若累了可先进帐篷休息,我在这附近走走。”
“小姐切记不可走远了!”
我点点头,向左边的林子走去。
秋天了,树叶掉了大半,视野也较之以往开阔许多,走不多时,一眼望去前面好像有水,我决定前去洗洗脸上的灰尘。走得近了,果然有个湖泊,四周围铺满了落叶,水面上还缠绕着一层雾气,因这将暗未暗的黄昏而愈显朦胧,平添了几分神秘。
这样美丽的天然景色有多年没见了,我就着湖水洗洗手和脸后,干脆倒在落叶上,背靠树干,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湖泊,脑中不禁意浮现出范仲淹的《苏慕遮》词:
碧云天,
黄叶地。
秋色连波,
波上寒烟翠。
山映斜阳天接水,
芳草无情,
更在斜阳外。
黯乡魂,
追旅思,
夜夜除非,
好梦留人睡。
明月楼高休独倚,
酒入愁肠,
化作相思泪。
慢慢地将词念了一遍,又一遍,一滴泪悄然落下。自嘲地扯扯嘴角,要是有酒,就更应景了!我这个异时空的孤魂,不正像一个旅客吗,在潞州是漂泊,在天京又何尝不是漂泊,何处是家,何处为家啊!
天色整个暗了下来,远处传来一阵箫声,吹箫人是个中高手,声声呜咽,如泣如诉,一丝一缕,渗入了我的心扉。伴着这箫声,索性就放任泪水尽情地流,我好想家!
“小姐,回去吧!”
不知何时,银笙拿着火把来到了我的身后,一脸担忧地望着我。
我擦干脸上残余的泪水,对着银笙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说道:“放心,我没事,只是刚才想起我娘了。”说罢起身随她返回原地。
护卫们用树枝插在土里支撑着,用树干撑起罩布,搭起了几个临时帐篷,还在地上燃起了一堆堆篝火,三三两两地围坐在篝火四周,正在用树枝穿着野味烤着。
我的新式帐篷前面也点燃了一堆篝火,束潇然、叶轻尘和锦书都坐在那里,见我和银笙回来,一齐看过来。
锦书开心地叫道:“小姐,银笙,快来吃烤肉。”
束潇然的一双眸子在夜色的掩映下,灿若星辰,竟比那火光还亮。他的手里拿着一支玉箫,原来吹箫人是他。
我微一颔首,算是打了个招呼,挨着锦书坐下。闻到烤肉的香味,我才感觉肚子真的饿了。
叶轻尘和锦书把各自烤的那不知是大雁还是野鸭的东西分给我们几个,烤得还不错,可惜没有盐,味道差了点。我心想,什么时候有机会,我一定带锦书和银笙专程到野外露营,让她们尝尝真正好吃的野味。
吃完了,我看看旁边的箫,对束潇然说道:“王爷的洞箫吹得真好,能为我再吹一曲么?”
束潇然点头,洞箫轻贴唇上,箫音响起,这一次没有了悲咽的感觉,却是带着暖意,似一阵和风吹过,缠缠绵绵,萦绕心头。
“我歌一曲,王爷能以箫和之么?”
“小姐唱吧,我姑且试试!”他微笑着答应。不知他是真的不端架子还是为了在外掩饰身份的原故,我发觉他和我说话从来不自称本王,都是以“我”自称。而我则习惯了以前的方式,也很少称呼谦称,总是我啊我的,这样一来倒还显得随意一些。
我轻轻唱起了《明月千里寄相思》:
夜色茫茫罩四周
天边新月如钩
回忆往事恍如梦
重寻梦境何处求
人隔千里路悠悠
未曾遥问星已稀
请明月带问候
思念的人儿泪常流
夜色朦朦夜未尽
周遭寂寞宁静
桌上寒灯光不明
伴我独坐苦孤零
人隔千里无音讯
欲待遥问终无凭
请明月代传信
寄我片纸儿慰离情
我首歌曲调简单,容易记,我只唱了第一段,束潇然竟然能和上了。一曲唱罢,他抬头问道:
“曲调很美,词与曲的意境也相合。不过这词怎么和一贯唱的不同,不讲求韵律格式?”
“这是潞州城这两年才兴起的一种唱法,吸取了民间歌谣的特点,配词随意而为,不讲求固定的格律,如此一来,曲调也更加多样化,潞州百姓倒是很喜欢这种新型歌曲呢。”
想到我的现代歌曲被小楼的戏班子一唱,居然哄动整个潞州城,活脱脱地搞出了一场新文化运动,不觉有点洋洋得意。抽个空我得把这场运动发展到京城去,要是我随处都能听到流行歌曲,那就真的是“处处是乡音”了,而且这古代人那是天然嗓音,歌喉要多好有多好,要是搞上一出“星光大道”,不知道得捧出多少明星来。
“能继续吹么?”
“好!”
我听着箫音静静流淌,看着这月色如画,默默祷告,祈求月儿带给我隔世的家人平安幸福。
这一晚,我们就这样露宿荒山。
第二日,我提出把货物分装在两辆马车上,轻装上阵,而我们骑马前行,累了再上马车坐,如此一来可以提高速度,早日到达天京城。
“你会骑马?”束潇然一副不相信的表情。
想不到我一个千金小姐居然会骑马吧!从我做商人夏展瑶的那天起,我就开始学骑马了,顺便连我家的丫头全拉去学了。笑话,不学会能行么?我的古代语录里有一句话叫做:有马走遍天下,无马寸步难行(主要是路太糟糕)!在现代我买不起车,到了这里我买得起马,不学可惜。要是知道我不仅会骑马,还会武功,而且是天池老人的武功,那还不吓死你!
当然这话我不会说出来,我说道:“我爹是大将军,行武出身,身为将军之女,我怎能不会骑马呢!”
于是大家都骑马,早上我就骑着马儿晒太阳,晒够了就坐回马车缩在货物堆里打瞌睡。好日子啊,终于没人来打扰我了!
就这样一直向北进发,一路上加强了戒备,七天后终于到达了天京,却也再没出什么事。
我又坐上马车进了高高的城门,马车驶在宽阔的官道上,在两旁百姓的吵杂声中前行着。掀开车帘,别了四年的天京城出现在我的眼前,店铺门外高高悬挂着各式各样的幌子,当铺、茶楼、乐坊……一一从我眼前掠过。这一切是那么的熟悉,似是昨天才见,却又带着一丝陌生。
“王爷,我们是先进宫复命,还是……”叶轻尘的低沉的声音在街市的喧闹声中传来。
“先送凌小姐回侯爷府。”
于上马车由王爷的卫队护着,一直驶向威伯侯府的大门。早有苍头见着王爷,到里边通报去了,我们刚到门口,我的爹和几个娘,还有两个哥一个嫂,一个姐两个妹已经呼啦啦迎了出来。
“没想到我的回来还挺受欢迎的!”我嘻笑着悄声说道。
“参见王爷!”
“人家欢迎的那是王爷!”银笙这个毒嘴丫头不满我的自我哄抬,一语中的。
管他欢迎谁,反正是本小姐回来了,做戏要做全套,别人那么尽心,我也不能落了后。下人早摆好了矮几,我踩着下了马车,低头硬挤出几滴泪,上前盈盈一拜,说道:
“爹爹,孩儿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你舅舅舅母这一向都好吧?”我那个一向对我从未笑过的爹今日破天荒地笑逐颜开。
“都好,临行时舅舅舅母还让我给爹娘带声好呢!”
“那就好!还要多谢王爷送小女回来,请王爷到府内用茶。”
束潇然答道:“侯爷不必客气,本王还要入宫复命,就不耽搁了,改日再登门拜访。”
终于拿出王爷的架子了!
“既有公事在身,老夫也就不留王爷了,改日再絮。”
拱手作别,束潇然上马而去,我亦在家人的簇拥下再入侯府。
一霎移魂变古今 第一卷 第十二章 原来如此
章节字数:3364 更新时间:08…11…29 10:27
原来如此
我的舅舅不愧是个心思剔透的商人,把人的心思摸得那是一个准!果然,在送上他给我备的那些厚礼后,这府里那些个人看我的眼睛都多了一分笑意。当年他来带走我,听说也是送了一份大礼给三夫人,不然我也没这么容易就出得了府去逍遥了这么几年。
家里大姐云荭、二姐云菁都出阁了,一个嫁了太傅之子,一个嫁给了三年前金榜夺魁的状元郎,三姐云菲亦许了京城守备之子,半后就要过门,只剩了五妹明珠、六妹云萝,如今加上我,凌家还有三个未出阁的小姐。二哥云封少时是皇子伴读,今年十八了,已经行过了冠礼,没继承我那爹爹的将才,据说是一个纨绔子弟,把个侯爷老爹气得不行,只在户部谋了个闲职,整天的东游西逛,不见人影。
我把潞州带来的许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再加上一些银两首饰,着锦书拿去赏了各房的下人,如此一来,竟也得了点人心,没几日就从丫环仆妇们的口中打听到了本人被急召回府的原因。
原来如此!
据事情是这样的:
当今宫中,第一美人当属茹妃娘娘,其人二十二岁芳龄,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嘴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真真是回头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深得当今圣上恩宠,并有极大的可能填补上虚悬多年的后位空缺。
这位娘娘有个弟弟年方十九,未婚,整日只知花天酒地、流连花丛,据说还曾为了争夺杏花楼的花魁如烟和人大打出手,这样一个浪荡子,却欲找个才貌双全的世家女子。威伯侯府小姐的美貌与才名在天京城中是家喻户晓,于是娘娘授意我爹她相中了凌家女儿。
凌家小女云萝尚未及笄,还未到婚配年龄,自然排除。凌家五女是侯爷和三夫人的掌上明珠,爹娘怎么忍心让她嫁给那败家子,何况明珠小姐也坚决拒绝,誓死不从。但那厢是最受宠的茹妃娘娘,更有可能是未来的皇后,得罪不得。当此左右为难之际,旁人点醒(要是知道是谁多嘴我非一巴掌把他拍死),于是乎想起了凌家还有我这么一个女儿,和明珠年纪又相当,当即拍板,将我急速接回,欲在茹妃娘娘之菊花宴后许配娘娘之弟——卫元颢。
啧啧,这就是当“散”财童子的好处啊,没钱谁会来捧你这个不得宠的四小姐的场,这消息如何得知?如今凌府的人谁不知四小姐的舅舅是潞州大富翁,对四小姐疼爱有加,甚至外间还传他给了我一大笔财产作为嫁妆。这几天功夫,我在凌府下人心中的形象骤然高大了不少,好歹也是一多金女啊!
三夫人牺牲我成全明珠还情有可原,因为明珠是她的亲生女儿而我不是。但是,凌暮天啊凌暮天,难道我不是你的女儿么?你怕毁了明珠的幸福,我的幸福你又何曾考虑过!既然你不问我愿不愿,我也不会如你愿!想两头周全,门儿都没有!
我心中有了决定,茹妃娘娘要找的不是才貌双全的弟媳妇么?呵呵!我已步步退让,什么也不和你们争,只求你们忘了我也好,这样也护不得我周全,罢罢罢,如此我又何须退让,从今日起,我放弃作沉默的羔羊,本姑娘和鬼神都争过,还怕和人争?!
我这貌是明显摆在这儿了,正宗的花容月貌,总不能毁容吧!自残的事俺是不会干的,不过要是妆化得不好,出去吓到人那就不是我的罪过了。至于才嘛,凌四小姐向无才名在外,茹妃娘娘,我就看看你们卫家会不会要个蠢媳妇!
“锦书,快走啦!”我拽着锦书走出凌府,戴着宽檐竹笠,上面一层轻纱披泄而下,遮住了面孔。
“小姐,你确信要这样出去?”
“你怕什么,我这不是蒙着面吗!”
有银子就是方便,出个门也没人拦了。
“小姐,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去—见—有—缘—人!”我一字一顿,恶狠狠地答道,明显地感到锦书打了个寒战。
一路上,慢慢对锦书说着即将上演的戏码。
“可能发生什么你都明白了,记住我教你的话,随机应变。”
“我会的,放心吧,小姐!”锦书露出个兴味盎然的笑容。
杏花楼,天京城的著名青楼,我坐在天香楼临窗的位子,眼睛死死的盯着它。天香楼可不是青楼,它是一家饭馆。我找人打听过,卫元颢近日每天宿于杏花楼,这个时辰,他都会从杏花楼出来到天香楼吃饭。这位仁兄的习惯有点怪,一般青楼都管饭的,还需要跑出来吃,要不是杏花楼的厨子太差,就是那儿脂粉气太浓,把饭菜的香味弄坏了。
有个手摇折扇的公子从杏花楼出来了,身后跟着四个彪形大汉。
我听见跑堂的小二上前叫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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