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古代玩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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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回古代玩暧昧-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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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手心好痒,我摊开没被抓着的那只手,却见手上的烫伤消去了,水泡不见了,疤痕都没留一个,我心里一阵惊慌,怎么回事?眼花?
  这时已到了大叔的房间,他松了我的手,去找药,我茫然的看着另一只也丝毫没有烫伤痕迹的手,刚才的疼痛仿佛是假的,我闭上眼,再睁开,还是无痕的手,我暗揣:这……怎么回事?
  “把手伸过来,我给你擦药。”
  “不要。”我赶紧背过手去,我这个情况还不能让他知道,他是医生,不担保他不会把我当小白鼠来研究。
  怒火扑面而来,“你耍什么性子,把手伸过来。”一把拽过我的手,我紧握双拳,大喊,“不要啊,男女授受不亲,我不要当小白鼠,我不要你帮我擦药。”
  室内温度降了下来,我抬眼偷偷望大叔,他一脸阴云,“啪”的松开我的手,“啪”的丢了一盒药膏给我,“药你自己拿回去擦。”
  我小心的拿起药膏,“那个,大叔,你的胡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反正都已经烧到那么短了,不如……”大叔怒眼瞪我,“啊,我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说。”转身闪出了门,原来胡子对他而言真的很重要啊,可是这次……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但他却那么生气,呼,我这次真的无敌了……
  垂头丧气走回竹苑小屋,把药盒随便一丢,摊开双手,这手上的伤?
  啊……混乱,我抽出一根利簪,对准手臂,我要不要划一刀试一下?
  试,下个狠劲在手臂上划出一道血痕,好痛,我急忙把伤口放进嘴里舔,缓缓的我开始觉得伤口好痒,放下手臂一看,伤口真的慢慢愈合了,没有用药,没留疤痕。
  哈……哈哈……哈哈哈……我没想到穿过来还附带赠送超能力?这叫什么?治愈能力?复原能力?管它什么能力,反正有了这个能力就意味着:我不用畏惧伤口,不用畏惧死亡,反正我会复原滴,就像《终结者》里的超级小强机器人?就像游戏里有无数条命的主角?死了又活,活了又死,死了又活?
  哈哈哈,我觉得这个能力非常适合拿来——装鬼吓人!!!
  哈哈,发现这个新情况,我一扫先前的沮丧,这个能力好,绝好,但现在还不能告诉别人,嘿嘿,不然就装不像鬼,也吓不到人了。
  我欣喜若狂的做起了七夕装饰物和小烟花,把大叔的胡子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原更时间:2006…08…03 23:32:39)

  第九章  七夕前的调情

  “林霖,林霖,林霖……”
  “……林子,林子,林子。”
  搞什么啊?好吵,我从桌上爬起来,擦擦口水,咦,我做东西做到睡着了啊,唔,最近我的睡眠越来越不规律了,梦里还老是有人吵得我不安宁。
  “林子,林子……”咦,还真有人找我啊?我冲到门边,把门打开,看到来人,两眼一呆,大叔?怎么又是你啊?
  “大……李大夫,你怎么来了?有事吗?”我看着他那倒长不短的胡子,他不会来找我赔他胡子吧?
  “怎么不叫我大叔了?”
  “嘿嘿,那个,不小心把你的胡子弄成这样了,实在是觉得很抱歉,所以,我还是不要太放肆的好。”我卑躬屈膝。
  “既然觉得愧疚,那不如就负责到底,帮我把它剃了吧。”
  “是,是,什么?”我刚才没听错吧?“你说……你说剃了它?你确定?你不心疼不后悔?不会找我报仇?”
  “我说剃了就剃了,你不是那么想剃吗?再不动手,我走了。”
  “啊,要,要,你先等一会。”我将大叔按在椅子上坐好,正准备转身去拿剃胡子道具,却被大叔一把将手抓了过去,“你的手怎么样了?”
  “咦?咦?没事了,没事了,大叔的药很好用。”我急忙想抽手,可大叔的手居然拽的那么紧。
  “你还用了什么药?我的药不可能好的那么快,这……根本就像没受伤一样。”
  “我……”我支支吾吾,“嘿嘿,我还擦了些芦荟,所以……”
  “芦荟?”
  “嗯,那是我家乡专门治烫伤的药,效果奇好,擦了后就像没被烫伤一样。”
  “那……可否拿出来让我看看?”
  “咦?你要看?那个……下午用完了,抱歉啊。”我骗你的啦,根本就没用过的东西我要去哪给你找啊。
  大叔一脸不信,想再多问几句,我急忙打断,“我马上去打水来给你剃胡子。”
  我倒了些热水在盆里,想想,初次剃胡子是不是要软化一下哦?于是又在水里加了几滴醋,再拿了些皂角回了房。
  将毛巾放在水里浸湿,然后将它拿起敷在大叔的嘴边,揉揉压压,自以为时间差不多了便取了皂角在胡子上涂啊抹啊,一会儿,大叔的嘴边膨起一圈白色泡沫,憨傻可爱,像极了圣诞老人。
  准备工作做完,我拿出收藏的剃刀,这剃刀可是跟田师傅买菜时从某厉害的理发师那淘来的,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
  我一手举刀,一手按住大叔的脸,“我要剃喽,你不要动啊,我是新手。”
  大叔面无惧色,点头示意我继续,大叔,你真有胆量,我自己都没有信心不割伤你的脸,你却如此放心我,我简直感动无比,挥刀开剃。
  天啊,怎么没人跟我说用剃刀剃胡子很考技术啊?下手轻重实在是不好把握。
  最终,还是大叔自己动的手,我乖乖的坐在椅子上,看大叔把一切都弄好。
  就在大叔转身的那一霎那,我觉得,啊,天亮了……好亮,大叔的身后泛起一片光辉。(现代人称它为背景光)
  太帅气了,太俊逸了,太潇洒了,太……容易引人犯罪了,果然胡子一剃,大叔所展现的是另一种风华。
  我不禁为自己的慧眼所折服,情不自禁,“敢问这位公子尊姓大名?年方几何?可有婚配?”
  大叔见我一脸痴呆相,哈哈大笑,单手挑起我的下巴,“怎么?被我迷住了?”
  “嗯,”我肯定的点点头,“第一次见大叔时,蓄着胡子,自是给人以稳重之感,当时便觉得大叔你是个儒雅之人,可又总觉得少了某些气息,显得无法突出你的全部气质,如今将胡子一剃,眉目间虽少了老成,却多了些……傲气?啊,呵呵,不知那个词用的对不对啦,反正就是这样更适合你,我眼前所见的是没有任何压抑感的,全身都焕发精神的大叔。”
  大叔若有所思的盯着我的眼睛,“啊,对了,现在大叔变年轻了,我好像该换个称呼了,你叫什么,到底多大了?”
  大叔笑笑,“全名李玉琮,今年28。”
  “什么?你才28?我还以为你最少35了咧,那……少爷叫你伯父?他多小哦?”
  “华煜过些日子满15,至于伯父这个称谓,是有些缘由的。”
  “15?”我由绝倒的冲动,“他那个状态看起来哪才止15?我以为他最少18。”看来我估计古人年龄的能力实在……有待提高,外貌骗人啊,外貌骗人。
  “你桌上这些东西都是什么?”
  “啊,那个啊,是为过七夕准备的。”
  “七夕?”
  “嗯,有个传说哦……(七夕的传说大家都知道吧,那这里就省略过去了)……于是,每年7月7便作为七夕成为情人相会的日子,这天可以放烟花,可以做彩竹,可以在彩竹上许愿,桌上的这些是仙女棒,这些是彩竹的装饰,这些是许愿用的小纸铃,这里是竹苑,七夕那天,我让出来,你和少爷来这过吧,如何?”我眨巴眼一脸兴奋的望着大叔,“机会难得哦!”
  大叔没有答我,眼睛望向了屋外的竹林,“你……真想把我和华煜凑一堆?”
  “嗯,你不是喜欢少爷吗?我是在帮你啊。”
  “你……哪只眼看到我喜欢他?”
  “两只眼!”我盯,“第一次你温柔的护少爷回房,第二次温柔的给少爷喂药,第三次温柔的从身后抱着少爷,少爷也很护你啊,我认为你们肯定是两情相悦,但因为没人先说,才耽误这么久,现在有我在,我会帮你的,七夕这个机会很好的,不可以浪费。”我拍着大叔的肩膀鼓励他。
  大叔有些沮丧的摇摇头,单手环过我的腰,将两人的距离拉近了,“那……我吻你的那次算什么?”
  “那次啊,我觉得有两个原因,1、你不希望我亲近少爷,所以用那样戏弄我的方法,想让我离的远远的,可惜我跟你的胡子杠上了,呵呵,2、想必是为了封我的口吧,这点你放心,我是支持你的,所以我绝对会保密,呐,我的两个理由说完了,你不要再用这类方法来戏弄我了,快放开我。”
  “你不是说干一件事,需要三个理由吗?那还有一个呢?”大叔伏下头在我耳边低喃,热热的气流扫过耳后的神经,酥麻了我的背,“唔,快放开,就算不放,也别对着我的耳边吹气啦,要调情去找少爷练。”死大叔不要对着我的敏感带吹气,好难过。
  “第三个理由说出来就放。”
  “想不出来,想不出来,你这样我怎么可能想的出来……唔……”改用嘴了?不要再变本加厉了,那温热的感触……我不习惯,“三个理由是我的做事原则,又不是你的,我怎么知道你当时那么做是不是三个理由……嘶,好痛,你咬我?放开我,不然,不然……”
  “不然怎样?”
  “不然,唔,我确实不能把你怎样,但你得为少爷考虑啊,万一他看到怎么办?”
  “你……”大叔终于放弃了对我脖子的进攻了,看着我的眼中透着一种不知名的情绪,“你到底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管它真假我都不懂,有什么话想说你就说,不说我就当不知道,我才懒得去猜,这是我的原则。”
  “嗬,你的原则还真多。”
  “那是,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喂,你不要抱那么紧……咦?外面飘过一个人?”
  大叔立马放开我,守到了门口。
  呼,终于松开了,我坐下,端起杯子喝水,口干舌燥。
  大叔见我这般悠哉,怒声问道,“人呢?”
  我抬眼笑对,“嘿嘿,刚才眼花了,不小心把竹枝当人影了,别紧张,来,坐下喝水。”
  “你骗我?”
  “别用‘骗’那么严重的字眼,我不过是眼花‘唬’了大叔你一下,”放下水杯,我定定的看向大叔,“李玉琮对吧?我还是决定以后叫你大叔,顺口。大叔,你已经三次在我面前轻易暴露了你的背景不简单,如果你那是无意的,我要说……大叔你有点犯傻,如果你那是故意的……那我就当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嘿嘿,因为我懒(得去猜)。”
  “有些话,现在还不能跟你说,再等一段时间……”
  “大叔你不用那么为难的,我一直认为‘无知是幸福的’,所以我很喜欢现在这样的幸福,就让我再多幸福一段时间吧。”
  “你……比我想象中复杂。”
  “不,我很简单,因为我简单,所以你不相信我简单,执意要认为我复杂,那……就无法了。”
  “……”
  “我困了,送客了。”我推着大叔向苑门外走,“七夕那天你带少爷过来做客吧,大叔。”
  大叔的表情似有些不快,“不要担心,你得胡子已经剃了,从明天起,我不会再折腾你了,你快回去吧,路黑我就不送你了,我担心自己回来害怕。”
  “去偷吃馒头就不怕了?”
  “嘿嘿,那是人的本能,快走吧。”没再理会大叔,我回了屋,今晚的事太乱了,我要理一下,大叔搅得我脑子都糊了。
  我很懒,可是我不会忘记吃饭,所以为了人吃饭的本能,脑袋你就不要犯困了,让我想清楚再睡,唔,睡觉休息也是人的本能,今天就懒一下吧,大脑如是回答。
  (原更时间:2006…08…04 00:39:48)

  第十章  与少爷亲密接触?

  流水账总结(皆为农历):于6。15穿到该时空烧了一间大宅,6。16借住打柴人家里,6。17入华府当丫鬟,6。18~7。6都在与胡子进行抗争,终于将胡子大敌剔除,同时发现自己有死了又活,活了又死,死了又活的小强能力,今天……也就是7月7,七夕啊,情人节啊,大叔和少爷是否成功就看我的了。
  加油,林霖,为同人女的耽美事业而奋斗!
  搞什么啊,我怒了,我辛辛苦苦为你们把彩竹装饰好,茶水泡好,糕点做好,连许愿用的纸铃都帮你们做好了,你们俩居然给我玩失踪?
  切,这么好的机会,你们不过,我自己过。
  愤愤的在纸铃上写愿望,“偷情的人风雨无阻,无情的人永远孤独,殉情的人大胆服毒,薄情的人遇人不淑”抓起一看……唔……太毒了……还是厚道点……抛弃……
  呼吸,呼吸,呼吸,好,平静了,再来,“愿大叔和少爷有情人终成眷属”,“愿大叔和少爷天天暧昧被我看到”,“愿大叔和少爷天天亲热被我看到”,“愿……”。(女猪8CJ,恶念掩盖。)
  唔,写了那么多有关大叔和少爷的,我写张有关自己的好了,心血来潮,上英文,“Wish the person who I loved be happiness”,嘿嘿,写得对不对哦?管它的……反正只有神仙看……
  把写好的纸铃挂上彩竹,我席地而坐,抱着双膝,思绪回归曾经生活了22年的那个时空,在那里,我很幸福。
  (我后来才知道下面就是所谓第一人称文里巨雷的上帝视角…。…)
  “什么七夕?林子?那个丫鬟?她干嘛邀我去过节?我不去。”华煜很不屑的语气。
  “你不去,怕是她不会罢休。”
  “李伯父,你……太顺着她了,你的胡子也是因为她剃的吧?”
  “也是,也不是,反正都已经被烧到那么短了,就剃了,剃了是轻松多了。”李玉琮踱步到窗前,看着屋外的半月和缓缓流动的银河。
  忽然察觉到一股气息,心中惊觉,晓?
  “华煜,你呆在屋里,我出去看看。”一跃身消失了踪影。
  “李伯父果然瞒了我很多事,难道非要等到我完全恢复记忆了才告诉我?”华煜对自己的记忆感到有些无力,为什么总有些东西想不起来?
  “华煜快,跟我去竹苑,我担心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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