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腐女非常不少,而且男人们对这种小说也很欢迎,态度相当开放。
除此之外,她还亲手画了**刊印,尽量向艺术性靠拢,居然屡屡卖断了货。不仅要婚娶的人家买给孩子压箱底,一些文人也买来“欣赏”,可以说即有口碑,又有票房,双赢。
可以说自重生以来,这段日子是她最想过的。虽然她忙到脚不沾地儿,但忙才好啊,忙就有钱赚,忙……就不用想起某个人了。
“小玉,你不热啊。”屈忽昀突然问。
大热的天,石中玉仍然里外三层,看着是很华丽,但就是……看着都替她难受。
“我不热。”石中玉违心地说,顺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又拉拉因为汗湿而贴在身上的衣裳,“再说了,才神医说我身上有寒毒,胎里带的,能捂死也不能受凉。”
“受凉?这种天气?”牛蛮看向石中玉的目光,满是敬佩,“小玉我服了你了。”
石中玉不说话,笑着回书房,猛扇扇子。
她虚岁十六了,离卖身契到期还有两年多的时间,可是……真的很难熬啊。如果不是银子流水般进入腰包,她几乎无法忍受。不知道某人在哪儿,或者天各一方就算了,可近在咫尺却不能去看看他,每天都像有小耗子在心口上挠,于是她只有让自己更忙。
幸好有屈忽昀和牛蛮。
把他们俩个划拨给她使唤后,本来她并没有在意。没想到的是,这两个半大小子被夏公公调教成难得的人才了。那真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算得清帐目,打得过流氓,谈得来生意,搬得动库房,成为她做图书生意最好的帮手。她只是教了教屈忽昀九九乘法表和一些基本的记帐方法,这小子就很快上手,而且跟人谈生意是,脸皮又老,耐心又足够,一点点谈到对方恨不能把裤子脱了也卖给他。而牛蛮,集搬运工和保镖、门神于一身,还特别忠诚。
当然,她对他们也很慷慨。前生,她最讨厌小气的上司,今世,她就做最大方的老板。最最令她贴心的是,这两个家伙极其粗心,或者是过于信任,所以尽管她行事古怪,经常把自个儿关在屋里,还鬼鬼祟祟的,他们也从没有怀疑过她。
不过这里毕竟是太府都,做生意的话,不管地面上,还是官府里,没打点好是不行的。可她还没来得及做这些功夫,黑白两道就摆出了合作而且绝对不插手她的事的态度,令她不得不怀疑,某人还在关心她,在背后为她撑起了保护伞。
“小玉小玉,快出来看”正扯开衣领,向里面扇风,牛蛮突然在外面吼起来。
石中玉连忙跑出去,“怎么了怎么了?如果来订《相爱的艺术》,告诉他们要等纸刊印,下个月才能出货。”那本**,被她起了个又雅又酸的书名。
“不是,陵王殿下进京,仪仗正好路过咱们这条街,大家都跑出去看了。”牛蛮又急切又八卦,这会儿也不怕热了,“你要看不清,我扛着你也行。”
“不必了,我没有兴趣。”石中玉说着就往屋里走。
每天出入市井,倒也听到了一些事。当今圣上一共生了十一个儿子,但活下来的,不过只有三位,皇四子宁王慕容慎,封地在在庆北。皇五子建王慕容廷,封地在明镜。皇七子裕王慕容恪,封地在极北之地的北元都,也是其母,已故元后的娘家。但只有裕王,是皇上长年召在太府都的,不让他在封地久留。其他皇子,全是在小时候就夭折了,太子则是英年早逝。
至于三皇子陵王慕容楚,实际上并不是当今圣上的亲生子,而是圣上兄长的儿子。只因为当年夺位时经历了腥风血雨,皇上的兄长为了保他,以致满门全灭,唯一留下了这点骨血。皇上感念兄长大恩,把其独子算在自己名下。因而,陵王殿下备受皇上宠爱和信任,又毕竟因为不是今上所出,没资格继承大位,所以地位超然。他手握西部雄兵,但为人一向低调。
“来看看热闹也好,小小年纪,跟小老头儿似的。”屈忽昀拉住石中玉的衣袖,“再说你穿得这么漂亮,不出来让人赞叹几声也怪可惜的。”他不敢碰石中玉的手,上回无意中碰到,身子难受极了,生生麻了半日,也不知为什么。
“有什么好看,还不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石中玉兴趣缺缺。
“不是哦,我听说陵王殿下是有名的美男子呢。而且他还没有娶妻,连侧妃也没有,只有几个侍妾。大家都说,他来了京都,裕王殿下求娶金小姐的事只怕不那么顺利了。”牛蛮个子很大,将近两米的巨人,可一颗八卦心就如小女生似的。
石中玉心头一动。
金旖晨养了半年的病,如今终于大好了,再度活跃于京都贵女的圈子。当然,她和石中玉私下也联络频繁,现在真的像好友一样。不过,在她的婚姻之事大热之后,现在几乎冷寂了下来,很是古怪。有人说,其实金小姐的婚事已经内定了,旁人不敢多嘴半句。
石中玉知道慕容恪因为金小姐和阿忘哥的事,可能不会再求娶。可是,皇家的事,谁说得准呢?现在又掺和进来一个陵王,还真是乱。
“好吧好吧,看就看,你们俩个干脆改名,一个叫七大姑,一个叫八大姨好了。”石中玉敷衍地说,心中突然对陵王产生了一点点好奇。
不过,要她承认那是因为关心慕容恪所致,她是无论如何不肯承认的。
有屈忽昀和牛蛮这哼哈二将护着,石中玉站在街两边人山人海之中,倒也不觉得挤,何况身后的房屋还遮出一大片阴凉。
“来了来了”随着百姓们兴奋的低呼声,石中玉向长街尽头望去。
重重华盖下,一人白色锦绣蟒蛇,胯下极神骏的白马,乌发以玉冠高束,神情飞场,体态端正,全是军人的模样。好一个白马王子,不过这王子那一抹修剪得极为性感优雅的小胡子……
那一夜,那重生的一夜,他也是这般模样。
天哪,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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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我看小粉是318了,如果明天到320,就按时加更。
顺便说一下,昨天那章,大家反应比较强烈。就人皮胸部的技术性问题,66不解释了。大家拍我也好,骂我也好,身为作者,这是应该承受的,何况还有那么多鼓励和支持我的,何况我知道这是大家爱之深,责之切,喜欢这本书,才会这么激动。
但是呢,昨天朋友发现好几帐号的书架上没有几本书,也没看过我的书,是很陌生的人不断顶贴,怕是有极个别的人借机捣乱,如果导致大家吵起来就不好了。所以,66锁了贴。大家再有意见,重新发贴讨论就是了。
谢谢。
第一卷 内有乾坤 第十四章 我是你妹
第十四章 我是你妹
石中玉急忙转身离开。
恰在此时,慕容楚感觉有异,向石中玉的方向望来,只见一个瘦小少年进入一间店面。抬头看店家的匾额,上面写着:西山堂三个字。
原来是太府都有名的书局
他虽然身在封地,长年不入京,但那只是表面上的,而且也不意味着他对太府都完全不关注。他有自己的情报网,自然了解京城里的一草一木。不过,他并也没有往深处想,身为皇子,出巡时受到注目是常事,他早就习惯,因而把这一幕忽略到了记忆的垃圾堆中。
而对于石中玉来说,刚刚所看到的一切却是令她极为震惊,或者说是恐惧的。曾经的噩梦以为已经过去,却原来它只是沉睡。
两年多了,她的面貌有些些变化,毕竟她不再是一个孩子了。而这两年,因为藏身于裕王府,又顶了个男宠和贴身家丁身份的关系,她没有面临过任何被找到的风险。她本来已经渐渐淡忘那危机,可转眼,它却又转到了面前。
白袍胡子男,不是江湖客吗?在她想象中,应该是什么总瓢把子一类的身份。当初还有两个猥琐的江湖喽啰,说要把她先奸后卖来着。再者,他不是姓楚吗?她明明听到那绣妨的徐娘叫她楚兄弟来着。难道不是姓楚,而是名楚?
石中玉又出汗了,但这一次是冷汗。她把自己关到帐房里,花了半天时间才冷静下来,思索自己要怎么做。
她是可以继续装死,反正慕容恪那把大伞在她头上撑着,顶多她小心些,不让慕容楚见到就行。再忍得两到三年,她远走高飞,到时谁还认得她?
可是,哥哥出现了
失忆的人,有如一张白纸,谁曾对他好,谁是他的亲人,他固然不记得,谁要杀他,谁是他的仇人,他也同样不知道。从某种角度而言,这样的人面临着最大的危险,因为他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太府都说小不小,可说大也不大,偏金小姐又喜欢骑马出行于街,万一哪天和慕容楚遇上……
如果真像百姓们议论的那样,陵王殿下也有心要求娶金小姐,那么他见到哥哥的几率就很大。现在金旖晨到哪儿都带着两个贴身丫头果果和香玉,以及……马夫阿忘。石中玉还听人说起,那些夫人小姐们的身边人,还把阿忘评为太府都最英俊的男仆。她的哥哥,很是获得了不少丫鬟的芳心。或者,还有小姐们的。要知道,受到的礼仪教育是一回事,少女的春心却是另外一回事了。
若陵王是追杀他们兄妹的元凶,那她还好说,哥哥就相当于暴露在狼口下,随时随地都可能被杀。他武功卓绝又如何?相对于高高在上的皇族,他简直弱势到不能再弱势了。对此,她岂能坐视不理?
算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命运让危机再度出现,也只有小心周旋。再者,兄妹同心,其利断金,小人物自有小人物的自保之道
想好要怎么做,石中玉从容换上女装、戴好帷帽,走出帐房。不过还没下台阶,屈忽昀和牛蛮一左一右走了过来。
“小玉你又扮女人,要去将军府吗?”牛蛮问,“刚才看陵王的仪仗,好好的干吗自己跑回来。”
“因为想起一件急事。”石中玉转头对屈忽昀道,“蛐蛐,还得麻烦你驾车送我。”
慕容恪与金氏女的婚事淡了下来,身为裕王殿下家丁的她,也没借口总晃去将军府,可她又得经常见到哥哥,于是干脆换回女装,跟人家说是扮女人,以商家女儿的身份,经常送些小玩意儿给金小姐。
金旖晨以为她是太监,还在那尴尬羞耻的一夜为自己包裹过衣服的,所以并不把她当男人看,反而会诉说不少心事,一来二去的倒真成了朋友,也默认她以这种方法出入,在角门那边还安排了自己人。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石中玉每回都叫屈忽昀驾车接送她,她自己躲在车里,把知情人控制在最少的范围内。而屈忽昀则根本不考虑她与金小姐私下接触有违理法,也不问她去干什么,只一味听从命令。
屈忽昀驾车又快又好,所以石中玉到达金将军府的时候才是日央时分(也就是未时,下午一点到…)。她从头到脚全捂得严严实实,又闷在轿子里,虽说是凉轿,见到阿忘的时候也是一头汗了。
“小姐被永乐候的女儿请去参加什么芙蓉宴了,要晚上才回来。”阿忘体贴的拧了凉手巾给石中玉,又倒了碗凉茶来,趁着石中玉猛灌的时候,拿了把大蒲扇在一边给她扇风。
石中玉感觉心头妥帖。也只有亲人,才会那么细心的疼爱她。血缘是奇怪的东西,能让人自然而然的产生亲切和信任感。
“哥,我是来找你的。”石中玉夺过扇子来自己猛扇,“你该知道,我经常来找金小姐,其实大半是想来看望你。”
阿忘笑了笑,没直接回答这句话,而是说,“小玉,你穿女装倒似乎比男装更舒服的样子。”
“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姑娘家。”一咬牙,石中玉直接道。
开始时,阿忘还微笑着,以为石中玉开玩笑,但很快,他发现石中玉的表情异常严肃,脸色不禁一变,“小玉,有些事不能乱讲的。”
“我说的是真话。”石中玉无比诚恳,“你是我第一个主动承认的人,因为你是我哥,我亲生哥哥。”
听到这一句,阿忘更惊。他简直难以置信,可他又坚信石中玉不会拿这种事骗他,一时之间,内心纠结不已。
石中玉不说话,等着阿忘消化这些事。这就是她的决定,以前不和哥哥相认,是怕影响他的情绪,毕竟一个人什么也记不起来时,你对他突然灌输太多东西,他恐怕接受不了,可能会更痛苦,不如让他一点点回忆。
可现在事情紧急,她必须和哥哥坦白一切,好让他有所防备,不要被陵王害到。所谓的兄妹同心,至少得让哥哥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
“那么,我们姓石?”好半天,阿忘长出一口气,问道。
他没有惊慌,因为沉着、高贵与不屈,是他骨子里的气质,不管是不是当了马夫,都不会变的。所以,他才会显得与众不同,赢得不管地位多高的姑娘们的喜欢。
石中玉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事实上,我也失去了大部分记忆,只记得落海前后发生的事了。”石中玉选用了这拙劣,但却有效,而且是唯一可行的借口,“只是我身上带着路引,那上面说,我们是江原人,我叫石中玉,哥你叫石中珏。”
阿忘本身就失去了记忆,所以能很快相信和理解她。而江原,正是陵王的封地。
话说,为什么要伪装成仇人属地的百姓呢?看样子,伪造的路引及身份都很完美,可在敌人的地盘上这么做,应该更困难才是。难道,只是因为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或者,他们兄妹本来就姓石,本来就在江原。但是,又为什么会在熙海那边出事?
乱了,太乱了
“所以,你一直不告诉我你是我的妹妹,因为你也想不起过去了?”阿忘皱着眉头,“我不知道我到底是谁。可是你一说,我似乎……是有个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