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再次咿咿呀呀的出了城。城外原有的农田多数已经荒废,本应是丰收季节的现在只有零零落落几个眷恋故土不肯离开的人还在辛苦劳作。萧瑟的秋风吹来,除了荒凉还是荒凉。
我坐在马车上出神地看风景——为了防止再次晕车,我已经强迫赵青冥拆掉了马车篷四面的木板竹帘,只留下一个顶棚遮挡雨雪——心里想着,在原来那个世界,这时候又该是一幅怎样的景象呢?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我的澜沧坊:十多天过去,欧露她们应该都没有事吧?真担心潇湘,如果我不在他身边,那孩子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感觉到身边多了一个人,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气息随风飘来,不用问也知道是谁。
“小风,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急着赶去武林同盟吗?”我一动不动的坐着,颠簸的马车令世界都在颤抖。
没有人回答。风韵他就是这样,在不清楚该说什么好的时候,那就保持沉默吧。
“悄悄告诉你,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想帮谭大人,似乎我不是一个好人呢。”
“世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好人。”风韵淡淡地说着,脸颊上平静无波。“况且离影你不是那种会因为别人的嘱托而改变自己初衷的人,去武林同盟,你一定有自己的理由。或许你觉得现在还不是公开那件事的时候,这都无所谓,反正不论你去哪里,我都会陪着你,一定。”
“小风……”眼眶不知怎么又湿润了。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今天我才彻彻底底的体会了它的含义。“小风,谢谢你。”这样的理解,这样的包容,又叫我如何舍得离开?
第三十四章 千金王爷还复来
刚刚过了一天,我就有些后悔自己的决定了。
前几日明明还是艳阳高照,秋高气爽,万里无云的好天气,谁知道一夜之间就仿佛西伯利亚寒流来袭,气温骤降,树叶子掉得跟下雨了似的。早上醒来能看见地面全部被一层薄薄的霜覆盖,说话时呼出的都是白茫茫的雾气,这种时候坐在四面透风的马车里,毫无疑问的成了活动目标,四面八方的冷风都发疯一样往车上吹。
风韵和清秋他们几个练过功夫的还好,至少有所谓的“真气”护体,可以运功御寒。谭翊君毕竟是个当大官的,什么阵势没见过?人家根本就不在乎这点气候变化,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即使嘴唇冻得发白也决不会叫一声冷的。只不过苦了我这个无辜善良可怜温和美丽大方的平民百姓,虽然从小生活在北方畏热喜寒,但是也不能这么个——“阿嚏!”——寒法……
“师姐,这车上还有些衣物,好歹披上挡挡风吧。”清秋一如既往的柔声劝着,从马车坐垫下面掏出为数不多的几件换洗衣服,挑出最厚的一件递给我。我冷得浑身发抖,牙齿打颤,哆哆嗦嗦的想伸手去接,却连手脚都不听使唤了,像个胶水涂了太多的木偶一样活动不便。
“……”本来只坐在一边看着的小风突然接过衣服,一声不响就裹在我身上,像包粽子似的捆起来,扎成一团。这下好了,我想擦鼻涕都没有办法了。
“鸟(小)风,快给偶(塔)开,偶(僧)气了!”
风韵无视我愤怒的眼神和杀人的目光,转头去看车外的风景。毕竟我这“改良”马车四面车篷拆了三面,哪里都是窗,想不看风景都不行。我又向清秋求助,却见清秋将剩下的衣物分给了谭翊君和赵青冥——一个明明很冷却装着无所谓,另一个根本没什么感觉却无病呻吟,叫的像找不到厕所的猫似的,噢不,是身上热得像个炭火炉却还嚷着要加衣服的变态。
前面驾车的白羽回头问道:“风公子,此处距离凌云山九霄宫还有多远?”
风韵微微抬头向远处一片迷朦的山峦望去,隐约可见几座突起的山峰,在云雾缭绕之下显得似真似幻。只不过时值深秋,早已见不到草木茂盛,郁郁葱葱的美好景致,连偶而掠过的几间猎人小屋也早就断了炊烟,孤独的矗立在林间。
“从这里向西,经过一个镇子,再穿过一道峡谷就是了。以现在的速度,估计还要走两三天。”小风依旧冷冷冰冰的说,我都不知道他脑袋里面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一直都能保持那种冷静呢?当然对赵青冥发火的那次除外。
“不过现在天气越来越恶劣,道路也变得更加难走,也许再过不久就要下雪了。江老板,我们不如就在前面的镇子上添置些东西吧。”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冥思苦想的谭翊君突然插了一句。令我没想到的是她久在京城,对外面的事竟然也十分了解,看来还不是完全只考虑宦途的家伙。
不过我早就冷得受不了了,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她的提议,恨不得立刻飞进一间温暖的屋子,吃上一顿热呼呼的麻辣火锅,最好再加上软硬适中的宽粉条和美味的鱼丸蟹肉,当然蔬菜和白嫩嫩的豆腐也是必不可少的,哎呀……快别想那么多了,赶快擦擦口水先。只是我没有想到,谭翊君打算去镇子是为了另一件对她而言十分重要却被我忘得一干二净的事情——隆随国终于对奉先国开战了!
“哎哟我的妈呀,撑死我了。”
美滋滋的吃了一顿饱饭,我换上干净的睡衣,正打算在这间好不容易找到的小旅店中甜甜的睡上一觉,顺便找周公约会去也,却忽然听见外面某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梆梆梆”的敲门声。
“谁呀?”我不情不愿的从床上爬起来去开门。其实,在城门口看到那张征粮征兵的告示的时候我就明白了,兵荒马乱,哪家客栈还有心情开门做生意?就连这间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小店也是空空荡荡冷冷清清,几乎只有我们一批客人。那么能在这种时候来找我的人,用脚趾去想也知道是谁了。“我都说了没事就不要随便找我,大晚上的……谭大人?怎么是你?”
门外,谭翊君衣冠不整,歪歪斜斜的站着,脸色潮红透着暗青,手里还提着一个酒壶,轻轻在我面前一晃:“江……江老板,陪我,喝……喝一杯……”
“谭大人,你怎么醉成这个样子?”莫非是因为看到看到老百姓们生活悲惨的样子所以一时急火攻心失了神志?她好像也不是这么忠心耿耿为国为民的吧。我连忙将她让进房间,倒了一杯热茶递过去,“谭大人,先喝杯茶解解酒。”
“不要!”
谭翊君“哗”的一声将茶水全泼在地上,又斟满一杯酒递到我面前,“喝!”
啊?这算什么意思?我傻呆呆的看着她,心里想,如果她今天是真的醉了,那我随便劝两句把她送回去也就罢了;但若不是呢?凭谭翊君的能力,哪有喝几杯酒就醉的人意识模糊的?难道她是借机试探我?又或者是不是我自己心机太重想的多余了?唉,我可是二十年滴酒不沾的天下第一好孩子兼乖乖女,不可以这么容易就破戒的!
“江老板,你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也得给我这个面子!不然……不然……”
“我喝还不行吗?!”我一咬牙一跺脚,不就是一杯酒吗,就算她给我加点巴豆毒药进去,我也只能硬着头皮喝了。否则谁知道她还要说出什么东西来?反正她是官我是民,她是大人我是小人,虽然虎落平阳,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不把她伺候好了以后还有我的好日子过?我皱着眉头接过那杯酒,“咕嘟”,一口咽了下去。
“咳咳……咳……”呛死我了,这酒味……嗯,好象还不错?我舔舔嘴唇,仔细回味着。不是我想象中那种又辛又辣的让人难受的味道,而是温温的,甜甜的,好象水果汁,比红酒还要好一些的样子。
谭翊君又拿过一只杯子,捧起酒壶慢慢倒了两大杯,“江老板,干!”
“干!”那句话是谁说的来着?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然后就会有第三次第四次,既然我已经喝下一杯,那这后面的自然也就无法推托了。
我们两个一杯接一杯的灌,也不知道喝了多久,渐渐得我觉得头脑开始发昏,模模糊糊的好像房间都转动起来,像过去游乐场中的旋转木马,不管再怎么无聊,再怎么单调,仍然愿意去为了享受那种头晕目眩的感觉而去和一大群小孩子抢木马。恍恍惚惚的,谭翊君拎着空酒壶走了出去,我就那么趴在桌上,大脑运作不灵活似的喃喃自语:“她到底,是干什么来了……”
好像,好像有人进屋了。我闭着眼睛,手脚早已不听使唤,耳朵却还好用,意识也还清醒。难道这就是醉酒后的感觉?唉,怎么我已经堕落成这个样子了。
一个人轻手轻脚地走到我身边,伸手推我,似乎想喊我起来。你是谁呀,不要推我,我还没睡死过去呢!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想站起来那更是完全不可能。过了一会儿,那人发现叫我醒过来是不可能的,干脆一把将我抱了起来。身子在空中晃了晃,患有轻度恐高症的我下意识的紧紧抓住他的衣服,然后只感觉背部接触到了软绵绵的床板,就再也想不了事情,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慢慢的睁开眼睛,打量了一下屋顶,还好,我还在旅店的房间里,没有一夜之间就跑到某个不知名爪哇国去了。再看第二眼,“啊!你怎么在这?”
诧异的看向身旁和我并排的位置,风韵半倚在床边,见我醒来,微微转头看着我,轻轻说了句:“你醒了?”
“啊,是啊。”不行,大脑还在短路,我得彻底清醒一下先。
我急忙从床上坐起来,没料到身上睡衣质量太好,不小心滑了下来,香肩微露,两侧锁骨更加明显,但我正处于迷茫状态,根本就顾及不到那么多,小风却是大大的窘迫,素日的冷淡也挂不住了,红着脸跳下床。然而突然的,小风那件万年不变的黑色长袍自领口一路敞开到底,幸好他里面还传着一件中衣,不然我们就可以算作是“坦诚相见”了。
“小风……小风,你的……腰带呢?”我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抓衣服,偶尔眼神对上我的,可是一瞧见我露在外面的半个肩膀立刻又脸红红的低下头去,简直就是极品的可爱呀!但他为什么不用腰带系尔用手拉着呢,多麻烦不是……刚想到这儿我就发现我犯了一个相当相当低级幼稚的错误——小风那条华丽丽亮堂堂金灿灿的腰带,此刻正在我手攥着呢。…_…
“那个,离影,你昨天晚上喝醉了……”
小风故作镇静地说,但我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难道说我和他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行啊,虽然小风的确是个大帅哥,我也很喜欢他,而且我们的关系已经确定了,但是毕竟还没有正式结婚,我又是思想十分保守的人(姑且算吧),怎么可以允许发生这种事呢???
“后来……”小风接着说,完了,我头上汗珠开始啪哒啪哒往下掉,紧张得要命,小风,不要告诉那是真的!“后来我送你回床上去睡,你就抓住我的腰带怎么也不放手,我怕把你弄醒,就陪你坐了一夜。”
“就是……这样?”我刚想跳下床去一头撞晕(撞死了不好收场,还是晕倒比较现实),听见他的话忽然一愣,“只是这样而已,没有别的什么?”
小风没有回答我,眼睛死死盯着地面,从我手里拿过腰带,背对着我迅速系好。“我先出去了,我们现在这样被人看见就麻烦了。”头也不回的打开房门走了出去,或者应该说是为了躲避我的目光逃出去的?谁知道呢。
不过看来,还是什么事都没有啊。我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伤心,匆匆穿好衣服,洗漱完毕,算了,听天由命吧,我江离影的命还是很好的。
旅程还在继续。经过一天的休整,马车换成了棉布的,车里也多出了不少棉被棉衣等东西,终于有了逃亡的感觉,而这段流浪生活却要结束了,因为更大的困难还在前方等待着我们,光明,也将随之而来。
按照小风所说的,穿过一道长长的险峻的峡谷,当我们重见天日的时候,凌云山就已经近在眼前了。
气温越来越低,马车还没有进山,天空已经飘起了棉絮状的雪花,纷纷扬扬,煞是好看。我从小生活在北方,对于下雪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不过隆随国的雪却比我所见过的最美的雪更加洁白,更加轻盈。一片雪花落在我紫色的披风上,五片花瓣(没错,隆随国的雪花只有五片花瓣)争相展开,晶莹剔透,纯洁无瑕。一会儿,花朵感受到热气,化成了一滴水珠,以最完美的形状结束了它自己的生命。
“雪一片一片一片一片
映出你我的缘分
我的爱因你而生
你的手握出我的心疼
雪一片一片一片一片
在天空静静缤纷
眼看春天就要来了
而我也将也将不再生存……”
“曲子很好听,就是词太悲伤了。师姐,这首歌是你做的吗?”清秋自从离开旅店的那天起就没怎么说话,一直保持着让人怀疑的温柔笑容。我想他心里一定又揣着什么钻牛角尖的念头了,却不知道怎么开口去问。
“不是我做的,不过清秋你可以帮忙把它的曲子写出来吗?我想用琴来弹也一定很好听。”清秋点点头不再言语,我又问小风:“我们不会要顶着雪爬这么高的山吧?”
“当然不。”大概是因为那天的事,风韵见到我神情总是怪怪的,“盟主在山脚修了一座行宫,专门用来待客,我们去那里就可以。”
还好还好,要是让我去爬那高得吓人的凌云山,骨头非散架子不可,真不知道阿临平常都是怎么过来的,想着都觉得痛苦。
马车咕噜咕噜的进了山,我们一行人陆续走进了那座到处漆黑一团,装饰得像哥特教堂的行宫,见到了武林同盟里大大小小一群黑衣少青中年,我又开始羡慕阿临了。虽说九霄宫路不好走,但能过上这种“抬头望美男,低头见帅哥”的美好生活也算是非常幸福了(泪奔)。
“哟,江老板,咱们可又见着了。”
一声妖艳无比的话语传来,与赵青冥的刻意乔装不同,是骨子里透出来的媚,而且那声音似曾相识,“花护法!”我忽然想起来,就是他把小风的月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