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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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玉露-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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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慕容恪穿着一件紫罗绣金蟒的袍子,天青色素缎裤,长发金冠束起,玉带缠腰,每一回见都不同的风流倜傥,万种迷人。
“所以这么晚才回来?”慕容恪冷着脸问。


第八十章 桃花盛开,喜忧参半

他突然很怀疑,让石中玉去接近金小姐,正顺了这小子的意记得那天晚上,石中玉对人家金小姐又搂有抱的,当时就起了色心了吧?他只注意到这小子和长天,却没留神别的。这小子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或者是都喜欢?怎么没想到他可能男女通吃呢?记得很早前他在赌场洗钱,就是通杀的手段。
他不知道自己担心什么?既然他对金敬仕,呃不,金旖晨志在必得,就应该关心自己未来的妻子是不是和别的男人太过亲密的问题。可现在,他好像并不在意那个,而是石中玉有没有给那个野丫头占了便宜。
到底要拿石中玉怎么办?推给男人不行,推给女人也不行,留在身边更不行。要他怎么做才好?就像双手捧着刺猬,捧着扎手,放下心疼。为什么会这样?
“人金小姐还留我吃饭呢,若不是怕殿下担心,说不定这时候我正吃山珍海味呢。”石中玉习惯性的拍了句马屁,随后又有点得意洋洋,根本没注意慕容恪的脸色,还滔滔不绝的讲起和金旖晨相处的点点滴滴。
她以为慕容恪会愿意听,但其实慕容恪不愿意。在他看来,跟金旖晨在一起,石中玉明显更开心,所以他不爽。而当石中玉留心慕容恪不对头时,慕容恪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
是不是自己有妞不能泡,所以心里别扭,最终导致变态啊。石中玉暗想。毕竟,金旖晨长得其实很漂亮的,算不上浓艳的美,或者是高贵冷艳的美,而是一种娇俏可爱,让人看了就想捏上两把,继而亲近的类型。
而且吧,金旖晨身材暴好,个子高挑,四脚欣长,以她的目测,胸部极可能得有C到D杯,若慕容恪娶到她,算是有艳福了。只是古代女子不喜欢曲线外露,她总是勒着,或者以衣服来掩盖。
想到这儿,石中玉立即跑回屋,拴好门,放养一会儿小白兔。真要命,长期这样压制自然生长,她能有B杯就不错了,其实照潜力看,她也能有C,不应该太差的。唉,这种女扮男装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啊。其实,她渴望哥哥能来,带着她离开。
在慕容恪的身边,她实在太累了,就连此刻,也怕他会突然闯进来。
想到哥哥,她立即精神抖擞,死命忍耐了两天,就再度光临将军府。这时,金风玉露贴吧手打她和金旖晨已经把裕王的贴身小厮要来学驯马之术的消息传了出去。所以石中玉这回是从角门进府,也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
据暗中保护石中玉的孙福珩事后记载,当时盯梢的人不过七拨,已经算是非常少了。
继上回书,石中玉又讲了一段《倚天屠龙记》,陪着金旖晨和果果哀悼了一回书中的人物命运后,她被留饭。虽说人家金旖晨坐在桌子上吃,她坐在门槛上,就着小桌子吃,但因为聊到了哥哥,石中玉还是很开心的。
开始时,她只是夸将军府的饭菜好吃。随后就拐到马儿身上去,最后再转到哥哥那里就再正常不过了。
“说起来,阿旺哥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还没报答过他呢。”石中玉叹息着说。
因为当时在车里,这件事金旖晨和果果都没看到,但略听说过。此时石中玉一提,又添油加醋的细细描述一番,金旖晨和果果更大呼阿旺了不起。
于是石中玉又说,“阿旺哥这么本事,看起来还很斯文,怎么起了这么个土气的名字,就为了配上马夫的活计?”
“那倒不是。而且你一定以为旺是旺盛的旺。”金旖晨说,“其实是忘记的忘,因为他忘记了自己是谁,又是从哪里来的呀。”
“小姐,他根本是全忘了好不好?”果果在一旁道。
石中玉大为震惊。
在她考虑过的各种可能里,失忆也是其中一种。但她曾多么渴望,哥哥不认她,只是因为时机不成熟,或者正在做一件事,不方便说呀。
“为什么会这样?”她小脸雪白,惊讶和意外分外真实。
“这叫离魂症。”果果插嘴道,“小姐心眼儿好,给请了很多名医。都说,阿忘哥是捡了一条命回来的,但因为伤太重,伤了灵脉和心脉,所以忘记了所有的事。还说他能活下来,已经是上天给的奇迹。”
“阿忘哥受过重伤?”石中玉已经顾不得会不会被怀疑了,又问。
“是啊。”又是果果答道,“那时我们老爷正率部和外族蛮人打仗,其中一只船发现有个人漂在海上,就给救了上来。当时,还有半口气,差点给扔到海里去葬了。幸好随船的军医说人没死,就不能放弃,居然养啊养啊,给活了过来。老爷看他可怜,带回了府,等他能说话之后才知道他得了离魂症,可能这辈子也好不了了。老爷说,他可能是在海战场上给误伤的商家护院什么的,因为当时有一只商船误入,金风玉露贴吧手打被敌军追赶得全船沉没,没有活口。小姐可怜他是无根的浮萍,加上阿忘哥武功高强,又会侍弄马,就求老爷让他当了马夫和小姐的保镖。”
“阿忘哥好可怜。那是多久的事了啊。”石中玉假装无意的问起事发日期。结果,正和熙海海盗事件、也就是她重生的时候,在时间上相差不多。
有没有可能是哥哥腹部中剑后掉进海里,然后漂流到海战场去的呢?还有,这其中有很多疑问。照说,金敬仕这么在意女儿,不可能把她托付给来历不明的人,除非他经过多方的试探。而且,金敬仕为什么不怀疑阿忘的身世呢?一个气度如此高华的男人,武功又高成这样,怎么可能是普通人家的出身?那样,商人护院之说就不通了。这么轻易就把人放在府里,石中玉觉得有古怪。
总之,她非要接近哥哥不可。但,绝对不能让金敬仕发觉她的目的。可惜的是她不是阿忘的真妹妹,不然记得小时候的事,刺激他一下,说不定就能恢复记忆。倘若他永远也记不起来,她这个哥哥和失去有什么区别?
不,有区别。至少,她知道他活着。
“阿忘哥。”饭后,她蹦哒到马房,和阿忘学侍弄马儿。
“小玉兄弟,你来啦?”阿忘回过头对石中玉笑,害她差点掉眼泪。
他不是她的亲哥哥,照说她不应该有这样的反应。但可能内心深处就是把他亲人了,而且又失而复得,她对他的感觉真的很亲切。难道,是这身体的残留意识。
“你……真的不记得以前的事了?”在两人刷马时,石中玉很小心地问。
阿忘摇摇头。
“很难过吗?”她又问。
阿忘想了想,手摸在心脏的部位,“不难过,就是有点害怕,怕有一天想起来,原来自己是个坏人。还有,这里空空的,感觉很奇怪。”
石中玉看着那张英俊而温柔的脸,突然想起她埋起的那个盒子。他们兄妹的身世,还有他们兄妹身上,肯定背负着巨大的阴谋。假如哥哥真的永远也想不起来,是不是更好?但,她多么希望他记得她,继续疼爱她啊。那种被人用生命捍卫的感觉,真的很幸福。
“小玉兄弟觉得我奇怪吗?”阿忘反问。
石中玉用力摇头,“我觉得阿忘哥哥好可怜,但是你不要多想。因为我相信,你一定是个好人,不要害怕。”她对阿忘报以微笑,“还有,以后不要叫我兄弟,直接叫我小玉就行了。”
阿忘笑着点头。
不远处,金旖晨和果果看着这一幕,不禁有点羡慕,“为什么阿忘喜欢小玉呢?”金旖晨叹了声,“你看阿忘对你、对我,总那么陌生,可对着小玉,笑得多好看,一点也不防备。”
“小玉哥哥讨人喜欢哪。”果果毫不在意地说,“小姐不是也喜欢小玉哥哥?”
金旖晨呸了声,脸红了,“你这丫头,更加口无遮拦了。金风玉露贴吧手打这话要被我爹听到,不扒了你的皮”
果果眨眨眼,很纳闷,“奴婢说的喜欢,是主人对下人的喜欢哪,小姐以为是什么?”
“没什么”金旖晨瞪了果果一眼,“就是你这丫头不要乱讲,当心让人误会。”
而容易被人误会的那个人,自从穿越以来,第一次过得很开心,因为和哥哥在一起,莫名其妙的就感觉安心和自然。不提防谁,不算计谁,没心没肺地开怀大笑。
不过她今天没带屈忽昀三人出来,回去的时候又跑了趟西山堂,高兴地领了在大燕的第一笔稿费,足有三十两银子之多。虽然还不及之前苏仪许诺给的五十两买断价,但这可是第一笔啊。听说那耽美不说卖断了货,下一笔钱会更多的。
“测个字吧?”才在街上逛了几步,一个熟悉的声音就传来。
“以德道长。”石中玉瞪大眼睛,“您怎么在这儿?”
“我游方的嘛。”
“您是流窜的。”
“甭管怎么说,测个字,开个张。”
“我怎么感觉,您每次都用我开张?”
以德大笑,“这就是缘分。快,说个字,不给纸笔了,怪麻烦的。”
石中玉想了想,考虑到银子的数量,说了个“兆”字。
“最近你会犯很多桃花。”以德煞有介事地说。
“道长,您又说早了,怎么这么急脾气呢。我还没问求什么呢?”
“世上事,求者不来,不求偏到,不是很正常吗?”以德说,“你说出‘兆’字,却站在一根枯木旁,木加兆,桃也。枯树开桃花,生机更盛,只怕不好料理。”
“这解释也行”石中玉往右边看看,果然是一根枯树,“真是败给你了。”
她转身要走,以德却拦住她,“测字费一两。”
“要一两这么贵,你不是不找我要钱吗?”石中玉捂紧钱袋。
“你以笔墨赚了钱,不该给我一两吗?”以德说着,突然又叹了口气,“桃与逃同音,你这卦喜忧参办。不过,你的钱如果不护好,银子真的要逃了。”
石中玉哈哈笑,根本不信。可正这时,突然感觉腰间一松,钱袋真的被小偷取走了。
“抓贼啊”她大叫。
话音未落,一条修长的人影从她身边飞出,向小偷追了过去。

 

 第八十一章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石中玉脚下像安了弹簧,嗖的窜出,也紧紧跟上。
身后,以德大叫,“小兄弟,你欠我一两银子,下回遇到可要加收百文的利钱哦。”
谁理你,当假道士测字骗钱就算了,居然还要放贷若真如了你的意,倒像是帮你作恶
石中玉想着,脚下却不停。
她这新身体底子很弱,不过她当家丁的经历极大的锻炼了她的身体素质。果然是生命在于运动,她现在虽然还是瘦,但个子长得快,发育也不错,此时追起来竟然没被落下,能远远地看到前方的情况。
那道修长的身影是个高个子男人,从背面看不到脸,但身手灵活柔韧,应该是年轻人。他身上穿着一件天青色水绸长衫,白绫裤子,峨冠博带,长衫广袖,颇有古代士大夫的风格,难为他身着这样的服装,在跑动中却能保证不被绊倒,而且姿态十分优雅。
直追出三条街,小偷终于被逮住了。人影憧憧中,石中玉瞄到那是个年轻乞丐,不知是不是跑动的缘故,脸呈菜色什么的倒是没有,反而面色红润。
她连忙快跑几步,可惜在距离几米远的时候,就见那古风版见义勇为男从小偷身上搜出她的钱袋子,而那小偷却借机挣脱,迅速跑走,消失在熙熙攘攘人群之中,不见了踪影。
“物归原主。”古风男把钱袋子递给石中玉,“下回小心些,南城市面上有些不安定。”
哇,此人的声音真好听。其实倒不是嗓音,也不是词汇,但就是让人感觉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很舒服受用。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魅力,骨子里散发的东西。
而且他说得对,太府都是大燕的国都、京都,一般京城的治安都比别地好些,但这些小偷小摸的事件却少不了,何况是在鱼龙混杂的南城呢。
“谢谢这位先生。”石中玉拿过钱袋子,道谢。
“举手之劳。”古风男淡淡的。
他的淡与慕容恪不一样,慕容恪的淡,带着一股子冷漠和傲慢的劲头,就算不理人也带着威压,这一位……淡得雅致、宁静,就像夏日雨后的空气。
“可惜叫小偷跑了。”石中玉望着无动于衷、见怪不怪的人群。
“我故意放走的。”古风男轻轻叹了口气。
石中玉吃了一惊,瞬间几乎以为自己听借了。可古风男却平静地点头道,“偷儿也不过是为生活所迫,既然小兄弟没受损失,何必断了他的退路?”
若是慕容恪遇到这种事,大约会把那小偷丢到刑场上砍头吧,问也不会多问一句。
不知为什么,石中玉遇到任何事,总是情不自禁地拿慕容恪与他人比较。她不理解自己是怎样一种心态,难道是下意识的要找出慕容恪令她难以容忍的恶劣性?可至今为止,虽然她总是觉得别人都比慕容恪善良,可她仍然不能讨厌他。
“那样的话,他不是会去偷别人吗?”她忍不住反驳,“如果他偷的是别人的救命钱,兄台岂不是间接害人了?”
“抓了他,也未必没有其他偷儿去伤害良民。”古风男仍旧云淡风轻,“我只是不想逼人太甚,三千大道,各有各的造化罢了。”
石中玉没回话,她实在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些道德问题的辩论上,毕竟这种事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因为各人站的角度不一样,利益不一样,得到的结论也不一样,争论没有意义。
她只是侧过头,仔细打量起古风男来。
大燕风气开放,太府都气势恢弘、有容纳百川之势,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大唐,所以来往太府都的人行行色色,穿着打扮很个性化,如果是现代的话,可以说是街拍宝地。说白了,太府都就是这个异时空的国际化大都市,什么人、什么事都有,百姓的容忍度很高。
眼前这一位,穿着打扮很有魏晋之风,名人雅士的做派。照理,古代男人不束发,不戴冠就出门是很无礼的表现,但在太府都就没这个禁忌。有的玩酷耍帅的年轻人会散发,连慕容恪那家伙冒充妖道时,也是散着发的,平时也偶尔会不梳起来。
有一次,他甚至就随意拢着发上朝去了。不过那是他又在挑战当今圣上的底限,而事实证明,皇上的容忍度也相当高。金风玉露贴吧手打虽然当朝大臣好几位当朝痛斥裕王殿下之放浪形骸,皇上就有本事装着没听到、没看到,还打着太极把事情硬生生忽略掉。
此时的古风男也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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