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时辰后,我站在了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当铺门口,手里捏着那雕凤金牌,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当了这金牌?
美人姐姐只说是暂时换过来,若哪天她又想换回来,我拿什么给她?就算是活当,我以后怕是鲜有机会回这小镇,没法赎啊。
不当?
现在我可是一穷二白,身上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不当些银子花,我怎么走回燕城?不能去当乞丐吧,虽然我没有职业歧视……
当了?
不当?
当了?
“小子,别老在俺们店门转了,俺们要关门了。”
“啊?”我抬起头,看见一小伙计站在当铺门口,正拿着板子准备封门,不禁有些诧异,“这不到晌午呢,怎么这么早就关门?”
“俺们东家今儿个添了个大胖小子,许给俺们一天假,晚些要去吃酒席哩。”
“可我东西还没当呢!”
“已经封门啦,掌柜的也走了,赶明儿吧”,小伙计一脸喜气,手上的活也一直没停。
捏着金牌的手已经出了汗,用力的纂了几纂,终还是呆站在原地,看着小伙计上完了最后一块门板,将当铺的门完全封了起来。
无奈的叹了口气,转身走人。
毫无目的的在街上晃了一阵,还是没想出什么权宜之计,又不愿意搞诈骗或偷什么的,只得回了客栈,准备回床上躺着想。
躺着是我最容易出灵感的时候,当然,是在没睡着的前提下。
神思恍惚的往楼上走,快到二楼时,不妨眼前人影一晃,心下骇然,反射性的后退一步,脚下一踩空,整个人就向后跌去。
眼前一片昏花缭乱,身体止不住的打着滚,被硬硬的木板硌的生疼。好一会,前冲的势头才减弱了些,身体慢慢停了下来。
“公子,有没有伤到哪里?是在下的家仆鲁莽了”,温润的男声在耳边响起。
鼻子还压着冰凉的地板,活动了下快散了的四肢,我扯了扯嘴角:嘿嘿,回燕城的路费有着落了……
喉咙里挤出一声痛苦的呻吟,我努力的扭过脖子,准备向纵仆行凶的男子发难,却在看清他的长相时愣住了,嘴里不由得吐出几个字,“孟子林……”
半个时辰后,我躺在干净的床铺上,半倚着墙,任孟子林将香喷喷的粥一勺勺送入口中。
他的动作很是娴熟,轻舀起满满一勺,在碗沿撇去勺底残留的粥,递到嘴边轻吹两下,再送到我大张的口中。
一碗粥吃完了,对面那一直面色不佳的人才有了丝笑意,拿了帕子替我擦拭了下嘴角,淡淡道:“大夫说了,没伤着筋骨,不过这两天也要静养,你还是再在这里住两天再上路吧。”
“不行,我要赶快回去,不然他们要担心了。”别人我不敢说,裴乾那小家伙一定是很担心我的。
孟子林微一颦眉,回道:“我此行也要去燕城的,若你执意要走,就同我一起吧,总还有人照顾着。”
对着孟子林绽出一个灿烂的微笑,“子林,还是你对我最好。”虽然觉得恶心,但亲密的称呼是拉近友谊的首要条件,而适当的夸奖更是不可或缺的。
问我为什么突然要拉近友谊?这个,我回燕城的一路上好像要全权依仗他了……
听了我有些恶心的称赞,那拿碗的手忽的抖了一下,我疑惑的望向他,却见他面色泛白,眸子里的神色变幻不定。
正纳闷中,他突的站起身来,说要再去给我盛碗粥,然后急匆匆出了门,而我则盯着桌子上还冒着热气的半盆子粥继续纳闷……
当我因为行动不便而在洗浴后跌倒在地上,从而被闻声闯入的孟子林看光光后,一个脸圆圆的小丫鬟被派到了我身边。
接下来的几天,我难得的过上了被人伺候的幸福生活。
早就知道孟子林家有钱,这一路上的吃住都是极好的,跟前几天整夜抱着树干入睡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只是,有时半夜醒来,寒意浓浓,便不由自主的怀念起那温暖的怀抱来。被子再厚、再软,也总是没有温度的。
白天的大部分时间我都窝在马车里,和孟子林大眼瞪小眼,有时太无聊了,就对着他唱歌,什么《对面的帅哥看过来》、《情人》、《老鼠爱大米》等等统统上场,直唱的他从面无表情到脸颊泛红再到面色铁青,才笑眯眯的停了口,最后不忘来一句:“明天继续。”
除此以外,我最感兴趣的,就是支使秦川了。秦川是孟子林的跟班,也是当初害我掉下楼的人,为了补偿我心灵所受的伤害,孟子林将秦川交给我处置,而我则充分发扬爱心,让他当了我的临时跟班,整天支使他去买些胭脂水粉什么的,或是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时候让他去弄些点心饭菜。
每次看到这个英武的男人满眼怒火的将东西递给我时,我心里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快感,然后奸笑着思考下次再让他去买些什么比较合适。
当有一次让他去买衣服,并特别强调要内外全套,贴身衣物也不能拉掉时,这小子终于火了,非要扯着我找个有楼梯的地方,让我推他一把,说就是摔死了也不去做这种事,而孟子林则煞有介事的对我道:“若真要买衣物,我陪你去,贴身的衣物是该好好挑挑的”,说完还诡异的盯着我胸前的衣服看了许久,看的我浑身汗毛直竖。
慢慢悠悠晃荡了四天,终于到了燕城。
进城时天已擦黑,孟子林将我扔在了福王府的门口就扬长而去,也没留下个联系地址什么的。
无力的趴在大门上,用脚踹着门,半天没个回应,我有些急了,刚要来个‘佛山无影脚’,只觉身前的门板一动,我顿时没了倚靠,向着前方倒去——
看清被压在身下翻白眼的陈伯后,我傻笑两声,闭上眼睛往陈伯身上一趴——装晕。
从那以后,陈伯看我的眼神更怨毒了,并且从此产生了心理阴影,再也没亲自开过王府大门。
带着一身伤回到王府,让裴乾和秋明知道了,又少不了长篇的教育,不同的是,裴乾认为是自己无法及时保护我而自责不已,秋明则骂我没点警惕性,不跟在裴英身边还四处乱跑。
老天啊,那哪是我四处乱跑啊,我明明是被那头死驴给牵连的!
回府修养了几天后,身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我开始寻思着去见见那安平公主。
因为安平公主的到来,我从红叶轩搬了出来,新住的地方隔着红叶轩很远,而根据凌国的风俗,大婚前十日,女方是不得出门的,所以我几乎没有机会在府里遇到安平,除了直接去找她。
最后,我以“帮助公主尽快适应凌国习俗”为名,从秋明那里接下了照顾安平公主的大任,光明正大的进了红叶轩。
与我离开前相比,红叶轩并无太大变化,只是满院的枫叶已红似栖霞,与冷清的院落形成明显的对比。
跟着引路的丫鬟进了偏厅,只见一纱面屏风将屋子隔了开来,隐约可见一白衣女子正卧于屏风另一边的软塌上,慵懒而适意。
静立了一会儿,对面的人幽幽开了口:“不知姑娘前来有何事?”
我忙福身行礼道:“王爷恐公主初到凌国,生活上怕多有不便,故遣小女子前来,若公主对此处有何不满,尽可告之小女子,小女子必当竭力让公主满意。”
“本宫并无不适之处,这红叶轩甚合本宫心意,劳姑娘费心了”,安平淡淡回道。
听她的语气,似乎要赶快打发我走,我不禁有些急了,“小女子有些许疑问,不知公主可否解答?”
等了一会儿,见屏风那头没什么动静,我就当她默许了,“不知公主招亲所用的手机从何而来,小女子甚感好奇,还望公主告知。”
半晌,对面一直没动静,我瞅着那身影未动,心想她不会是睡着了吧,于是又提高了声音重复了一遍。
“你们先下去吧”,公主突然开了口,声音沙哑而慵懒。侍立两旁的丫鬟福了身,退出屋子,带上了屋门。
屋子里,就只剩了我和安平公主,中间隔着蒙胧的屏风。
两个人都不再开口,气氛霎时变得有些诡异。
紧紧盯着屏风对面那缓缓踱着步子的白色身影,鼻端缭绕着清幽绵长的龙麝香气,心里,竟平静的出奇。
不知过了多久,那身影坐回了榻上,悠然开了口:“那手机,是国师所赠之物,姑娘识得?”
我点点头,突然想起她那边可能看不到,忙回道:“小女子曾见过一故人有着相似的东西,故有此一问。”
“哦?”白色的身影动了动,“姑娘必也识得手机上的字了?”
心里一惊,又寻思着这世界该也是有英语的,只是少见罢了,于是恭敬回道:“小女子曾师从一海外之人,学过些许英文。”
又是一阵静默。
垂睫敛目,正暗自思虑中,飘然的莹白裙摆忽的出现在视线里。
修长的手指捏着泛黄的信封,递到了我面前,“这封信,你看看罢。”
盯着那捏信的手,看了一会儿,才疑惑的接过了信封,竟然是没有缄口的。掏出信纸,那纸张似乎有些时日了,泛黄发脆,小心翼翼的展开,看了一会儿,不禁大吃一惊——这封信,竟是一句英文一句汉语拼音再一句简体汉字拼出来的……
写信的人,还真是够变态啊……
费了很大的心思,才读懂了这封鬼画符般的天书,而其所描述的内容,则让我有些哭笑不得。
慢慢折起信纸,皱着眉递给公主,双眼不停的打量着身前的人。
“看懂了?”那捏着信封的手微微颤动着,正如她的声音。
“……看懂了”,我点点头,见她不再言语,心里再也按捺不下,一把拽住她如水的衣袖,另一只手便要去掀那面纱。她似乎吃了一惊,僵立片刻,瞬间便身形一闪,挣开我的手,退到了两米开外,浑身散发出凌厉的气势,轻薄的衣衫无风自扬。
“你要做什么?”她的声音夹杂了些许怒气,还带着明显的不可置信和——恐惧。
咬了咬唇,尽量让声音不要抖的太厉害,我紧盯着那隐在面纱后的脸,一字一句道:“晴音,这样很好玩吗?”
“哎,近来有个女子好像总往红叶轩跑呢,没想到王妃会跟这种人处的好。”
“什么啊,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她哪是跟王妃关系好啊,她那是去示威呢。”
“啊?她一个平民女子,敢和王妃较真?”
“你刚进府,可能不太清楚,那姓李的可是个狐媚子,把咱们王爷给迷的七荤八素的,还是个醋坛子,这不,新王妃都嫁来一个多月了,也不知那狐媚子想的什么法子,都没让王爷在红叶轩留宿过。”
“我听说那王妃可是个十足的丑八怪,王爷许是故意冷落的。”
“也许吧,不过那姓李的女人也不甚漂亮,依我看,还不如妹妹你温柔可人呢,王爷若是见了,定会喜欢上妹妹的。”
“呵呵,我哪有姐姐你漂亮啊,王爷要喜欢也是喜欢姐姐你这样妩媚的女子。”
“哎呀,妹妹你都说的我不好意思了。”
“姐姐你本就是美人嘛……”
叹一口气,我猫腰从假山里爬出来,拍拍手上的土,若无其事的往红叶轩走去。假山的另一边,两个丫鬟还在滔滔不绝的互相吹捧中。
心里的小火苗“噼啪”“噼啪”烧的正旺:我就知道会传成这个样子!这个死晴音,真是害死我了。
云国最负盛名的安平公主,竟然是男儿身,这事情听起来,还真是够不可思议的。
其实之前我对晴音的身份一直都存在疑问的,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具有戏剧性。
那天我对着安平公主说出‘晴音’两个字后,他并没有立刻承认自己的身份,而是很有耐心的和我周旋,只可惜我已有了充足的证据——那封信和他手上的伤痕,所以,在我无懈可击的推理下,他终于摘下了面纱,露出了那张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脸,淡然笑道:“暮夕,原来你也有聪明的时候。”
一瞬间,我确认了自己有当侦探的潜质。以后再碰到这种事,应该举起右手食指,义正严词的说:“我以我当侦探的爷爷起誓,真相只有一个!”
事情其实并不复杂。首先是那封信,根据里面的内容,我知道了安平公主其实是男子;而安平公主那只手有着和晴音一样的伤痕——当初两人野外生存时,晴音的右手曾在打猎时被抓伤过,一个足不出户的公主,手上怎么可能有和晴音相同的野兽抓痕呢,这点也太可疑了,所以我一看便确定了他就是晴音。
这么想来,一切就通了。怪不得外界把安平公主传的那么玄乎;怪不得当初公主对我的无理举动毫无反应,原来是早就认识我了;怪不得晴音说自己是侍卫却总是那么清闲;怪不得他认识那雕凤金牌……
我问过晴音,知道那雕凤金牌确是云国皇后,也就是晴音的母亲所有,细想来,能有那般气质的女子,除了皇后,又会是谁呢。
迟安红叶,即晴音,事实上的云国四皇子,为何会从小扮为女子呢?
事情起源于一封信,一封十五年前的信,一封由云国国师武则天书写的信,一封落款为韩晓娟的信。
看了那封信,我才知道那韩晓娟和我一样同是穿越人,而且是个狂热的耽美狼……,当初她在云国当国师,一眼便看中了只有三岁的小皇子红叶,将其认定为极品小受,可惜这个世界对于男风是极为不齿的,所以小娟同志就想了个不怎么精明的方法,预言说四皇子命运坎坷,唯有以女子身份长大出嫁,才能免去灾祸,而其命定之人,就是识得手机之人。
小娟同志原本的想法,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为下一个穿越者找个好的另一半。可她似乎忽略了两点:一,偶是女滴;二,继她之后的穿越者,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出现,若不是我及时穿来,难道可怜的晴音要当一辈子的待嫁老男人?
可怜的晴音,竟被韩晓娟的一己私欲弄成了现在这种尴尬的身份。我一直都不敢告诉他信里的内容,更不敢想像他得知真相后会是什么样子。
自从那天揭穿了晴音的真实身份,这小子就算赖上我了,威逼利诱我对此事保密,最令人发指的是:他